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了,超市四楼总裁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这对保安们来说已经很正常了。
叶总,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超市的。
如果不明白的人,肯定会大为称赞:怪不得能够成为广达连锁超市的老总,单凭这种废寝忘食的工作态度,想不成功才奇怪呢。
不过如果他们知道,叶总只是在晚上八点才来超市,就为了清点今天又赚了多少钱,摆开老总架子给各经理训话的话,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今天例外,叶总早上八点就来了就像对面书店那样,今天超市也盘点的,月底了呢。
正是因为盘点,叶总才知道还有十七箱过期牛奶,才勒令梁山送去阳光孤儿院,并一再嘱咐他:必须得告诉那些人,这是广达超市捐赠的!
至于为什么不写叶总的名字传说中的有钱人在捐赠时,都喜欢匿名的不是?
叶总的办公室内,有两个套间。
一个是供她休息的卧室,一个却是健身所用。
每晚工作完毕后,叶总都会在跑步机上跑上至少五分钟,这才满头大汗的去洗澡,随后换上最华丽的衣服,开着她那辆法拉利,去享受有钱人的夜生活。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后,叶总只裹着一条浴巾,出了健身房。
穿过办公室,对面就是休息室。
她关上健身房的门,刚转身就呆住了:一个年轻人,就坐在办公桌后面那张宽大的老板椅上,双脚搁在桌脚上,手里拿着她的手机,随便翻看着,很感兴趣的样子。
叶总毕竟是大老板,更是在明珠狂妄惯了的上层人物,可不是梁山那种没啥见识的小人物,在发觉事情不对劲后,仅仅呆愣了几秒钟,就迅速退回了健身房内,反锁上房门,按响了门后的警铃。
在她的办公室内,每个房间都有一个警铃。
只要按响,整个广达超市的警铃都会铃声大作,保安室立即显示出报警的确切位置,保安们会用最快的速度,齐刷刷的拍马赶到。
最多十三秒钟,保安就会赶来,这可是叶总演习过好多次的了。
十三秒钟,绝对是眨巴几下眼睛的工夫叶总一直在眨巴眼,足足眨巴了七八十次,外面也没有响起保安的怒喝,打斗声。
怎么了?
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最起码也是经常看过大片的人,叶总在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声音后,立即意识到警报器被外面那个人给掐断了。
就算是她等到天荒地老,那些该死的保安们也不会赶过来。
这时候再出去,无疑是最不明智的。
最明智的,自然是跳窗逃跑。
叶总跑到窗口后,就开始后悔了:干嘛要把办公室搞在四楼?
这要是跳下去,凭着她这个吨位,绝对能摔成一张肉饼的。
叶总可不想变成肉饼。
帮、帮帮。
就在叶总绞尽脑汁是想办法脱险时,房门被人敲响了,一个很温和有礼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叶总,请问您还在里面吗?”
为什么要说叶总是见过大世面,更是狂妄自大的呢?
人家在看到没办法逃走后,一咬牙走过去,打开了健身房的房门。
就像欣赏绝世美女那样,方圆上下打量着叶青。
“你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看到方圆很文静的样子后,叶青的底气又大了几分,双手掐腰,怒气冲冲。
话说,十五年前,她可是学过一段跆拳道的,就算现在已经抬不起腿,可仅仅靠自身吨位,她也有把握能把这家伙压扁。
“我找你,是因为你今天刚做了件善事,向阳光孤儿院捐赠了十七箱过期牛奶,造成二十多个孩子食物中毒。”
“原来是为了那些可怜鬼讨公道的!”
叶青明白了,随即尖叫:“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叶青,明珠叶家的叶青!我堂妹就是叶明媚,你要是不想死的话,那就赶紧滚蛋!”
方圆好像真被叶总测漏的霸气给震住了:“啥,你堂妹就是叶明媚……”
“是!怕了吧?”
叶青狞笑时的样子,真有些吓人。
“我还真怕那个臭娘们。”
方圆也笑,和风细雨般的笑:“叶总,你能不能再大点声?要不然那些保安听不到啊啧啧,这健身房内,你使用频率最多的东西,应该是那根臂力器吧?”
叶总可没心思去考虑,方圆怎么会知道那根臂力器是她的最爱,只是猛地尖叫一声,肉山压顶般的扑了过去!
咣当一声,真像肉山歪倒了那样,好像整座大楼都被砸的发抖。
叶总眼前发黑,冰凉的地板很快让她清醒了过来,猛抬头,却看到方圆站在门口,手里挑着她那条白色浴巾。
“啊!你这个流氓!来人呀,救命啊,流氓要非礼了……”
叶总大声尖叫起来,翻身爬起,双手抱在了胸口。
“麻烦你别侮辱我对女人的审美观。”
看着这堆白花花的肉山,方圆还真有些反胃,就像那些孤儿喝了过期牛奶,必须得吐出来那样。
“你、你特么的到底是谁?”
叶总尖声大叫出这句话时,眼前白影一闪,腰间就像被烙铁烙了一下那样,痛感神经迅速活跃起来时,耳边才传来浴巾抽在肥肉上的脆响。
不得不说,把浴巾当鞭子来用,抽一个果体女人,的确很容易让人心生邪念,想到女王啥的,感到无比的爽。
只是叶青重达两百斤的身子,实在引不起方先生有那种想法。
开始时,叶总还尖叫,大骂,威胁。
但很快,她的叫骂威胁声,就渐渐转为了哀求,泪流满面,鼻涕泡都出来了。
没办法,就算叶总是人上人,可被人用鞭子像抽牲口似的狂抽,她也受不了的。
说实话,方圆刚来时,还真打算用这种最低能的办法,来对付慈善家。
他更喜欢用血淋淋的方式比方当初在惩罚侮辱陈婉约的小东时,就是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
他觉得,唯有那种不杀人的方式,才能让慈善家想清楚,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慈善家竟然是个女的。
不管她是不是跟叶明媚有关,也不管她那身肥肉有多么的让人作呕,方圆都不想用血淋淋的手段对付她。
毕竟叶总的无良,只是个习惯,还没有像被毁容的白玉雯那样,触动方圆的底线(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孩子们没事,叶总本身长的就够人反胃的了,方圆实在想不到怎么做,才能比得上她当前更让人讨厌)。
貌似,直接抽人这种最低能的手段,才更管用。
可以肯定的是,今晚来找叶青的人如果是山羊,那个老东西才不管这些,绝对会用小刀子,把她给活剐了。
杀人,方圆可做不出来,但他肯定有让叶总生不如死的手段。
要想让叶总这种极度狂妄,自私,视人命为草芥的人上人害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在受够疼痛后,感受到死亡的滋味。
足足得抽了七八分钟吧,除了脑袋跟双手之外,叶青浑身青紫,惨叫声也越来越弱。
健身房内,从来都不缺少方便人上吊的单杠。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要想把叶总这个吨位的肉山吊在单杠上,还是得费一番力气的。
看着双手被撕开的浴巾反绑着,只能用脚尖站在椅子上的叶总,方圆满脸都是不忍的神色,更是秉承圣贤所曰的‘非礼勿视’原则,只看着她那张脸,和声问道:“想死,还是想活?”
“你、你这个畜生,杀了我吧!”
没想到叶总还很硬气,这足够证明她的嚣张狂妄,就像叶明媚那样是来自骨子里的,更忘记刚才她还求饶来着。
对于女人的要求,不管丑俊,善良的方先生,都会尽可能的满足她。
抬脚,把椅子踢到了旁边。
叶总登时张大了她的樱桃小嘴,眼珠子比牛铃铛还大。
从科学角度可以证明,受地心引力的影响,体重越重的人,上吊时死亡的速度就越快,那种要被勒死的极度恐惧感,也更刻骨铭心。
就像叶青这样,身子徒劳的挣扎了几下,舌头就伸了出来,眼珠子更是几乎要瞪出眼眶渐渐的,就看到了通往天堂的金色天梯。
从没有过的惧怕,后悔,让她在瞬间明白了一个真理:原来,她此前所在乎、得意的那些东西,在死亡面前屁都不是的。
但这些切身体会,她已经说不出来了。
她踏上了通往天堂的天梯,尽管她是那样的不甘。
“死亡的味道,咋样?”
一个可亲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叶青眼前的黑暗,渐渐散去,浑身的痛觉,就像潮水般把她包围。
那么疼!
但她喜欢这种感觉,以为这证明她还活着!
“放、放过我这条狗命,我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到底是有见识的大人物,前后态度的转变速度,快的让方圆都有些自愧不如。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不要你所有的一切,毕竟你活着也不容易。这样吧,你往阳光孤儿院的慈善账户上,打三万块吧因为你的命,实在就值这点钱。”
三万块钱,足够让那些孩子彻底地恢复健康了。
方圆知道,三万块对于叶青来说,或许连一件衣服都买不到。
但要是让她拿出千八百万的出来,方圆却又觉得,这是对那些纯真孩子的羞辱。
他能确定叶青不会为了区区三万块,就故意去找孤儿院的麻烦……如果真把她搞死,或者让她觉得肉疼了,对孤儿院没啥好处。
叶青呆了。
就算逼着她把满身的肥肉都吃下去,她也没想到方圆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就为了要三万块。
“你、你究竟是谁?”
叶青牙齿嗓音沙哑的问道。
“嗯,说起来,咱们还是一家人,我是叶明媚的姘头.”
方圆脸上,又露出一副装比的羞涩模样:“我姓方,叫方圆。”
第170章:我是叶明媚的老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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