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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英豪_分节阅读_409

    江扬笑骂:“我困了,开门。”
    “回答错误,你还有一次机会,否则门将永久锁闭。”
    正巧程亦涵出来找咖啡,江扬勾手指:“不睡?”黑发的副官摇头:“我熬一下,他那边在整理数据。”这个“他”自然是慕昭白,江扬用口型说了句什么,程亦涵一惊一顿,哑然失笑,凑到他耳边:“他叫高队长‘大哥’的。”
    等程亦涵下楼,江扬才重新敲门,听见里面有个声音:“密码。”
    “苏叔叔。”江扬温柔地呼唤。
    几乎是下一秒,门就开了,苏朝宇崩溃地站在里面,举起胳膊给他看:“一身鸡皮疙瘩,江扬,你的杀伤力不小。”说着就悠哉游哉地放水洗澡,雾气很快蒸腾满整个浴室,海蓝色的头伸出来,故意露了半边身体,结实的肌肉沾了水汽显得很诱惑:“一起?”
    “不用。”江扬在衣柜里找什么,头都没回地摆摆手。
    苏朝宇忿忿:有个禁欲主义的情人真是没情调。等他关了水从浴缸里跳出来,江扬却忽然开门:“我能进来吗?”苏朝宇的一句“你是受欢迎的,长官”刚出口,就被对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了出去。虽然苏朝宇擅长搏击,但对情人充满欲望的拉拉扯扯不会还击,直到他被湿漉漉地摁在床上。
    冰凉的藤杖尖在苏朝宇的屁股上狠狠戳了一下,弹起落在大腿上,海蓝色头发的上校“哎呦”出声,江扬用尖端有节奏地敲打着:“我是你的什么,你又是我的什么?”
    “江扬,亲爱的江扬。”苏朝宇假装温顺的猫咪。
    “回答错误,你还有两次机会,否则明天别想能坐着。”虚情假意的威胁这么让人无法抗拒。苏朝宇撑起上身仔细思考,江扬霸道地用一条腿压着他的腰,把那藤杖弯折两次,在空中挥舞得飒飒生风。恍然是几年前的墙角沙发,苏朝宇扭头看他的情人长官和长官情人,不由地想吻他。没有什么理由,此时此刻,他觉得这吻是必要的。
    可江扬只是扬手一巴掌,清脆响亮却没什么痛感:“回答我,苏朝宇上校,否则我就要不客气了!”
    “长官。亲爱的,长官!”苏朝宇用掉了第二次机会。
    江扬把他压得更紧,上身却能拧过来,保持着那种凶巴巴的长官腔低吼:“回答错误,你只剩一次机会。”
    苏朝宇忍不住,从他身体底下抽出手臂来抱住他:“你叫他爸爸,是在自虐吗?”
    “哈,”江扬高兴地挣脱苏朝宇坐了起来,“第三次错误答案,看来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揍你了。”说着就扬起手臂,看样子要下狠手。苏朝宇才不会吃亏,翻身一躲,藤杖落在离他刚刚趴过的地方上空三五厘米的地方,停得很稳。江扬反剪苏朝宇的手臂:“趴好,我要揍到你站不起来,以下犯上的小兵。”
    苏朝宇果断地钻进被子里去,只露出一个脑袋,很无辜地看着他的情人,用当年那种假装软弱假装求饶的口气说:“我是最特别的儿子,不是么?长官?”
    像和同龄人斗气意外获胜的小孩,江扬把藤杖塞进好不容易从衣柜里翻出来的经典款皮包里,扔到远处去,顺势躺在苏朝宇身边。
    “你为什么叫他爸爸?”苏朝宇像是质问。
    “烧糊涂了,我根本不知道身边是谁。”江扬环住身边人。
    “你渴望他在,一直如此。”苏朝宇盯着江扬的眼睛,强迫他也看着自己,“你渴望他的关注和爱,但他的回馈方式太与众不同令你没法接受,是这样的,江扬,一定是这样。”
    江扬含笑:“即使不是,难道我能倒带重来吗?”他像逃避放在床垫上的图钉那样跳起来,开始脱掉自己的衣服,换上浴袍和拖鞋。苏朝宇侧躺在那里,单臂托头看着他:“这件事上你毫无勇气。”
    琥珀色眸子的指挥官系带子的动作停了半秒又复原,也没有转身,苏朝宇只听见他低低的声音:“学着勇敢起来没有速成班,朝宇。你要等我一起睡吗?”
    苏朝宇撩开被子一角:“你是受欢迎的,长官,随时随地。”
    江扬看看那块不算宽阔却带着情人体温的空间,真心实意地笑了起来。
    强买强卖
    千里之外的彭耀也没有睡意。第四军年轻的新任长官在新年前三天就离开了边境基地,在首都转乘外公裴坤山的专机回到北部的朱雀王城堡。到达的时候正是清晨,满天霞光照耀着千里雪国,高大的松树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在晨光中犹如金箔般闪闪发光。徐雅慧的丈夫带着女儿们来接机,随行的还有王府的大管家和若干名穿制服的仆人。
    接下来的几天,彭耀在朱雀王华美的城堡里参加了所有的宴会和应酬,七大家族几乎每一家都派人参加,好几家都是家主带着妙龄的女儿或者妹妹亲自前来,一心想与皇后的亲外甥彭耀攀上一门亲事。
    传说中如孤狼一般的少年始终穿纯黑色的礼服,左襟上佩一朵白色洛兰,朱雀王的家徽是如血般盛开在初春冰河之畔的红色洛兰花,唯有家主及家主指定的继承人才有资格佩在左襟。如今彭耀身有热孝,佩同款白花出现在新年晚宴上,种种流言与议论瞬间不胫而走,而朱雀王却只是微笑,时时刻刻都把彭耀带在身边,不辟谣不解释,不止一次地把他称作自己的“命根子”。
    女孩们倾倒于他那双略带冷漠的灰蓝色眸子,不停地有人邀请他跳舞,彭耀一次也没有拒绝过,可是始终不肯跟任何一个人建立超出应酬以外的关系,他的外公对此就像是没看见一样,对于那些明显的暗示,一律笑眯眯地打发说:“年轻人么,不比我们当年,他自己有喜欢的人自然会带回来给我瞧,是不是?”
    新年假期的第二天夜里,客人们终于散去,彭耀走出华美的大厅,穿过那些古老幽深的走廊,一个人去了后花园。
    朱雀王城堡的围墙是那些参天的巨松,前面的花园是一片广袤的草场,春天的时候,各色的野花如同绚烂的海洋,而秋天的时候,则可以骑着马纵情奔驰,裴坤山和布津其他贵胄一样,爱好鹰猎和犬猎,甚至连女儿们都精通此道。彭耀母亲最喜欢的那条白狐狸围脖,据说就是她15岁时自己打到的猎物。
    城堡的后花园则是一大片水域,上游是北方奔腾的虎跃川,流经这里的时候流速减缓,形成了一片美丽的大湖。这个季节,湖面已经完全结冰,遥远的山峰起伏连绵,四周高大的松树挺拔茂密,天上星辉璀璨,天地间壮丽无方。
    彭耀就踏着雪往湖心走去。那里有一座很小的庭院,皇后的父亲、帝都最有实力的法王裴坤山就在那里等他。
    已经接近凌晨,四野静寂无声,寒意透骨,裴坤山站在那里,黑狐领上已有寒霜,可是他的身姿依然稳定如山,看到彭耀,就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彭耀果然放慢了脚步,裴坤山身前的湖面上,积雪已经清除,冰面上开了一个四方的洞,裴坤山一只手执着钓竿,全神贯注。
    彭耀甚至连手套也没戴,却不见丝毫的畏寒之意,他也抛下一副钓钩,站在外公的对面,然后闭上了眼睛。
    冰天雪地,风吹在脸上如同利刀,有树枝摇动积雪簌簌落下的声音,有水中鱼儿翻动的哗啦之声,他感觉到血脉的流动渐渐放缓,在手指被完全冻僵之前,他终于感觉到那种等候已久的颤动。彭耀猛然睁开眼睛,那双灰蓝色的眸子闪亮如同荒野的孤狼,他微微勾起嘴角,瞬间发力,收线,挑竿,飞鱼,几个动作一气呵成,一尾大鱼被拖出冰面,皑皑白雪之上,红鳞如血,隐隐闪着金光。
    彭耀微笑着戴上手套,将那鱼儿扔进盛着冰水的木桶之中,对他的外公说:“赢您一回,还真是难得。”
    裴坤山看着那大鱼微笑:“你的性子太烈,钓鱼一向非你所长。今天也一样,不戴手套没有护具,分明是把自己逼到绝处,可是却偏偏让你钓到一条火鳜。”
    “运气够好,所以会遇见稀有的火鳜;收线挑竿飞鱼的技巧够硬,所以才能把这种性子烈体重大的鱼成功拉出水面。”彭耀微笑,呵气形成淡淡的白雾,“一旦我不能掌控自己的力量或者运气离我而去,我会非常有风度的把战场让给胜利者。然后……”他弹了一下手指,仿佛吹去了什么脏东西一样,“然后从容地死去,如果一定不能求生。”
    裴坤山那双灰蓝色的眸子里精光一闪,忽然长啸,如同那些传说中的英雄,庭院飞檐上的积雪簌簌落下,夜枭惊起。彭耀挺拔如一杆枪,只是安静地看着他的外公,没有丝毫的怯意。山风凛冽,卷起湖面上层层积雪,小小的水中庭院就像是笼在雾气之中,裴坤山凝望远山,终于开口:“强大的始终不是手中的力量,而是掌控力量的心。而就算是不世出的英雄,在神的意志面前,往往不得不止步。暴烈而强韧,不畏死却又懂求生,很好,我没有想到,你这样年轻,就已经领悟。”
    他说完,手腕一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物塞进彭耀的手心:“这枚朱雀王令,自今日起,终于后继有人!”
    冰冷的空气一瞬间掠夺了那物残存的温度,彭耀借着雪地荧荧的反光才看清那是一支精铁打造的短剑,剑鞘镂空雕琢出一只浴火腾霞的神鸟,鸟头就是剑柄,身上嵌七颗璀璨绝美的红宝石,华丽非常。
    彭耀挑眉,掂量着那柄短剑,仿佛这象征着王权、财富和力量的王令只是一块可以烤着吃或者炖着吃的兔肉:“朱雀王令数百年来第一次交在外姓手中,我倒想知道这后面到底是什么阴谋。”
    裴坤山再次大笑,他没有看错人,他的外孙和他一样有狼的狠辣,狐狸的智谋,于是开诚布公地回答:“不是阴谋,只是朱雀代表的火一样强大的破坏力,除你以外,我不认为任何子侄可以驾驭。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时候,这把剑代表的却不仅仅是荣耀和权力。”
    “愿闻其详。”经历了彭家这两年的大起大落之后,彭耀确定自己无所畏惧,足够强悍所以可以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和荣耀,他波澜不惊地听着。
    “四大法王最初也是最终的职责就是节制皇室的权力,如今这个职责已由民主政府担任,往日只堪追忆,只可惜有些人不懂,我不方便公开与他们决裂,子嗣们又各怀鬼胎,没有一个器量如你,堪当重任。”裴坤山望着彭耀那酷似自己的侧面,说,“女儿和儿子的孩子都是一半我的血脉,姓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彭耀细细品这话,一股凉意穿透厚厚的鹿皮鞋,从脚心直蹿到心里去,他惊愕地盯着他的外公,后者一根手指放在他的唇上,眨眨眼睛说:“嘘,这个秘密,不可以说出口。”
    彭耀立刻抿紧了嘴唇,猎猎的夜风扬起积雪,刀子般割在脸上,他问:“江家是不是盟友?当年您为何选择诸皇子间无人看好的三皇子?”
    裴坤山大笑:“江瀚韬当年只是个架鹰走狗的纨绔子弟,养花弄草的本领王都雁京无人能出其右,军政上的事不及他父亲千分之一,可是有一点比他的父亲更强,你记住,江瀚韬是一个能对自己狠下心来的人,所以他16岁接管江家军团,二十几岁的时候俨然已经威震一方,到后来成为七大元帅之首,无一人能与之相提并论。至于他发狠心教出来的儿子,你已经见过,不用我赘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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