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回(下)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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