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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九章血神精华

    虚空中电芒闪烁,很快,江峰突破朱雀军团包围圈,来到一座破败的村庄内,四周丧尸游荡,这里处于偏僻之地,朱雀军团并没有清理到这里,放眼望去这座村庄不下上万丧尸,毫无意识地行走着。
    江峰释放星力感受了一下,没有强大生物在附近,他找了个位于高处的土屋,打开包裹仔细检查,禅香中间,血色光芒一闪,村庄内所有丧尸同时停顿了一下,随后像是被什么吸引,全部聚集到江峰土屋外。
    土屋内,江峰诧异的看着手中八颗血色颗粒,脸色越来越精彩,随后狂喜,突然,土屋大门被撞开,无数丧尸冲向江峰,江峰抬手,闪电狂暴而出肆虐天地,转眼,土屋方圆千米被焚烧一空,所有丧尸被泯灭,千米外,还有更多的丧尸接近,尽管没有表情,但江峰确实感受到了这些丧尸的渴望。
    看到这种情况,江峰肯定了心中的猜测,没想到那三个彝族人居然给他送了这么大一份礼物,这些血色颗粒名叫血神精华,是天尸王血神用异能凝聚而成的精华。
    另一片时空,人类,丧尸和变异兽三足鼎立,变异兽最强,却也最分散,威胁不大,人类其次,而丧尸最弱,不过那个时候,不少丧尸已诞生灵智,其中以三大天尸王最为强大,三大天尸王分别是九黎,将臣和血神,组成天尸联盟与人类抗衡,企图保存丧尸这个物种。
    三大天尸王极为强大,且很难杀死,近乎不死不灭,单论战斗力足以与人类三皇媲美,再加上其不死不灭的特性,硬生生抗住人类封号强者的进攻,从人类手中夺得生存之地。
    天尸王血神占据二十七座死城,横穿云南,是云南最大的势力,其异能为溶血术,可以将所见生物血液净化凝聚为颗粒状,血神麾下每座死城都有不少血神精华,这种血神精华无论是对丧尸还是对人类都有很大吸引力,因为它的特性跟星晶一样,供生物吸收增强实力,而且比起星晶来,血神精华更加完美,因为它没有限制,哪怕是普通人都可以通过吸收血神精华成为强大的进化者。
    江峰曾在海蓝城拍卖会上看过血神精华拍卖,所以才知道这东西,一颗五级的血神精华就拍卖出了十倍于同级宝物的价格,而此时,江峰手中的血神精华则是六级,足足八颗六级血神精华,如果拍卖,足以卖出天价。
    血神精华等级越高价值越大,如果一个普通人吸收六级血神精华,无需多久他便可以吸收,至少能成为五级进化者,还没有后遗症,而江峰,只要吸收四颗血神精华就可以突破成为六级进化者,毫无悬念。
    “运气太好了”江峰不禁感慨,住个酒店都能得到如此宝物,怪不得那三个彝族人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也要追踪他,不惜对牧师出手,原来是因为这些血神精华。
    江峰收好血神精华,抬头扫视了四周,无数丧尸被吸引过来,这是他们本能的反应,任何一头丧尸吃了血神精华,短期都足以成为至少五级生物,跟人类一样,还有可能开启灵智。
    狂暴的雷电再次扫荡四周,这次江峰没有留手,十分钟后,整座村庄丧尸都被消灭一空,江峰找了个隐秘的房屋,一口吞服了一颗血神精华,静静吸收。
    白云城,每个月一次的赶集日到了,对于白云城民众来说赶集日是非常重要的日子,因为在赶集日,白云城各大势力会把近一个月收获的物资拿出来低价售卖,无论是官方,军方,佣兵团还是各个店铺,都会有不少东西降价出售,类似于和平年代的双十一。
    普通店铺出售生活物资,高档的店铺出售烟酒等商品,还有类似于童文文那种店铺出售一些寻常人找不到的商品,比如战斗数值探测器,这种东西唯有进化者用功勋值才能兑换到,寻常民众根本买不到,唯有童文文这里有得卖,他的店铺在官方可是上了黑名单的,没人查他,所以文文精品店从来不愁生意。
    官方有直营店铺,有的卖一些药剂,武器还有解毒血清,价格都很便宜,不过这些东西大多针对进化者,普通民众对这些不感兴趣。
    有的店铺卖的就非常受欢迎了,比如鸡蛋,没错,就是变异鸡的鸡蛋,那些鸡蛋个头很大,随着变异鸡数量增多,鸡蛋不再是上层人物才能享受的奢侈品,普通民众偶尔也能享受,回味一下和平年代的感觉。
    变异香蕉价格非常便宜,几乎白送,白云城每家每户都有变异香蕉,一根抵一天。
    佣兵团开设的店铺多种多样,枪械武器,生活物资,衣服鞋袜等等,白云城百万人口不停涌入第二区商业街,搞得第二区行走异常困难。
    每个月的赶集日,守护军团都非常忙碌,谨慎盯着白云城四周,防止出现意外,辛月亮的云层上空安装了不少从上京城换购来的雷达,监视着白云城一切。
    云层上空,洪远山垂涎的看着杯中之酒,使劲嗅了嗅,双目放光,一口喝了下去,闭上眼睛享受了一会,大喊一声,“好酒”。
    对面,洪德睁大了眼睛看着洪远山,希冀道“爷爷,那个,能不能”,“不能”,洪德话还没说完就被洪远山否定了,洪德立刻不满了,“为什么不能,不是有一整壶酒吗?给我喝两口怎么了?”。
    洪远山一把握住桌上的酒壶,警惕的瞪着洪德,“你小子别打我酒得注意”。
    “我可是你亲孙子,还比不过酒吗?”。
    “比不过”。
    洪德无语,不甘的盯着被洪远山紧紧抱在怀里的酒壶,狠狠咽了咽口水,随后目光转向不远处面无表情的南六,“喂,你就送一壶过来?”。
    南六淡漠道“是”。
    “太少了吧”洪德大喊。
    南六毫无反应。
    洪远山咂了咂嘴,回味了一下,看着南六,“南宫傲那个老小子怎么突然这么好心给我送酒了?”。
    南六淡淡回道“家主说,这种酒南宫家多得是,不在乎一壶两壶”。
    “嗤,笑话,老夫至少十年没喝到这么好的酒了,不要说现在,就算在和平年代这种酒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哪怕是你南宫家权势再大也得不到”洪远山不屑道。
    “这种酒,家主有一缸”。
    洪远山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没错,他最多只有一壶,再多也不可能,不过这老小子愿意分一半给我,看来他”说着,洪远山突然反应过来了,见鬼一样看着南六,“你小子说什么?一缸?”。
    “是的”。
    “多大的缸?”。
    “洗澡的杠”。
    “放屁,这种酒都是用特制的酒壶密封保存,体积稍大也不会有这种味道,一缸,你小子说的不会是二锅头吧”。
    南六淡淡道“确实有一缸,家主舀了一壶让我带过来给您尝尝”。
    洪远山脸皮抽了抽,“真的?”。
    南六点点头。
    一旁,洪德呆住了,“一缸?你以为挑水啊,你怎么不说一盆?”。
    “我问你,这种酒哪来的?”洪远山问道。
    “陕西送的,每个月都有一缸”。
    “你确定?”洪远山还是不敢相信,这种酒放在和平年代只能以拍卖的形式卖出去,还有价无市,一壶最少几百万,以他的权势都喝不到,可见这种酒的珍稀程度,现在有人跟他说这玩意是用杠盛的,当他智障啊。
    洪远山也不跟南六废话,直接联系南宫傲,屏幕闪烁了一下,没一会,南宫傲出现在屏幕上,悠闲的吃着花生米,右边,一个大缸放着,看上去非常怪异,但洪远山目光立刻被那个大缸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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