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歧路的心情宛如日了一百条狗,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家伙,不请自来还要登门入室……
叶歧路从钥匙串上挑着,很漫不经心地问:“大半夜的你不回家,怎么跑珠市口这边来了?”
易云舒扫了叶歧路一眼,“有点事儿,正好离珠市口很近,所以就过来溜溜弯儿。”
“大晚上的你遛弯儿?”叶歧路将大门钥匙插丨进门孔儿里,“还背着吉他?”
易云舒默不作声。
叶歧路捏着钥匙,轻轻一转,大门开了。
叶歧路回身去推自行车,易云舒先他一步闪进大院儿里。
易云舒在院子里四处望了一下:“老北京的胡同大院儿就是牛逼,距离我第一次来都快两年了,还是没有什么变化。”
“过日子,你想要什么变化?”叶歧路停好自行车,悄悄走到大屋的窗户下,透过玻璃往里看了看——
“看什么呢?”易云舒跟着走了过来。
叶歧路竖起手指压在唇上,冲易云舒用力的“嘘——”了一声。
易云舒被吓了一跳,顿时在原地立定站好,背脊挺得倍儿直。
其实叶歧路是有点想要故意吓他的意思,只是没想到易云舒真的被吓住了。
而且反应还那么的有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叶歧路表面上毫无表情,其实心里快要笑死了。
“怎么了?”易云舒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事。”叶歧路面无表情中,“我就是想确认一下爷爷奶奶在家没。”
“哦——”易云舒应着,颠了一下后背的吉他,“那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万一他们在家的话,”叶歧路继续面无表情,“我怕你声音太大把他们吵醒了。”
“哦——”易云舒继续应着,抻了抻脖子——屋里一片漆黑他什么都看不到——他放弃了自己看,直接问叶歧路,“所以他们在家呢吗?”
叶歧路冷漠脸:“在!”
“哦——”易云舒点了点头,一脸泰然自若地说,“那你快把大门打开吧,我们赶紧进去,去小屋说话吧。”
叶歧路:“…………”
等一下,为什么要进小屋说话?
易云舒已经站到门前了,还招手催促叶歧路,“快来开门。”
叶歧路走了过去,一伸手就将大门拽开了。
易云舒“哇哦?”了一声,“你们邻里关系真好,晚上都可以不锁门的?”
“……”叶歧路走进屋里,易云舒也跟着他进去后,他回身用锁头从里面儿将门锁上了,并轻声说:“这是我爷爷奶奶给我留的门儿。不锁门儿,邻里倒是没问题,但是从外面翻墙进来的呢,遭贼怎么办?丢点东西也罢了,万一人出点儿什么事儿呢?”
“哦——”易云舒恍然大悟。
叶歧路将声音压至最低,“咱们甭在门口儿说话了,进屋吧。”
“好。”易云舒。
叶歧路和易云舒来到小屋,关上门。
易云舒已经轻车熟路地坐到床上去了。
叶歧路放下书包和吉他,一边脱衣服一边说:“这么晚了外面早没车了,你不会早就打好主意要在我家蹭吃蹭住吧?”
易云舒面不改色地无视了叶歧路的问题,“我是在想,你要是想组乐队的话,你要担任什么?吉他手?那其他几个位置你有什么预想的人吗?”
“……”易云舒的话题转换跨度之大,让叶歧路也不得不佩服,他换完衣服,拿起水壶边倒水边说:“不知道,这种东西也应了你那句话——缘分。”
“我们之间打屁儿的话你当真呢?”易云舒换了个姿势——半倚在墙上,懒洋洋地说:“去年在美术馆表演的那个小子嗓音条件不错,你可以找他试试当你的主唱,不过呢,你甭看他唱的不错,其实我觉得他不是那么适合唱摇滚的,他更适合去唱流行,就像香港的那些流行歌手。”
“谁?傅传心?”叶歧路笑了一声,将其中一杯水递给易云舒,“他肯定不行啊,他家就住在旁边的胡同儿里,我带他出去玩儿,他老爸不来搞死我?”
“我一直有一个想法。”易云舒接过水杯,懒洋洋地抓了抓脖子,“你就没想过唱歌吗?”
唱歌?叶歧路一愣。
“你的本嗓很好听啊,而且很有特色。”易云舒说,“如果放在普通的歌手里,可能就没那么有特色了,但是唱摇滚,绝对会让人眼前一亮。”
叶歧路紧挨着易云舒在床边儿坐下,喝了一口水,“怎么说?”
“你的本嗓呢,是非常干冷的那种声音,干冷中透着点冷漠。”易云舒转头看着叶歧路,“大家潜意识里觉得摇滚嗓都是金属的、磁性的。但却从来没有过这种干冷干冷的,好像是高人置身事外的感觉——你想想就知道了,在暴躁的摇滚舞台中央开出一朵‘高岭之花’是多么的惊艳四射不走寻常路!”
“听着倒是挺美好的,可是我不会唱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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