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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不饿吗?”蛋弟弟吭哧吭哧的磨墨,见着燕洵开始写折子,忙活的更加卖力了。
    战兔幼崽把蛋红红抱在怀里,走到王真儿旁边坐下,“我跟竹叶青他们说了,不许弄脏水泥路,也不许偷吃的,否则抓一个关一个!”
    “哥哥威武!”蛋红红在战兔幼崽怀里大喊。
    竹叶青那些人都有修为,且修为不低,若是别的幼崽对上,定然得用战伞、战袍和槍的帮助。而战兔幼崽不一样,即便是他没有战伞、战袍,没有槍,也同样能在瞬息间让那些所有人都倒地。
    他是最强的幼崽,没有之一。
    王真儿和裴钰儿对视一眼,又看了眼身后的一群小哥儿们,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的会心一笑。
    王裴两家是顶级一流豪门贵州与,王真儿和裴钰儿更是家中佼佼者,他们身后的那些小哥儿无一不都是顶级豪门出身,无论是眼界还是见识都不差,而他们都跟燕洵关系好,看重的不是银钱,不是燕洵的官,而仅仅只是燕洵这个人而已。
    这些出身豪门的小哥儿们,心中无一不艳羡着燕洵。
    燕洵不求名利,不求权势,即便是嘴上说只求民心,但却又从未通过民心做什么。
    燕洵做的那些事,最初的时候即便是王真儿也都看不懂,京城地龙翻身,飞沙走石,放眼望去全都是惊慌失措的百姓,还有趁机抢银子甚至是趁机揍人的百姓,那一瞬间,似乎是所有人都变了。
    然而燕洵只是请他们帮忙,就一切都变了。
    百姓们心中的良善重新升起,所有的人有了主心骨后又开始做善事,亦或是地龙翻身时的百姓,并不是平日里的他们。
    王真儿带着自家护院帮忙干活,他整个人都灰头土脸的,哪有平日里的光鲜亮丽,整张脸都沾满土,脏得几乎看不出模样,但就算这样,也还是有很多哥儿说他长得好看。
    那时候的他并不好看,只是他得了民心。
    那时候他成了百姓们的主心骨,而那时候的燕洵,是他的主心骨。
    所以他们这些小哥儿都很喜欢来找燕洵,并且默默的把他当做是自己要用毕生精力去追赶的榜样。
    “阿爹,小花喊我!让我去怜哥儿家中吃饭哩!”蛋红红忽然从战兔幼崽钻出来,爬到他肩上,又仔细的听了听,肯定道,“没听错。”
    “你昨儿个不是还说想跟怜哥儿说说话?去吧。”燕洵一边写折子一边说,“去看看镜大人准备的如何了,让他烤点肉片和海鱼带着,再拿些卷纸。”
    蛋红红用力点头,哒哒哒往外跑。
    小幼崽跑出去找镜枫夜,站在旁边等,一边想着燕洵对他说的话。
    他是头一回去怜哥儿家中,便不能空着手,要带伴手礼,且还要带合适的伴手礼。
    幼崽们跟怜哥儿关系好,其实不带伴手礼也行,不过既然是去吃饭,带些吃食最好,且作坊里造的卷纸十分有限,送到商场里卖的价格也不便宜,怜哥儿为了招待他们,定然会拿出卷纸。
    即便是怜哥儿不心疼,但这就不代表这件事不存在了。
    这并不是生分的表现,而恰恰是因为跟怜哥儿熟悉,所以才能这样准备。
    烤好的肉片和海鱼放在一片片新鲜的菜叶上,有用木盒装好。
    蛋红红上前扛起木盒,冲着镜枫夜道:“爹,我去了。”
    “恩。”镜枫夜轻轻点头,目送蛋红红跑远。
    水泥路干干净净,蛋红红扛着木盒一路狂奔,带起一小股风。
    路过保育堂建设水泥楼旁边的水泥路时,几个汉子同时绷紧身体,冲着竹叶青道:“那个小幼崽落单了,还是刚破壳的,若是我们同时动手,定然能抓到!”
    “抓到又能怎样?”竹叶青冷声问。
    沈千银还在大牢,沈家其他主子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他们这些汉子一直围着保育堂建设水泥楼,也不过是因为无处可去。
    “交给……”汉子低声道。
    “你觉得他们能放过我等?”竹叶青顿了顿,盯着身边的汉子看了一会儿,问,“你且想想,你能活到现在是因为谁?因为老爷还是因为他们?”
    都不是,他们能活到现在,是因为幼崽们的手下留情。
    远处蛋红红哒哒哒跑远。
    竹叶青盯着那边看了片刻,“我们不能动手。”
    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们不能动手,那守在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蛋红红。”花树幼崽早早站在路边等着了,见着一个木盒飞快地过来,就知道定然是蛋红红扛着木盒在跑。
    “哥。”蛋红红哒哒哒跑过来,“爹给烤了肉片和海鱼,还有卷纸哩。”
    “怜哥儿在家中炒菜哩。”花树幼崽帮蛋红红提着木盒,带着他上楼。
    屋里,怜哥儿烧着炭炉,一手拿着木铲,飞快地翻炒。
    香味顺着窗户飘出去,跟其他人家炒菜的香味混合道一起,又重新飘了回来。
    “好像呀。”蛋红红使劲吸了吸鼻子。
    “蛋红红来了?这就好了。”怜哥儿刚说完便端着盘子出来。
    花树幼崽领着蛋红红坐下,帮忙把木盒打开,冲着怜哥儿道,“这是镜大人烤的肉片和海鱼……”
    “我阿爹让带的。”蛋红红赶忙说。
    “那正好一块儿吃。”怜哥儿也没有不好意思,把肉片和海鱼放到饭桌中间,又拿出一个小碗,帮蛋红红成粥。
    这么点儿功夫虽然不多,但怜哥儿还是准备了许多吃食。
    一顿饭吃完,蛋红红主动站起来收拾盘子,怜哥儿也没有拒绝,跟两只小幼崽一起把桌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又摆上面果子,还用炭炉烧了茶。
    等两只小幼崽离开,怜哥儿便去敲了敲自家对门的房门。
    沈书郎看书入了迷,听着敲门声才猛然回神,赶忙去开门。
    “沈书郎!”怜哥儿不客气的进来,冲着沈书郎道,“以后小花大夫他们要是再来找你,你叫上我。”
    “为何?”沈书郎疑惑。
    “沈书郎,你可懂人情世故?”怜哥儿问。
    “我……”沈书郎想说自己很懂,忽然又反应过来,他似乎是不懂的。
    他爹娘从小便教他要对沈千银好,要爹娘的面子对周围的邻居好,为他们干活,给他们干活,更要为沈千银做触犯律法的事。爹娘告诉他,那些事都是对的,但他们还是不满意,沈书郎要做的更多更多才行。
    活了这二十几年,从记事起爹娘就没对他满意过,总觉得他做的不够。
    爹娘为了自己的面子,只要邻里说他什么不好,爹娘都能当着街坊邻里的面,打断手中的棍子,还要说对他好,还要他自己说这样是对自己好。
    那他真的懂人情世故吗?
    除了自己家,外面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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