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这边的华生,竟然这样爽快倒戈的福尔摩斯,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一本正经地称赞道:“华生,请务必再说说你对怪盗罗宾汉的了解。我的朋友,这有助于我从另一个角度,去更周全地看待怪盗罗宾汉。”
华生很乐意这么做,他还去楼上拿他买来的《怪盗罗宾汉冒险记》。
等他一走,林蒙立刻下脚迅疾地去踩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躲了过去,把腿翘在扶手上:“你大可不必恼羞成怒,伍德。这其实和你平时看报纸上对怪盗罗宾汉的评价,是同样的性质。”
林蒙眉目一转:“我看了华生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记’。”截止到目前为止,华生总共发表了“血字的研究”“斑点带子案”两个案件,还蛮受读者欢迎的。只是林蒙很清楚,作为当事人的福尔摩斯,肯定不会满意。因为华生写的故事,渲染上了小说色彩,没有福尔摩斯想要的冷静又精准叙述,以及对侦探术这种精准科学的凸出显示。简单来说,就是福尔摩斯想让华生把探案记写成专论,而不是小说。
福尔摩斯很诚实道:“我实在不敢恭维。”
林蒙扬眉:“那你想要我背诵一节给你听吗?”
福尔摩斯:“……啊,华生下来了。”
林蒙抽了根烟,来掩饰她的情绪波动。
所幸当林蒙和福尔摩斯用公事公办的口吻,来讨论《怪盗罗宾汉冒险记》中的情节,让华生感觉不到激情,然后等郝德森太太上来送下午茶时,他就和同样对怪盗罗宾汉痴迷的房东太太聊上了,两人聊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郝德森太太之后还说起楼下书店,今天下午有个读书会,他们俩就相约着去参加那个读书会了。
林蒙又点了根烟,把那份报纸翻到另一版,撇了撇嘴后,就将那份报纸扔到了一边。
福尔摩斯看着她道:“也许华生没有说错。”
林蒙不置可否,她弹了弹烟灰:“你要来伯明翰博览会吗?我挺想你来的。”
福尔摩斯知道这次伯明翰博览会对她很重要,他想了想说:“我想如果我不答应去伯明翰的话,华生能把我烦到第二年九月去。”
林蒙:“……”直接说“我会去的”会怎样啊?
·
·
林蒙其实不是直到九月,才去了伯明翰,而是在这之前几个月,她就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回到了伯明翰。
这么一来,怪盗罗宾汉自然就没工夫,去围观“南非之星”。
不过还真让林蒙说着了,即使怪盗罗宾汉不在,南非之星来伦敦展览时,它的拥有者也主动碰瓷了怪盗罗宾汉。
这个案件怎么说呢,南非之星的拥有者自己雇佣了一个盗贼团伙,让他们去偷南非之星,然后里应外合地将其伪装成了一起乍听之下就天衣无缝,还带着怪盗罗宾汉风格的偷盗案。
然后,还买通了小报,大肆宣传这件事。这个商人还挺精明的,他没有明说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仅仅是做了暗示,留下了供读者脑补的空间,让读者们去自动联想怪盗罗宾汉。
反正接连操作下来,热度就艹了起来。
更有这名拥有者,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要聘请名侦探福尔摩斯,请求他来侦破此案。
要知道如今的福尔摩斯,在英国有了不小的名气,可以说是伦敦最有名的私家侦探。伦敦的记者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新闻爆点,他们都不用商人再说什么,就已经联想起了大侦探VS怪盗的精彩后续故事了。
从这儿也能看出商人的用意,是不言而喻的。
福尔摩斯看过了关于那起偷盗案的报道,大致推敲出了作案经过,再看商人接受的采访报道,他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华生在一旁义愤填膺,他绝对不相信这起偷盗案是怪盗罗宾汉做的。他看到福尔摩斯起身,就连忙问:“福尔摩斯,你去做什么?你要接下这个委托吗?”
福尔摩斯随口道:“我去发份电报。”
福尔摩斯的电报是发给在伯明翰的林蒙的,他在电报上称林蒙为“预言家”,揶揄之意溢于言表。
林蒙:“……”
现在的情况是,无论福尔摩斯应不应下委托,那名商人的目的也达到了——记者们会大肆宣扬怪盗VS侦探的,这其中肯定会捎带提起故事中心的“南非之星”。
林蒙才不是平白会给别人做嫁衣的类型,而福尔摩斯也不想被他人利用。
但是要是为自己做嫁衣的话,林蒙还是乐意的。她给福尔摩斯回电报,问他有没有兴趣在伯明翰博览会上来次对决。
福尔摩斯欣然同意。
于是,林蒙就通过怪盗罗宾汉的传记记者“R.H·巴贝奇”对外广发声,说怪盗罗宾汉要在九月的伯明翰博览会上,偷走伍德森公司花费十年功夫打造的新产品。如果有谁要来一观怪盗罗宾汉风采的,请不要错过。
此声明一出,谁与争锋。
第60章 猎鹿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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