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手掌生疏的把她的飞起的毛发抚平,再扶好歪斜的簪子。
刚整理好,被他们甩在身后的侍卫们和马车才赶上。
春芜匆匆下了马车,上上下下仔细观察了翁季浓,见她完好,才放心。
翁季浓笑呵呵的安抚她:“没事儿,哥哥马术厉害着呢!”
春芜没好气的给她系好披风,这两个主子,一个鲁莽,一个冲动,方才看着翁季浓突然从马车上飞起来,快要把她吓死了。
阿郎平日里看着沉稳冷酷,怎么今日倒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带着她们娘子胡闹!
这时马场的管事也过来了。
“奴见过阿郎,夫人。”管事薛进躬身行礼。
听他称呼,并不像旁人一样称元琛为都督,翁季浓便知他是元家的家仆,心里多了几分亲近,忙叫他不必多礼。
薛进垂眸看到主家阿郎还牵着新夫人的手不放,心里有了计较,更为恭敬了。
元琛寻问他这几日马场的情况。
“一切太平,自上次您来过,马场再也没有遇到偷袭,”薛进禀道,“前几日奴带人统计了今年新生马匹的数目,较之去年,多了六百五十匹。您瞧那边饮水的几匹小马就是才出生的,这几日天气好,马儿都放出来吃草了,每日在外待上七个时辰。”
元琛知道他为着马场一向是尽心尽力,赞了他几句。
薛进得了他的夸赞,道了几声不敢,不过显而易见的开心起来,细致的给翁季浓讲着山丹马场的情况。
不过是些马儿每日的作息,用草量这些无趣枯燥的事儿,翁季浓却也听得津津有味。
元琛捏捏她的手:“先去帐内休息,还是先去看你的马。”
翁季浓眸子一亮,当然是去看她的马了。
在薛进的带领下,两人来到马厩。
薛进提前得到消息,没有放那两匹马出去,毕竟马场太大,以防临时寻不到。
穿过一排排长而宽的马厩,众人来到一个单独的马厩前。
翁季浓的两匹河曲马与前面的山丹马对比,小巧许多。
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也不如山丹马悍威,是两匹外形漂亮,性情温和的骏马。
一只通体乌黑,毛发光亮,另一匹是栗色的马儿,只颈部鬃毛有一撮黑色的。
“给他们取个名字吧!”元琛带着翁季浓的手一起抚摸着马的鬃毛。
“这匹黑色的马儿叫绿墨,栗色的叫红梅。”翁季浓欢喜极了,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
“夫人学问高,都是好名字。”薛进道。
翁季浓弯弯眼睛,转头问元琛:“哥哥的马叫什么名字?”
元琛的那匹马,翁季浓被他带着骑了两次了。
元琛轻咳一声:“红枣。”
他的马可是上过战场的战马,说是马中将军也不为过,翁季浓以为他会有个威风凛凛的名字,没想到会是这么随意的红枣。
薛进机灵的说:“阿郎的那匹马是个脾气倔的,又爱吃红枣,取旁的名字,他都不理,只有叫红枣,那马才听话。”
翁季浓求证似地看向元琛。
元琛严肃地点点头。
翁季浓感叹,她是知道马儿通识人性的,但没想到会这般聪明,生怕自己的马儿不喜欢她取的名字,忙拿起马槽里的干草分别喂了两只马儿。
“你们喜欢这个名字是不是呀!”
绿墨和红梅也十分听话,咬着她手里的干草咀嚼吞食。
翁季浓小下巴得意地抬起,像是告诉元琛她的马儿听话,和她有缘分。
再在马厩待了会儿,翁季浓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走前还告诉绿墨和红梅,说她明日带他们出去。
“喜欢?”元琛看她飘飘然的样子,好笑。
翁季浓小脑袋啄米似得点得又快又密,语气真诚:“特别喜欢,谢谢哥哥。”
“等回去写信告诉我的那些好友们,她们肯定羡慕极了。”翁季浓摇着他的手臂,欢快地说道。
“不过,她们不曾见过草原的辽阔,骏马的威武,或许也会觉得我说得夸张呢!”
北地贵女爱骑马蹴鞠,南方娇娇喜舞文弄墨。
翁季浓觉得她的好友们可能无法感同身受,不免有些可惜。
“等以后有机会,我定会在吴郡开一座马场。”翁季浓脆声说。
元琛当然是顺着她的话讲:“好,到时候我给你提供马。”
翁季浓靠着他的手臂嘻嘻笑,觉得他真好,心里甜滋滋的。
两人歇息的地方,是往常元琛过来视察时住的帐篷,毕竟不是常住,马场准备的帐篷不如康安草原的大,元琛又不是享乐的性子。
帐篷小小的一只,里头只摆了一张榻和一只桌案,是极简单的。
翁季浓虽说平日里精细惯了,但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小娘子,再说此番过来并不是度假,是为了学骑马。
她的心思也不在住所上面,所以并没有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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