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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那怎么办?”时鹤生问。
    “我不知道,让我想想。”
    “哦……”他还没见过凌思凡这样。他加入霄凡已四年,在他的印象中,关键时刻凌思凡总能想出应对方法,好像但凡还有一线生机,他必力劈混沌,绝对不会坐以待毙于大千世界之渺渺一隅。然而此刻,对方却像是无计可施了。
    过了几秒,时鹤生叹了一口气,“怎么就会通过了呢?”
    “很简单啊。”凌思凡还是没抬头,“我猜,行贿。”如果都是正规手段,凌思凡也愿赌服输。他会遵从商业逻辑,而不是充满了怨怒。虽然他是霄凡的创始人,但既然霄凡上市了,就必须为股东负责,自己被踢也没办法。
    “这……违法的事也敢干啊。”
    “又没有人能拿得到证据,董事受贿了多了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凌思凡没有设太多独立董事。纳斯达克规定至少一个独董,他就设立了两名。他尽量让管理层进入董事会,然而换届时却被清掉了两个。银桥资本和东阳扩张在董事会的影响力这一手的确十分有用,因为只要他们再搞点小动作,就能使最终的得票超过三分之二。
    “也对。”时鹤生说。
    “鹤生,”凌思凡说,“还有事么?”现在,他只想和某个特定的人讲话,而那个人显然不会是时鹤生。时鹤生是他的助理加上朋友,但是不可能如庄子非一般关心他。
    时鹤生摇摇头,转过身体,静悄悄地走了。对他个人而言,管理层的变动并没多大影响,六年时间很长,也许那时他都已经跳过槽了。他只是担心凌思凡,却也提不出来建议。
    “……”凌思凡拿过了手机,拨通了庄子非的电话号。现在他只想要听听那个声音,让他知道,他并不是已失去了所有东西。
    “思凡?”很快,庄子非温和的声音就传过来。
    “子非……”
    “你怎么了?声音不对。”
    “没什么。”凌思凡觉得庄子非对自己真的很了解,他只说了两个单字,庄子非就知道自己一定遭遇到了什么。
    “肯定有事。”庄子非很笃定地道。
    “真的没事,很累罢了。”此时此刻,凌思凡想如平常般随便聊聊,而非一上来就谈论他的处境,于是故作轻松地:“你在干什么呢?”
    “哦,”庄子非说,“在看动物节目。”
    “动物节目?那些东西习性之类,你不是全都知道么?还要再看?”作为常年都在野外的人,庄子非很了解动作们的生活。
    “总有我不知道的嘛,”庄子非说,“而且就算知道,光看影像也很舒服。”就像对着思凡,怎么看都不够。不管有多了解思凡脸上的每一处,都还是想一直盯着、根本不眨眼睛。
    “哦,”听庄子非谈论其最爱的动物,声音明亮、欢快,凌思凡的压抑好像缓解了些,“在看什么动物?”
    “唔,鬣狗。”
    “鬣狗?现在在讲什么?”凌思凡想多听一听庄子非说动物的事。对于鬣狗,他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完全不了解是怎么样的。
    “现在……”庄子非顿了顿,好像在看电视,“三只鬣狗正在分食一只强壮的成年野牛余温尚存的肥壮尸体。”
    “……”那一瞬间,凌思凡突然就想到了自己的境地。
    他猛地想起了,鬣狗,似乎,最著名的特征就是它们的狞笑。它们会在入夜后的草原之上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一般的嚎叫,那笑声却说明它们正在争斗、在围捕它们看中的猎物。
    方才在温暖气氛中绽放的花朵尽数枯萎,胃酸一直涌到喉咙,恶心的感觉急剧扩张着,连五脏六腑都像是要冲出去。
    果然,凌思凡想:我是不会有什么幸福的。
    幸福就像烟花一般短暂,绚烂过后,最后只能留下一地灰烬。
    之前那些有一点欣喜的日子,如同一道闪电,或者一把利剑,光芒那么耀眼,但必然不可能是漫长的。而他的苦难呢,则像一条小河,蜿蜿蜒蜒没有尽头,流过森林,流过草地,最后注入一望无际的永远不会干涸的大海。
    第47章 野外失联(十二)
    当天晚上,凌思凡还是将全部事情经过告诉了庄子非。
    庄子非听见到简直傻了:“那、那怎么办?”
    凌思凡一脸倦容地摇头。
    “我……我把钱都给你,再去向父母亲戚朋友借,大概千八百万……虽然没什么用,你也先拿去啊……”
    凌思凡被庄子非的幼稚给逗笑了,说:“我需要的是几十亿。”
    “几、几十亿。”庄子非想了好半天,语气十分颓丧地说:“我赚不到。”
    “知道你赚不到。”凌思凡说,“你和过去一样,陪在我的身边,就好。”
    “嗯。”庄子非捉住了凌思凡的手腕,“思凡,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有我在你身边,我养你还是没问题,你做你想要做的事。”
    “……嗯?”
    “就、就算失去霄凡,也可以再创业的呀,你都有本金了,还有之前那些经验,一定可以让新公司比霄凡还要更出色。我也会帮你的,照顾你的生活,让你心无旁骛工作。”
    “哈,”凌思凡自嘲似的笑了声,“这又不是在写小说,创业哪有那么容易成功?每天那么多新公司,有几个能在美国上市的?百分之七八十连存活都做不到。”
    “你……你不一样的嘛……”
    “我没自信。”凌思凡说,“这种东西,天时、地利、人和,都不能少,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运气帮个大忙。我在霄凡之间,曾经开过两个公司,最后都倒闭了,霄凡已经是第三个。”
    “……”
    “我没办法再等三次。子非,你知道么,一个人一生中能创业的次数是极其有限的,因为那个时候,你要动用你身边所有的资源。你让朋友下单、让他们打广告,都会消耗关系。如果次数太多,就没人帮你了,或者敷衍了事。拉投资也是啊,拖累人家一次,下次哪还好意思再找他投钱?可选择的范围会越来越小的。还有,开公司时,你会让人为你介绍合作伙伴,如果不太愉快,下次也是没有办法再求他了。”
    “这、这样……”庄子非说,“可是,你在霄凡这么多年,又有很多新的资源了吧?他们知道你的能力很强,可能特别愿意参与其中。”
    “嗯,但谁知道能用多久?我创业了三次,也只成了霄凡。”凌思凡心里很清楚,再创一个比霄凡成功的公司,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几乎没有可能完成这一任务。
    “只……只有一回么……”
    “如果本科期间那个网店不算的话。”本科期间为了赚钱,凌思凡还开了一个网店,代寄一些东西到小城市,因为竞争算是比较激烈,一开始的业绩并不太好。不过有天,他代购的品牌的创始人到凌思凡所在大学讲座,凌思凡逮住个机会一步上前与其拍了一张合影,回来就把合影挂在店铺里面,写着“店家与创始人合影”。他也没讲别的,但消费者就是觉得都合影了,说明这家店一定经营得很好,从此订单不断飞来,凌思凡终于赚到钱。
    “那……那就是四次里成了两次么……”
    “你是安慰不到我的,”凌思凡勉强笑了下,“肩膀让我靠下就好。”
    “嗯。”庄子非很担忧地看着凌思凡,将凌思凡轻轻拉到自己怀里,让凌思凡的额头搭在他肩上,另一只手轻轻摸着对方发顶,“反正,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也知道我在身边就好。”
    只要他还没有饿着,凌思凡就一定是饱着的。
    凌思凡在庄子非的肩膀上面蹭了一蹭:“谢谢,子非。”
    庄子非说的其实并没让他更好受。
    他觉得,他拥有的一切,都像海市辰楼一般虚无缥缈,宛如走进一片树林,虽然地上有些很柔软的野花,但生着尖锐的针一般的树叶的参天树木却是无处不在。
    他不可以失去霄凡。
    母亲去世之后,他挣扎了十六年多,才得到了今天他所有拥有的一切,现在上天要收回去,根本无法接受。
    他不是个在乎过程的人,他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地位还有金钱,就是为了无人敢看轻他。
    失去地位、失去金钱,在近三十岁的年纪重新回到抓不住未来的那个时候,让凌思凡有一种本能的恐惧。
    凌思凡强烈地预感到,如果当真失去霄凡,他这一生恐将一事无成,就连记忆都不再被需要。
    “思凡,”庄子非说,“先吃点东西吧?”
    “……好。”
    然而,凌思凡却没有什么心思能用在晚餐上。
    即使是看着庄子非,他的心情也没能真正地变得明快。负面情绪早已盈满,庄子非的存在只能让他稍稍好过一些。
    他们没有再提公司的那些事,两个人都有意避而不谈,可压抑的氛围一直都围绕着,聊什么都显得心不在焉。
    ……
    此后的一阵子,凌思凡依然是头痛于新股增发的事情。
    他连觉都睡不踏实,总是睡上两个小时便惊醒了,而后便再也无法入眠了,整个人都显得憔悴。
    有时,他会梦到自己突然有了一大笔钱,原因各有不同,而后梦里的他欣喜若狂手舞足蹈,颓废一扫而空。接着,在他醒来之后,他在黑暗之中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自己在哪、也想不出来他卧室的构造究竟是什么样,足足愣上几秒之后,才会反应过来刚刚那个是梦,现实中什么都未曾被改变过。
    还有几次,自己在梦里面战战兢兢地问这回又是梦吗,之后总会有人回答不要担心了这回是真的,他很高兴,然而睁开眼睛发现原来依旧是梦。
    霄凡真的被掳走了。
    凌思凡觉得他也是真对不起霄凡,仿佛一个父亲,眼睁睁地看着儿女被恶人捆了去,但却无计可施。他应该被怨恨,虽然似乎也并不是他的过错,但是无能本身就是最大的错。
    他的无计可施,导致霄凡易主,所有当初喜欢霄凡的员工都要被迫接受全新的运营方向。到了几年之后,也许,年轻的霄凡就会被只想用它来赚钱的“养父”榨得滴血不剩、老态龙钟,怀着对自己无能的怨恨而死不瞑目,当然,对方真的可以将公司运营得更好也未可知。
    事到如今,好像已经不止是钱的问题了。
    在创立霄凡时,何曾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那时的他,投入了他全部精力,想要把霄凡发展成一个百年的企业。如果命运之神在什么地方看着这一切,大概会觉得人类非常好笑吧?因为他每一分钟的努力及霄凡每一点点的发展,都是他亲手埋下的引发贪欲的种子。
    真的只能认输了吗?
    他不想啊。
    他觉得自己像条砧板上的鱼,鱼鳞都已经被刮得很干净了,正在等待下锅,而他还依然费力地张嘴呼吸着,他呼吸时从鱼鳃中流出的血,将自己和砧板都染得微微发红了。
    ——就在这样的重压下,增发方案被确定了。
    公司将会采取两轮认购,第一轮没有被认购完毕的话,将会启动第二轮的流程,供想追加的人进行超额认购。
    而凌思凡,将会首先提交增发股票的认购意向书。
    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着,他一点点滑向那似乎已注定了的悲惨结局。
    他心里很清楚,这轮增发之后,自己的股份将被极大地稀释,而银桥资本那派会超过50%,正式接管霄凡,成为新的主人。
    到了那天,恐怕他会主动辞去董事长和ceo的职位——再当六年的董事长和ceo又有何用处呢?谁都知道六年后他会被清理,再耗六年只是被人嘲笑罢了。
    所以,很快,他就会什么都不是了吧。
    曾经那个以为自己可以名成利就的梦此时显得那么不着边际,好像是只什么动物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极笨拙地跳一首圆舞曲。
    他的性格,让他没有办法接受从今往后变得失败——不断折腾,但来来回回始终没有比霄凡更成功的公司。当人们谈论到自己的名字时,仍然还是“霄凡的创始人,后来被清洗了”,而他,也在十年、二十年后,依旧祥林嫂般喋喋不休地讲述着当年的资方是如何深奸巨猾,就像过去无数被扫地出门的创始人一样。
    他受不了。
    那样,他的生活便不再有意义——人生的衰落过早地到来,顶峰也随之过早地到来,往后都是行将就木罢了。
    甚至,他的资产,从某一刻开始,会开始负增长。
    可这么多年来,他之所以存在,就纯粹地是为了更高的地位、更多的财富、还有所有的人尊敬他的神情。他憎恨被嘲弄。
    他很渴望反扑,让那些人尝尝苦头,可问题很明显,究竟如何才能反扑?
    脑子空空的凌思凡,突然看见手机屏幕一亮一亮。
    来电人的名字时是他一位朋友,也被称为是商场上的后起之秀,虽然这个后起之秀都40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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