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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节

    漫天飞落的是花瓣,女郎穿着如今正流行的襦裙,其实襦裙也正是在这位女郎手上才弄出这么多花样,成为贵族女子中也常见的装束——襦裙的上衣是鹅黄色的,下身是粉色的,纱罗材质,特别轻,特别嫩。
    这是非常、非常年轻的女郎才会作的打扮,郭凌并不知道到底多年轻才适合穿,但他总归知道,年纪二十几岁后的女子是不会穿的。这个年纪的女子一般都已嫁人,甚至孩子能有几个了。就算没有嫁人,也是人人口中的‘老姑娘’,得稳重些打扮。
    这样,确实不太合适。
    但是,众所周知,已经二十几岁的‘不夜翁主’却没有任何一点儿不适合。不像这世上那些被逼着‘入世’的人,到了年纪自然会褪下曾经的少年气。她身上属于年轻人的、更加纯粹、更加坚定的东西经年不散,这让她的年纪很有迷惑性。
    只看她的人,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十几岁,正是最热烈,最晶莹剔透的时候。
    当时庭中花瓣飘飘,有些落在她身上…这甚至会让人有一种荒谬的担心——她会不会也像枝头花,被风一吹,也是要散落的…正是晶莹剔透地一触即碎。
    明明那个被打开一个小缺口,能够被初初窥见的新世界更加有意思,更加让人热血沸腾。但就是无法专心去考虑,反而是那一天的一幕幕。像是被剪碎了一样,反复出现在眼前。
    “太轻了…”郭凌脱口而出。
    “大人,您在说什么?”心腹根本没听清楚郭凌在说什么,反问了一句。
    “嗯?”回过神来的郭凌不说话了,眨了眨眼睛,手背覆上了眼睛,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的莫名其妙。
    “无事、无事…只是,太轻了。”
    第366章 麟之趾(8)
    最近的蓬莱岛上真是风起云涌。
    一般人对此可能没什么感觉, 但这是陈嫣刻意控制的结果。而在管理层,几乎每一天都有风暴——之前的暗流涌动在这一时期迅速转变成了实际的影响。在之前,陈嫣要动手,这不过是个消息, 大家为此惶惶不可终日而已。
    现在,消息变成了实际…往好处想,最后一只靴子也落地了, 早些尘埃落定也好, 省了心慌。但往坏处想, 消息始终是个消息,还是判了‘死刑’更让人难以接受。
    陈嫣其实并没有在这场‘战役’中费多少心思, 关于蓬莱岛这边情况的功课,还是在来的路上才开始真正做起来的。但这本来就不用她花多少精力, 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称的战役。
    说的明白一些,蓬莱岛这些人手握的资源实在是太少了, 她甚至不用什么策略,只要平推过去就能顺顺当当了结。之所以会弄的稍显复杂,不过是因为她不希望对蓬莱岛本身不产生什么影响,未来的种种计划也能按照时间安排完成。
    关于宋科长处置的事情, 将蓬莱岛的管理层分出了派别, 陈嫣甚至没有出手,被打压的派别就作为献祭黯然离场了。能省事当然最好,陈嫣需要做的就是收拾残局了而已。
    从各处抽调来的新人乘船来到了蓬莱岛。
    虽然说,总体上缺人是持续性问题, 可以预见的,在之后很多年里都不会有改善了。但是缺人也不差蓬莱岛这边这点儿了,四处调配一番,还是能把事情办圆满的。
    蓬莱岛上的工作并不难,没有多少创新工作要搞,做的事情最常见就是‘按部就班’。特别是底层雇员,更是如此,所以在员工经验这类素质上要求就可以降低一些,这也是能这么快调配人手过来的原因之一。
    入职之后,工作渐渐上手,就算有些生疏也不打紧,对于生活居住在蓬莱岛上的老百姓,是很难感受到的。更别说,这些新人还少了‘老油条’的那股子怠惰,综合起来看,说不定干的更好呢!
    事情到此还没完,但到了这里一切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了。甚至,剩下的都不用陈嫣去办——陈嫣交给了郭凌去处理。
    郭凌并没有直接向陈嫣表示自己的忠诚,陈嫣也没有为他的前程许诺什么。但是在几次谈话之后,两人有了默契——其实两人的谈话内容由一般人听来,其实也就是一些日常琐事,浮于表面的‘汇报’,根本不像是完成了多大信息量交流的样子。
    他们其实是以两人懂的方式,对对方有了一定了解。
    “接下来,少仪便试着掌控局面罢。”陈嫣将手中的鱼食洒进池塘里,装鱼食的瓷罐递给旁边的郭凌,道:“如此一来,对着这些新人,你也能多些威信——不过此举也是多余了,就算是无有此事,建立威信也不难,少仪的本领么…”
    郭凌接过瓷罐,看着水面上浮出几条鱼儿抢食,低声道:“并不是如此,摆弄人心得来的威信,终究是聚沙而成,风吹易散。倒是真正让人心服口服,才能稳固。”
    而且郭凌没有说的是,陈嫣让他做这些事,积累威信也只是附带的,真正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锻炼他。
    他是个极聪明的人,只是他的聪明用在了‘小处’,有奇效,却不能成大事——陈嫣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想要锻炼他,让他把自己的聪明用在光明正大处。
    陈嫣这样栽培他,或许是有自己的私心,有自己的想法,出发点并不是为了他好。但是事实就是他在这件事上能够得到好处,能够提高自己,能够成为更好的人…陈嫣没有害他,在培养他的时候也没有保留。
    这其实本身也是一种堂堂正正,不管自己的目的是什么,达成目的的方式都是这样名堂正道,其他人也无话可说,甚至会主动帮忙。
    在过去的成长过程中,从来没有人这样教导过郭凌。很多时候郭凌都是自己摸索,或者看看身边的人是怎么做的…过去的他,觉得这样就够了,他靠着这些已经足够将很多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但是现在有人给他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虽然他口头上不说,但他内心对陈嫣是有一种感激的心情的——其实说感激也不太确切,大概就是遇到特别好的引路人时那种感觉。天然的好感,甚至会有一些依赖,说起来像孩子对父母,可是又不是。
    或许用‘雏鸟情节’可以稍微解释…虽然这不是郭凌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但陈嫣确实是他在‘新世界’看到的第一个人…更何况她还这么好,一直在帮助他。
    瓷罐被交给了身后的奴婢,郭凌开始说起这些日子他做的一些事,差不多是汇报工作的意思。
    陈嫣听着,也会给一些意见。
    “若要取之,必先予之,这是对的。只不过这是对对手时用的,对同僚最好不要用。”陈嫣对于这个问题说的很多,因为这事郭凌的主要问题,改变一个习惯是非常难的,必须得再三强调才行。
    “对内之事,一时用心机确实有效,但天长日久相处,什么样的心机看不透?心机最大的敌人并非聪慧,而是时间!所谓日久见人心,时间给的足够,就是个蠢人也能看透日日与自己相处的人是个甚样人!”陈嫣扶着旁边婢女的手,缓缓离开池塘。这个时候她是真的有些显怀了,但高腰襦裙将肚子遮了起来,加上她这一胎本身就不不显怀,不知道的人依旧是不知道。
    也是因为月份渐渐大了,所以才会行动特别小心…郭凌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秘,还当贵女们大多娇弱,走路也需要人搀扶。他也没什么机会见此时的贵女,自然没有机会发现陈嫣现在的不同。
    陈嫣缓缓地走着,旁边的婢女轻声道:“翁主,今日散步时辰已经过去了,按照大夫说的,该休息了。”
    怀孕之后肯定是要保证一定量的活动的,整天躺在床上养着,一个容易身体变弱,没有气力,到时候分娩那一关可能会熬不过去。另一个,孩子也会被养的比较大,这可不是后世,生不下来就剖腹。
    但是,活动量也不宜过大,陈嫣本来就不是那些习惯整日劳作的妇人。她平常有锻炼身体,然而也就是踢毽子、荡秋千、躲避球什么的,稍稍出点儿汗就停了。而且她这一胎最早时候没有被发觉,底子就偏弱…活动太多也是错!
    所以现在的她完全是严格执行大夫的医嘱,无论是休息还是活动,都按照计划的来。至于吃东西就更是如此了,什么都吃,但什么都不要多吃!这样在保证营养全面的基础上,也不会给将来带来太大的负担。
    陈嫣点点头,算是知道了:“那就回去吧。”
    往回走的时候依旧与郭凌道:“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心机算计过千百回,过去也就过去了,算是相安无事。然而,只要被识破一回,日后便再也不得信任呢来。到时候就算是好心,也会被人当成是别有用心。”
    关于这件事陈嫣是亲眼见过的,她的表姐做实习,整天跟在她师父后面鞍前马后的跑。和工作无关的事也帮着做,类似接送孩子上学,是真的有做!这些事情,做的好了或许不被记得,但要是有一次你偷懒耍滑被发现,那就全完了。
    要么就别做,一旦做了就得把功夫做细…不管你一开始是以什么目的来做这件事的,最重要的是得经得起时间考验。
    陈嫣这就要回华清馆的‘正院’,也就是陈嫣最常活动的棠棣阁休息了,郭凌并没有直接告辞,而是先把陈嫣送了回去。
    才到棠棣阁外,就发现有一些奴婢捧着托盘、抬着箱子,似乎是在送什么东西。
    “翁主,是新到港的船,从极西之地来的。其中有一些西方的新鲜玩意儿,有些是要贩运回去,这是其中最精的一批,由翁主赏玩。”看到陈嫣一行人过来,立刻有人过来禀告。
    陈嫣看了看这次送来的商品名录,发现东西还挺丰富,从中亚到欧洲到北非,各个地方的特产居然都有!
    看到蒲桃酒有数百斗,陈嫣先笑了:“罗马的蒲桃酒确实有名气,从前走西域过来,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饮用。我当时饮此酒,还是大舅舅逗我玩儿时偏我饮的。后来我虽人小,大舅舅还是会每年分我一些这蒲桃酒。”
    因为别人都有的好东西,总不能自己的宝贝外甥女没有。
    在场的人都知道陈嫣的身世,而关于‘不夜翁主’当年是何等得宠,这都已经是一个传说了。这样提起,其他人当然知道她说的是孝景皇帝刘启。
    “不过,蒲桃酒也不耐藏,从产地送来,少有不坏的。就算不坏,味道也不如新酒…这走海运,该是好些的——罢了,如今也不好饮酒,见者有份,装十斗给少仪。”
    陈嫣看向郭凌:“少仪平常饮酒不多罢?”
    “并不多,然而颇爱小酌。”郭凌点点头。
    “也罢,若是喜欢,便拿去饮。若是不喜欢,送人也好…如今蒲桃酒还算有些稀奇。再过些日子,葡萄种的越多,大汉自己也要有蒲桃酒了,蒲桃酒就算昂贵,也不再像过去一般,可称珍异。”陈嫣是很实在的,也不拿这点儿蒲桃酒抬身价,她说见者有份就真的是见者有份,纯粹是分土特产的语气和风格。
    严格意义上来说,蒲桃酒确实是这个时候罗马的土特产。但在大汉,其价值高的惊人,备受追捧,从这个角度来说,更多人将其当成是一种奢侈品、珍宝,态度截然不同。
    原本的历史上,再过不少年,汉灵帝时,还有人送蒲桃酒做礼物,弄到了‘刺史’这样的官职呢!
    陈嫣正要合上商品名录,忽然见上面写着红宝石一箱,又重新看了起来:“这次宝石成色如何?”
    宝石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很值钱的,供不应求是常态。但是,在这个全世界还相对孤立的时代,个别地区宝石很多,以至于价格相对低廉,这是有的。陈嫣的船队刚刚深入南洋时就见过不少还未开化的野人部落,这些部落驻扎在碎玉一样的岛屿上,什么都缺,但天然的宝石却多而上乘。
    船队用很普通的商品,比如丝绸布匹,就能换到…这在已知的文明世界,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现在,海上贸易做的更大、更有规划了,海外来的各种绚丽宝石自然多,这些宝石被贩卖到大汉各地,成为富贵人家女儿的妆奁珍宝。
    而陈嫣这边,不只是有自己的渠道来货,甚至会在一些相对讲规矩的地方开宝石矿。不同于后世,这个时候开的宝石矿,都是开采容易,而且质量上乘的…这种宝石矿,只要有门路、有眼光,现在并不难搞。
    对于后世珠宝行业的人来说,这恐怕是梦里都不敢想的美好时代。
    这些宝石,每年也会送一些给陈嫣,而送到陈嫣这里的,必然都是最好的…在外面,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
    “禀翁主,船上的大人说了,今岁的红宝不算好,翁主看着玩儿也就是了。倒是绿宝,从南边而来,开矿之处说是在什么什么…奴婢也记不清,只说是靠近南越,个头大、颜色好,过去是没有的,能给翁主妆奁添色。”
    奉上商品目录的人殷勤地让人抱来装宝石的箱子。
    首先开的就是红宝石,说是箱子,其实是小箱,并不会比匣子大多少。一箱红宝石,总共有四层,越往下越是质量高。但是打开之后看到的第一层已经是流光溢彩,一颗颗红宝石,就像是一颗颗色泽鲜艳的糖果。
    只是好是好,在陈嫣的首饰里已经有太多了。她又不缺首饰,自然没有必要再用这些。于是挥挥手,直接让人开到最后一层——最后一层只有五块宝石,但个个都是个头和大小十分惊人的。
    “倒还过得去。”陈嫣想了想,道:“大姐爱红色,取出两块这红宝来,到时送去长安罢!”
    “这…翁主,难道不必制成什么首饰再送去?”下面的人小心翼翼问道。
    “不必了,这样大姐想用来做什么就能做什么。”陈嫣说着摆摆手:“再看看绿宝罢!”
    于是一箱子绿宝石被送了上来,确实如之前那人所说,这次的绿宝石品质格外出众!就算是陈嫣,看着也觉得开了眼界,心中计划着各种用处。
    想着,陈嫣看到了郭凌,道:“有玉石吗?极品的白玉或碧玉…”
    “有!玉石自然是有的!大多来自南越,说来也是古怪,咱们汉人虽然爱玉,有好玉石之处却不多。海外之地,不少人只当这是石头,却是随处可见的…”这人似乎还有一些话痨。
    陈嫣也笑着听他闲话,等到玉石送来,挑中了一块温润如凝脂,无一丝杂色的白玉:“这个便不错——少仪,我送你一方小章罢。”
    当时的郭凌并未放在心上,但过了几日,他就收到了‘礼物’,一方陈嫣亲自雕刻的玉章——郭凌知道,陈嫣的字非常受推崇,是此时的名士都说好的。这倒不是郭凌很关注学术界,而是因为这件事和陈嫣有关。
    这就像是一家公司,大老板的一些事情肯定是中高层管理人员比较清楚的。人家是书法爱好者,甚至拿过全国级的奖项,这种事自然会成为公司传说的一部分,广为流传。
    字刻的很简单,就是‘少仪’两字,但印在白纸上又确实好看。郭凌得承认,他自己的字相比之下可以说是拿不出手了。
    很快,这枚玉章就变成郭凌最常用的签字章了…这个时候还不像后来,留个字什么的都会盖章,自己收藏的书画也要盖章。这个时候章子还相对郑重,除了皇帝大臣外,很少有使用印章的。
    陈嫣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自己批文件的时候,常常盖章了事。上行下效,下面也用章的人自然就多了起来。
    “翁主怎么想到送在下玉章了?”郭凌在向陈嫣汇报工作情况的时候问起了这件事,现在送玉,一般都是玉佩、玉冠之类吧…
    陈嫣此时正站在长案前练字,手腕悬着道:“送别的倒不好,且这个你也用得上…再者说了,你平常用玉佩?”
    这个时候的玉常常寄托了很多寓意,不能乱送的!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有示爱或者别的含义。虽然当事人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总觉得有点奇怪。玉章就不同了,大概是之前没什么人把这个当礼物,所以各种含义也就没有被挖掘出来。
    而且陈嫣说的也没错,郭凌并不佩戴玉佩…准确的说,他就很少佩戴各种具有装饰性的东西。即使今时不同往日,他早就有能力消费那些某种意义上代表社会地位的东西了。
    郭凌确实用不惯那些,而陈嫣能够注意到这一点,让他有一种很意外的感觉,然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莫名的高兴…恐怕没有人会在自己受到别人重视的时候觉得不开心吧。
    陈嫣一笔一划地练字,而笔下的内容则是一部《春秋》,这是她最近一个月的功课,一部《春秋》即将写完。
    对于陈嫣来说,繁复学了不知道多少遍的《春秋》自然是早就倒背如流了的。郭凌就在一旁看着,直到陈嫣落下最后一个字。
    陈嫣上下看看,点了点头,让人将之前写的一起拿来,果然是厚厚一沓:“就是这些了,待会儿便烧掉吧。”
    “烧掉?”郭凌十分意外。在他看来,陈嫣这些习作绝对是优秀的!实际上,过去白纸和印刷术没有出来之前,抄书是一个很成风潮的事情(有了白纸和印刷术,抄书一样很流行,用白纸抄书还把事情变得简单了很多呢)。郭凌实在想不通,陈嫣为什么要烧掉刚刚完笔的《春秋》。
    就算是自己早就有这部书了,也可以留下来收藏,或者送人啊。
    “烧掉…写的不好,不过是用来平心静气的,看来也是平平无奇。”这是陈嫣的真心话。她默写《春秋》,并不算很入状态,外行看着或许还不错,但她自己知道,精气神都少!
    这种成品,对于她来说和印刷品、别人抄写的,并没有什么差别,既然如此,也就不必留了。
    “若是翁主打算烧了,不如赐予在下吧!”郭凌稍微迟疑了一下,见婢女真的要拿这些烧掉,这才出口。
    “在下一直自觉笔迹拙劣,不堪入目。若是有翁主笔迹对照练习,就再好不过了。”
    郭凌的字迹么…确实不算好看,这也和他的经历有关。从小就没怎么上学,读写这件事只能说是学会了,但点亮类似书法这种技能,那只能说真的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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