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少见不得铺张浪费,都想直接上手掐死这个败家弟弟得了。
这堆废弃木头让他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他知道了弟弟是有了心上人,而且对方在他内心的份量还不低。
他转头就让人去打听了,只是一个在百乐门工作的服务员而已,孙氏家大业大,虽然不用孙二少去联姻,但要娶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进门,孙大少闭着眼都能想象同僚的嘲笑。
既然注定没有结果,孙大少的出手也是快准狠,他直接让手下去了百乐门,告知那位施小姐一句,她若是识趣,就不要惹人烦在孙二少身边凑。
他点明手下,要是这位施小姐真的“不上道”,必要时可以直接人身威胁。
后来孙大少也听说了,那个女孩子果真拒绝了弟弟。
而他更没想到,这一手竟然会促成他的间接下台!
琳琅在他眼里只是一粒砂砾,不曾想这粒沙落在弟弟心口上,染血了,刻成了朱砂痣。
孙大少越想越不是滋味,当他接到孙英韶发回来的捷报,异样的情绪更是累积到了某种顶点。
孙英韶取名为不死军的军队在沙市大杀四方,借一个由头将地头蛇给一窝端,杀鸡儆猴这一手做得比他还狠。
不死军的显赫威名宣扬开来,孙英韶这个少年统帅也在十六岁登门入室,正式进入各方势力的视线。
纵然孙大少嫉妒得发狂,却也不得不承认,孙英韶是一条潜龙,近乎妖孽般的天赋让人生不起追赶之心。
孙元帅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连拍大腿。
“好,不愧是我孙家的崽!豪气!沙市说拿就拿,探囊取物,易如反掌!看来我老孙家又能传承三世了!”
他后来意识到大儿子也在,一秒恢复严肃认真的表情,“这小子还是太自负了,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这样的冒进只怕要成为眼中钉了,浮躁,太浮躁了,回来一定要好好骂他,行军打仗又不是意气之争!”
然而无论孙大少内心怎么想,孙英韶一战成名,代替他成为炙手可热的新秀。
等他回来,各家的站位也要重新洗牌。
孙元帅虽然没说什么,但孙大少仍旧敏锐察觉到了,他在着手准备,给孙英韶铺路。
一时间孙大少颓然又消沉,直接让出接班人的位置,他自然不甘。
就约定俗成的制度而言,大家族的继任人同样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规矩,他既是长兄,又是嫡子,是十拿九稳的太子爷,他本人也从小做好了觉悟,要为孙家开疆扩土,走向另一个巅峰。
可他的努力比不上弟弟的天赋异禀。
孙大少恨恨捶了桌面,“砰”的一声引来众多探究的视线。
传闻孙大少被亲生弟弟夺权,果然不假,不然一向沉稳的大少也不会来百乐门喝闷酒,身边更无人作陪。
他们暗暗想着,兄弟阋墙的争锋,也不知谁能更胜一筹?
“去,去把你这里风头最盛的头牌叫来。”
孙大少明显是喝醉了,说话的方式更加直白粗暴,一点面子也不给。
倒酒的女侍者心惊胆跳去叫人了。
她捧着银盘直奔某一个房间。
三个月内,足以让琳琅在百乐门内声名鹊起了,她与莉莉不同,荣先生有意将她养成百年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品,平常很少让她在台上献唱,但只要她一出场,绝对能造成艳压全场、颠倒众生的效果。
恃美行凶是她的罪名。
何况琳琅又不是真正的少女,她在这一群天之骄子中游刃有余,常常是扰乱了一池春水后及时抽身,反而让对方反省起自己龌蹉的心思,无礼唐突了佳人。
都说美人乡是英雄冢,荣先生单是从琳琅手里就拿到了不少的绝密资料,对人护得更紧了。
“你说孙大少要见我?”
琳琅用象牙梳细细梳理着一头黑发,上次这孙家大少只用一个心腹打发她,现在是本人亲自来找茬了吗?
她随手编了个辫子,红色丝带绕上几圈,仍留下长长的一截,走动之间随意飘动,无比灵动。身上是一套乳白色的蕾丝洋装,她也没打算换,首饰盒里挑出一对珍珠耳环。
旁人见惯了她旗袍盛装的绝色,冷不防见她如此少女的清新装扮,一时惊艳得回不过神来,愣愣盯着她瞧。
孙大少眯着眼看款款而来的女子。
怎么,她是事先知道了他的来意,所以特别换上少女的衣裳,想要用天真无邪的娇态来博取他的怜惜?
可惜,他不是孙英韶那个被美色冲昏头脑的傻小子。
“孙大少怎么来了?也不知会一声,琳琅也好做一些迎接的准备。”
琳琅刚坐下,男人犹如饿狼扑食一般扑上,她被推倒在沙发上。
跟随她的小婢犹犹豫豫,不敢上前。
孙大少冷冷瞧着造成他糟糕境地的罪魁祸首,一阵僵持间,他忽然笑了,“真不愧是绝色祸水,难怪我弟弟被你迷得团团转。不过,你被捧得再高级,也只是一个舞女、交际花,孙家是不会自堕威名,让你玷污门庭的。”
“到这个份上,我也不瞒你了。我们早就为英韶找好了下一任的妻子,想必你也听过,王家的小姐,大家族的婚事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结的也是秦晋之好。”
琳琅点点头,镇定得很,“所以呢?”
“所以?”以方正严苛而闻名的孙大少嘴角有一丝残忍,“所以,你就不要妄想了,就你这种下等人,只有做通房小妾的份儿。”
“这样呀……”
她略微苦恼皱了皱一对细眉,忽然双手揽上了孙大少的脖子。
臂间的薄罗披帛滑到了颈侧,淡淡的水色晕染玉肌。
“如果我跟了大少,也只有妾室的份吗?”
她双手使劲,男人被迫往下压,差点就亲上去了。
女孩儿稍稍仰起头,秀挺的鼻子轻轻触着他的鼻梁。
孙大少心头一跳。
“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她像一个天真的少女,为了一样中意的首饰正对着情郎撒娇卖痴。
妩媚天成,蚀骨如斯。
第241章 金丝雀前女友(7)
孙英韶短短三月打下沙市,算是功绩一件,他正打算回去给琳琅献宝,结果自家的副官一再强调“班师回朝”的阵势,不但是为了他本人的造势,同时也是不死军的第一次回归亮相,怎么也得慎重对待。
也就是说,他们要筹备到万无一失才能动身启程。
他撇了撇嘴,磨了几天后忍不住了,扔了一封信,率先返回上海。
扑了一个空的副官看着信条上“已遁勿念”四个大字,气得想以下犯上,弄死这个不着调的统帅。
孙英韶乘着火车回到上海,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他在热闹的街边买了一顶黑色爵士帽,歪歪扣在脑门上,稍稍遮住了浓眉。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俏生生地说,“先生,买一枝玫瑰给女朋友吧,天冷了,玫瑰的热情会让你女朋友高兴的。”
孙英韶陡然看见那颜色,其实都有阴影了。
因为他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送的玫瑰被毫不留情拒绝了。
从此以后,他看红色的花,总是会想到那天晚上。她的拒绝,她的绝望,都让他有一种深沉而喘不过气的恐慌。
不过小姑娘的关于“女朋友”讨喜话让他很受用。
在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之下,孙英韶大手笔买了整个花篮的玫瑰,他从中细细挑选了盛开得最美的一枝,其余则是分赠给了路人。
孙英韶伸腿迈进了百乐门。
他身上套了一件浅灰色马甲,脚蹬马靴,着装干净又利落,接待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眉目,观周身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一路点头哈腰,极尽周全。
“先生,要来点什么?”
孙英韶心不在焉扫过舞台,上面是新捧的角儿,模样稍显稚嫩,犹如一朵娇娇嫩嫩的小雏菊,造成的声势显然不如琳琅的登台。
传闻百乐门有一美人,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标格无双,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目睹此女是何等的风华绝代。
侍者小心翼翼地说,“先生可是要找施小姐?不巧,施小姐有客人来了。”
孙英韶闻言,微微捏紧手中的玫瑰花,“带我去。”
侍者几乎是被孙英韶胁迫着带路。
孙英韶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的琳琅。
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压着。
他想都没想,头一个念头就是要掀飞这个男人。
岂料他下一刻却见人主动伸出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流露着女儿家的娇态,“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孙英韶的手僵在了半空。
“啪——”
他为心上人兴冲冲准备的玫瑰也随之掉落在地上。
似有所觉,那男人扭过头来,赫然是一张与他轮廓有几分相似的脸,他的亲生哥哥,孙大少。
孙大少张了张嘴,“英韶,不是你想的这样……”
可是摊在面前的,是两人的亲密接触,抵赖不了。
他这一扭头,琳琅也被显露出来。她黑黢黢的发辫略微散乱,两粒纤巧光润的珍珠坠在颊边,衬得唇色嫣然如桃夭。
她静静看着人,没有丝毫解释。
孙英韶捏了捏拳头,浑身的暴躁仿佛就要压制不住。
但到最后,他仍旧一言不发,扒开人群飞快跑了。
任凭孙大少怎么叫唤也不回头。
他揉了揉额角,口吻有些自责,“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没了他的压制,琳琅也慢悠悠坐直了身体,她抓着辫子把玩,轻笑出声,“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不是正中大少的心意吗?”
孙大少动作一顿。
他面无表情看向身边这个比他娇小一倍的女孩子,那脖颈纤细若柳,轻易就能折断。
琳琅点到为止,微微一笑,不再火上浇油了。
孙大少不甘心自己成为弟弟的垫脚石,他既然明白琳琅是孙英韶牵系一身的人,自然也打算从她这边着手。
第2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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