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担心我们出现了问题,还是厌烦现在这个过度敏感的自己。要说也是三十来岁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和自己拧巴——我不知道这种状态是如何形成的,要说归咎于方岷未免太自私无耻。
归根结底,大概应了那句古话——方枘圆凿。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何苦硬要挤在一起。
病痛还是会常常侵袭,尤其是在夜里。有的时候痛感不是在胃上,而是在他它往上两公分的心口。
当然,我不敢放任自己情绪起伏太大,那会影响胃酸。所以我每天要吃很多很多药,其中有些是镇定精神的,全都倒出来在手上会哗啦作响。
它们会让我昏昏欲睡一段时间,浑身乏力又常犯恶心。
说实话,这种感觉并不怎么样。身体的难受很容易让人情绪脆弱,尤其是晚上家里安静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回音时。我甚至会自言自语,或者跟阳台上的一盆花讲话。
病人做些病态的事情,应该没有人苛责吧?
第27章
方岷回来后,在宁城机场换回了国内的号码,给我回了电话。
“你今晚不要等我,公司办了个接风趴,太晚也许就不回去了。”
后面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因为机场的背景音很嘈杂。但有个声音我再熟悉不过,跟跳蚤似的钻进耳朵里。
他说,方哥,咱行李转过来了。
这是那天自称“助理”的声音。而这声“方哥”也让我猛地回神,熟悉得和那天举杯的年轻面孔重合。
这不是什么助理,这是方岷从大学起就认识的人,郑九。
2018年早梅盛开的第一天,是方岷落地的日子。也是我出院的第六天。
外面在搞烟花秀,劈里啪啦响个不停,人潮挤得手机信号只剩下一格。
禁燃烟花爆竹许多年的云市,在这周开放了夜空。星点在窗外升降起落,终究爆出一朵花,开在玻璃上。
那光闪得迅速,明灭瞬间,在窗里映出个形销骨立的我。
倒影里的男人瘦得颧骨突起,蓝色条纹睡衣又大又宽,即便被罩了一层又一层,还是能看出肩胛轮廓。
睡衣是方岷的。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我们的名字很像——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拉扯不断的开始——但除了名字,我们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
他喜欢飙车喜欢摇滚,我嫌它危险嫌它闹;他喜欢辣油喜欢汽水,我只能喝凉白开来护胃;他直白、热烈,过了元旦也才二十三而已。
我们能在一起,起因像是个夸父追日的故事,他自然是那个追着太阳跑的人。
可惜现在我不是太阳,我是飞蛾。
手机信号还是没能恢复。我盯着信号格走神,想如果把时间拨回到七年前,方岷看到我这副鬼样子,大概会天天翘掉晚自习,然后逼我到医院化疗,或者偷偷打个几个月的工,拿杯水车薪的报酬找我邀功。
我寻思是不是该给他发一句“欢迎回国”之类的话。可想想看,方岷估计这会夜场正酣,多半,哪怕看到了也会直接忽略。反正也没信号,我也就一直没点击发送。
时针指向二的时候,方岷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你去看烟火秀了。”我说。不是个问句,因为我闻到了硝的味道。
他点点头,说本来觉得太晚不想回家了,但是好久没见你,怪想的。
想吗?我轻轻问。
方岷三步并作两步往我这边走,歪头倒在旁边的沙发上。他看起来醉得不轻,无意识带出几声轻哼——还是和原来一样,轻易就能在我心里刺挠。
“怎么还不睡啊。”方岷倒还委屈上了,拿头发在我腿边蹭了蹭,“也不知道跟我说句话。”
你顾得上我吗?
我看他可怜巴巴绻缩的样子,这句话忍着没说,只是拿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叫他先去洗澡。
“你嫌我臭。”他攥紧了我睡衣的衣角,又闻了闻自己的外套。自嘲似的撇撇嘴,站起来时脚步不稳,准备往浴室走,“你总是这样。”
我怕他摔倒,起身去扶。大概是摸到了我的手腕,方岷看起来精神了一点,攥着我的手仔细比了比,又上下打量了一会,问我怎么一个月不见能瘦成这个样子。
还行,至少能看出来。
“以后还是少喝酒吧。”我把他放平在沙发上,拿袖子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胃不好。”
沙发上的人无意识地皱了皱眉,然后翻身睡了过去。
他睡得晚,但起得很早。
他走之前我的药效还没过,迷迷糊糊地听到他并不轻的洗漱声,似乎还有落在我额头的一记吻。
不知道为何,我觉得面前的人似乎盯着我看了很久,隐约间还叹了口气。但眼皮好重,抬不起来。
之后就是皮鞋摩擦地板和关门声,我过了很久才被闹钟彻底叫醒,第一件事就是翻身床头柜。
里头的化验单一动不动。方岷连个眼神都没有分给它。
第28章
课不多,我出门很晚。
从家里到学校会经过一条小巷,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步行。
巷子有山东的杂粮煎饼、甜腻的桂花糕和热腾腾的花卷。西斜的太阳照不进这里,所有的光都来自那盏路灯。热气会缠绕在灯旁,生成一些水汽,然后经由光这个媒介把整条巷子都染上香。
我最喜欢那家煎饼铺。老板是柳镇人。
老板的孩子在云中读书,每晚都来帮爸爸收零钱,人少的时候就自己在一边学习。我看了眼,他正在背词汇表,标粗的单词是Hunt。
猎捕。
我想起方岷高中时还指着这个词问我,老师,怎么发音。其实音标我都教过,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
猎捕者的智慧,大概只会用在猎物上。他的猎物换了。
上课时我的手机一直在震,口袋里的触感惹得人心烦。我莫名慌张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一直萦绕在心里。
我从未这么讨厌过自己的直觉。
发短信的人是郑九。几年前我存过他的电话,因为他那会是方岷的舍友。但我俩除了方岷定岗那次,再没有交谈过。
他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男人伸手抓住另一个人的衬衫衣领,虽然眼睛被不了遮挡,但整体神态很陶醉,像沉溺于一场美妙的挑逗。手腕上戴着一只表,好几年前的款式了,上头隐隐刻着字。
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这只手的主人。
表上的字还是我刻的。致方岷。
我的手突然不听使唤,脱了力,手机直直掉在讲台上。下课吵闹的同学立刻噤声,齐刷刷朝我看。
“老师您没事吧?”有个学生怯生生地问。我的表情这么吓人嘛?
没事,只是需要一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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