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条丝巾又被回赠给林知返,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原因无他——脖子有伤。
这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属狗的,把她摁在床上,手伸到她衣服里一顿乱摸还不够,摸完跟疯了一样啃她的脖子。
林知返并不是他的对手,推也推不开,打他自己手还疼,只能嘴里骂骂咧咧,被他压着又嘬又啃,脖子上留了两个紫红紫红的大印子,又淫靡又显眼。
当时她捂着脖子喊痛,骂他:“嘶!盛南时,你是狗啊?!”
狗都不如的人笑了笑,“对啊。”
他从西装胸口袋里掏出了那条迭好的丝巾,状似大方的递给她,“先借给你用吧,不客气。”
她瞪了他一眼,抢一般接过。
他还在那说:“你可要记得还我啊。”
然后他白嫖完就施施然走了,得意的背影是那么拽而欠抽。
如此这般,她只能戴着这条丝巾来上班了。
“提灯少女”是春末的款,现在也不算过时,品牌店里还在上架,时尚风向标的工作室里的大家自然认得。
首先发现的人是第一个拥有它的陈安煦。
陈安煦“啧”了一声,翘着兰花指,指她的丝巾,说:“你这个丝巾和我的一样!不过上次,自从我被盛总骂了说品味差,我就再没戴了。”
言辞之间还有点惋惜。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
第二个发现的人是顾瑶。
顾瑶挠头问:“你怎么大夏天戴丝巾啊?”
林知返:“哈哈。”
哈哈,无语!
顾瑶戳戳她的丝巾,帮她摆正拗一下造型,像讨论今天天气很好一样,说:“我打算去做义工。”
林知返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问,“什么义工?”
顾瑶拉来旁边座位的椅子一屁股坐下,语气兴奋,“我去孤儿院当义工啊!”
林知返侧身探头看了看,幸好坐她隔壁的小姐姐还没来,这才放心回头。
“嗯?你这么好呀?”
顾瑶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摇摆:“nonono,其实我是去圣星孤儿院!”
糊里糊涂的林知返:“那是什么地方?很特别吗?”
“伏星河啊!伏星河长大的那家!”少女捧心般的顾瑶说。
“……”林知返无语,“你还真的是抖M。”
“我不是!我只不过是一个追星少女罢鸟!”
“好吧,那我祝你好运。不过,你要不要去算算八字?”林知返真心实意建议道。
顾瑶一脸嫌弃,“不是吧阿sir!你好歹也是留学回来的,你还信这个啊!”
“有一点信。”林知返点头,拨弄了一下自己的指甲,“反正信一下也没坏处。”
不赞同的顾瑶蹬蹬椅子,“那万一不合怎么办?”
林知返说:“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你和伏星河八字不合了。”
顾瑶:“……”确实哈。
“哼。”顾瑶不服,“那你和盛总也不合怎么办?”
林知返想了想:“那他可能会去找大师改他的生辰八字吧。”
顾瑶:“……”路子真野!
眼见座位主人的小姐姐在打卡了,林知返轻轻推推顾瑶,道,“快把人家的椅子放回去。”
顾瑶抬头,冲小姐姐谄媚一笑,拍拍椅子上不存在的灰,意思是帮她弄干净了,才把椅子给人推回去。
临走之前还给林知返安利她的爱豆,“呜呜,我的星河老师太酷了吧,你一定要看看!”
林知返:“……”抖M无极限。
伏星河。
伏星河的鼎鼎大名,华国服装界谁没有听过呢?哪怕是在和国,她也曾经听到过他的传说。
孤儿,色盲,天才。
众人不遗余力地描述伏星河,极尽华美之词,把他捧上神坛。
他的世界大多只有极端的黑白灰,他的追捧者和他一样极端,是一群认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狂热信徒。
到最后,似乎没有人再提出异议,因为异类会被群起而攻之,即刻绞杀。
你不懂,那就是你不懂时尚,你不懂服装。
所以每个人都要懂他的设计。
林知返其实并不是很懂,她科班出身,学传统的制作,画刻板保守的八头身,业界最常用、规范的身体模型;她量好尺寸直径,工业缝纫机下的车线密度精确到八厘米十二针,认真手缝每一线,内衬也表里如一的缜密。
而付星河不一样,他是奇怪的天才。
他用竖线横线当作人物,把它唤作人间。
他眼不能见“色彩”,他任性撞色,每一幅每一件都被称作荒诞的杰作。
他在布上出其不意地剪裁,剪刀随意一刺,扎在哪里,哪里就是归处。
他还那么知恩图报,把养大他的孤儿院奉作父母。
“伏星河就是蒙尘的道尔顿明珠!”他们如是说。
道尔顿症,又叫色盲症。
她望向顾瑶的方向,眼神隐隐担忧。
顾瑶对上这样的人,显然已经输了九成。
叹一声,她不动声色回过头,视线落在桌面上的仙人掌上,嫩绿的,冒着小刺生机勃勃的。
是盛南时给分部送的。
第六十一章: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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