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蒙的小本子上记录的内容,也是只有她能完全看懂的。
第29章 探花郎(6)
“古有仓颉,今有诗音。可惜我们无法去面见皇帝,否则皇帝也该给你赐国姓,诗音你或可成为第一个女圣人。”王怜花装模作样地感叹着。
——仓颉,据传是汉文字的创始人,轩辕皇帝的记事官员。由于他创造文字,功德无量,黄帝赐他“仓”姓,意即仓颉是人下一君,君上一人。
林蒙:“……前辈你之前还说我是文曲星转世呢。”
这会儿约定好的两天之期,已经到了。林蒙也那会了她的小本子,只是王怜花显然不愿意轻易地认输。他从半个小时前,就开始浮夸地夸赞林蒙有造字之大才,林蒙一开始还理会他,但后来林蒙只当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哪想到王怜花上头了,一直阴阳怪气,酸了吧唧的。
王怜花哼了一声,这才没有继续来回走动,试图把地板踩凹下去。他斜睨了林蒙一眼,见她将稀奇无比的自鸣钟,给拆了个稀碎,当下就没好气道:“这自鸣钟很稀有的,不过我想以诗音的大才,定然能完璧归赵。”
林蒙故作乖巧状地点头,还好心提议:“要不您再说上半个小时的?”
王怜花:“……我渴了!”
又喊人上了葡萄酒来,他狠狠喝了一大杯,润了润嗓子。
王怜花沉默片刻,冷不丁又开了口:“你那不是仿的佛郎机文吧?”
林蒙抬起头来,眨了下眼。
王怜花不满道:“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就不能会佛郎机文吗?你可知道我的海上商队,做生意都做到哪儿了吗——你别给我转移话题。”
林蒙:“……”
王怜花:“……但凡你给我一个范例,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将你那堆其实有规律可寻的字句翻译成汉文。”
林蒙才不上当:“如果我想让别人看懂,我就不会这么书写了。”
王怜花早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他忽然一改之前的郁闷,桃花眼中闪烁起亮光来:“哼哼。你其实是想改良活字印刷术吧,我瞧着那机械有点转轮排字盘的意思,只不过转轮排字旁仍需要排字工坐在轮盘旁,按韵取字,而你是用机械上的部件从字盘上抽取字,而且还是和你那套文字配套。
“我不知道汉字和那字母之间是如何转换的,但想来和那佛郎机文相似,都是二十多个字母,就能将所有的汉字一网打尽。”
林蒙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手中的动作,只专注地看着眉飞色舞的王怜花,而且随着他的话,眼睛也越来越亮。王怜花他说得八九不离十,林蒙那张废稿上是有关打字机的设计图,而她其实是五笔代码记录的平时灵感,也并没有加密什么的。
王怜花能猜到那个程度,实在是厉害得不得了。
林蒙现在再看王怜花,仿佛在看一个“宝藏男孩”,而不是个熊孩子,她举起大拇指,笑容粲然:“厉害!”
她今天没有穿男装,而是穿了件白地撒红花的衣衫,下配大红洒墨色团花的裙子,头发挽着简单又不失雅致的发髻。一笑起来,旁边的摆设都好像失去了颜色,尤其是她之前都对王怜花不痛不痒的,说是来拜师学艺,可从来没用这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这让本来还想“耀武扬威”一番的王怜花,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也就原谅了她之前的冒犯,变身成了翩翩美青年,自有一番从容潇洒:“看来我是过关了?”
林蒙一双眼睛熠熠生辉:“当然。”
过了片刻,王怜花狐疑地问:“你在做什么?”
“我当然是在组装——”林蒙夸完人家就继续组装自鸣钟了,她上辈子不仅拆卸又组装过,甚至还自己制作过,这辈子手就有点生疏了,所以得熟练一下。听到王怜花的质问,她本来还有点莫名其妙,再抬头一看他坐在上首,难得的姿态端正,顿时恍然大悟:“哦!前辈是在等我的拜师茶吗?”
王怜花刚想说“废话”,可他转念一想,就改变了主意:“罢了,我也不是那等拘泥于俗世陈规之人,况且我也得承认你有胜于我之处,我也就不强要你拜我为师了。”
“我之前态度也不够端正,还望前辈见谅一二。再者前辈着实有许多地方,值得我去向你学习与请教,这么一看即使没有拜师礼,你也是我半个师父。”林蒙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她接着沉吟了下,煞有介事道:“不如我称前辈为‘世叔’?”
王怜花:“…………”
王怜花下一刻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走进了里间,咬着牙喊林蒙过来。
林蒙刚走过去,就被王怜花拉住了手腕,拉到了一面比人高的穿衣镜前,那面穿衣镜是被四面雕空紫檀板壁嵌在中间,便是林蒙和王怜花并肩而战,都还显得有空余。
王怜花气哼哼地指着镜子里的自己:“你瞎了眼吗?怎么好意思对着我这张脸叫叔叔?”他还是一枝花的年纪,好吗?
林蒙失笑,她一本正经地看了镜子里的王老前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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