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也忙表达了一番自己的感激之情,“太太真的是我这么多年以来,遇到的最好的主子,我一定会好生服侍太太和老爷,一辈子都忠心不变的。”
毕竟主子性子好已经够难得了,还能有那么多月钱拿,那么多新衣裳新鞋袜,都是她死去的娘在天有灵在保佑她,她才能一下子从糠箩筐跳进米箩筐里吧?
季善便又叫了杨嫂子出来,让焕生青梅与她彼此认识一下。
杨嫂子夫妇与孟竞都早知道季善要买人了,家里乍然添两个活生生的人,肯定得先知会他们一声才是。
不但他们主仆,连黄老爷处也得先知会一声。
好在不但孟竞,黄老爷也是一口就应了,还特意派了两个家丁过来帮忙搭屋子,不然院子里的小屋子这几日且搭不起来,——毕竟府台大人至今唯一的弟子真的是块香饽饽,也就是沈恒势必不肯收,不然黄老爷就算把这个宅子白送给他又何妨?更不必说只是真院子里临时搭一间小屋子了。
杨嫂子既早就知道的事儿,这会儿又见焕生青梅都规矩本分,一听得季善介绍完她,都立时笑着给她打招呼:“见过杨嫂子,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
心下自然越发不会抗拒了,笑着应道:“可别这么说,大家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以后家里都热热闹闹的才好呢。以后沈相公出门了沈娘子也能安心些,沈娘子在家时,沈相公也能更放心了。”
说话间,一直打量着焕生,心里着实有些惊讶于焕生的好相貌,可惜是个下人,不然不知道得多少大姑娘想嫁给他呢!
季善待杨嫂子与焕生青梅打过招呼后,就先带了青梅去看她的房间,“以后你就住这间屋子了,大多数时候都是你一个人住,只偶尔我娘会回来留宿个一两晚的,你得跟她合住一下。你仔细瞧瞧缺什么东西,回头告诉我,一并去采买。”
青梅几时住过这么好的屋子,还是她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搁今日之前,连想都不敢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眼圈都红了。
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趴下无声给季善磕了个头,待季善无奈的笑着叫了她起来:“以后别动不动就跪啊磕头的,咱们家也不兴这一套哈。”,又带着焕生出去后,才任眼泪落了下来,不过很清楚自己这是欢喜的泪。
稍后焕生看到自己的屋子,反应就要比青梅淡定多了,毕竟他是见过真正好东西,住过真正高房大屋的人,相形之下,眼下这间不过丈许见方的方寸小屋,实在寒酸至极。
可他心里的欢喜与感激一点也不比青梅少,因为季善的宽和与杨嫂子的善意,也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体会到了家的滋味儿,等季善出去后,他也跟青梅一样,禁不住红了眼圈,心里却满是希望与阳光。
到了傍晚,仍是孟竞与杨大先回了家,季善少不得又让焕生青梅见过了孟竞与杨大,大家以后就得长住一个屋檐下了,当然得搞好关系才是。
不一时,沈恒也回了家,焕生与青梅也终于见到了他们的男主人。
见沈恒不但年轻英俊,还斯文儒雅,一身的书卷气,心里就更踏实了,有这样一位前途无量的男主人,太太又是那般的和气好性儿,看来他们以后真的有望再不颠沛流离了。
季善安排沈恒吃了晚饭,夫妻两个又回房梳洗过了,才在灯下对坐了,说起话儿来。
季善先是把焕生的来历大略与沈恒说了一遍。
出于对焕生的尊重,他那些隐私她肯定不会告诉孟竞主仆和其他人,却不会瞒沈恒,“我想着他实在可怜,又觉得他即使身处逆境,还能始终自强上进,而不是随波逐流,沉沦堕落,更是难得,犹豫一番,到底还是留下了他,你觉着怎么样?若你也这样想,我们便自此留下他了,反之,明儿便送他走应该也还来得及。”
沈哼等季善说完了,才叹道:“他长了那样一张脸,偏又是个任人宰割奴役的下人,许多事如何怪得他?底层的人比起能活着,尊严真的不值一提。善善你既已留下了他,那就留到底吧,不然给了他希望又再让他失望,可比一开始就不给他希望残忍一百倍。至多以后我带他出门时,让他都穿得灰扑扑的,脸也尽量弄得黑一些黄一些,也就没那么引人注目了。”
顿了顿,“再者,他如今年纪还不大,想来再过个几年长成了,应当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男生女相了。”
季善点头笑道:“嗯,我也是这样想的,长得好看也不是他的错,只以后注意些也就是了,尤其他还识字懂人情,指不定用上几日,咱们便会跟当初与叶老合伙一样,觉得捡到宝了呢?”
沈恒笑道:“他之前的主子都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固然那些大户人家多少都有些见不得人的阴微私密事,却也自有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人家所没有的积累与底蕴,指不定我们真能捡到宝。”
季善拊掌笑道:“那我岂不是成鉴宝达人了……就是特别会慧眼识珠的人啦,你看啊,你一个,叶老一个,如今又添了焕生一个,我干脆什么都别干了,专门找宝鉴宝去算了。”
“那你也及不上我,我捡的宝才真正是无价之宝……在哪里?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呢,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你就拍马屁吧……我笑怎么了,谁规定我不能笑了?对啊,我就是被拍得很高兴,怎样?”
夫妻两个笑闹了一回,季善才正色道:“好了,不说笑了,今儿有晨曦什么时候能抵达会宁府的消息了吗?这都好几日了,也该有新的消息了吧?”
沈恒喝了一口茶,点头道:“还真有消息了,不出意外的话,罗小姐应当能赶在中秋节前回来,与恩师共度佳节,恩师的意思,到时候也让我们一起去府里过节赏月。”
季善忙喜道:“离中秋节满打满算也就……我算一下啊,今儿八月初六,也就八日了,晨曦她真能赶得及回来过节吗?那我打明儿起,可就得开始做月饼了,什么口味的都做上一些,等晨曦回来,好让她吃个够……你今年要送节礼的人也更多了,还真得打明儿就开始做才成呢。”
沈恒等她说完,才握了她的手,温柔道:“善善,又得辛苦你了,偏我帮不上你的忙不算,还连陪你的时间都没有,我心里真是觉得对不住你。”
换来季善娇嗔的一瞪,“你又来,没听说过一句话‘嘘寒问暖,不如打笔巨款’呢?既然你心里过意不去,回头去买个簪子镯子什么的给我就是,可比你说一万句好听的话都实在。”
说得沈恒啼笑皆非,无奈道:“行吧,回头就给你买簪子镯子去,真是没见过你这么俗……不是,我是说没见过你这么务实的女人,不过务实好啊,务实才是过日子的人呢,我喜欢。”
“这还差不多。好了,时辰不早了,睡觉吧,我困了。”
“真困了?可我还不困啊,不如……”
屋里的灯很快熄灭,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次日起来,季善送走沈恒与焕生后,便带着青梅和杨嫂子去了菜场,采买起做月饼的一应原材料来。
接下来几日,主仆两个与杨嫂子便日日都在厨房里忙活儿,家里也开始被一股浓烈而迷人的甜香味儿所弥满。
至于沈恒,则仍是日日早出晚归的去府衙,受教于罗府台,焕生自然也是日日跟着他,并且很快展示出了他的独到之处。
沈恒去见罗府台时,他便尽可能帮着府衙的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因他长得好,又会说话,很快便得到了府衙不少人的好感,有意无意得到了不少的信息,虽然暂时瞧着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但指不定什么时候便会派上用场了呢?
对沈恒的服侍他也是无微不至,不论是帮着整理书本文章,磨墨裁纸,还是打点沈恒每日出行的一应事宜,他都游刃有余,替沈恒节省了好些时间与精力。
他还提点了好些季善送人年节礼时的注意事项,之前季善只当自己已经想得很周到了,如今方知道,原来还有那么多不足与忌讳。
不由暗暗感慨,不怪都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呢,那些豪门世家之所以能绵延几百年,纵使衰败了,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都是有原因的,——焕生这支“股”,她也果然买对了!
而焕生跟着沈恒出入了几日后,对未来也是越发充满信心了。
倒不想自家爷竟是去年府试的案首,还是府台大人的入室弟子,日日都能见到府台大人,日日都能受教于府台大人,可着满会宁府,有几个人能有这样待遇的?
旁人便是因为他想找爷的麻烦,略微打听一番后,也得先掂量掂量了。
关键自家爷还是个再正派不过的,虽然对他也很和气,却与对太太以外的任何人都没什么两样,半点也没因他生得与众不同,或是因他过去的经历,就区别对待于他。
家里其他人也是,一开始他还担心,要不了几日,他的过去肯定就会被大家伙儿都知道,毕竟家只有那么大,也只得那么几口子人,根本就没有秘密可言。
却不想,太太和爷不用他开口相求,已自发替他保守了秘密,家里的人也因此至今都待他和气友善有加,再不会像以往那样,一个个的虽当面都满脸是笑,奉承不断,一转过身便立时以最下流恶毒的话嘲笑他、咒骂他,——感谢太太替他起的好名字,他的人生自此果真焕然一新,宛如新生了!
如此到了八月十四,季善把所有该送的中秋节礼都送了出去,回礼也几乎都到了,罗晨曦却还没回来。
季善不由有些急了,晚间好容易等到沈恒回来,顾不得安排他吃晚饭,先就问道:“怎么晨曦还没消息呢,不是说她赶得上与府台大人和我们中秋团聚吗?”
沈恒知道季善着急,忙笑道:“善善你别急,这不明儿才是正节呢?罗小姐肯定能赶到的,恩师也已经打发人去码头候着了。你如今只要想一想明儿该穿什么,该给恩师和罗小姐做些什么好吃的,再就是给罗小姐送什么见面礼就够了,我们可是当哥哥嫂子的,明儿更是大家关系转变后的第一次见面,这见面礼一定得又贵重又新奇才是。”
季善嗔道:“这还用你说,我早都想好了,况如今于晨曦来说,最好的礼物便是能见到府台大人平安无恙,能与她在乎的人团聚,旁的都是次要的。既她明儿能赶回来,那我也能安心些了。”
沈恒笑道:“真安心了?那好娘子,能给口热乎饭吃,给口热乎汤喝了不?都快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恩师也跟你一样心神不宁的,川连问了几次要不要摆饭,都说不饿,让我一个人吃,可恩师都不吃,我怎么好吃的,这会儿……”
话没说完,季善已急道:“那你怎么不早说?我以为你跟往日一样,多少陪府台大人吃过一些了,真是个不省心的家伙,我懒得理你,等着!”
一边说着,一边已急步往厨房去了。
看得沈恒直笑,随即接过焕生递上的才拎好的热帕子,擦起手来。
次日上午,季善刚换过衣裳梳好头,还在想着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接到罗晨曦已经到了的好消息,焕生便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太太,爷让我回来告诉您,府台小姐已经到了,请您收拾一下,便立时去府衙呢!”
第204章 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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