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花语大公
在这个世界上,最好愚弄的就是平民。愚民这个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中看到的一切,他们很少深入地想想这是为什么?即使是几个平民在一起,他们也不会主动讨论一下。他们更愿意把自己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尤其是更高一层贵族或者军人那里听来的东西告诉身边每一个人,借此表示自己见多识广。
看着躺在血泊中的孩子、父母、亲戚、邻居,脑里还能准确地回忆出那些红色盔甲骑士的狰狞面目,高高举起马刀,一刀剁下身边亲人的头颅,无数的人在刀光中倒下,再看着几分钟前还被视为生死仇敌的人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抬走死者、为伤者包扎。善良的民众们没有任何犹豫就改变了立场。甚至有人已经开始破口大骂起汗血佣兵团。
苏文调转马头奔向了常庆,嘴角已经挂上了冰冷甚至阴冷的笑容:“小子,安排人去向池二将军汇报此事。黑龙骑士团战死23人,受伤31人。敌方战死近900人,受伤不会低于700人。”说话者口气平静得不能再平静了。
“是,苏叔叔。”少年时期的常庆还没有学会冷酷无情,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哀号的人群,少年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良心在向无边的黑暗下沉,迟疑了片刻,接着才派出了三个精灵狂鹫骑士,冲着太阳落山的方向飞去。
“好好照看受伤的居民,把伤重的居民,送到最近的村落中,留下200个女性照顾他们。妈的,兔子都不吃窝边草,这帮混蛋汗血佣兵团真下得去手。给每一个受伤的居民,发10个金币压惊。”苏文隐去脸上的笑容,转身大声吼着自己的部下。
杀戮山丘苏文在此一战成名……一将成名万骨枯……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个词用来形容铁手拦江和寒寒等佣兵团主官的心情最为恰当不过,所有的一切都被想到了,唯一一点被疏忽的是,对方竟然把平民作为围困骑士最好的工具。在那短短的10多分钟内,一个千人队埋葬到里面。现在想想,敌人这种做法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值得惊讶的,对方裹胁居民唯一的手段就是为了消耗守城军人,这只是提前应用了而已。如果是汗血佣兵团的指挥官,即使提前知道将面临偷袭,所做出的反应也只会仅限于常规手段的埋伏……肯定不会像敌人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设下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陷阱,如果不是有龙骑士参战,这三个千人队能回来1000人就很幸运了——可以想象,敌人那些狂鹫骑士会在空中咬死了追击,那就不是撤退而是溃退了。
五大a级佣兵团包括仅有的一个s级佣兵团,每个佣兵团都有自己独特的坐骑,而且,这些坐骑分别适合在不同的地方,进入冰封大陆,任何佣兵团都不用想和银色雪狼佣兵团抗衡。即使是已经消失了的s级黄金龙佣兵团也不行。同样,进入丘陵地带,那就是原玄青地行龙佣兵团的天下。河流和湖泊地带,那就是传说中另外一支佣兵团的领域,这个佣兵团拥有巨鳄这样强悍的坐骑。在大草原上,汗血佣兵团是当仁不让的霸主,甚至有一个主力千人队拥有400匹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没有想到,成名最晚的小佣兵团,拥有的特色坐骑竟然是狂鹫。有一些优势,当它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很难再效仿了。其他佣兵团,也能通过购买、繁殖狂鹫,最终拥有一定数量的飞行部队,但,数量上很难达到小佣兵团这种规模,而且,更要命的是,小佣兵团现在相当多数的狂鹫骑士是能够与动物沟通的森林精灵,这根本无法模仿。就算能够捏合出一支形成战力的狂鹫骑士部队,又能怎么样?真的被小佣兵团视为眼中钉,一旦双方战争爆发,最先被消灭的一定是这个部队。这样的事情,此前可不是没有佣兵团干过。
几个月前玄青地行龙和黄金龙佣兵团同时正式被佣兵公会除名了——佣兵公会现在还掌握在几个佣兵王手中,他们当然不会手下留情了,而且,佣兵团一旦被某个国家作为正式编制,那确实也必须注销佣兵团身份。
哼……寒寒苦笑了,大陆之间陷于争乱,国家之间陷于争乱,现在,诸大佣兵团之间也陷于争乱,嘿嘿……之前和小佣兵团有怨恨的两大佣兵团都消失,不知道汗血铁骑的命运是否也如此。
铁手拦江当然知道自己副手苦笑的意思,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守城吧,反正教皇陛下这次给我们的任务也仅止于此。还有,再催一次弓箭手千人队,他们在明天下午前必须赶到!”
在此之前,汗血佣兵团利用地利的优势,在两年内终于拥有了诸势力独一无二的草原精灵弓箭手营。草原精灵比森林精灵普遍要高10厘米,男性居民的平均身高在175~178厘米之间,用的弓是已知弓箭手中最长的,平均在150~170厘米之间,仅以弓力而言,在射程方面草原精灵和森林精灵平分秋色。
值得所有人注意的是,草原精灵是天生风系魔法大师,在风系精灵的帮助下,他们射出的魔法箭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远超普通的森林精灵。
在守城方面,没有比草原精灵更适合的职业了。如果,这支部队真的百分之百地发挥了作用,那么,即使池傲天胁迫10万居民前来攻城,也必定饮恨而归。只是,精灵们都是善良的代言人,面对数以万计哭天喊地手无寸铁的平民甚至是白发老人和凳子高的孩子,两位团长都对这些精灵是否会百分之百的发挥自己地真实水平持怀疑态度。
就在汗血佣兵团几位团长长吁短叹的时候,池傲天已经让青洛通知苏文和塔扬尽快收队,在规定的时间重新在罗德城下再次集结。
魔法历6年夏1月2日下午4时。
塔扬军团裹胁的24000多居民的长蛇阵在军人们的监视下缓缓走进了黑龙骑士团大营,在罗德城下,侵略者的营盘周长已经超过了5公里,无数白色的丧旗中夹杂着黑龙大旗,炊烟在营地里四起。
负责警卫的狂鹫骑士从西北压低坐骑向大营冲了进来,两个精灵几乎同时落在了池傲天帅帐前:“报——池副团长,帝国军部来人求见。”
哦,池傲天正在和塔扬、苏文等主要军官商量第二天的攻城事宜。军部来人了?池傲天脸色微微一变,不会是自己爷爷回军部主持大局,听说了花语南疆一系列的战事,派人来干涉吧……想到这里,少年下意识地摇摇头,速度不可能这么快。而且,就少年对老人的了解,池寒枫叔叔战死这事,肯定是老人心里解不开的疙瘩,如果不是帝国面临巨大的压力,老人真有可能会解甲归田,怎么可能回军部呢?
“有请。”塔扬敏锐地观察到了池傲天的神色,而此前,塔扬已经从黑龙骑士团的军官嘴里了解到池傲天这一次出征似乎并没有得到军部诸位大佬的认同,不会是来剥夺少年的指挥权吧。老牧师随即让人把正在养伤的曲建红以及正在对罗德城负责警戒的常庆请来,这两个人都性急如火,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生,想来会多几杆犀利的枪来使吧。
十数分钟后,猛禽掠过的声音再次响起,接着传来猛兽的咆哮。
池傲天等军官刚走出大帐,就看到天空中落下了四位幻兽骑士,其中赫然有斑斓的猛虎,四个骑士中,三位身穿七彩龙骑士团军官制式铠甲,还有一人身上竟然穿着帝国吏部的制式服装。
少年微愣,这个帝国吏部的人似乎见过,只是……池傲天不喜交际,对于任何人的恭维一般都是在敷衍了事的层面上。
“池傲天阁下,下官奉帝国军、吏两部前来,向在花语平原千里征战的将士们授予荣誉勋章。”青年幻兽骑士从猛虎背上跳下,尽管一路旅途疲劳脸上带着尘色,但是青年服装却异常整洁。
“哦,阁下是……”
“我们见过,吏务部执行长官明杨。”青年人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池傲天有了印象,在帝都血夜中,这个青年也是伴随大帝逃难的重臣之一,当时,似乎是二级大臣,现在从服装来看,已经跃升为一级大臣了。池傲天隐隐松了一口气:“有劳阁下了,一路辛苦。”
“红石大帝陛下有旨。”已经获得帝国伯爵爵位的明杨抬手出示了帝国军部颁发的虎符,蓝色的魔法光芒在虎符上跳跃着,执行长脸色一紧,平和而坚忍的话语在黑龙骑士团营地中响起:“黑龙骑士团、小佣兵团诸位将士,魔法历5年冬出征以来,统帅有方,将士用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国难鉴忠贞。经帝国军部考核,特升任小佣兵团副团长池傲天阁下兼任帝国花语平原远征军统帅,实领帝国大战区将军衔。另,经吏部叙勋,池傲天作战勇猛,历经西林岛、断冰港、汉堡城等数大战役,历战历捷,战功卓著,现,池傲天阁下年满20周岁,根据帝国吏部例,池傲天阁下即日起从池大同亲王一族中分出,特擢升为艾米帝国公爵,称号:花语大公。通云关北300里,皆封大公领地。世袭罔替。”
正在聚拢过来的黑龙骑士团和小佣兵团的军官中发出了低低的惊呼,好家伙,一上来就是帝国将军衔和世袭罔替的大公爵,看来,红石大帝陛下、帝国军部吏部对于这次远征的评价相当高。
在帝国历史上,一个家族想获得世袭罔替的大公爵爵位,没有几代家主的奋斗,期间或许需要诸多子弟沙场战死,否则,想都不用想。在诸帝国的爵位中,最差的是终身爵位,获得爵位者一旦死去,除了长子一脉还能够延续帝国骑士这样的最低贵族头衔,其他所有后裔全部变成了平民;其次是世袭爵位,除了第一代继承者,以后每传一代降一级,即使是大公这样的爵位,传五代以后,如果后世子弟没有太杰出的贡献,也铁定会变成帝国骑士。最高规格的爵位,则是世袭罔替的爵位,后世子孙直接继承。艾米帝国侯爵以上的贵族,能够世袭罔替的总计不超过20家。包括池大同元帅现在拥有的王爵,也只能传到池寒桐元帅这里,从池长云开始将不再享有王爵,而只能是池门500年来的通云大公。
黑龙骑士团的军官们相当清楚,这也是五百年来,池门分出来支脉的第一个世袭罔替的大公,这意味着,池傲天从这一天起,在帝国吏部记载的帝国贵族名单中,将和自己的祖父平起平坐。在帝国以后举办的贵族盛会上,池傲天将以大公爵家主的身份出席,这样的身份连现在的池寒桐都不具备。300里的封地,这可是南北的距离,可没有说东西的距离,这个封地的面积有可能超过池门封地通云关。按照属地面积来看,帝国从此可能会出现第五大世家。
明杨伯爵略微停顿了片刻:“大公阁下封地内,可建立3000直属卫队,可建城3座,可自行册封伯爵3位,子爵12位,勋爵20位,协助管理属地。”震惊的神色再次出现在军官们的脸上。通云池家现在总共才5座属城,其中有两个比较小的勉强比镇大不了多少,也不过拥有一个通云侯爵直属爵位,子爵5位,勋爵15位左右。随即,所有人明白了吏部这个任命,池傲天现在还没有子嗣,这些爵位,应该是吏部为远征军部下准备的。这意味着,在花语大公领地内,这些爵位将可以被世代授予,而且,这些爵位甚至可能拥有封地,这已经间接地享有了世袭罔替。
“根据帝国吏部考核,帝国贵族黑龙骑士团大队长曲建红阁下,由原家族曲家分出,擢升为帝国伯爵,世袭罔替;其他任命,由花语大公直接任命。帝国军部另有命,所有参加远征军的黑龙骑士团将士,一律晋升一级,所有参加远征军的小佣兵团佣兵,一律享有帝国游击军衔以上待遇。”听到这样重大的好消息,远征军所有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阵阵愉悦的欢呼!
明杨伯爵在离开汉堡城之前,并不知道池傲天大军已经开始就地调集民壮参战,也不知道原冰封大陆老军人苏文、原牧师塔扬等人的参战,当然就更不知道精灵长老青洛竟然拥有战魂榜第12的荣誉,否则,这份嘉奖令会更长一些。
罗德城第二次攻防战前,从天而降的明杨伯爵,不仅带来的是世袭罔替大公爵这样的头衔,更是把殷红的鲜血洒入了游荡着无数鲨鱼的汪洋大海中,海水顿时沸腾了,闻到了血腥气的鲨鱼恶狠狠地向罗德城露出了自己雪亮的利齿。
盾,是最常见到的防具之一。综观整个人类的战争,被盾牌庇护下的生命,远超过盔、甲等其他防具。这倒并不是说盾牌的防御好,主要是,盾制作简单,任何一个军人或者佣兵,只要愿意,就可以拥有它。大多数帝国不可能给每一个军人配置一套良好的盔甲,哪怕是皮甲,而配置盾牌则简单多了。
最初级的盾,就像木质的锅盖——在选材方面甚至不如锅盖。直径在30~40厘米,根据木质的不同,盾牌厚度在2~5厘米之间。一个最笨的学徒木匠,一天可以做20具。这样的盾牌,在80米的距离上,能够有效防御角弓的射击。当然,这种丑陋的东西,多见于农民起义中,正规的帝国是不会拿出去让人笑话的。
一般正规军队用的最初级盾牌,无论形状是方还是圆甚至是特有的形状,都肯定具有一个特征——复合。不同材质不同密度的材料复合后的盾牌防御弓箭的效果,明显比同质地的盾牌要好;防御骑士冲锋枪的效果也差不到哪里。比较常见的是铁、木、皮三层复合,用铁做面,木做骨,皮做衬;再好一些的大型盾,则是钢、木复合;有一些特殊种族喜欢使用纯钢盾,这种家伙对于人类士兵太重了,即使是人类的重步兵也很难扛着一个80多斤的大盾前进,因此,一般重盾都采用钢、木、钢、皮四层复合,轻一倍以上,效果也不错。
盾牌的尺寸从30厘米到150厘米都有,在某些大型要塞中,甚至有超过2米的巨盾,这种巨盾甚至可以用来抗衡投石车。
——《池一子·盾说》
第七十一章 花语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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