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何晶晶,她只会因为损毁人民币受到警告和罚款,交完罚款她就先走了,临走的时候她在公安局门口站了许久,神情有悲伤有不甘有厌恶。
宋朗叫上所有与案的警察出去吃夜宵放松一下,由他请客,大家来到烧烤店要了烧烤和啤酒,这次的聚会多了一个林秋浦,之前没时间和他说话的警察们问他在二队感觉如何,林秋浦羞涩地回答:“队长破案真的像传闻中一样厉害,思路也特别清晰,我感觉学到了不少东西。”
“难道我们不厉害了?”
“哈哈,我们都被队长的光芒给盖下去了。”
“来来,喝酒,新人,你可得喝一大杯!”
大家七嘴八舌地聊着天,气氛很热烈,在警队里最轻松愉快的时刻就是案子结束的时候。
宋朗一个人喝着扎啤,神情却不太高涨,他还在遗憾这案子留了个小尾巴,他们没有证据可以将何晶晶以共犯的身份逮捕。
“队长,你还在纠结吗?我觉得这案子破得已经很漂亮了。”林秋浦说。
“不,这是污点,那个女人利用了自己的父亲,顺利得到了遗产,她一辈子想到从警察手中逃脱都会感到无比侥幸吧!”宋朗冷笑。
“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其实吧,我觉得这女孩挺可怜的。”
“你再说一遍!!!”宋朗陡然提高音量,从未见过宋朗发火的林秋浦吓呆了,其它人也都停下,齐齐朝这边看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宋朗厉声道。
林秋浦这个耿直男孩竟然真的把这当成命令,瑟瑟发抖地又重复了一遍,“……其实吧,我觉得那女孩挺可怜的。”
宋朗伸出一只手过来,林秋浦以为自己要挨揍,结果宋朗宽厚的巴掌落在他的肩膀上,虽然有点疼,但那确实是拍肩的动作。
“小林,你知道人为什么得癌症吗?”
“啊?”林秋浦一脸茫然,“因为吃坏了东西?”
“癌细胞有一种特殊能力,它们能骗过免疫系统,让免疫系统认为它们是普通无害的细胞,所以一旦扩散,就会特别糟糕。警察就是社会的免疫系统,警察最需要提防的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而是那些身世可怜、无助弱小的罪犯,这些看似无害的人就是会骗人的癌细胞,千万不要觉得他们可怜,如果你可怜他们,谁去可怜那些被杀的人,还有无数无辜善良的普通市民,世上没有任何犯罪理由是正当的,你要是再说这种感性的话,我就让你滚出二队,去当交警吧!”
一番话说得林秋浦汗颜地低下头,宋朗拍拍他,把酒杯递过来,见队长的火气过去了,其它人也跟着凑热闹,拿起酒杯说:“新人,别委屈了,队长教育你是为你好,来来,干一杯吧!”
林秋浦却没动杯子,他掏出自己的小本本,把宋朗的话记了下来。
这种举动在别人看来未免有些可笑,但是宋朗却瞧出了这小子骨子里的认真劲儿,心想说不定他以后能当个好警察呢!
第二天,林秋浦上午巡逻归来,发现自己的电脑上贴了一张纸条,让他去一趟三队那边。
专门负责打黑的三队在另一层楼,来到这里,看见一张张陌生面孔,林秋浦难免有点紧张,他不知道来这里要干嘛,突然有个声音叫住他,“你就是宋队长手下的小林?”
他回头,看见一个短发女警官,她自我介绍,“我是三队的韩洛希。”
韩洛希伸手和林秋浦握了一下,林秋浦的脸颊羞红了一下,他注意到韩洛希的好身材其实是长期锻炼出来的,因为她的手掌非常有力,而且满是老茧。
林秋浦不明所以地跟着这位姐姐来到一间办公室,韩洛希打开电脑,说:“9月5日你去泰扬典当行,看见一帮人正在施暴,你出声阻止,他们试图用车撞你,是这样吧?”
“是队长告诉你……告诉您的吗?”
“不是他还能有谁,你把事情经过仔细地说一遍吧!”
林秋浦仔细地把整个过程说了一遍,述说的过程中一直偷偷瞧韩洛希,她有一双英气逼人的眉眼,时不时用手撩头发的动作又特别柔美,把林秋浦迷到了。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是哥哥的角色,他对这种大姐姐般的女性无比向往。
一份笔录做完,韩洛希把文件打印出来叫林秋浦签字,她注意到林秋浦小脸羞红,笑道:“空调太高了吧,你的脸怎么一直红红的。”
“没……没有。”
签完字,韩洛希又带林秋浦来到审讯室,叫他指认嫌疑人,林秋浦看见那天那个长发居然坐在审讯室里,因为戴着手铐,气焰也没那么嚣张了。
“你把这人逮到了?”林秋浦惊讶地说。
“是他来自首的,坦白了自己袭警的罪行。”
“自首?”
“可能你在专办命案的二队没接触过这类黑恶分子,其实这种把戏我们见多了,他们怕事情闹大,就出来一个人扛罪。”
“那个什么烈国枭是黑社会老大?”
“严格来说不算,只能说性质上接近,这个老头到处认干儿子,龙安许多大企业家、官员、名人都是他的干儿女,警方观察过他一阵子,他只是财大势大,没有明确犯罪证据……”韩洛希看向审讯室里的长发男,“从这次的事情来看,他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人,民间那么怕他,我想他一定干过违法乱纪的勾当。”
指认之后,韩洛希同他告辞了,林秋浦鼓起勇气说:“韩警官,我可以找你要联系方式吗?只是为了……为了平时有事的时候找你方便,大家都是同事嘛!”
韩洛希笑道:“你找我能有什么事啊,你去找老宋要吧!”
回队之后,林秋浦仍对韩洛希念念不忘,但他的幻想很快破灭了,因为他从同事那里听说,这位韩警官正是宋朗的女朋友!
第792章 今时今日
林秋浦坐在办公室里,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他朝桌上那张自己与宋朗的合影看了一眼,每次看着照片中一脸微笑的宋朗,心里总是五味杂陈。
为什么会突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破案的经历,难道是因为那天陈实在神智不清的时候叫了他一声“小林”,平时根本没人会这样称呼他,难道陈实就是……
不,不可能!
他们的差距太大了,相貌、年龄、说话方式、小习惯……
但林秋浦越是琢磨两人之间的不同点,就越发现两人有一种惊人的神似。
不会这么巧合吧,不会的吧!他又否定自己的猜测,觉得现实中不存在这么戏剧性的事情。
但是如果万一陈实真的是宋朗,自己将怎么面对他,把他逮捕,还是先向他倾诉这些年的思念之后再把他逮捕?
林秋浦纠结不已,苦恼地揪扯着头发,他知道自己不聪明,想事情容易钻牛角尖,也许这根本就是误判,陈实比他大,管他叫“小林”也是自然而然的。
电话铃声将林秋浦的思绪又拉回现实,他拿起听筒——
“当铺的案子……在哪……这案子我要了……”
刚刚接到报警中心的来电,称上马街一家当铺发生了谋杀案,这个地名林秋浦很熟悉,他想不会这么巧合吧,自己刚刚还在回忆那起案子,同一个地方又发生命案了?
他叫上林冬雪和其它几名警察,准备去现场看看,临走前他突然对林冬雪说:“把陈实叫来!”
到了现场,林秋浦才得知,发生命案的是一家叫三源的典当行,他朝斜对面看去,泰扬典当行仍然在营业,店面似乎变大了,招牌也变成了烫金大字,比当年那灰扑扑的小店气派多了。
距离那案子已经过去了七年,那家当铺现在完全是何晶晶的产业了吧,是她自己在经营,还是盘给别人了?
宋朗曾说这种女人就像癌细胞,不值得同情,在宋朗手下工作的时候,他说的那些教诲林秋浦记在本子上也记在心里,对他助益良多。
正当林秋浦回头看的时候,一辆轿车停在那家当铺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女人,手里夹着细长的陶瓷烟嘴和一支女式香烟,她化了妆,但林秋浦还是一眼认出来,她正是何晶晶。
比起七年前,她明显胖了不少,过去那张削瘦的脸也圆润起来,显得更有风韵,算起来她大概也有三十多岁了吧。
何晶晶注意到马路对面的警车和警察们,大概也看见了林秋浦,冲他微笑了一下。
另一个人从驾驶座下来,手中拎着两个塑料袋,上面有某超市的字样,这个男人皮肤黝黑,两臂结实,手腕上的纹身很扎眼,他留着板寸头。
虽然相貌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林秋浦还是认出来,他是何军!
这让林秋浦颇感意外,他们怎么又在一起了,不过话说回来,当年那起案件的后续影响他也不甚了解,因为结案几天以后,他又投入到另一起命案当中去了,没时间也没必要再去走访一下泰扬典当行。
“哥,在看什么呢?”林冬雪说,“你在瞧美女?”
“胡说八道,那俩人是我参与的某起案件中的相关人员,隔了几年又看见有点意外而已……宋朗还没来吗?”
“谁!?”
意识到自己的口误,林秋浦忙纠正过来,“我是说陈实!”
“哈哈,吓我一跳,他说在陪月月逛街,晚一点过来。”
“这家伙,一点都不守时!!”
林秋浦愤然道,心中的那杆天平又朝怀疑的一方倾斜些许,因为宋朗是从不迟到的人。
警察们走进发生命案的当铺,看见墙边橱柜的锁都被人粗暴地撬开了,翻弄得一片狼籍,一个老男人卧在地上,额头上凝固着大块鲜血,他倒下的姿势有点扭曲,两腿朝前,上身却拧过来朝着地面,左手伸得很长,似乎想去够什么东西。
旁边有一只翻倒的红木椅子,一个沾着血的烟灰缸掉在尸体脚边,彭斯珏将其拿起,对着光检查,说:“上面的指纹非常清晰。”
报案人是这家店里打工的伙计,这小伙吓坏了,今天凌晨他听见楼下有摔砸的动静,以为进了贼,这地方进了贼可不得了,他跑下来一看,一个男人正用烟灰缸反复击打老板的头,老头趴在地上不停抽搐,左腿抖得特别渗人。
“然后那……那男的扭头看到了我,我吓得嗷一嗓子,赶紧上楼,从窗户跳到旁边的屋顶上跑了,屋顶上的瓦片都让我踩碎了,我当时没带手机,也不敢回来,穿着睡衣跑到最近的派出所报的警。”
“去检查一下。”林秋浦交代林冬雪一句,然后对伙计说:“那男的长什么样?”
“太黑了我看不清,就看见他穿着一件夹克衫,大概跟他一样高!”伙计指了下徐晓东,“哦对了,他还吐了口痰,应该就在地上吧。”
“林队,地上有块干掉的痰迹。”一名技术警察揭开一张掉在地上的画,发现了痰迹。
林秋浦又问伙计:“你目击到凶杀过程的时候,这里很乱吗?”
“不,跟平时一样,可能是我跑掉之后他才翻的吧,要是我没跑,大概也会被杀掉,想想就好可怕哦!”
“你老板叫什么?”
“沈利群。”
“你在这里打工多久了?”
“我刚毕业,才干了一年,我爸和沈老板是朋友,因为我学的那专业找不着对口工作,我爸叫我来这里打工,沈老板平时待我倒也不错……”说到这里,小伙露出忧伤的神情。
“等尸检做完,你协助我们检查一下,这里丢了什么。”
尸检结果与小伙的口供完全一致,沈老板死于凌晨四点左右,头部受了多次砸击,在皮肉里发现了些许玻璃碎片,彭斯珏初步判断死因是脑动脉破裂。
当尸体被带走的时候,小伙请求给沈老板烧几张纸钱送行,林秋浦同意了,小伙在门口烧了纸,哭了一阵。
然后他戴上手套开始检查现场的东西,这里的东西都是顾客典当的,都有记录,一一核实后小伙说:“画丢了!”
“什么画?”
“一副虫子的画,是个元代画家画的,挺值钱!”
第793章 失窃的古画
伙计说:“老板说这幅画很名贵,如果拍卖出去,把这整个当铺买下来都不成问题。”
刚才伙计确认失物的时候,已经将散落在地上的东西放回架子上,林秋浦注意到里面有不少字画、古董、文玩,他问:“你们这里有哪些业务?”
“就是典当值钱东西,我们不像对面那家当铺什么都干,还放高利贷。老板是个文化人,喜欢古董,他以前是搞鉴宝的,靠这个挣了些钱,自己经营一家当铺,主要是借这个来收一些古董,再转手卖出去。”
一提到经营当铺,林秋浦想到一件事,问:“你们店里收到过一个骨质小碗没有。”
“警官,你也知道这个说法啊?”伙计一阵惊喜,“收到过呀,老板说了,这是打着鬼神幌子的诈骗,不要相信,他没有给钱,也没发生什么倒霉事。”
第4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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