一觉醒来,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穆承雨掀开沉重的眼皮,茫然得对着天花板发呆,疲惫的感觉彷彿从未散去,只要一进入梦乡,他偶尔就会想到以前的一些往事,片段的,支离破碎的,蒙着一层雾气,遥远又朦胧。
他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一躺就可以度过一整个白天,显然有人深知他的习性,未等他的惰性滋长成虚度光阴的白日梦,卧房的门被敲开了,敲醒了里头沉湎在荒芜中的人。
已经十二点了。敲门的男人不请自入,皮鞋接触在木板上发出古板的声响,沉稳又内敛,几乎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的音质带着天生的冷漠,宛如雨珠滴落结冰的湖面:该起了。
穆承雨一动也不动,修长的睫毛眨也不眨:我不记得今天有行程。
你没记错。男人低沉道:起来吃点东西,你从前天宿醉后就没有吃上任何东西,胃会受不了的。
前天吗……穆承雨阖上眼睛,一费劲思考,纤长的睫毛就止不住的颤动:天啊……我没有印象,也没有不舒服的印象……
男人见他清醒了,便转身往门口走,他将门扉开敞,回头道:你吐到没有东西能吐了,起来吃东西。
男人离开之后,穆承雨才缓慢得走下床,他打开衣柜,从一整排颜色素洁的衬衫中挑出一件,偶然瞥到等身镜中的身影,才终于恍然自己真的赖在床上昏睡了两天。
不能再更邋遢了。
他对自己的服装仪容格外注重,并不是多刁钻于打扮,而是一定要整洁而精緻,他的衣柜里不会出现任何一件不是主流名牌的物件,而且必然会每隔一段时间追随流行更换最入时的新装。
当然这些繁琐的事情都是交由他的助理打理,他对研究时尚品牌半点兴趣都没有,他只负责穿而已。
严格说起来他对打扮自己这件事并不热衷,他讲究的是,一旦踏出家门,他必定要是个最体面的绅士,斯文而多金,这是他最喜欢听到的形容词。
在浴室里改头换面后,穆承雨缓步踱下楼,刚踏入宽敞而装潢奢华的客厅,他就瞧见了赤九狼已然换上了整套笔挺的正装,站在餐厅的桌缘等待他入座,表示尽到监督他进食的责任后就準备出门。
穆承雨在他的目视下,坐进了餐桌的主位,桌面上是一碗热粥和一杯温牛奶,飘着袅袅热烟,耳提面命得将香味送到穆承雨面前,似乎再训斥他不好好善待自己的胃和身体。
对着那张麵摊的脸孔,穆承雨是半点食欲也没有,他半躺在椅背上,把玩着手中的银匙,对着男人浅浅笑道:你要出门?
到公司一趟。男人平板答道:下午紫轩的人会来。
穆承雨不甚在意得嗯了一声,他看着男人整理好西装及公事包,又似乎没有在看他,而是越过男人健硕的体格,看向墙壁上的挂钟,指针刻板而疲倦得将光阴推磨而去。
我想起来了。穆承雨忽地轻声道:我喝了好多,喝太多了。
吃点东西吧。赤九狼拉缓了声线,语气温和了许多,他提起公事包,正欲离开,穆承雨却宛如忽然想起了什幺事,轻轻笑了一声,从背后徐徐道:后来那个人,感觉怎幺样?
赤九狼的脚步硬生生被绊住,间隔了好几秒钟,他回头瞥向餐桌上的男人一眼,仍旧是一张恬淡而脆弱的脸蛋,穆承雨挂着浅淡到随时都会飘散的笑容,温和而无心得瞅着他。
你说呢。
肯定句而非反问句,穆承雨一看就懂了他九狼的表情,略带惋惜得摇了摇头,嘟囔道:那可是一个美人呢,他身上好香喔,闻着让人觉得好舒服……那身段也曼妙的很,感觉稍微用力一点就会碰坏呢……
赤九狼冷冷得打断他的旖念:他会香,是因为他有在打仿o.ga的信息素。
是吗……穆承雨细思了一会,发现的确那个小玩意儿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他是o.ga。
看来肯定是他前天喝太多了,何时被人搀扶到酒店的他都没有印象,只依稀记得那个美貌的小男子把他的裤鍊拉了下来,并跪在地板上乖巧得帮他口交。
他是醉透了,实在想不起来究竟答应了那个小美人什幺东西,他要是喝成那样,赤九狼是不会放他一个人,他软绵绵得倒卧在沙发上,醉眼迷濛得看着跪在他脚下却不停偷觑赤九狼的小美人,那双含媚的小眼神豪不掩饰得透漏着对于男人健美肉体的爱慕与渴望。
他醉得起不了任何反应,身子也很倦,于是轻轻爱抚美人的脸颊,善解人意得提议他去找赤九狼。
美人起先有点侷促,毕竟有钱的人是他,而不是赤九狼。
欲拒还迎了好几回,穆承雨乾脆把赤九狼招过来,明确得告诉他要他把美人安置了,赤九狼跨步进来一看到他那副瘫软的模样,还没来得及安置美人,就先把他安置了。
他逕直侧过美人攀附过来的手,一把从沙发上将穆承雨打横抱起来,再走进卧房把他放到床上。
至于后来……以赤九狼闷骚又古板的性子,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穆承雨轻笑道:他跟我要了什幺东西?这类出卖美色的小年轻,要的东西总是乏善可陈,无非就是物质与虚荣,这些他最不缺少的东西。
借用画廊展览一次。
嗯,你处理吧。穆承雨搅拌着桌面上逐渐降温的白粥,杓了一口放进嘴里,再启口,便是另一番话:紫轩的人别走太近,公归公,私归私,生意才做的久。
穆承雨来到新国已经三年了,日子过的不好也不坏,有点小钱,没什幺太要紧的事,公司基本上都是上了轨道的事,有九狼这幺好的一个优秀的车长在,他是真的没什幺好操心的。
空闲下来的时间,他就拿去学东西,学钢琴,学煮菜,学别人怎幺娱乐,怎幺夜钓,怎幺赛艇,怎幺赌牌,怎幺赏烟品酒,怎幺鉴赏珠宝。
以前忙碌的时候不曾发现,他的学习欲竟如此旺盛,虽然都是一些附庸风雅的俗趣,但他学得格外认真,每件事都要玩出心得来。
他混的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有钱,但也仅只于此,似乎他实际上做的是什幺生意其实无关紧要,久而久之,人人都只记得他是欢场上的常客,却忘记了他真的是有本钱一掷千金的豪家。
他更出名的是,他拥有一座画廊,位在茶城市中心最繁荣的地段,里头来来去去收藏过不少旷世巨作,想到他的画廊买卖东西,靠的不是钱,而是关係,这才是他贩售的东西:独特,永远都具有价值。
他会开画廊是有缘故的,因为他喜欢画画,在他漫长而空旷的三十余岁中,这算是他唯一感兴趣的嗜好,但他有一个古怪的癖好,他完成的每一幅画都会销毁掉,他只是单纯得享受画画这个进行式的着迷,画出来是什幺样子,他一点都不在意。
他的房间里唯一只摆了一幅未完成的油彩画,他一直觉得那幅画距离完成,还差了一点火侯,所以迟迟没有把它画完。
他的故事其实满无聊的,幸好的是,从来没有人问起过他。
一(第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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