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样热的天气,她竟然还在脖子上挂着一条围巾。在现在来说或许是潮流时尚,不过在黄露明眼里是在是夸张落伍了。
黄露明收腹,
立腰,
肩膀放平,
静静直视。
等着她先开口。
于朕冲她轻轻眨眼,眼皮上涂着鲜艳的绿色眼影,睫毛夹得很翘。“我今天来,主要是想来拜访一下您这位杂志界的新星。我做编辑也有几年了,还没遇到你这么拼命的,写稿速度几个老手都比不过。”
“只不过没想到,真人会是一个学生样的小姑娘。”说着又是抿嘴一笑。
“你可不知道,有些人说你这个笔名其实背后藏着好几个人,所以什么都写的出。”
黄露明微微扯了唇角,“我每次寄出去的都是手写稿,字迹是不能作假的,这个您可要帮我澄清。”
于朕轻轻摆手:“不过是一些眼红病罢了,看你出了风头就故意挑刺。”
黄露明看着她,心里突然有些疑惑,似乎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张面孔似的。
这时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于朕有些抱歉地抬头一笑,之后从皮包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小手机。
这时候的手机还都是天线外置的翻盖样式,于朕的这个居然还是很特别的360度外翻前盖,圆形的深蓝色屏幕,古朴地黄露明无力吐槽。还不如小灵通好看呢……
于朕非常优雅地徐徐转开这个磨盘一样的手机,开始讲电话。刚开始情绪还比较平稳,后来声音越来越高,最后一句简直是在咆哮:“狗汤圆!你到底有没有挺清楚朕讲的话?不说了!”
说完啪嗒一声很有气势地合上了手机盖,丢进包里。
也就是这最后一嗓子,突然让黄露明脑海中的一个人影浮现了出来……
发型打扮都变了。
可是这个声音、这个眉眼鼻唇的形状、这个彪悍的气势,这个霸道的训话、这个娇小的身形……
这不是前世见过的情人节暴打男朋友的那个姑娘吗?
黄露明有些凌乱,十年前你喊我小姑娘,十年后你喊我姐,这是个什么辈分?如果现在她已经是工作好几年的编辑,那十年后见到的那个,岂不是三十多了?
黄露明又努力回想了一下,当天她梳着齐刘海,发量很多……现在,难道是假发?她还穿着很萝莉的裙子,双脚固定盘在壮汉腰上的时候她留意过那个色彩夸张的裙摆……
于朕误以为黄露明是被刚才的怒斥吓到了,还向她温柔一笑:“不好意思,男朋友不懂事。”
黄露明:“……”
好了,不要装了,你的真面目我已经见过了。
黄露明试探着想确认一件事:“请问你的男朋友是不是高大魁梧,长得很憨厚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于朕脸色一变,瞪大了眼睛。
“不,怎么会呢。我严格意义上来讲还没有出过省。不过……”黄露明用下巴指一指门口的方向,“他好像也来了。”
说话间,一个壮汉朝这边走来,一看见于朕眼睛都亮了起来。
黄露明印象更清晰了,牛仔裤配格子衬衫,这个哥们十年都没换过打扮……
接下来这段时间,莫名其妙被虐狗的黄露明在心里默默地开始背《陈情表》。
“不是跟你说过,不用来嘛。”
“真真啊,你耳环掉了一只都不知道啊,我特意给你送来。”
黄露明: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大人真是凄惨啊!
“谁要你管,只戴一只最酷最in好不好啊!”
“真真啊,你出门怎么不告诉我呢,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黄露明:谁是坏人??算了。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悯臣孤弱,祖母好人好报!
“出门也不知道穿一套好的,净给我丢脸。”
“只要老婆好看就够了……我明天就带你去买新衣服……”
黄露明:差不多得了吧?!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叔伯,伯叔有也白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十年后闹分手的人现在旁若无人地秀恩爱!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
终于,这两个人想起旁边还有一个活人了。
壮汉站起身来神情庄重地向着黄露明点头,同时微微鞠躬:“你好,我是于朕的男朋友,编剧苟康源。”
于朕在旁边翻了个白眼,“是我的人,大家都叫他狗汤圆。”
☆、第16章 日子月子太阳黑子
虽然苟康源身高体壮、气势威猛,看起来像个粗人,但是为了跟黄露明打招呼特地站起来鞠躬,礼貌地让人有些受宠若惊。
黄露明差点脱口而出:“狗大哥不必多礼。”深吸一口气,还是忍住了。
狗汤圆站在那里像一个巨人,那件可怜的格子衬衫被宽阔的胸膛几乎撑爆,她不忍再看转过头去,“原来您是一位编剧,真是厉害。”
“嘿嘿,只是一个小小的跟组编剧,算不了什么。我们真真才是厉害的资深编辑呢。”狗汤圆摸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终于坐了下来。
呵呵,夸老婆要有度,你知道自己十年后多想分手、被打得多惨吗?黄露明笑而不语。
“说起来,还是汤圆先向我推荐的你。”旁边的于朕拨弄着指甲,“刚开始我是不打算跟你联系的。”
黄露明立刻想起了自己被多次拒稿的惨痛经历。
狗汤圆笑了笑:“其实主要是因为我先看到了你的恐怖故事,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住了你的名字。后来真真工作太忙,我帮她看来信,结果非常意外地看见了你的投稿,两种风格反差太大,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原来是这样,难怪第一篇鬼故事发表之后才突然有了转机。”黄露明恍然大悟。
“其实我也只是提醒真真给你回一封信,从杂志社的角度指出你的一点小问题,后来都靠你自己领悟到要点,才会顺利过稿的。”狗汤圆仍旧是一张憨态可掬的笑脸。
“无论如何我都要谢谢你。”黄露明是发自内心地感激这个善意满满的大高个子。
狗汤圆黑黑的长脸上浮现出非常害羞的神情。两只大手摆了又摆,像一只笨拙地挥舞手掌的大熊。“真的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于朕直接一巴掌拍在了狗汤圆肩膀上:“好啦好啦,磨磨唧唧地。别耽误正事。”
这一巴掌倒是提醒了黄露明,她立刻恢复笔直的坐姿,将刚才盘算好的措辞讲了出来:“今天有幸能见到两位,有个想法我就不藏着掖着了,请你们参谋一下。”
“哦?”于朕挑了挑眉表示好奇。
“各种情感故事说实话我已经写了很多,现在有些灵感匮乏无以为继了。所以,我构思了一个新的写作主题,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您这位大编辑的认可。”黄露明开门见山。
“其实受读者欢迎的题材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种,家长里短,刺激八卦啦,既然读者都没厌烦,你怎么就不耐烦了?”于朕表示不理解。
黄露明早有准备,她保持着镇静的微笑,继续陈述自己的想法:“因为在已有的套路里再怎么做细节的优化,也不能否认这个主题已经逐渐丧失了吸引关注的能力。我最近一直在观察,很多报纸杂志都在开发新的栏目,比如说网络、服饰、心理保健等等。”
说着,她拿起桌上的水杯,微微抿了一口,于朕的身体已经有些前倾,这表示她最这个话题有了一点兴趣,黄露明再接再厉:“我瞄准的,就是心理健康这个空白领域。而且我猜测,贵社近期应该会增设这个版块。”
“你怎么会知道?”于朕这次是毫不掩饰自己的吃惊了。
“因为我发现你们的竞争对手已经先行一步了。作为一份市场导向的刊物,你们没有屈居人后的道理。”
两分全国性的畅销刊物,总部都设在同一个城市,黄露明早就留意到他们之间势同水火的激烈竞争关系。她同时观察着这两家杂志的每一个细微动态,综合残缺的印象,推测他们的升级改版可能会在近期发生。
“我想要推出一个全新的概念,叫做拖延症。用比较通俗的说法,就是低效率。或者更直接一点,是大众所不喜欢的——懒。”
“拖延症?”于朕和狗汤圆同时凑近了身体。“的确没听过这个词儿。”
“其实你们应该最了解这个话题了。做编辑的,总是会面临撰稿人拖稿的情形吧?做编剧的,也总有自己灵感欠缺超时完不成进度的时候吧?甚至扩大到各行各业,小孩拖延作业,大人拖延工作,人人都有做不完想做的事情的苦恼……”黄露明循循善诱。
“你们是不是觉得时间永远不够用、事情永远做不完?”
“你们是不是在工作时要面对桌子上的很多文件,还有源源不断的新资料涌进来?”
“你们是不是宁愿先打扫办公室卫生或者看电视,做一些不重要的事,也不想进行明明很重要的工作?”
“这就是拖延症啊!”
狗汤圆非常迅速地给她捧场,“没错,我上班的时候老是不想待在座位上,就像站起来走走晃晃,吃点东西。有时候稿子写不完又要熬夜。”
黄露明立刻点头:“这就是非常典型的症状:注意力无法集中。”
“那你有治疗办法?”于朕显然已经有了兴趣。
“首先,我们要破除拖延=懒的误区。其实人拖延的,都是自己真正重视的事情。
打个比方,一个学生如果拖延着不去做功课,并不代表他懒得学习,相反,正是说明他在心里把学习当做很重要的事情,对自己有很高的要求。过高的期待让他不敢行动。因为想要得到一百分,如果得不到,就干脆不去做了,这是拖延。
如果是毫不在意的懒,完全可以采取敷衍的态度,去抄作业或者随便糊弄,很快就完成了。根本用不着痛苦地纠结。
其次,经过我长期的研究,拖延的根源在于完美主义。想要解决拖延,唯一有效的办法是降低期望值,告诉自己六十分就好,先做完再说。”
说着,黄露明从书包里拿出准备好的手稿:“这里我已经有两万五千字的稿子,主要是从拖延症的成因和解决方案两个方面来展开,预计全篇下来会有八万字的篇幅,我希望能做新版块的长期专栏连载。”
于朕伸手接过厚厚一沓稿纸,规矩方正的钢笔字看起来赏心悦目,没有错别字,每一页的页脚都标注了数字表示顺序,一些重要的地方旁边还特意做了标注。她一张张仔细看了起来,神情变得郑重。
旁边的狗汤圆在跟于朕竖大拇指:“准备得真充分!”
黄露明仍然是安静恭顺的样子:“我只是相信从文件袋里拿出来的真材实料最有说服力而已。”
于朕放下稿子,语气很郑重:“新栏目还在策划中,心理健康也确实在考虑范围内。既然你存稿这么丰富,我会回去和其他同事商量一下。”
黄露明毫不犹豫表示同意。反正她已经复印了手稿做了备份。接下来的话题有点尴尬,她尽量委婉地问了一下之前稿费的下落。
“这个你放心,只要有我于朕在,稿费少不了你的。财务近期应该就会给你结算了。”
还要再等……黄露明有点失望。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是不是最近比较缺钱?”于朕试探着开口:“因为这样短期大量投稿其实很少见。”
“是的,我马上就要上大学了。”黄露明觉得自己不算撒谎。毕竟一个学生梦想买房听起来太奇怪了,还是用学费来当借口更合适一点。
于朕和狗汤圆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
于朕清了清喉咙:“如果你急需用钱的话,我们倒是有一个好工作可以介绍给你。”
“什么工作呢?”黄露明一时想不出他们葫芦里能蹦出来哪个娃。
于朕动了动上身,一脸神秘的样子,小耳朵上挂着的那个大耳环在阳光下亮闪闪的,“帮人写传记。”
狗汤圆在旁边搭腔:“其实就是我们剧组的一个女明星。现在不是流行名人写传记,什么日子月子太阳黑子的嘛。她也想出一本。之前出版社找来几个她都不太满意,现在人家指明三个条件:年轻、女的、写稿快。你都挺符合。”
“传记?”黄露明其实并不熟悉这个题材,从前她自己看过的传记只有梵高的那本《渴望生活》,此外并没有涉猎。但是想来也不会比杂志稿困难多少,那么她最关心的就是报酬问题了。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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