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而他本人随即出海去了。我对《怜花宝鉴》中所记内容心往神驰,对王老前辈这样惊才绝艳的人物,亦十分向往。所以二哥,我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足迹啦。”林蒙心中纵有千般不舍,但她从来都是当断则断的。
此时此刻,李寻欢只恨自己为什么还能听见。
第26章 探花郎(3)
林蒙当断则断,既已决定出海,去追随王老前辈的脚步,那她就说到做到。
只是在那之前,林蒙还有诸多准备工作要做。
处理家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林蒙想要对《怜花宝鉴》的主人,王怜花王老前辈,有更全面的了解。再有,林蒙还得查清楚他老人家出海去了哪里,才能追随他老人家脚步而去不是。
前两部分都不难。
最为困难的,还属最后一块。
为此林蒙亲去了王怜花出海时走的港口,现下朝廷并不禁出海,海上贸易盛行,据说商队最远已到了波斯。对绝大部分天朝人来说,大海都已经遥远,更不用说海外其他国家或群岛,所幸对林蒙来讲,她对于海外并不陌生。就说上一辈子,她也曾远行过,还穿过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因而她才更有魄力,离开李园这一安乐窝。
话虽如此,林蒙调查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最初两天,林蒙是独自“走访”,等到第三天她在一家酒肆吃饭时,一个全身上下好像都在抖机灵的男子上来,和酒肆内相熟的客人侃起了大山,言谈间这人号称码头万事通,南来北往的客船、商队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林蒙好奇之下,看了对方一眼。
哪想到这万事通打蛇随棍上,蹿到了她这一桌:“姑娘,我瞧着你面生,你是要出海还是要寻人啊?”
林蒙想了想:“寻人。”
万事通都没听她具体细节呢,就啪啪啪地拍着胸脯,保证能给她寻到,哪怕是半年前坐船离开的。他似乎生怕林蒙不信他的本事,吧啦吧啦地给林蒙说了好几个海员们最爱去的地界,又说和码头附近的脚夫都是好兄弟。
林蒙看他那么卖力,就试探道:“那你帮我打听个人?”
万事通反而笑而不语了。
林蒙意会,掏出一锭银子来。
万事通接过银子,这才重新满脸堆笑。
等林蒙说了详细信息,又许了一百两银票,只是当万事通想要伸手去够时,银票已被林蒙按住了:“我等你带回好消息。”
万事通讪讪一笑,打了个千,脚底一抹油离开了。
过了半个时辰,万事通眉飞色舞地回来了,他还真带回了好消息。当时和王怜花王前辈一起出海的,除了孙二提到过的沈浪沈大侠外,还有沈大侠的妻子,财神朱家的千金朱七七,以及朱七七的结义大哥熊猫儿。
他们是乘坐一条大船从此港口出发,途中和一个商队结伴,那商队是要去暹罗国的,只他们四人半道上就和商队分开,说是要去吕宋国,据说吕宋国遍地都是金矿,他们想去瞧瞧是不是真的。
末了,万事通还信誓旦旦道,有去吕宋国做生意的商队,还在吕宋当地见过他们呢,听说他们已经撞大运,真找到了一座金矿。
不说沈浪、王怜花和熊猫儿,就说朱七七。她可是财神朱家的千金,朱家若说家财全国第二,那就没谁家敢说是第一。这样的大小姐既能随夫出海,又岂是会是见财眼开的?
只林蒙却清楚,吕宋确实盛产黄金。
可这并不妨碍林蒙觉得她被糊弄了,不过她没有和万事通多计较什么,还将那一百两的银票送到了万事通手边,“对了,去吕宋做生意的商队具体又是哪家的?”
万事通脸上的笑容一僵,先把银票抢到手,又打哈哈道:“小的这还是听那商队的几个船夫兄弟醉酒后说的,我要是给姑娘说了,那几个兄弟怕会跟着吃挂落。姑娘要是还想打听什么事,只管来找我,哈哈,小的就先走了。”
这次他脚底简直是抹了两层油,跑得贼快。
林蒙收回目光来,同时将银票放回了荷包内。
说来也是巧,等到林蒙回暂住的客栈的半路上,一条小巷内传来了她不陌生的声音。
“小的可都照您吩咐的,一一给她说了!您看,这——”
接着是一道硬邦邦地声音:“拿去!”
然后是万事通那油滑的声音:“多谢多谢。”
林蒙不好奇都不行,她轻巧地借墙翻上旁边的屋顶,再往下看去。她还真没听错,那阿谀奉承的,就是之前敷衍她的万事通。
另外一人则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手提柄斩马刀,体格雄健,双眼炯炯有神,万事通站在他面前就是个小鸡崽。
接下来,万事通既已得了一袋子银子,又惧怕黑衣人的压迫力,不敢再多呆,就低眉顺眼地告辞了。而那黑衣人倒也警觉,左右看过后,察觉到无事,也准备撤退,不想刚走了两步,就寒毛直立,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刀背挡住了直击他的一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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