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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哪儿那么好安抚的啊……我这干爹怎么着也代替不了亲爹啊,您真不上去看看?”
    “不去,”曹修远说一不二,看样子还没完全消火,“你就惯着他吧,惯成这样,你看他以后进了剧组吃不吃得了苦,演员这碗饭,你塞到他手里他都不一定能给你接住了。”
    “您这话就言重了啊……”郑寅开着车,嘴上替曹烨说话,“我看倒未必,小烨没吃过苦,但您也不能就说他吃不了苦啊。”
    “他能吃个屁的苦,”曹修远毫不留情地批评曹烨,“你看他妈妈从小就让他练小提琴,现在他练出什么名堂来了?演员吃不了苦,观众就不给你饭吃,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郑寅笑了笑,心道现在的娱乐圈哪里还是曹修远认定的那样,如今吃不了苦但饭却吃得好好的演员比比皆是,但他没正面反驳曹修远,只是说:“但他招人喜欢啊,他的朋友没人不喜欢他,周茹只看了他一眼就给他写了个剧本出来。”
    曹修远冷哼一声:“有什么用?”
    “以后他会很有观众缘的,”郑寅目视着前方轻声说,“远哥你知不知道,招人喜欢是一种难得的天分,这天分我们谁也没有。”
    曹修远不以为然地斥道:“你的意思是想让他进娱乐圈做个招人喜欢的废物?”
    第16章
    梁思喆找了一家面馆,在露天的木桌旁坐下,点了一碗牛肉面,不紧不慢地吃起来。
    天色渐渐暗下来,各家小店的老板都纷纷出来支起夜市摊,嘈杂的人声仿佛被添了一把火,没一会儿的功夫就迅速地沸腾起来。
    面刚被服务生端上来时,梁思喆看见曹修远从蓝宴走出来,面带怒意地下了楼梯,拉开车门坐了进去。面吃到一半,郑寅也走出来了,然后没过一会儿,那辆两周前载着他来北京的越野车就开走了。
    看来曹修远来这一趟,跟自己完全没关系。
    梁思喆忍不住又开始琢磨起那个问题来,这些天他闲着没事时总是会想到那个问题:曹修远的儿子曹烨为什么会被安排跟自己住在一起?
    这问题的答案似乎显而易见,曹修远把自己扔在这里,是想让他适应和观察这个环境,那显然他们把曹烨扔在这里的目的也一样——如果不是为了演戏的话,没必要让自己养尊处优的儿子到这里来吃这份儿苦。
    难不成……他要跟曹烨一起演一部电影?
    一碗面吃完,梁思喆也没想出个名堂来。
    他付了钱,没立刻回蓝宴,沿着街巷缓步地遛弯,在商店买了两根火腿肠,蹲下来喂临街街角的那只流浪狗,流浪狗是只白色的土狗,因为天天在这条街上摸爬滚打,白色的毛已经脏得不成样子,看上去灰扑扑的。
    但狗的性格还挺温顺,吃完了两根火腿肠低头嗅了嗅梁思喆的裤脚,梁思喆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它顺从地趴下来,躺在梁思喆的鞋子上。
    梁思喆这两个周天天来喂它,一人一狗喂出感情来了,他一站起来,那狗也跟着起身,陪着他绕着后街跑了一个多小时。
    梁思喆跑得出了一身汗,回蓝宴洗澡,原本以为曹烨应该又出门去了,但没想到一推门,曹烨还在屋里呢。
    梁思喆出去那会儿才七点多,天刚擦黑,屋内还不太用得着开灯,他今晚在外面待的时间长了些,回来时已经十点多了,但屋里还是没有开灯。
    蓝宴闪烁的霓虹灯从窗户漏进一些光线,屋里倒说不上一团乌漆麻黑,人待在里面勉强能够视物。曹烨趴在床上一动不动,梁思喆以为他睡着了,于是他没打开顶灯,摸黑找了件干净衣服去卫浴间洗澡。
    其实曹烨根本就没睡觉,郑寅走了以后,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趴在床上。
    他先是愤怒,随后觉得不服气,到最后又没来由地上来一阵委屈。
    曹修远那句“扶不起的刘阿斗”在他脑子里单句循环了成百上千遍。
    什么叫扶不起的刘阿斗?难道曹修远自诩为刘备吗?!曹烨不服气地想,但这种想法没持续一会儿,他就泄气了——好吧,当今的华语影坛,若论起三足鼎立的局面,曹修远的确能当得起刘备一角。
    事情坏就坏在这里。若曹烨对曹修远完全不服气也就罢了,曹修远今晚跟他说的一切重话,他全当耳旁风,听听就得了。可偏生他还挺服曹修远的,曹修远脾气很坏,也称不上一个称职的父亲,可是没人能否认他在华语影坛的地位。
    曹修远在电影领域是个公认的天才,他挑选演员的眼光独到精准,这一点没人能否认——就是这一点让曹烨对自己产生了极大的怀疑,难道真如曹修远所说,自己就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这句话也太他妈伤人自尊了吧。
    曹烨一晚上净跟这句话较劲了。这股劲儿还没较完呢,梁思喆就推门进来了。
    曹烨觉得挺丢人的,先前曹修远训他那一幕,一准儿全被梁思喆看见了,这会儿谁知道梁思喆怎么想自己……
    他想到那晚上手机里传来的那声冷淡的“滚”,或许梁思喆现在觉得他是自作孽不可活吧……好像事实也的确如此。
    卫浴间传来哗哗的水声,曹烨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摸索着拿起来看了一眼,林彦发来短信:“今晚来不来我家睡了?”
    曹烨兴致不高地敲了几个字发过去:“不去了。”
    过了几秒,林彦又发来一条:“小美人不生你气了?”
    “什么小美人,人家不小了好不好?”
    “发张照片来看看呗。”
    曹烨没心情开玩笑,不再搭理林彦,把手机扔到一边,继续闷头趴着。
    他想今晚就不回去了,要不就在这里待几天?反正他在林彦那儿也待够了,林彦天天跟他那小男朋友卿卿我我,随时随地旁若无人地来一个热吻,曹烨在他们身边待久了觉得特腻歪,特辣眼睛。
    他住在林彦那儿的确挺舒服的,可身体是得到了优待,但精神倍受折磨啊……
    更何况,难道曹修远说他是扶不起的刘阿斗,他就真扶不起来了?明天他就留在这里好好看剧本,以他为原型的剧本他凭什么就不能演了?他偏要让曹修远亲口承认他是错的,承认他看走了眼。他非得这样证明自己,虽然对于当演员这件事他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但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不蒸馒头争口气不是?
    卫生间里,梁思喆一边洗澡一边想,曹烨今晚还走不走了,什么时候走?
    生物钟配合蓝宴调整过来之后,他自己一个人住这儿还挺舒坦的,曹烨忽然回来,屋里陡然多了一个人,反而让他觉得有点不自在。
    梁思喆洗完澡出了浴室,曹烨还维持着刚刚的姿势趴在床上。
    晚上十点多,楼下的小吃摊正是热闹的时候,梁思喆刚洗了澡,不想出去沾一身油烟味儿。他放轻动作上了床,躺下来,正对着他傍晚时靠在墙上的那把木吉他,他盯着那木吉他的轮廓,心里莫名被勾得有些发痒。
    不太灵活的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下意识动了动,其实在碰触到那把木吉他的时候,他就想试试手指拨动琴弦的感觉了。
    真是奇怪,在家里的时候他天天面对着小提琴,从来也不敢碰它,到了北京之后,看着一把破旧的木吉他居然起了心思。
    可是他又不愿当着任何人的面去触碰关于琴弦的东西,他想悄悄地,一个人在寂静的夜里试一试。
    怎么偏偏就在今晚曹烨回来了?在他把木吉他拿回来的这个晚上?梁思喆叹了口气,摸过耳机带上。
    二楼蓝宴的歌声又传上来了,几乎每晚都有一个五音不全的麦霸称霸全场。
    昨天晚上的麦霸是个低音炮,嗓音像口沉重的闷钟,一嗓子吼过来,整栋楼都要跟着抖三抖。今晚这人不一样,是个勇气可嘉又肺活量惊人的男高音,吊高的嗓子像是要飞到九霄云天之外,半天不带歇气儿的,让人听着真怕他一嗓子没缓过来,准得背过气儿去。这声音听着就让人发急,让人忍不住替他换气。
    耳机挡不住楼下极具穿透力的声音,梁思喆有点佩服曹烨了,这小少爷看上去娇生惯养的,没想到居然这么能忍,在如此恶劣的噪声环境下居然都能安然入睡,而且半天也没翻个身。
    梁思喆躺在床上用耳机听歌,毫无困意,他的生物钟还没到入睡的时候。往常跑完步洗完澡,他要么用影碟机看会儿电影,要么翻几页专业书,但今天旁边多了个正在睡觉的曹烨,他什么也做不了。
    无聊地躺了不知道多久,睡意还是没酝酿出来,梁思喆掀开被子坐起来,然后放轻动作下了床。
    曹烨这会儿趴得胳膊都麻了,原本他一门心思地跟自己较劲,还没觉出胳膊麻了,但梁思喆在旁边那张床上窸窸窣窣地起身,弄出了一些细微的动静,把他从自己的思绪中拉了出来,这会儿他才发觉自己不光是胳膊麻了,半边身子都麻了。
    他试着翻了个身,但身体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麻掉的半边身子好像不属于自己似的。
    完了……真翻不了身了……曹烨一瞬间有点慌:不会瘫痪了吧?!
    梁思喆拿起那把木吉他,木吉他的上一个主人还給它安了条黑色的背带,正好方便背在身上。他走到窗边,估摸了一下窗户和吉他的高度,觉得应该要先钻出窗户,然后再把吉他拿出去背上。正当他要抬手打开窗户时,离窗边大概一米距离的那张床上,曹烨出了声:“哎哥们……”
    梁思喆动作停顿下来,回头看向他。
    “那个……”曹烨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但想想保命要紧,还是开了口,“我半边身子麻了,翻不了身,帮个忙……”
    “……”一时梁思喆竟不知说什么好,这要求真是清奇得闻所未闻,还有人趴着睡觉把自己睡得翻不了身的?
    他把木吉他立在墙边,走到曹烨那张床边,抓着他一侧胳膊帮他翻了个身,然后扶病人一样地扶着他坐起来,还在他腰后塞了枕头,这一连串动作看上去相当专业。
    “嘶……”曹烨倒抽着凉气,费力地抬起胳膊活动着,“谢了啊。”
    梁思喆站在床边看着他:“要不要扶着你下床走走?”
    “不用了吧……”曹烨觉得自己今天已经把出生以来该丢的脸全丢光了,何况他好像只是上半身麻得严重一点,腿上的问题倒不太大。
    “那我出去了。”梁思喆说。
    “哦,”曹烨随口问,“去哪儿啊?”
    梁思喆没回答,把木吉他放到窗台上,拉开窗户,抓着窗棱,一抬腿爬上了窗台,整个人蹲在窗台上一矮身,就从那页窗户中钻了出去,然后一只手探进来,把那把木吉他拿走了,最后还不忘从外面关上窗户。
    这身手够敏捷的,坐在床上的曹烨看得一愣一愣的——这是要去哪儿啊?
    曹烨从床上下来,光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户朝上看,梁思喆肩上挎着吉他,一只手握着楼侧的水管,另一只手抓着上一层楼的窗户下沿,以水管跟楼墙连接的细铁板作为脚下的过渡,爬得有条不紊——那架势看上去像个作案老手,不出几分钟已经成功踩上了四楼的窗沿。
    曹烨其实特想冲着上面喊一声,吓他一跳,但又害怕他一脚踩空,真跌下来了。这楼虽然不高,但从四层掉下来怎么也得摔个半瘫,于是他忍住了,就那么看着梁思喆按照刚刚的方法又爬上了五楼。最后一条长腿在空中划出利落的线条,梁思喆整个人爬上楼顶,看不见了。
    第17章
    天台上夜色沉沉,巷道的路灯无法照及这个高度,全靠头顶那弯月色照明。
    与之相应的,楼下的烟火气和喧闹的人声也飘不上来,唯有夜风习习,这里实在是难得清净。
    梁思喆不是第一次爬上天台了。在他之前,除了楼顶修理工,大概还没人爬到这上面来。一楼二楼的来人都是些过客,那些住在三楼招待所的人早出晚归,只把这里当做一处用来睡觉的容身之所,哪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爬到楼顶来寻觅清净。
    梁思喆蹲下来,把天台一角处的一块砖头搬开,抽了一张报纸出来——那是他前几天晚上拿上来的。他把报纸铺到天台边上,坐上去,两条腿搭到下面。
    平常人多少会有些恐高,但梁思喆在这方面天赋异禀,他非但一点也不恐高,相反还很喜欢站在高处往下看,越高越好。
    他把挎在肩上的木吉他拿下来搁到腿上,右手随意地拨了拨琴弦。那驻唱说得没错,换了弦之后,这把木吉他的音色的确还不错。下次见面,请那人吃顿饭吧。梁思喆想。
    梁思喆是学小提琴的,从四岁就开始抱着小提琴“锯木头”,人生十七年里,他拉小提琴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得多。
    但音乐附中的学生以多才多艺著称,梁思喆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除开他的专业小提琴之外,其他的弦乐器,譬如大提琴、中提琴、吉他、贝斯……他也稍稍接触过一些。
    各种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他精通小提琴,只要记住其他乐器的弹奏方法,总会比其他对乐器一窍不通的人上手更快一些。
    吉他是六弦琴,跟四弦的小提琴弹起来的感觉其实还挺不一样的。他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吉他的弹法,然后左手悬在琴弦上方,迟迟没落下,弹哪首好呢?
    他脑中浮现出这些年他练过的很多曲子,小夜曲、卡门、卡农、天鹅、梁祝、巴赫小无……那些曲谱就好像印刻在他的骨血里,虽然一年多没碰小提琴了,但如今想起来,那些年练过无数次的乐谱仍然无不历历在目……
    那就……弹他上次弹过的那首吧。还真是隔了好长时间呢。
    ——
    曹烨坐在床上,左手按在右肩上,活动着胳膊和颈肩。
    那哥们……叫梁思喆对吧?真没看出来啊,居然还有这一手。他爬上去做什么?思考人生哲学?
    曹烨把窗户打开,探出半个身子朝上看,什么也看不见。他的好奇心一贯旺盛,这会儿蠢蠢欲动地想要爬上去看看。他又一贯出名的胆子大,这想法刚在脑子里冒出头,他的一只腿已经搭上了窗台。
    他抓着窗棱,矮身钻出窗页,一切有样学样——只是忘了关窗。
    还别说,虽然在下面看梁思喆爬得挺轻松,但到了亲身上阵时,还真是得悠着点。
    想要顺利爬到天台,得具备三个素质:一是腿长,否则根本就踩不到旁边排水管与楼墙连接的那块钢板;二是要瘦,那钢板在外面经年累月地风吹雨淋,一旦超重很容易导致钢板折断;三是臂力要好,得牢牢抓得住上层楼的窗沿,否则根本没法往上爬。
    偏巧曹烨这三个身体素质都具备。
    只是有一点,他稍稍有些恐高。所以当他蹲在四楼窗沿往下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打了个秋千——说不后悔是假的,冲动是魔鬼,他现在进退两难。
    一闭眼,接着上吧。好奇心害死猫,何况爬上去总比待在下面听二楼的鬼哭狼嚎要好受得多。
    上到五楼,二楼ktv的聒噪声渐渐弱下来,楼下混沌的喧闹声和簌簌的树叶声中,他忽然听到有隐约的乐声从楼顶传过来——音色清脆,让他想到梁思喆伸进窗户里拿走木吉他的那只手,只是那曲子弹得磕磕巴巴的,听上去像是生手,半天才找准一个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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