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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杰夫里·迪弗侦探小说精选集(全11册) 第4章

第4章

    第4章
    这些死法太恐怖了。
    阿米莉亚·萨克斯长期调查各类犯罪现场,什么样的血腥场面都见过了,或者说她以为再不会有什么可以吓到她的。但她刚刚见到的,却是她所能想到的最残忍的杀人手法。
    萨克斯与莱姆联系过了,当时她还在韦斯特切斯特,莱姆让她赶快回到曼哈顿市中心,因为她要跑两个犯罪现场,这两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相隔时间仅有几个小时,凶手自称“钟表匠”。
    她先去调查了位于哈得孙河边码头的现场,那里的现场相对简陋,可调查的东西所剩无几,这也使现场勘测变得更为简单。没有尸体,且大部分痕迹都被河道上的强风吹散或是污染了。萨克斯从现场的各个角度拍了照片并录像。她看到了现场原来摆放时钟的位置,但很可惜,防爆组在移除时钟时将现场破坏了,所以没有更多的细节可以调查。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那是个潜在的危险爆破装置。
    她还找到了凶手留下的字条,字条的一部分被血污冻住了。然后她又采集了冻结的血液样本。萨克斯看到了现场甲板上的那些抓痕,那是被害人生前留下的。可以想见,他当时悬于河水之上苦苦挣扎,但最终还是滑下去了。她发现了一块剥落的指甲,短而宽,未加修饰保养,由此可以推断被害人是男性。
    凶手大概是从锁链围栏那里闯进码头的。萨克斯采集了一块金属样本,用来检测曾使用过的工具痕迹。只是她在这疑似入口处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脚印,或是轮胎印,在这里没有,凶杀现场那摊冻住的血迹周围也没有。
    没有确定的目击者。
    法医报告说如果被害人真如现场所展示的那样,以当时的状况落入哈得孙河,他会在十分钟左右死于低温症。纽约警方的水下搜救人员及海岸救卫队依旧在哈得孙河搜寻尸体和其他证据。
    现在,萨克斯来到了第二个现场。位于百老汇附近,柏树街旁的一条小巷里。被害人叫西奥多·亚当斯,三十五岁左右,尸体仰躺着,口中塞了胶带,手腕和脚踝都被捆住。在被害人上方三米高的地方有一架消防梯,凶手从那里搭了一条绳子,绳子的一头拴着一根长一点八米、重三十五公斤的金属棍,金属棍两端都有孔洞,像是针孔一样;绳子的另一头被攥在被害人的手里。金属棍一端悬在被害人的喉咙上方,而被害人被捆得动弹不得,无处可逃,只能竭尽全力拉住手中的这段绳头,期望有路人经过这里救下他。
    但是,没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他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那根金属棍依旧压在他的喉咙上,直到他的尸体在十二月的寒冬中冻得僵硬。在金属的重压下,他的整个脖子只剩下不到三厘米厚。被害人面色惨白,表情僵硬,透着冰冷的死气,但是萨克斯想象得到,他当时在那痛苦又致命的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是怎样苦苦坚持着想要活下去,他的脸色是怎样在压力下变得通红,又变得青紫,眼球怎样慢慢由眼眶中冒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用这样残忍的手段杀人?用这种延长死亡痛苦的手段杀人?
    萨克斯身穿白色的特卫强防护服在现场活动,主要是为了防止自己衣服上携带的杂质和头发污染犯罪现场,她一边准备好现场采集证物的设备,一边与纽约警局的两位同事讨论着,二人分别是南希·辛普森和弗兰克·瑞特格,他们负责皇后区的犯罪现场调查工作。在他们旁边不远处,停着一辆犯罪现场勘查车,那是一辆很大的面包车,装满了现场调查所需的各种设备。
    萨克斯在双脚上缠了两个橡皮筋,这样做是为了区分她和罪犯的足迹。这是莱姆的许多小主意之一,“但为什么要费心这么做?我在现场可是穿着防护服的啊,莱姆,我不是穿着旅游鞋进现场的。”萨克斯曾质疑过莱姆的这种做法。莱姆当时用有些厌倦的目光看着她:“哦,打扰了,你说得对,我想罪犯肯定从来没想过也买一套防护服穿。一套防护服多少钱来着,萨克斯?四十九还是九十五美金?”
    勘查这类犯罪现场,萨克斯的第一想法是这要么是集团犯罪,要么就是变态杀人案。团伙犯罪的现场通常也是血腥恐怖的,主要是为了给敌对的团伙组织传递信息。但如果凶手是个变态,也会故意将凶杀现场布置成自己幻觉中的样子,或者是为了满足感,出于一种虐待狂的癖好——如果在犯罪过程中有性侵行为出现的话——或者单单是出于纯粹的残忍,无关欲望。她多年的街头案件调查经历让她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刻意对别人施加痛苦是一种个人力量的体现,有的人甚至会因此成瘾。
    年轻的巡警罗恩·普拉斯基身穿制服和皮衣,有着一头金发,他身材修长,为人亲切,一直在帮萨克斯调查克莱里的案子,也随时待命协助莱姆手头的案件。普拉斯基曾在一次追捕行动中受伤住院,休养了很长时间,局里也安排他享受医疗伤残补助。
    年轻的巡警告诉萨克斯,他与妻子珍妮认真讨论过,是选择领补助金就此退休,还是继续回去工作。普拉斯基的双胞胎兄弟也是一名警察,支持他返回岗位工作。最终他选择继续接受保守治疗,同时回局里工作,萨克斯和莱姆很钦佩普拉斯基的坚韧与热忱,所以他们想了一些办法,一旦有案件需要,就会让年轻的巡警过来协助调查。普拉斯基后来曾对萨克斯承认(当然他永远不可能对莱姆本人承认),他之所以坚持选择回到工作岗位,也是受到了莱姆的激励,这个顽强的刑事专家,即使身体高位截瘫依旧坚持工作,与此同时,还坚持每天接受康复治疗。正是这种坚持和顽强的精神鼓舞了普拉斯基。
    普拉斯基没有穿特卫强防护服,此时他站在犯罪现场黄色警戒带外,现场的残忍血腥和恶意野蛮使这位巡警惊骇不已。“上帝啊。”他不觉地喃喃低语。
    普拉斯基告诉萨克斯,塞利托与其他警官一起,正在盘问这条小巷周围建筑中的居民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看看他们中是否有人目睹案件发生,或是有没有人认识被害人西奥多·亚当斯。他接着补充道:“拆弹小组还在检查那两个时钟,检查结束后会将时钟直接送到莱姆那里。我现在要去收集车牌号,塞利托警探要我搜集周围停着的所有车的车牌号。”
    萨克斯背对着普拉斯基,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但其实她并没有太注意普拉斯基说的这些信息。因为对于目前她努力在做的事情来说,这些事没什么用处。她正在努力勘查现场,寻找一切蛛丝马迹,尽力排除杂念,保持全神贯注。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调查现场所有的实体物件和琐碎细节之外,这项工作还会让你产生一种奇异的亲密感,需要一种类似感同身受的能力;为了更有效率地办案,犯罪现场调查人员必须在精神与心理上“成为”罪犯本人。然后整个案件的惊悚过程将一一在他们的想象中重现:凶手当时在想什么,他举起手枪、棍棒或是匕首的时候,站在什么位置,他如何变换姿态走动,作案后凶手是徘徊在侧欣赏死者死亡的痛苦还是选择立即逃离,为什么凶手选择在这里作案,现场有什么特质吸引了他,是什么动机促使他作案,他的逃跑路线是怎样的。这些,都不是通过剖析物理线索可以简单得出的,当然有时候这种分析会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比如比较先进的罪犯画像侧写手段在极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从杂乱的现场调查中,挖出那么几块金子般的线索,从而最终锁定嫌疑犯。
    萨克斯此时正在试着与凶手“感同身受”,与他人共感,从而变成其他人——一个以极度残忍的手段终结他人性命的杀手。
    她来回巡视着现场,从上到下,小巷的两侧、地上的鹅卵石、三面墙壁、尸体、沉重的金属杆……
    我就是他……我就是他……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要杀了这两个人?为什么用这种方法杀掉他们,为什么在码头杀人,又为什么在这里动手?
    但是因为两个被害人的死因过于离奇,作案手法如此不同寻常,凶手的想法与常人出入太大,萨克斯对于那些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至少目前来说,她想不通。她戴上耳机,问道:“莱姆,你在吗?”
    “你觉得我还能去哪儿?”莱姆反问她,似乎是被她的问题逗乐了,“我一直在等你回话。你现在在哪儿?第二个现场吗?”
    “是的。”
    “说说你看见的,萨克斯。”
    我就是他……
    “一个小巷,莱姆,”萨克斯对着耳麦回答道,“这是一条死胡同,不能通向任何地方,被害人的尸体离街道很近。”
    “有多近?”
    “巷子长一百英尺,尸体离街道十五英尺远。”
    “被害人为什么会在那里?”
    “这里没看到脚印,但他肯定是被拖到遇害地点的,他的外套和裤子下面沾了一些盐粒和泥土。”
    “尸体附近有门吗?”
    “有的,被害人旁边就挨着一扇门。”
    “他是在那栋建筑里工作吗?”
    “不,我找到他的名片了,他生前是名自由作家,工作地点就是他的住处。”
    “也许他有什么客户是在这幢楼里,或者在另一边的楼里工作。”
    “朗正在查。”
    “很好。离尸体最近的那扇门有检查过吗?凶手会不会就是在那里伏击被害人的?”
    “好的。”萨克斯回复道。
    “叫安保人员把门打开,你去看看门另一边有什么,然后告诉我。”
    朗·塞利托在现场外围冲萨克斯喊道:“没找到目击证人,所有人好像都他妈的瞎了,哦对,还都聋了……这小巷子周围的楼里起码有四十到五十个办公室。还不知道有没有人认识被害人,得花点时间查。”
    萨克斯传达了莱姆的请求,让人打开离被害人尸体最近的那扇后门。
    “没问题。”塞利托点头表示明白,双手握在一起,用嘴哈着气暖手。
    萨克斯在现场录像并拍照。她查看了周遭的情况,尸体本身或周围并没有与性行为相关的线索或痕迹。接着,萨克斯开始走格子——就是将现场的每一英寸都走遍,来搜查任何可疑的细节。这样走格子走两遍,一般是由两个调查人员进行的,但与其他犯罪现场调查不同的是,莱姆一直要求萨克斯一个人来调查——当然除了一些大型的灾难性现场——不然的话,萨克斯一直也都是一个人走格子。
    但作案的凶手,不管是谁,显然十分仔细,并没有留下任何明显的证据或线索,除了那张字条、时钟,以及金属横梁、胶带和绳子。
    萨克斯将这些都汇报给了莱姆。
    “凶手就是故意给我们添堵的,你说是吧,萨克斯?”
    莱姆的语气似乎有些兴奋,萨克斯听着感觉有些刺耳。他没有亲自来到这个血腥的现场,没亲眼见到这样恶心恐怖的死法。萨克斯无视莱姆不合时宜的好心情,继续现场的调查工作:先对尸体做一个初步的检查,然后就可以将其移交给法医尸检,接着收集了被害人的随身物品,采集指纹、电子扫描并打印被害人的鞋印,用粘毛的滚筒刷收集各种痕迹,就是那种清理衣服上不小心沾上宠物毛发的滚筒刷。
    考虑到金属杆的重量,凶手多半是开车来到现场的,但是附近并没有车辙。小巷的地面上撒了粗粒矿盐,用来融化路面的冰雪,但同时也隔绝了任何物体与路面的鹅卵石直接接触并留下痕迹。
    这时,萨克斯皱眉道:“莱姆,这里有些不对劲儿。尸体的周围,大概三英尺范围内,地面上有些东西。”
    “你觉得那像什么?”
    萨克斯弯腰凑近地面,用放大镜仔细查看,发现那些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物质是一些细沙。她将所见说给莱姆听。
    “这些细沙有没有可能也是防滑用的?”
    “不可能,只有尸体周围有这些细沙,巷子里其他地方都没有。都是用矿盐融雪和防滑的。”萨克斯说完后站起身,退了回去,“但是这些细沙没有很多,仅留下了一点残余。就像是……不会错的,莱姆,凶手将细沙扫走了。他清理过现场,用一把扫帚。”
    “扫走?”
    “我能看到扫帚印。凶手似乎是在这里撒了一大把细沙,然后又用扫帚扫干净……但也有可能不是他干的,在码头的那个现场,并没有这些细沙,或者扫帚印。”
    “被害人的尸体上呢,还有那个金属杆上面,也有细沙吗?”
    “不清楚……等等,是的,有。”
    “所以凶手是在作案后干的这一切,”莱姆说道,“这也许是他干扰调查的迷惑手段。”
    一些狡猾的罪犯有时会在作案后,将一些粉末或是颗粒状的细小的物质——比如沙子、猫毛甚至是羽毛之类的,散布在现场。一般情况下,他们还会在布置了这些东西之后,将其打扫或是清理干净,只留下微小的部分,像是某种残留的证据,故意将其留在现场。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萨克斯盯着尸体,盯着铺满鹅卵石的小巷,疑惑着。
    我就是他……
    我为什么要把细沙扫干净?
    罪犯一般只会清理现场的指纹和其他明显的证据,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大费周折地布置干扰线索。萨克斯闭上了眼睛,尽力在脑海中描绘出自己正站在被害人旁边,而被害人此时正拼命握紧绳子,让那根致命的金属杆远离自己的喉咙。
    “也许凶手不小心洒了什么东西?”
    但莱姆当即否决了这种推测:“不太可能,他不会如此粗心大意。”
    她继续思考着:我十分谨慎,当然,但我为什么又要清扫细沙?
    我就是他……
    “为什么?”莱姆的轻声问询传来。
    “他……”
    “不,不是他,”犯罪学家纠正了她的人称用语,“你就是他,萨克斯。记住,你就是他。”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我会尽可能消除所有证据。”
    “没错,但是你扫掉细沙是为了什么?那样做有什么用?”莱姆说道,“你在现场停留越久,就越危险。我想肯定有什么别的原因,让你冒险也要清理那些细沙。”
    萨克斯继续沉思,将自己代入得更为深入,感觉自己正举起沉重的铁杆,将绳子塞进被害人的手里固定住,俯视被害人垂死挣扎的脸,被铁杆重量挤压喉咙而凸起的眼球。然后……“我”把钟表放在他脑袋边上。钟表正嘀嗒作响……“我”看着他死去……
    我没留下任何证据……我清扫了现场……
    “想一想,萨克斯,他到底要做什么?”
    我是他……
    突然,萨克斯脱口而出:“我要回到现场,莱姆。”
    “什么?”
    “我要回到现场。我是说,凶手,会再次回到现场。这就是为什么他要清扫痕迹。因为他绝对不想留下任何证据,任何能让我们联系到他的证据;没有衣料纤维、毛发、鞋印或是鞋底上沾染的泥土。他不担心我们会以此找到他,因为他太聪明了,不会留下这样明显的证据。他害怕的是当他再次回到现场,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被我们发现。”
    “不错,这不是没有可能。凶手也许是个偷窥狂,喜欢看别人死去的过程,喜欢窥视警察办案。或者他想知道追捕他的人是谁……然后他就能准备自己的反捕捉行动。”
    萨克斯顿时感觉背后一阵寒意。她转身看去,街对面那里依旧是一群探头探脑围观的路人。凶手现在就站在他们之中吗?
    这时莱姆又补充说:“也有可能他已经回来过了。他可能今天上午早些时候回来,看看被害人死了没有。那也就意味着——”
    “意味着他可能在二次返回现场时留下了什么痕迹,在现场以外的地方,巷子的两侧,或是在外面街上。”
    “正是如此。”
    萨克斯从圈住现场的黄色胶带下矮身钻出,走出小巷外,仔细看着外面的街道,然后又去查看大楼前面的人行道。果真,她在那里发现了雪地上有五六个脚印。她没办法确定这其中是不是有“钟表匠”的脚印,但确实有几个脚印是一种鞋底宽大的、有方格的靴子留下的——甚至可以看出,这个人在巷口站了几分钟,左右脚时不时地换着身体重心。萨克斯环视了一下四周,判断出这人的短暂停留十分可疑,因为这附近没有电话亭,也没有邮箱,或是任何窗口店面。没理由要在这个巷口停留。
    “有一些发现,在柏树街这边,靠近小巷的这一侧过道上,巷子口的雪地里有几个靴子印。”她告诉莱姆她的发现,“很大。”她将附近整片区域都检查了一遍,还在一个雪堆里挖了挖,“找到了一些别的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金色的金属钱夹。”萨克斯将钱夹捡了起来,冰凉的触感刺骨般穿过了她手上的乳胶手套,她数了数里面的现钞,“钱夹里有三百二十美金,都是崭新的二十美元。就在靴子印旁边。”
    “被害人身上有钱?”
    “有六十美金,也都是新的。”
    “也许凶手从被害人身上顺走了钱夹,然后在逃跑途中掉在了地上。”
    萨克斯将钱夹放入了证物袋,继续完成了犯罪现场另一区域的勘查工作,但再没有其他发现了。
    被害人尸体旁边的门打开了。那是一栋办公楼的后门。塞利托和一个身穿制服的办公楼保安站在门口。萨克斯过来后,他们退后了一点,以便萨克斯检查那扇门,萨克斯一边录像、拍照,一边对莱姆实时汇报自己手头的调查情况,她发现了门上大量的指纹(莱姆对此却一笑置之),门内是一个昏暗的大厅。萨克斯在大厅里勘查了一番,却没有发现任何与凶杀案有关的证据。
    突然,一个女人惊慌而尖锐的哭喊声割裂了冰冷的空气:“哦,我的上帝啊!不!”
    那是一个身材矮胖的褐发女人,三十多岁,正冲向黄色警戒带,一个巡警上前拦住了她。她双手捂着脸,难掩悲伤地抽泣着,塞利托走上前,萨克斯也紧跟着走了过来。“您认识死者吗,女士?”塞利托轻声询问道。
    “出了什么事?到底出了什么事?不……这不是真的……哦,上帝啊……”
    “您认识他吗?”塞利托耐心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女子哭声破碎,转过来避开现场血腥又令她心碎的一幕:“我的弟弟……他是我弟弟……不,怎么会这样……是他——哦,上帝啊,不,他怎么会……”她无力地滑落,跪在了冰雪覆盖的地面上。
    萨克斯此时知晓,这名女子是被害人家属,她曾在昨晚报警说弟弟失踪了。
    朗·塞利托面对罪犯时,总是坚定且冷酷,但面对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属时,却又展现出意外的温和与悲悯。此刻,他语气轻柔,布鲁克林口音特有的拖腔低沉醇厚,莫名的让人心安:“我很遗憾,女士,他已经死了,没有活下来。”塞利托扶起悲痛欲绝的女子,后者无力地将背靠在小巷一边的墙壁,勉强站住。
    “是谁干的?到底是为什么!”看到眼前弟弟惨死的血腥场面,她失控地尖声问道,“什么样的畜生会这样残忍?是谁?!”
    “我们目前还不清楚,女士。”萨克斯回答道,“我很抱歉,但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出来的。一定会,我向您保证。”
    女子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来说道:“不要让我女儿看到这些,拜托了。”
    萨克斯的视线越过女子的肩膀,看到她身后停着一辆车,想必那时女子心中慌乱,停车时,车子已经几乎冲上了路沿。在车子的副驾驶座上,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儿正皱眉望过来,她倾身向前,用力伸长了脖子。萨克斯走了几步,站在了尸体前,挡住了女孩儿的视线,不让她看到自己舅舅惨死的恐怖场景。
    被害人的姐姐名叫芭芭拉·埃克哈特,她下车时惊慌失措,没拿外套,此时正在寒风中蜷缩着,瑟瑟发抖。萨克斯见状,便带她穿过之前打开的那扇后门,来到了调查过的办公楼大厅。女子因精神紧张已经变得有些歇斯底里,她要求使用洗手间,萨克斯表示理解,她的确需要休整一下。女子再次回到萨克斯面前时依旧面色苍白,不停地发抖,但情绪已有所缓和,抑制住了哭喊。
    芭芭拉对于凶手的动机毫无头绪。用她的话说,她弟弟一个单身汉,自给自足,平时做一些广告文案设计,工作时间自由。他人缘一向很好,很招人喜欢,就芭芭拉所知,她弟弟未曾与任何人结仇。也没什么感情上的纠葛和困扰,不曾陷入三角恋情,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是什么被嫉妒冲昏头脑的丈夫。他从来不碰毒品,也没干过任何其他的违法勾当。他两年前才搬来纽约。
    总结被害人家属提供的信息,死者和违法组织没有联系;这就说明,凶手是变态杀人犯的可能性排在了第一位。萨克斯顿时觉得这案子更加棘手了,因为比起一个黑帮的职业杀手,变态杀人犯对公众的威胁更大。
    萨克斯向芭芭拉解释了被害人遗体的处理程序,遗体将在法医尸检之后交还给死者家属,大约会在二十四小时到四十八小时之间。芭芭拉面容僵硬,犹如木讷的岩石:“他为什么要对泰迪下这样的毒手?他在想什么?”
    这个问题也令萨克斯备受煎熬,所以她也无法给出答案。
    萨克斯目送芭芭拉回到车子上,塞利托将她护送到路边。萨克斯看着副驾驶座上的女孩儿,无法移开视线。那女孩儿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萨克斯,表情令人不忍。看到母亲回来的样子,女孩儿现在一定已经知道了,小巷里的死者是自己的舅舅,但是她悲伤的眼里还残存着一丝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她的舅舅没有死。
    希望,即将破灭的希望。
    好饿啊。
    这里曾是一座教堂,现在成了他们的临时落脚点。此时,文森特·雷诺兹躺在有些陈旧发霉的床上,正感受着灵魂深处的饥饿,仿佛是在回应这深植于灵魂中难忍的煎熬,他圆滚的肚子也传来了咕噜噜的叫声。
    废弃的天主教教堂位于曼哈顿城里一片荒芜的区域,毗邻哈得孙河。这个人迹罕至的好地方,成了他们安排杀戮的临时工作基地。杰拉德·邓肯不是本地人,文森特的公寓又在新泽西。虽然文森特曾提议他们可以住在他的公寓,但邓肯拒绝了,他们绝对不能在自己的地盘工作。无论如何都要保证,他们的工作基地不能和自己的实际居住地扯上半点关系。他这么说的时候语气有点像是在说教,但并不是那种傲慢得让人讨厌的说教。更像是父亲对自己儿子的谆谆教诲。
    “一个教堂?”文森特对于基地是个教堂曾有过疑问,“为什么是这里?”
    “因为这里对外出售已经有十四个月零十五天了。卖了这么久,说明这里足够冷清。况且即便是有人会来看房,也不会选在这个季节。”说到这里,邓肯瞥了一眼文森特,补充道,“至于其他的,别担心,这里已经废弃,不是什么圣洁之地了。”
    “不是了?”文森特问道,仿佛此时才想起来自己身上背负的罪恶,活该一路直通地狱,如果真的有地狱的话。所以说,比起那些真正的罪恶,侵占一个废弃的教堂,不管是否圣洁,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教堂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是给这里上了锁的。但开一个锁,对于一个钟表匠来说,简直是大材小用(邓肯曾说过,最初的钟表匠都是从锁匠转行过来的),所以邓肯轻而易举地打开了一个后门的锁,换上了一把自己的挂锁。这样他们就能自由来去了,走后门又能躲过街上和附近行人的目光,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邓肯把前门的锁也换了,并且在锁孔封了蜡,这样一来,如果他们不在“家”,有人来过的话,也能有个预警。
    教堂年久无人,有些破败昏暗,布满灰尘,还有一股廉价清洁剂的味道。
    邓肯住在了神父的卧室,位于建筑的二楼,属于神职人员的居住区域。文森特住在大厅的另一端,一个曾经用来办公的小房间。此刻他正躺在那里,房间很小,也很简陋,里面有张简易床、桌子、电炉、微波炉,还有一个冰箱(显然,贪吃的文森特直接把厨房搬进自己的房间了)。教堂并没有断电,毕竟中介若是来看房还是需要开灯的,而且为了防止水管冻裂,建筑的供暖设备也没有停掉,只是温度设置得比较低。
    文森特知道邓肯对于时间和钟表的痴迷,所以见到这座教堂的第一眼,他便有些遗憾地说:“真可惜这里没有钟楼什么的,像大本钟那样。”
    “大本钟是那个钟铃的名字,不是时钟本身。”
    “在伦敦塔上的那个大钟?”
    “在钟楼里,那个大钟铃。”年长的男人再次纠正了他的表达,“大本钟建在新国会大厦的楼上,它的建造者是本杰明·霍尔爵士。大本钟在英国的十九世纪中叶是当时最大的钟,那时候的时钟没有钟面,也没有指针,全靠钟鸣声来报时。”
    “哦。”
    “英语里‘时钟’这个词源于拉丁文‘cloca’,原意就是钟铃。”
    这人简直无所不知……
    文森特很喜欢这一点。不仅仅是他的博学,对于杰拉德·邓肯的很多地方,他都十分欣赏。他曾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看起来有些不搭调,但也许他们可以成为真正的朋友呢。文森特没什么朋友。他有时会和一些办公室的助理和文员出去喝酒。但聪明如他,文森特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他有时会对某个女招待或邻座女宾有些不正常的龌龊念头,这时候最好闭嘴,万一露出马脚,他就完了。他深知那种难忍的饥饿会让人失去理智(想想他因为莎莉·安妮那事得到的教训吧)。
    文森特与邓肯在很多方面都截然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心里都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而拥有相同秘密的人都知道,这隐藏的黑暗会给当事人的生活方式和政治观点带来巨大的变化。
    由此看来,没错,文森特乐观地认为他们最后肯定会成为朋友的。
    他洗漱干净,又想起了那个卖花姑娘,深肤色的乔安娜,他们今天就要去找她了:她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一想到此,文森特起身打开了小冰箱。拿出了一个百吉饼,大手抽出一把猎刀将其切成两半。猎刀的刀刃长八英尺,十分锋利。他在百吉饼上涂了些奶油芝士,就着嘴里的百吉饼,又喝下了两听可乐。
    他的鼻尖在冷空气里冻得冰凉。之前曾提到过,杰拉德·邓肯心思缜密,做事谨慎,他要求二人时刻都要戴着手套,这其实很不方便,但在这样的天气里,戴着手套是件好事。
    文森特再次躺回床上,想象着乔安娜的身体是如何由温热变得冰冷。
    再等等,就在今天了,再等等……
    饥饿感再次袭来,那种灵魂深处让人痛不欲生的饥饿。他觉得自己的内脏正因为这种渴求而渐渐衰竭。如果他不尽快和乔安娜来一次“深入灵魂的交流”,他觉得自己很快就会消逝在空气中了。
    饿死了……
    好饿啊……
    文森特·雷诺兹时常会有这种侵犯女人的冲动,但并没有将这种渴求归类于饥饿。是他的心理医师,詹金斯医生提出的这种说法。
    那次,他因为莎莉·安妮的案件被拘留了,这还是他犯案以来第一次被捕。就是那时,心理咨询师詹金斯医生告诉文森特,这种饥渴是不会消失的,会跟随他一辈子,而他必须接受这一事实。“你摆脱不掉的,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饥饿……那么,对于饥饿,我们都知道些什么?它是自然生出的感觉,我们只能被动地去感知,而无法去控制,你懂吗?”
    “懂的,先生。”
    医生又补充说:“尽管你不能杜绝饥饿感的出现,但是你可以适当地去满足它,从而减轻煎熬。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比我们的食欲,每次感到肚子饿了,你会选择在适当的时间,健康地饮食,而不是暴饮暴食。那么对于你来说,一旦出现对女人的不正当的渴求,面对这种饥饿感,你也不能胡来,你可以选择与别人建立一段健康的、负责任的两性关系,慢慢发展到婚姻,组建一个家庭。”
    “我明白了。”
    “很好,我觉得,我们的治疗算是有进展了。你说呢?”
    然而,善良的心理医生不知道的是,男孩儿的确将他的话铭记在心,只不过重点有些偏离罢了。文森特由此意识到,饥饿感理论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就像他只有在特别饿的时候才吃东西一样,他也只在饥渴无法抑制的时候,才会去找个女人来“深入交流”。这样一来,他就不会感到惶恐无措——也就不会失控大意,进而再也不会发生像莎莉·安妮这样的事了。
    真棒。
    你说呢,詹金斯医生?
    文森特吃完了椒盐饼干,喝光了苏打水,接着动手又给他的妹妹写了一封信。“机灵鬼”文森特还在信纸的空白处画了一些卡通画,他画得不错,他想妹妹会喜欢这些小玩意儿的。
    敲门声在此时响起。
    “进来。”
    杰拉德·邓肯应声推开了门。两人互道早安。文森特瞥了一眼邓肯身后,邓肯的房间门也开着,里面收拾得井井有条,桌子上的东西都有序地摆放整齐。衣服也都熨好挂在衣柜里,每件衣服间隔两英寸。文森特意识到,自己是个懒鬼,这大概会成为发展友情路上的障碍。
    “你要吃什么吗?”文森特问道。
    “不了,谢谢。”
    这也是为什么钟表匠身材消瘦的原因。他很少吃东西,也从来没喊过饿。这可能是两人之间的另一个障碍。不过文森特决定无视这个无伤大雅的遗憾。毕竟,自己的妹妹也不怎么喜欢吃东西,但他依然爱她。
    在文森特东想西想的时候,心细如发的杀手邓肯正在给自己煮咖啡。等水烧开的空当,他从冰箱里取出罐装的咖啡豆,精确地倒出两茶匙的量,然后将咖啡豆倒进手摇磨豆机里,随着手柄转动了十几次后,里面再没有哗啦啦豆子的晃动声。然后他小心地将磨好的咖啡粉倒进铺了滤纸的滤杯中。轻轻地把滤杯在桌子上敲了敲,让里面的咖啡粉铺匀。文森特很喜欢看邓肯做手磨咖啡,那简直是一种视觉享受。
    心细如发,狡黠如狐……
    邓肯看了一眼他的金怀表,仔细地上紧了发条。然后快速喝掉了咖啡——非常快,就像是在喝药——他看向文森特。“我们的卖花姑娘,”他说,“乔安娜,你要不要先去看看她?”
    听到那个名字,文森特觉得自己的内脏痉挛了一下:“当然。”
    “我要去一趟柏树街的小巷,现在这个时间,警察应该已经到现场了,我要去看看我们对付的是什么人。”
    我们要对付的,不是对付我们的……会是谁呢?
    邓肯穿上夹克,将背包甩在背上:“你准备好了吗?”
    文森特点了点头,穿上了奶白色的风雪大衣,又戴上帽子和太阳镜。
    “你需要弄清楚,她是一个人在花房工作,还是有人去那里取花,看清楚,然后告诉我。”
    钟表匠观察了很久,发现乔安娜很喜欢一个人长时间在花房工作,花房离她的花店不远,只有几个街区。那里隐秘而且黑暗。饥饿感来袭,文森特无法克制地想起乔安娜棕色的卷发,清秀的脸庞,这诱人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不去。
    他们下楼从后门进入教堂后的巷子里。
    邓肯回身锁门,忽然说道:“哦,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你还记得明天的那个目标吗?也是个女人。这样一来就是连着两个女人。我不知道你所谓的……叫什么来着?‘深入交流’?是多久来一次。”
    “是的,‘深入交流’。”
    “为什么用这个词?”邓肯问道。文森特知道,面前这个细心的杀手有着无尽的好奇心。
    这个说法其实同样来自詹金斯医生,也是他的好朋友,拘留所的心理医生。詹金斯医生曾经表示,文森特可以随时去找他聊聊自己近期的感受和想法,他们有过很多次“深入交流”。
    说不上为什么,文森特很喜欢这个说法。这个词听起来比“强奸”要好听多了。
    “我不知道,我就是很喜欢这个词。”文森特回答道,并表示连着杀两个女人对他来说没问题。
    有时候,进食反而会助长饥饿,詹金斯医生。
    你说是不是?
    他们两个小心地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前行,文森特问:“这次你打算怎样做掉乔安娜?”
    邓肯杀人时只有一条准则:不能让目标速死。这听起来容易,实际上做起来却很难。他曾冷静而精准地解释过,这一准则对执行人要求很高。邓肯有一本书,名叫《终极审讯技巧》。书上记载了一些审讯手法,总的来说,就是对审讯对象施以酷刑来逼供,若是他们不招,折磨就不会停止,直到他们死亡。书上列举了十几种刑罚:喉咙上压重物,割断他们的手腕,让其流血,等等。
    邓肯解释说:“我不想在她身上浪费太多时间。我会先堵上她的嘴,将她双手反绑在身后。然后让她趴在地上,接着在她的脖子上缠上绳子,再把绳子系在她的脚踝上。”
    “她膝盖是弯曲的吗?”
    “没错,书上就是这样写的,你看过上面的图解吗?”
    文森特摇了摇头。
    “她不可能长时间保持膝盖弯曲,一旦她忍不住想要伸直腿的时候,脖子上的绳索就会拉紧,这样她最终会自己勒死自己。要我推测,她会坚持八到十分钟。”他微笑道,“这次我会听你的意见,计时整个过程。结束后我打电话通知你,然后她就是你的了。”
    一次美好的“深入交流”……
    他们一迈出小巷就感受到了刺骨寒风的洗礼。文森特的风雪大衣没拉拉链,此时正被风吹得大开。
    文森特突然停住了脚步,警惕起来。在人行道上,距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年轻人,他留着稀疏的络腮胡,身穿一件旧夹克外套,一只肩膀上挎着背包。文森特猜测他应该是个学生。年轻人低着头,依旧快步向前走着。
    邓肯瞥了一眼文森特:“怎么了?”
    文森特朝着自己的腰侧点了点头,他带鞘的猎刀正别在那里:“我觉得,那小子可能看见我的刀了,我……对不起……我应该拉好拉链的,但是……”
    邓肯的唇紧抿在一起。
    不,不……文森特不想惹邓肯不高兴:“我去解决掉他,只要你一句话,我这就去——”
    沉默的杀手看向那个学生,后者正快速远离他们。
    邓肯转向文森特:“你杀过人吗?”
    文森特不敢看对方那双似乎能将他看透的蓝色眼睛,有些气短地答道:“没。”
    “等着,别动。”杰拉德·邓肯环视了整条街,这里本就人烟稀少,此时更是不见人影——除了那个远去的学生。他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美工刀。昨晚,他就是用这把刀割破了码头上那个受害者的手腕。邓肯朝着学生的方向快步追了过去。文森特看着邓肯离那个学生越来越近,直到距离他只有几米远。他们一前一后拐向了东面,不见了。
    这太糟了……文森特责怪自己不够仔细。一切都可能被他搞砸:不仅是他和邓肯之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友谊,还有他“深入交流”的机会。就因为自己粗心大意,才惹出这些事。文森特十分懊恼,他很想大喊,或是大哭一场。
    他伸手在口袋里摸索着,翻出一块奇巧巧克力,甚至连包装纸都没撕干净,就狼吞虎咽地将它吃了下去。
    令文森特度日如年的五分钟过去了。邓肯终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团皱巴巴的报纸。
    “我真的很抱歉。”文森特说道。
    “没关系,现在没事了。”邓肯语气轻柔。报纸里面裹着血迹斑斑的美工刀。他用报纸擦拭刀上的血迹,然后将锋利的刀刃收回了刀柄里。接着又将染血的报纸和手套扔掉,戴上了一副干净的新手套。他一直要求二人随时戴着手套,必须随身携带,而且至少要带两副。
    邓肯说:“我把尸体扔进垃圾箱里了,在上面盖了一层垃圾。如果我们走运,没人发现异常。他就会被埋进垃圾填埋场,或是被扔进海里。”
    “你没事吧?”文森特发现邓肯的脸颊上有一道红痕。
    邓肯耸了耸肩:“我一时没注意,那小子还手了。我只好先割了他的眼睛。记住,有人反抗的时候,就割瞎他们的眼睛。他们马上就会停手,任你摆布。”
    割瞎眼睛……
    文森特缓缓点头。
    邓肯问:“你以后会多加小心的是不是?”
    “哦,是的,我保证,一定会的,真的。”
    “现在去看看我们的花房姑娘吧,记住,四点一刻的时候在博物馆和我会合。”
    “好的,没问题。”
    邓肯用那双浅蓝色的眼睛看着文森特,并难得地微笑道:“别灰心,我们出了一点小问题,但现在已经解决了,大方向来看,我们的计划依旧,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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