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眼帘的果真是个长得还不错的男人,五官英挺、身材健壮,看起来有练过,散发一股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眉间有点儿邪气。
“还蛮会穿衣服的吗?虽然一身黑他,件件都是名牌的喔。”有一个爱穿奢侈品的暗恋对象,陶乐乐已练就一眼定好坏的本事,要认出各类高档牌子对她而言是轻而易举。
“我不喜欢他。”沈维夏很主观地说。
“为什么?”
“因为下午我在看他的时候,他突然拉上窗帘,害我吓得半死。就不太喜欢他了。”她的喜欢向来直接凭感觉。
陶乐乐狐疑的盯着好友有些不自然的表情,“用什么看的?”
“就这台望远镜……啊,呃……”话说出口,还能收回来吗?丢人了。
“哎呦呦,清高的沈小姐不是说打死都不会拿来偷窥邻居的吗?”陶乐乐双手抱胸,挑眉,勾笑,等着她的解释。
“我没有……”沈维夏挺起背脊打算来个死不认罪,一想也没什么就大方承认,“好吧,我是看到那么一点儿点儿,但我不是有心的呀,况且也没看到什么呀?”
“那你想看到什么呀?”
沈维夏不想在谈论这个话题,转而问:“你昨天说有什么事跟我说?”
陶乐乐坐到沈维夏身旁,眉眼藏不住的喜悦,“季臣好像知道是我操作的这起绯闻事件,但他没生气耶,你说他是不是也喜欢我呀?”
“但愿吧!”听好友说了季臣那么多事,沈维夏隐隐觉得季臣有太多的秘密了。
蔚蓝的天幕拉扯着几片白云,清风悠闲地在同阳光嬉闹,这个天气适合郊游,适合散步,适合偶遇,适合恋爱。
可,也适合比赛……
沈维夏望着根本看不到终点的柏油路发愁,远处的路面在阳光照耀下还折射出星星点点的亮光,皱着眉头压了压帽檐,太刺眼了,仿佛在嘲笑她的自不量力顺带还交了一个好色的闺蜜。
“陶乐乐,你确定能在这乌压压的人群中找到你男神?再说了,过几天你男神不是要开庆功会吗?又不是不能去。”
今天参赛的有5000人啊!除去女人,这也得3000多吧!这放眼望去,除去脑袋后边绑辫的,披发的,再除去脑袋亮得反光,头上自带地图的,剩下的那些后脑勺也都长得差不多呀!
陶乐乐不想回答沈维夏的问题,低着头自顾地检查贴在自己身前的号码布贴牢固了没,还顺带的检查了一下沈维夏的,使劲的摁了摁,“遇不见就当锻炼身体了呗!你看你这个号多好1314,多撩人,说不定今天还有艳遇哦。”
陶乐乐夸张的挑眉以掩饰心虚,说完还贴心地给沈维夏整理整理头发。
这别人说锻炼身体不奇怪,陶乐乐说锻炼身体,这简直就是母猪上树、铁树开花、百年不遇。
她能早上6点,用夺命连环扣逼你帮她去买早餐,还偏爱喝那甜到腻死人的豆浆。
就这,还说锻炼身体!
呵,嘴角抽了抽,“陶陶,昨天玩游戏输了?输的还挺真的。”
“哎!昨天输得老惨了,要不然也不会轮到我……来跑……马拉松啦!”被发现了,什么时候发现的?“你怎么知道?”哎哟呐!沈维夏这个女人是越来越聪明。
“没见过这么处心积虑输的!”美目圆瞠,俏唇微抿,典型生气的表现。没事没事,我们维夏,心眼软不经求,好哄。陶乐乐低眉顺眼,瘪着嘴巴,装委屈忏悔状。
果不其然。
“好了好了,来都来了,就当锻炼身体了。”看着陶乐乐那一脸小媳妇样,沈维夏早就乐了。她确实有点儿生气,陶乐乐为了这点事还跟她“编故事”,说实话,她就不陪她来了吗?虽然很勉强,不过也经不住她求呀!
枪声一响。
涌动的人群疏散开来。
沈维夏慢悠悠的跑着,完全一副重在参与的态度。脑袋左转右转,眼神东瞄西瞄,忙着找寻陶乐乐的身影。
她都没注意,身后有一个身形挺拔,四肢修长的英俊男人在她身后以龟速前行,边颠边跑,颠的多跑的少,一双眼睛就像定在她身上一样。
跑了有七八百米,沈维夏碰到了被前一拨人落下来的陶乐乐。
虚软的步子,极其紊乱的呼吸频率,已经泛红了的双颊,微喘的声音,“刚刚……一吹哨我…我…被一大群人连拥带挤的……给推了出去。”陶乐乐本还想再说一句,奈何气力不足啊,也就放弃了。
这体格?这连1000米都不到呢!就这样了还来参加马拉松,谁给的自信啊!这还是半程马拉松呢?
“这种半马拉松全程得21公里左右,你就是走也得走5公里再弃权,至少没那么丢人,嗯,你慢慢努力。”沈维夏无视陶乐乐那求救得小眼神,慢悠悠的拉开运动服口袋上的拉链,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耳机和迷你mp3。
旁边某乐惊喜的手都伸出来了,沈维夏麻利的带上耳机按了播放键,给了个“我先走了”的眼神。
陶乐乐站在那,手扶着腰喘着粗气,那mp3还是我初中送你的呢!
留给她的只有维夏带着耳机类似悠闲晨跑的身影。人家这是正正经经的马拉松比赛好嘛!
沈维夏确实是把这当晨跑了。不把这假想成晨跑,估计她连这10公里都跑不到,她摘下耳机放慢步子,由跑变成走。
锻炼身体,也得有个度,平时晨跑,也就从家里跑到公园绕一圈再走回来,今天都跑了平时三四倍的量。
这样一想,沈维夏不走了,站在原地歇着,用手给自己扇风。
既然决定不跑了,多走一步都觉得累。她就杵在路中心平稳气息,没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挺享受,要不是因为比赛封路,谁有机会在马路中央晃荡。
还别说,走在路中央的感觉还挺爽,有一种此路是我开……哎?谁把我帽子摘掉了。
还没看到摘掉她帽子的是谁,一瓶水从头顶降落在她的视线里,瓶颈处是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指,袖口露出一小截手腕内侧的皮肤,光看着就觉得手感不错。
“不戴帽子是不是感觉更舒服?”
还别说,没了帽子凉丝丝的小风一吹瞬间体会到了心旷神怡的意境。
沈维夏向旁边挪了一步,侧转身子。
眼前这男人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左手拎着瓶水右手拿着她的鸭舌帽,身高1米8左右,削薄的头发,额前的几缕因为被汗水浸湿往后拨了拨,露出了美人尖,看起来大约是心形脸,眉眼特别标志,很好看,鼻子英挺,嘴角上扬,微笑着不能确定嘴型。
这人好像在哪见过?沈维夏想着,脑子里陡然出现个身影……
应该不是那个人吧?那人不会给她这种感觉,眼前这个男人笑起来特别像偶像剧里的温柔男二号。
“你一个人落后边,我以为你不舒服呢?”他解释着顺手把帽子还给她,“水送你。”
好看的手指又出现在眼前。
伸手,接过。“啊?谢谢!”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了,刚有没有微笑?笑得好不好看?自然不自然?
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看了眼沈维夏的号码牌。“号不错,再见。”“再见。”沈维夏抬起的手都忘了挥,尽量让自己笑得得体一点。
号不错?1314吗?他的1234才叫绝。
沈维夏站在原地,看着刚刚的帅哥,起步,加速,不一会而就超过了刚刚步行的那一群人,矫健的身影越来越远。
这,算今天的收获?真是不错。
撕下身前的号码布,打道回府,估计陶乐乐这会儿应该在家躺尸呢吧!反正也没有必要关心这场比赛的结果,还是回家安歇比较实在,这腿都软了!
沈维夏往路旁的一所大学走去,打算穿过校园到学校南门那打车回去。
弃赛的人哪有什么脸面关心奖品是什么。她其实不想弃赛的,真尽力了,实在跑不动了。
在离终点不远的一个停车场,黑色奥迪a8里坐着一个男人,额前湿淋淋的头发都尽量撩到脑后,脱掉的黑色外套随意扔在副驾驶上,露出里面被汗水打湿的短袖体恤,肌理若隐若现,荷尔蒙爆棚。
拧开瓶水,灌了两口,左手拿着手机拨通电话,“你帮我打听一下今天参加马拉松的1314号的信息。”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这话非常兴奋。“呦?陈公子!怎么回事儿?谁这么有本事还值当的劳您尊驾?”
嘴角微挑,眉目间有藏不住的情绪。“该你知道的时候你还能不知道了?尽快啊!”挂掉电话,莫名笑了一下,而后启动车子开出停车场。
此刻,洗完澡正躺在家里艰难翻身的1314号同学,正在为一杯水和自己罢工的身体作斗争。
还不知道有人精心策划的“良辰美景”正等着她的到来。
沈维夏一大早就被陶乐乐拉出去,陪她逛超市。
说是陪,其实是跟班,得负责帮陶乐乐推车。抵达超市后,不过多看了几眼泡面,包得像什么超级巨星的陶乐乐就在沈维夏眼前消失不见了,她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沈维夏也不想跟她走的太近。
东西买好了,还没见到陶乐乐。
“穿着这么引人注目,应该好找呀!”推着推车,沈维夏在超市内转来转去,没找不到陶乐乐,却在厨具区碰到她时常偷窥……不,是无意间偷窥的男人——对面701的新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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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等着小天使来看我
欧耶,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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