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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所以,其实也不难理解凤君会和前身九皇女暧昧。想想历史上最出名的武则天,武媚娘,不也是先跟了老子,再跟儿子吗?还混得风生水起,做了个女皇帝。这么一想,凤君倒是与那武媚娘有几分相似之处。
    联想到之前女皇说的名义上的亲父,零尘说过的与之同名的顾白,李袖春不由起了几分好奇。这凤君,身上到底有多少个秘密?连她都想知道,了解他身上看不清的故事。
    实在是,因为他这个人太矛盾了。
    明明有那么大的权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时不时露出几分纯真来,让人好奇不已,他本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子?是高高在上,令人敬畏?还是如今天在买衣服时那样,费尽心思只为省几个钱,让人心疼?
    花顾白察觉到李袖春的目光,偏头,斜睨了她一眼,伸手稍稍挡住自己手下的宣纸,然后看了看她手上已经写好的信纸,道:“你这人,写好了信也不说一声。就知道偷看我。”语气带了丝不易察觉的娇嗔。
    “字很好。”李袖春扯了扯嘴角,反正是比她写的字强太多了。
    花顾白掩唇,轻轻一笑,“哪有。”她就知道逗自己,他的字哪比得上她半分?以往他都是偷偷捡她扔掉的字帖练,就为了能写出跟她一样的字,想要赶上她。才导致,他现在的字体不伦不类,混杂着两种风格。
    李袖春急着把信送出去,看他轻声打了个哈欠,便道:“你去睡吧,我先去送信。”毕竟古代的送信方式还挺落后的,都需要去固定的地点驿递。然后快马送出,一旦过了下午的某个点,谁会特意等你然后再跑一程?那只能等下一趟。
    本来就送信慢,若是再等下一趟,怕是又不知拖多久才能被冯封收到信。
    花顾白垂头细细想了想,确实,如果带上自己,怕是也麻烦,还不如让她自己去送信。便点了点头,由李袖春送回了床榻上,盖着被子困觉了。
    再醒来,花顾白是被外面的敲门声吵醒的。
    他揉了揉睡眼,把睡掉的外衣扯了上来,侧耳去听。似乎是秦婶正在外面敲门,叫着李袖春的名字。一动不动的坐了会儿,花顾白不打算理会。一是不想掺和别人的事,二是,屋里没亮灯,一看就是李袖春还没回来,秦婶一个女子,他一个男子,怎么想都不太方便。
    但是,敲门声越来越吵,秦婶坚持不懈在外面叫着。
    花顾白如一个狐狸,不耐地顺着毛一般,捋了捋自己的头发,才叹口气,去摸轮椅。
    “李袖春!袖春....啊,是小郎君你啊。”秦婶探头往里看了看,“袖春呢?”
    “她不在家。”花顾白并没有侧身让她进来的意思,他本就不喜欢外人进入他和李袖春的院子,而且,毕竟孤男寡女,男女大防。
    秦婶她焦急地在外面跺了跺脚,转了一圈,急道:“那可怎么办......”
    花顾白看她不像是寻常的样子,便出言说了句:“如果,秦婶有急事找....妻主....那我,等她回来转达她一声。”
    花顾白提及妻主二字,不由眼睫颤动,刚睡醒的脸透着嫣红。如花蕾一般含苞待放的样子,让秦婶也愣了愣神,随即她晃了晃头,“是你的秦叔,不知怎么的,吃饭时忽然就昏倒了。怎么也叫不醒,我想让袖春帮一把,送去看郎中。”
    这下,花顾白也露出了焦急之意。虽然对秦婶不怎么上心,也看不上秦婶,但是想到那个同样可怜的男子,他也是惦记几分的。
    正在花顾白出口想说不如找别的邻里帮帮忙,别耽误了看病。那头,姗姗来迟的李袖春回来了,她柔声道:“这不是秦婶么?”
    花顾白眼睛一亮,专注地侧头看着李袖春,面带喜悦之色,小声道:“你回来了。信寄出去了吗?”
    李袖春一怔。心里升起一种,自穿越到这个时空里,就没有过的暖意。她看着他眼底的专注之色,忽然有些感慨——在皇宫,恨春除了伺候自己以外,就是毕恭毕敬的样子,自己回来也只是端茶倒水。而毓柳更不必说,杀母之仇让他不可能对她的到来,露出喜悦。
    这还是第一次,李袖春觉得,被人等着,期待着。
    她禁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恩,我回来了。没寄出去,似乎是说需要封漆。走的太急,把信封给忘了。”然后,收手,与那边的秦婶交谈起来。
    花顾白恍惚了一下,抬起手,傻傻地覆在她刚刚摸过的地方。等他回过神,那边的李袖春已经决定跟秦婶先去送秦叔去医馆了。
    说来可笑,秦婶竟然因为得了新娇夫,夜夜笙歌,搞得连抱起秦叔的力气都没了。
    李袖春把没寄出去的信塞给花顾白,道:“我先去一趟,你注意看家。记得,别再给别人开门了。”李袖春实在是担心,凤君不通人情世故,这次是秦婶,万一下次是村落里的地痞流氓怎么办?再说,凤君这个长相,被盯上的可能性也很大。
    花顾白握紧信,眼底如跃动着星火,明明灭灭的,亮的可怕。他乖巧的点点头,轻嗯了一声。
    李袖春便放心,关上门,赶到了秦婶家里。这一次,她倒是不小心看到了秦婶新娶的郎君。大大的眼睛,似乎是因为被吓到了,还湿漉漉的。让她想起了毓柳,真是有点相似,小鹿一般的眼瞳,让人觉得无辜又可怜。
    暗自摇摇头,李袖春想,要不是自己知道是秦叔晕倒了,怕是还以为晕倒的是他。
    秦婶与她两人抬着秦叔,送到了医馆。在等待确诊的时间里,李袖春想了想,待会儿顺便给顾白带吃的回去好了。想到今早上,他喝粥说的话,应该差不离是喜欢清淡的口味。
    郎中带着药童,站定在李袖春和秦婶两人面前,左右看了看,问道:“你们两个谁是里面郎君的妻主啊?”
    秦婶连连指着自己,那郎中眉梢一挑,撇头轻哼,“自己的夫郎怀了身子都不知晓,还得等到晕倒了才知道送到医馆来。”
    秦婶傻了,“有了身子?”
    李袖春噗嗤一笑,道了句恭喜恭喜,就静悄悄退出去了。这事自己也掺和不上了,人家夫妻俩的事,人家去操心就行了。不过也不知,为何得知自己的夫郎怀孕,秦婶要这么不敢置信,还反复去确认?
    第23魂梦欲教何处觅
    拎着买到的饭菜回去,李袖春把大厅油灯点起,叫了几声顾白。却迟迟没听到人应声,只好把菜放下,自己敲了敲他的门,才推开道:“用膳了。”
    屋子里点着一盏晕黄的灯,花顾白坐在轮椅上对着灯看着什么。等李袖春看清楚,才知道那是自己方才塞给他的信。
    她走过来,把信从他手中抽出,皱眉道:“哎,本来说今日把这信送出去,结果居然忘了信封没法封漆。”她也是太心急了,没想到古代送信也这么严格。
    估计是受古装戏荼毒,总以为用飞鸽传书呢。实际上,这边即便是皇家也很少有人用飞鸽传书。
    “你怎么了?”李袖春摸了摸他的手,不知为何双手冰凉。“你是不是午睡着凉了,去用膳热热身子吧。”
    她手刚碰到花顾白,他就握住了轮椅,偏头一笑:“好,去用膳。”
    他打头走在了前面,李袖春跟着把门掩了,看他细嚼慢咽坐着吃饭,却在走神的样子。不禁奇怪,明明开始下午还好好的,怎么自己送了秦婶回来,他就怪怪的了?
    真是男人心,海底针。
    用饭后,李袖春顶着他的注视,把碗拿起来,推了推他,“你手还是冰凉的吧?回屋子呆着去吧。”
    他看起来应该是应了,李袖春就没再管他,自己拿着碗去外面的井边,打了半桶水上来,默默洗碗。
    本以为他走了,洗完碗伸了个懒腰,没想到他还在那里坐着,直勾勾的看着自己。
    碗里的水流出来,冷冰冰地落在胳膊上,李袖春觉得这时花顾白的目光也如这水一样……静静地滑过了自己的全身。
    “顾白?”还是没忍住,李袖春叫了一声。“你是不是,身体不适?”莫非是早上没处理的伤口真的发炎了?不然怎么整个人都怪怪的。
    花顾白安静片刻,唇边勾起一个不真切的笑意,轻道:“没什么。对了,这次你记住我的姓了吗?”
    之前他对假称失忆的自己刚说没多久,他是怕自己又忘了?李袖春哭笑不得,“当然,花顾白嘛。花,我记住了的。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中的花嘛。”
    花顾白坐在轮椅上,一头青丝被袭来的清风刮起,挡住了他的表情,李袖春只听到他在喃喃:“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是啊,她当时就觉得这句诗最配花顾白这个名字了。这句诗本意是,经过花丛都无意欣赏,一半是因为修道之心,一半是因忘不了你。
    花顾白这种长相,放在花丛中,也是百花之王。这诗形容他,再好不过了。
    当晚,李袖春睡得并不踏实。她反复做着现代和古代来回穿插的梦,脖子上好像有人掐着她窒息了一样,喘不过气来。半夜惊醒,李袖春坐在屋子里喘气。
    什么啊,她睡前没有关门吗?李袖春挠挠头,下地来把门关上。坐在窗边看了看外面的月亮,有些怀念在现代和爷爷一起赏月的时光了。
    第二日,花顾白一大早就提出要去看秦叔,这让李袖春倒是吃惊了一下。昨晚与他提了提秦叔怀孕一事,本来以为他没放在心上呢。
    到了秦婶家,不过十来分钟,李袖春便乐呵呵叫了秦婶。秦婶看样子真是有儿万事足,笑眯眯地应了让花顾白去看秦叔。
    李袖春没跟着去,她想男子的事自己也说不上话,更何况这里女尊国,估计花顾白也想跟秦叔单独聊聊吧。
    秦婶让侧夫去端了茶水来,那侧夫水灵灵的大眼睛瞅了瞅李袖春,才扭着腰轻盈地走了。秦婶收回看着侧夫腰线的视线,啧啧咋舌,“本来还想传递给你几个让夫郎怀上的秘诀,但现在看来,你小姑娘并不需要嘛。”
    李袖春懵懂,抓了抓脸颊,“什么?”
    “别害羞啊。我们都是女人有什么不可以讲的。你说说,你那夫郎昨晚是不是热情似火啊?”看秦婶笑的太奸诈,李袖春不由打了一下她的手,“胡说个什么?”
    “哎。你这丫头这就不对了,你看你这脖子上明晃晃的印记嘛。”秦婶等侧夫端茶上来,拿了杯茶水,冲她一照,努努嘴:“瞧见没,这大红印。”
    李袖春懵逼了。她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脖子,因为没镜子,所以她也看不清形状,但是自己脖子上确实有一块红色印记,绕着脖子一圈。
    这是什么?她脖子上还能沾上东西?莫非是昨晚被蚊子咬的过敏了?
    看挤眉弄眼的秦婶,她叹了口气,真是怎么也解释不清了。先别说凤君跟自己不是真的夫妻关系,这也不像是被凤君亲出来的啊。
    这女尊国的女人,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多大年纪还色眯眯的。李袖春摇头,结果看到一边站着的侧夫也红着脸时不时看自己的脖子,一副春光荡漾的样子。
    李袖春缩了缩脖子……她还是明天穿个高领的遮一下吧,虽然她真的不是做贼心虚啊啊啊!
    *
    屋内,花顾白一只羊脂玉般剔透的手轻轻放在秦叔的肚皮上,听秦叔感慨:“没想到极难生育的我,竟也有熬出头的一天!”
    只恨这孩子来得晚了些,不然怎么会让那劳什子侧夫入门?
    花顾白脸色苍白,“秦叔好运气。”
    秦叔喜笑颜开,拍了拍他的手,“你也会有这等好运气的,我看你那小妻主格外宠爱你,加把劲还年轻,不急的。”
    花顾白摇摇头,眸光潋滟,本是风流的艳色,但因为嘴唇发白,倒是显得有牡丹过了花期,颓败的样子了。
    “我怕是,再也无这个可能了。”他声音压的极低,秦叔并没有听清楚,只以为是小郎君在着急,给他多说了几个技巧。
    直到看他脸色越来越差,才推了他让他回去找李袖春。
    莫不是生病了?怎么跟个死人一样,毫无血色。
    花顾白出来时,正看到李袖春在与秦婶两人聊天。推着轮椅离近了,才听清楚,是李袖春在指点秦婶注意孕夫的吃食。
    李袖春讲的眉飞色舞,兴起时,花顾白看到李袖春还用手沾水在桌子上比比划划,写着什么。
    发现花顾白出来了,李袖春停下动作,忽的一笑:“聊完了?要回家吗?”
    花顾白僵直了身体点了点头。
    与秦婶道别后,约定了有空再来,李袖春心情甚好的哼着调子,推花顾白回去。边吐槽道:“不知昨晚是不是门没关,进了飞虫。我这脖子上,竟有了一圈红色,顾白你可要把你的门关紧了。”
    凤君的肉肯定更嫩,怕是被咬了之后红的更厉害。
    花顾白目无焦距,回头看了她脖子一眼,神情却撩人得很。他狭长的眸子眯起来,没答话。
    李袖春也没在意,继续哼着调调,与路边跑过去的小孩打着招呼。其中有两三个是李袖春经常给糖的,居然跟了过来,笑嘻嘻的在花顾白和李袖春周围转圈圈。
    “好美的新郎子~”一个女孩儿噘嘴对凤君道。
    “新郎子~新郎子~”另一个不甘寂寞也扯了扯凤君的衣服。
    李袖春骇了一跳,把她们的手抓住,“别闹,这可不是新郎子。”
    这里的村落很多时候有闹洞房的习俗,这些小孩怕是把一身红衣的花顾白当成新郎了。
    看她们一个个要挣脱自己手去摸花顾白,李袖春内心抓狂,凤君可是你们的小脏手可以摸的?
    偷偷看凤君,那心神不宁,不辨喜怒的样子,只好掏了掏兜,找出几个仅存的糖哄道:“去,找别人玩儿去。”
    小孩儿们得了奖励,闹哄哄地跑了,不忘大摇大摆地对李袖春吐了吐舌头。跑到了不远处,蹦蹦哒哒还唱着:“国有男色,倾国倾城;男颜祸水,国之将亡。”
    “……”李袖春觉得自己头好晕。
    轮椅上的花顾白意味不明地瞥了她一眼,忽然抿嘴道:“不走了吗?”
    走!怎么不走!再听下去,凤君恐怕该听出来这歌谣说的是他了。其实……李袖春怀疑,他早就听出来了。毕竟,国色众所周知就是凤君的。
    但是看到他不咸不淡的表情,李袖春忽然想捂着他的耳朵,为他挡了这些声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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