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上了孙国公府,青云直上做了兵部尚书。岁友兄这样好的本事,兄弟我,真为你,高兴!”
他口齿含糊不清,半闭着眼,整个人靠在沈青松身上,让沈青松的脸色黑成焦炭,向后仰着躲避他,“傅二公子醉了,来人,把他带到后院醒酒稍歇。”
“醒什么酒?”傅宁斥退来搀扶他的两小厮,又勾住沈青松的肩膀,“你……出身贫寒农户,原先埋头治学,怕是不知,这大宅子,和富得流油的兵部尚书之位,原是我舅舅刘挈的,如今,可尽归于你了。”
沈青松低声下气应了两声,再次遣人把他拉走,无果,傅宁像块狗皮膏药黏在他身旁,滔滔不绝地说些浑话。
傅宁这是心情不痛快,到沈青松的婚礼上闹事来了。
孙婵本想冷眼旁观,只是这沈青松明面上是他们国公府的女婿,傅宁此举,无疑在往国公府的脸上扇耳光。
她正想寻她爹,问问他如何决断,便见文昭玉冲上前,拧住傅宁的胳膊把他扯远了些。
“表哥,你在做什么?”
“你别拉着我!”他大概神志不清了,使了蛮力把文昭玉推到在地,她的两个丫鬟立即上去把她扶起,孙婵也一并过去看她的状况。
文昭玉气得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你竟敢如此放肆,待我禀告了外祖母,她一定会再次将你禁足!”
“那你就去告啊!祖母这样心狠,刘家为傅家马首是瞻,绝无二心,祖母倒好,出了事,便把刘家弃如敝履,倒不如把我这孙儿一并舍弃,我也不稀罕再当这个傅家的子孙。”
他的两个小厮听他胡言乱语,说了不少傅家和刘家的阴私,急着上去劝阻,被他从袖中抽出把匕首,划了两道皮肉伤。
众人低低惊呼,纷纷退后两步,傅宁扔了匕首摊开双掌,看着满手的血笑得癫狂,他摇摇晃晃两步,走到元娘面前,盯着她攥着红绸的一双手,上下打量后,一把抓过。
“小娘子……这双手竟似白玉雕成,体态风流,腰若束柳。岁友兄,好福气啊……”他抓着元娘的手,另一只手还不安分地摸她胳膊。
他的举动极为轻佻放肆,观礼的官员们却都敢怒不敢言。
孙婵下意识看了眼主位上的李凌风,他神色平淡,只有一双眼睛隐隐有笑意,一幅看好戏的模样。
他轻飘飘的目光看向她,凝聚起来,变得沉重,胶着在她身上,她承受不住这有如实质的目光,移开了视线。
傅宁不顾元娘的推拒,上手隔着红盖头触碰她的脸。
一人捏着他肩膀,用了巧劲,迫使他松了元娘。
是孙文远。
“傅公子,我孙家好好的女儿,大喜的日子被你当众轻薄,你是不是该把你这手砍下来,赔她个清白?”他眯着眼,一幅打个商量的语气,说着渗人的话。
“孙国公,可以,可以,这双手,你尽管拿去,我也不想要了。让我看一看小娘子,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转了个身逃离孙文远的钳制,又去要去捉元娘。
元娘已经瑟缩着躲到沈青松身后。
沈青松则一脸难色。
“傅宁,若你思慕佳人,朕会请老夫人尽快挑选京城贵女,为你赐婚。到人家婚礼上耍流氓,实在太过失礼。”
李凌风走近,沉声制止,似乎终于打算让这出闹剧收尾。
傅宁转过身面对他,嘲弄一笑,竟然伸手抓住他的交领,狠狠闭了眼,片刻后睁开,闪过一丝狠厉的光,“李凌风,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咱们傅家养的一条狗。”
李凌风月白的衣袍上被他蹭了一片凌乱的血痕,面上却云淡风轻,蕴着成竹在胸的笑意。
侄女的婚礼闹成这样,孙文远无论如何也要出面制止,唤了国公府的侍卫把傅宁押下,交由大理寺彭绍大人按律例处置。
李凌风就着一身染血的衣裳,从容转身,施施然落座,吩咐司礼太监继续婚仪流程。
孙婵察觉到了他眼底隐隐的得意,头颅比之先前,微微昂起,嘴唇的笑意也更深了些。
众目睽睽之下,傅宁破坏了朝廷命官的婚仪,企图轻薄新娘子,对皇帝陛下言语不敬,最重要的是,冒犯了孙国公。今日之事传出,足以引起民愤,傅宁怎么着也要受些惩罚。
在百姓心中,孙国公是一个符号,狂热之切,似让他脱了凡人的躯壳,把他奉为至亲至爱的神,这也是李凌风不敢跟孙文远硬碰硬的原因,否则他早就掘地三尺,寻找那个先帝留下的秘密。
经此一事,傅宁的民望将一落千丈,像傅祎一样,仕途艰难。
孙婵越发觉得这李凌风的心思深沉、不可估量,原来他把原兵部尚书刘挈的宅子赐给沈青松,还有一层刺激傅宁,引他做出冲动之举的深意。
而且,还有一点更让她内心寒芒四起,如坠冰窟,方才傅宁的神色癫狂,神志不清,分明与先前菜市口杀人的傅祎、欲对她行不轨的石娱一般无二!
……
婚仪结束,李凌风在众人的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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