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得夜长梦多!
王老柱听了宋重锦这回答,也不是不满意的,自家闺女这脾性,这心思,他冷眼看着,也只有宋家这后生能压得住。
今日那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是宋重锦在顺手推舟。
此刻一看,果然猜得不错,看宋重锦连买断的银子都准备好了,那就证明这事他应该已经谋算很久了。
这后生,年纪轻轻,家里又是那个境况,还能赚到银子,为自己打算,不容易啊!
男人就该这样,看得出来,宋重锦将来不是池中之物,这样的好后生,尤其是和宋家已经完全断绝了关系,就算有个亲娘,将来也就是一些粮食的事情。
宋重锦没有亲人,自然就要拿王家人当亲人,这样的上门女婿可难求啊,将来再厉害,也都是归了王家。
就算将来宋重锦出息了,也不好意思不拉扯王家吧?
这么一想,王老柱的心就火热起来,也就顺着张婆子的话道:“明儿个,咱们翻翻黄历,找个人算算日子——”
王永珠不乐意了:“爹,娘,婚事的事以后再说吧,四哥还没成亲呢,哪里就轮得到我?”
这才确定关系就成亲?开什么玩笑,自己目前才15岁好吗?
这话一出,宋重锦就看向了王永平。
王永平只觉得后背汗毛一竖,连忙摆手:“我不着急,我不着急,妹子你先,你先——”
这话说出口后,王永平的后背才没那么凉飕飕的了。
张婆子见闺女好像是真不想这么早成婚,犹豫了一下:“那要不,婚事得先定了,名分先定下来。”
宋重锦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扶额,深吸一口气:“当然要定下来,不然我看好的上门女婿被别人看上了咋办?先打上我们王家的戳!告诉别人,宋重锦已经名草有主了,都别打他主意!”
说得那叫一个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一旁的王永贵一口水差点没呛死自己,哎呦,老妹这也太生猛了吧?
再看宋重锦,那张黑脸,居然露出一身笑意来?
简直都疯了!
王永贵觉得自己还不老啊,以前那也称为了媳妇翻墙,大晚上跑几十里路就为看一眼媳妇的风流人物。
怎么对这当今的年轻人的套路就看不懂了呢?
不过反过来一想,这宋重锦是上门女婿,相当于自家媳妇,这妹子就相当于自己,这么一互换,就能接受了。
王老柱听了闺女这话,差点没从炕上给跌下来,这闺女,就算有这心思,也别喊出来啊?把人家给吓跑了咋办?
再一看,宋家那后生,哪里是要被吓跑的样子,反倒笑微微,眼睛都快沾到自家闺女身上拽不下来了。
得,这还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张婆子一听闺女这话,十分赞同:“娘想着也是,你才十五,成亲是早了点,老四也还没说上媳妇,说出去也不好听。等秋收完了,咱们先办个订亲宴,把族长,里正他们都请来,也好宣扬出去,看以后还有谁家闺女敢打我女婿的主意。”
本来宋重锦听到张婆子那句,成亲是早了点,脸就一黑,可后来听到张婆子都称呼自己为女婿了,那点子不快也就烟消云散了。
张婆子扭过头来,就拧起王永平的耳朵:“我可告诉你,这段时间好好的给我把伤养好,到年底了给你说门媳妇,要是因为你耽误了你妹子的婚事,看我怎么收拾你!”
王永平捂着耳朵哀哀叫着同意了。
说实话,就算娘不说给自己说媳妇,他看着自家妹子和宋重锦那样子,也有几分心动了。
这事就这么定了,王永珠才开口:“这几天,你先在咱们家,跟我四哥凑合凑合,等秋收完了,咱们家的屋也不够住了,正好一起去里正哪里去买两块地,到时候一起起屋子,省事又省钱。”
“咱们家要起大屋?”王老柱刚要点头,点到一半愣住了,这么大的事情,咋在闺女眼里就跟搭个棚子似的?
而且看大家都好像不吃惊的样子,这事只有自己不知道?
王老柱有些心梗。
“我上次就说过了,金斗他们也大了,过两年也要成亲了,这屋子就住不开了。这不正好么,先把地看好了,再找里正批了,买下来,慢慢在起吧。”
听说要起大屋,大家想起上次王永珠说的要起个青砖大瓦房,还有大院子,大家都喜形于色。
王老柱听了几句,这老闺女考虑到周全啊,家里上上下下都考虑到了,这要真起了青砖大瓦房,可是七里墩独一家了。
也点头:“这是正理,到时候这批房子地的事情,我去找里正去。重锦啊,不是咱们家不留你住,如今你们虽然名分定了,这段时间住家里还能说是情有可原,可等忙过了,还得给你弄个住的地方才行。”
宋重锦也明白,“老叔,我明白的。”
说完这些事情,天色已经不早了,明天一早还要下地干活。
大家才散去,回屋歇息。
宋重锦已经跟宋母断绝关系,自然不可能会去拿自己的东西,再者他在宋家本就没什么私人物品。
王永珠见他连换洗的衣裳都没有,只得先让王永平把他的衣服借一套出来先应急。
这边张婆子就提醒:“你趁着这几日,给重锦做几套衣裳出来。我看这孩子也可怜,穿的衣裳都是铺子里买的,宋春花那婆娘还说给大户人家做过丫鬟,自己儿子却没穿过她做的衣裳,都是作孽啊!”
说着又小声提醒:“你用心做,这可是收男人心的好时候,知道不?衣服料子都在我屋里,自己去拿。”
王永珠很无语,她才答应给宋重锦做荷包,好嘛,一下子又要做衣裳了。
可也不能真忍心不做,只得默默地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第三百九十四章 多年的梦想成了现实
?当晚,这宋家把宋重锦卖给王家当上门女婿的事情,就传扬得全村都知道了。
一晚上,几乎每家每户,拖着累了一天的身子,还强撑着八卦。
有觉得宋家发了的,一百两啊,多少人家,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啊!
也有觉得宋家太不地道了的,尤其是看到那银子到了宋春花的手,还没摸着,就被宋家人给抢走了。
这好歹是人家卖儿子的钱啊,卖了这么贵,居然一文钱都没捞到,让人真是不好说啥。
还有说宋春花傻的。
放着那么孝顺的儿子不要,逼着把儿子卖了,拿银子贴宋家那个无底洞,只怕是当初去大户人家当丫鬟把脑子给当坏了吧?
也有羡慕嫉妒宋重锦的,好家伙,居然把自己卖这么贵啊?一百两啊,要是早知道王家这么有钱大方,早就把自己儿子丢去卖一卖了,那一百两拿回来可以给剩下的儿子都把媳妇给娶上了。
家里有儿子,也有打算把儿子送到王家当上门女婿的人家,一个个在家后悔的跌脚不已。
更多是大姑娘小媳妇,自己心里的那个只敢梦里想一想的男人,居然还是没逃脱王永珠的魔爪,让她得逞了。
晚上一个个都默默地哭湿了好多条枕巾。
宋重锦和王永珠一下子成了七里墩未婚小伙和姑娘们最嫉恨的对象了。
一大早,宋重锦这跟着王家人下地,这一路就收获了无数同情的,可怜的,嫉妒的目光。
不知多少大姑娘,找着各种借口,经过宋重锦身边,想找个机会安慰安慰。
只可惜宋重锦十分规矩的跟在王老柱身后,嘴里跟他讨教种田的各种诀窍什么的,完全没看到那些个大姑娘们殷切的目光。
倒是张婆子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又气又得意。
如今全村最俊的小伙,是自家闺女的了!
一面又气这些大姑娘不检点,明知道是自家闺女篮子里的菜了,还凑上来做啥?
这初初当上丈母娘的心情实在复杂!
※※※
且说宋母,捏着那断绝书,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家,晚饭也没做,也没吃,躺在床上,不知道怎么的,那眼泪就流不干。
她自己都奇怪,自己不应该高兴的吗?
自己这一生被村里人笑话,抬不起头来,不就是因为这个儿子吗?因为有了他,自己才在村里,在家里抬不起头来,被爹娘骂,被家人嘲笑。
她曾经无数次想过,要是没有这个儿子,就算被贵人收用过,谁知道?到时候远远的嫁了,自己如今也应该过着有男人有孩子的滋润小日子,就跟姐姐一样,儿孙环绕,多好。
可就是因为宋重锦,这一辈子,她都没了指望。
她想恨,又不敢恨!
现在多年的梦想成了现实,宋重锦真的,去王家当了上门女婿。
回想起宋重锦拉着自己说的那些话,他说他知道自己这个当娘的不喜欢他,觉得连累了自己,这么些年来,让自己在娘家抬不起头来做人。
他说,他知道在自己心目中,这个儿子还不如自己的几个侄子。
他还说,他知道了如今宋家缺银子,他最后再孝顺自己一回,卖给王家,凑齐银子,给她拿去给宋家,让她在宋家有面子,就当还了养育之恩。
她当时怎么想的?她当时心里是高兴的。
虽然有那么一丝怅然,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如果真的答应了,就彻底失去这个儿子了。
她也犹豫了那么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
因为她知道宋重锦这孩子,脸黑,心软。
将来若自己真有个什么,想必他也不能真看着自己这亲娘去死。
就算是去做上门女婿,可王家若真逼着自己儿子不管自己,那名声也就臭了。
其实算来算去,这儿子当不当上门女婿,都不会少了自己的。
爹娘还有大姐,哥哥嫂子他们不是都跟自己说明白利害关系了么?
只不过宋重锦这孩子肯定会伤心,不理自己一段时间,等时间久了,就好了。
男人么,伤心也就那么一会,没啥大不了的。
她不是都被说服了么?
怎么躺在床上,却心里空荡荡的呢?
以往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重锦那孩子去山上打猎,几天几夜不回来的时候,她也没这种感觉啊?
宋母就这样流了一夜的眼泪,早上强撑着爬起来,到隔壁屋子里。
推开门,屋子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炕以外,墙上挂着一张弓,几条绳索,还有几样下套子的工具。
炕上除了一床洗得发白的薄被子外,搭着几件灰扑扑的衣裳,墙角放着米缸,里面的米、面已经被她都不是偷着拿到娘家去了,就是做成馍馍送到宋家地里,给娘家人吃了。
屋顶檩子上原来还挂着一些风干的野味,也被自己送到娘家去了,只剩下几条空空的绳索,风一吹,晃悠着。
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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