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这是要去沈将军府上?”赵嬷嬷愣了一下:“明知道沈三夫人打的坏主意,小姐也要去么?”
“用好了便不是坏主意。”常在青摆了摆手:“住在沈府不是长久之计,我总也要为自己未来打算打算。无妨,我只是去瞧一瞧,若是有什么不妥,自然不会跳进去的。”
“若是……。”赵嬷嬷仔细的看着她。
“若是觉得还不错,”常在青淡淡笑道:“沈三夫人也算是称了我的心意。”
……
夜色蔓延至定京城城内,家家户户都点起灯火,倒也显得灯火通明的繁盛景象。然而除了宫殿外,最繁华的路段大抵还是城南处,酒楼各处笙歌曼舞,吃酒的声音,女子男子嬉笑的声音,丝竹箜篌的声音胡乱交织在一起,听着却格外动人。
睿王府上,灯火倒是做的极好,连灯笼都是用金线绣着边的,夜里一旦亮起来,便是闪闪的夺人眼球。有路过的人便是垂涎,想要去偷一盏拆了上头的金线还钱,待瞧见那门口不言苟笑,生的凶狠面恶的侍卫时,又只得按下心中的贼胆,灰溜溜的离开。
那是大凉睿王府邸上的东西,谁敢偷?
府里静悄悄的,好似一个人都没有。待尽头的地方,是一处巨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个修缮的十分精美的凉亭,凉亭毗邻着清澈的池塘,池塘的水呈现出一汪翠色,月色撩人。若是到了夏季,这里应当有曲院风荷的别样意趣,可惜天气渐进初冬,在凉亭里坐着,便是生出飒飒凉意。
此刻,那凉亭里正坐着一人,宽大的流金紫色几乎要将凉亭的长椅盖满。那是一个生的十分英俊的青年,说是英俊,在月色温柔的光华下,平日里的英武渐渐显得柔和,艳丽的五官都显得温和起来。他低着头,逗着怀中的幼虎。
幼虎被他强行按在胸口,非常不舒服的扭动着头,试图转过身子来咬那只挠着脑袋的手,可惜也不知是脖子太短还是按着它的侗动作太狠,几次都无功而返,不过这幼虎倒也没有气馁,乐此不疲的继续去叼紫袍青年的袖子。
谢景行从幼虎嘴里抽出自己的袖子,盯着那被幼虎口水糊的湿了大半块的地方,看了半晌,在幼虎脑袋上弹了一下。幼虎“嗷呜”一声细细叫了,终于成功扭过身子,爪子扒着谢景行的手指玩儿。
远处的草丛里,两个脑袋倏尔冒了出来。夜莺傻傻的盯着凉亭里的一人一虎,眼神也是不可置信。要知道谢景行有严重的洁癖,平日里也不爱什么动物,便是亲近的人也不好动他的东西,如今被个畜生糊了一袖子口水,竟然也这般平静。她道:“主子最近是不是疯了,干嘛整日抱着个老虎,用饭也抱着,睡觉也抱着,听说今儿个洗澡也抱着,他不会是真想把这老虎带回大凉当睿王妃吧。”见身边人没动静,夜莺转头:“火珑,你也说两句呀。”
火珑双手捧着脸,看着亭子里的人:“主子对那老虎崽子可真好,你瞧他看老虎的眼神多温柔。主子这般风华绝代,若是我,宁愿变只老虎,就能和主子一起睡觉洗澡啦。”火珑说起这些事来的时候一副坦然,没有半分羞臊,最后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可惜,人不如虎。”
“我看你是魔怔了。”夜莺鄙夷她。
凉亭里,谢景行将幼虎的头揉的快要按在胸口处了,幼虎死命挣扎,挣扎的时候不小心扑到了谢景行的脖子上,顺势在谢景行脸上舔了一口。
“你还偷亲我,”谢景行低笑一声,双手卡着幼虎的脖子将它提起来,恶趣味的瞧着幼虎在半空中挣扎,挑眉道:“人和虎一个德行。”
幼虎张牙舞爪的看着他,谢景行在它脑袋上亲了一下:“乖。”
草丛里,夜莺往前一趴:“主子疯了。”
“我要去杀了那只老虎。”火珑杀气腾腾的道。
正在这时,凉亭中突然出现了铁衣的身影,谢景行将幼虎重新放入怀中,问:“何事?”
“回主子,今日明安公主给沈五小姐下了封帖子。”
“哦?”谢景行挠着幼虎的手指微微一顿。
“明安公主请沈五小姐去府上一叙,沈五小姐接了帖子,就在两日后。”铁衣躬身答道。
“知道了。”谢景行摆了摆手,铁衣瞧了一眼谢景行怀中的幼虎,嘴角抽搐了一下,转身退下在夜色中。
“胆子倒很大。”谢景行将手指放在幼虎嘴里,幼虎和谢景行在一同吃饭洗澡睡觉大约也生出了些熟稔,叼着他的手指,却是没有真的咬,只是扒着玩儿。
“去不去?”谢景行问。
白色幼虎“嗷呜”一声,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想?”谢景行挑眉:“听你的。”
…。
转眼便到了两日后。
这一日早上,沈妙也起了个大早,惊蛰和谷雨为她找衣裳穿,天气渐入初冬,明齐的冬日来的总是特别早又特别冷,前段日子天气接连下雨,沈妙厚重一些的衣裳都受了潮,一直找不到,谷雨从箱子底下翻出一条披风,道:“这条还挺干爽的,虽是有些厚,可今日冷得很,姑娘穿着也不会突兀。”
沈妙瞧着谷雨手中的披风。那是一条雪白雪白的披风,自上而下都是用狐皮做的,是罕见的白狐皮,上头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即使过了几年,依旧光洁如新,显然是一块好皮料。
这块披风便是沈妙两年前同沈信离开定京,在一处农户家暂住的时候,第二天屋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块披风。农户家没有这块披风,沈妙也不知道这东西从哪里来的,之前盘算着什么时候将它当了换银子,后来沈丘却极力不许,说这白狐裘千金难求,还是自己留着好。
虽是留着,可那披风也实在不合身,沈妙穿着太大了,便一直压在箱子底下,从未拿出来穿过。若非今日谷雨从箱子里将它翻出来,沈妙差点就要忘记这一茬了。
她看着那披风,倒是想起了一桩事来。之前谢景行夜里翻了她的寝屋,说起两年前在农户家中与她见过一面,当日她喝醉了并不记得。如今想来,这披风应当是谢景行留下的。那一夜的事情她什么都记不起来,只晓得谢景行说的那些胡话,脸上倒是蒸腾一点嫣红。
惊蛰和谷雨瞧着沈妙有些不自在的模样,面面相觑,不晓得沈妙怎么了。惊蛰出声提醒道:“姑娘?”
沈妙回过神来,瞧着谷雨手里的披风,没好气道:“寻个时机拿到当铺里当了吧。”
“可是大少爷说着皮子甚好,不让姑娘当的么?”谷雨奇怪。
“再好的皮子也不要,”沈妙道:“你们什么时候将它装好,就送到沣仙当铺。沣仙当铺整日收宝贝,这东西季掌柜一定很‘喜欢’。”
瞧见沈妙这般模样,谷雨和惊蛰便不敢再说什么了,耸了耸肩,继续去为沈妙找别的斗篷。
最后却是挑了一条丁香色缀着兔毛的织锦披风,待替沈妙梳洗好后,寻了个由头便出去了。罗潭很好打发,沈信他们平日里在兵部傍晚才回来,没有了原先那些沈家人的耳目,如今倒是自由很多。
莫擎再次充当了马车夫,莫擎如今已经是沈丘的人了,却每每还替沈妙办事。甚至更多的时候,沈妙都不让莫擎将自己的事情告诉别人。莫擎看上去倒是更像沈妙的心腹一些。不过莫擎想来也已经习惯了自己这样的身份,每次沈妙出门办事要他跟着的时候,莫擎自己都习以为常了。
可今日饶是莫擎知道了沈妙要去的地方也是被吓着了,竟然是秦国太子住的府邸。沈妙在朝贡宴当时的举动隔天便传遍了定京城,莫擎自然也是知道的。那明安公主分明是不怀好意而来,莫擎很有些担忧,可是沈妙倒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莫擎便不好说什么了。
等到了秦太子府上,外头守卫的人瞧见沈妙手里的帖子,只让沈妙先在外头等候,说去拿了帖子禀明主子,便一去不复返。
过了许久,惊蛰有些忍不住了,道:“都快半个时辰了,这些人还未禀明?分明就是那秦国公主在故意为难姑娘。这马车里便是有暖炉,在外头呆着也冷得很,姑娘要是被冷出病来,这公主要怎么说?”
谷雨也道:“真是太过分了,既然是主动相邀,将人冷落在府门外是怎么回事?”
平日里人来下帖子相邀,至少会将人迎到府里面等候的,便是皇亲国戚规矩颇多,也不该将人一晾就是大半个时辰。况且这大半个时辰里,却无一人上前问候。
莫擎道:“小姐,不如回去吧。”
沈妙摇头:“既然都来了,就候着吧。总归是要把面子做足,不能将礼落在别人一方。”
她在秦国的时候,明安公主就喜欢这般待人。寒冬腊月的,大清早就以叙话为理由让人在冷冰冰的花园里等着,一等就是几个时辰,有的时候等上一天都不见人,后来派个婢子过来说:有些事来不了。便是白等了一天。明安公主的手段一如既往,都是浮在表面的短浅。上辈子都忍了过来,这辈子,半个时辰算什么?
秦太子府中,此刻明安公主正坐在屋中,婢子正往火盆里加银丝碳,明安公主端起桌上的茶水浅酌了一口,神情却是有些畅快。
她问外头的下人:“那贱人走了么?”
“回殿下,”下人道:“沈五小姐的马车还在府门口,未曾离开。”
明安公主面上闪过一丝不快:“竟然这般有耐心。”她本想着,将沈妙晾上一晾,心高气傲的臣子家小姐总会一怒之下回府,这样之后,她也能寻个由头说沈妙对她不敬。
却没想到沈妙这般沉得住气,不过……她笑了一笑:“等了这么久,想来耐心也差不多了,换个法子也不错,来人,传本宫的令下去,将沈妙请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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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们都是母老虎_(:3ゝ∠)_
☆、第一百三十二章 本王帮你
秦国人住的府邸大概是重新修缮过的,和明齐的宅子布局有些不同。沈妙一进去就察觉了,这衍庆巷的宅子怕是被秦国人重新打整过的,和当初秦国宫殿一个风格,便是奢华至极。
秦国人喜欢亮闪闪金灿灿的东西,就如同从前的沈妙一般,大约是觉得金子银子一类可以彰显本国的财富,就连宫殿里的某些砖块儿都是金子做的。当初沈妙第一次去秦国,瞧见那头宫殿修缮的如此精美,还很是艳羡了一番。如今想来,秦国皇室的喜好真是不敢恭维,这般上赶着表明有银子,却是落了俗套。
被领路的婢子带到了花园中,沈妙终是见到了明安公主。
明安公主坐在花园中的小石桌前,石桌上铺了绣着蝴蝶的细绢帕子,上头摆着几碟精美的点心,还有一壶茶。挨着的便是一个小池塘,这个时节池水还未结冰,水塘里有许多红色的鲤鱼在摇头摆尾,几个婢子坐在一边,端着小碗往水塘里喂鱼食。
沈妙在明安公主前站定,同明安公主行礼。
明安公主转过头来。
明齐、大凉和秦国三个国家中,大凉国力最盛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相比之下,明齐和秦国就要逊色许多。然而明齐和秦国相比,秦国又要比明齐要好上一些,因着秦国的兵力更强。
许是明齐的皇室,傅家人太过想要将兵权收归皇室,不敢放权,这么些年,明齐竟是很难出些出色的将领。譬如说沈信和谢鼎,当这二人也渐渐不如往昔的时候,明齐却也找不出别的武将世家来顶替他们的位置。因此这番朝贡宴,文惠帝才会这么急匆匆的将沈信召回来,免得在别国面前失了脸面。
或许秦国也知道自己比不过大凉,但是却凌驾于明齐之上,秦国人在明齐人面前,总有一种自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这种感觉令人十分讨厌,沈妙前生跋山涉水去秦国的时候,似乎秦国宫殿一个小小的宫女也是打心眼里瞧不起她的。那些秦国的皇室,就做的更加不像样了。似乎将她的尊严踩在脚下,就能将明齐的尊严踩在脚下一般。
此刻瞧见明安公主,前生的某些记忆铺天而来。
“本宫今日邀你前来,原本以为你不敢来的,没想到你竟只身前来,胆子却是不小。”明安公主扫了一眼沈妙,目光倏尔变得阴沉起来。今日她穿着金色的浣花纱鎏金红裙,梳妆也是秦国最好看的琳琅朱钗,却在瞧见沈妙一袭丁香色斗篷,脂粉未施的模样时相形见绌。
明安公主其实生的很娇艳,是秦国典型的皇室女子,金尊玉贵的娇养着,便有一种特别的精致。可人的气质有许多种,沈妙的模样偏于清秀温和,偏偏气质吸引人眼球,端庄威严的模样便让她浑身没有一丝软糯之气,仿佛在高高的宫殿宝座上坐了多年的女人,通身都是养不出来的贵气。
“公主说笑了。”沈妙神色不变:“公主是明齐的客人,既然沈妙有幸得相邀,怎么会不来赴约。”
惊蛰和谷雨站在沈妙身后,莫擎被门口的侍卫拦了下来,沈妙倒也未曾说什么。对于明安公主的脾性,沈妙知道的一清二楚。今日明安公主既是下了帖子的,便不可能对她做出什么真正危险的事。无非就是用一些手段让她吃苦头,沈妙来的时候便也做好了准备,只是苦头却不是白吃的。明安公主今日的所作所为,她也定会夸大十倍回报。
“你这张嘴皮子倒是利索的很,本宫当然知道你胆子很大,否则在朝贡宴上,你便不会故意让本宫出丑了。”想到朝贡宴上发生的事,明安公主眼中闪过一丝杀意。要知道她是秦国最受宠的公主,便是在秦国皇室,也是人人都要畏惧她三分的。没想到到了个什么都不如秦国的明齐,却被沈妙引着在朝贡宴上吓晕了过去。一想到自己颜面无存,明安公主就恨不得杀了面前的人。要不是顾忌着如今还在明齐的底盘,又被皇甫灏警告了,明安公主现在就能让沈妙送了性命。
她突然瞧着沈妙,笑了,道:“本宫见你箭术出众,倒是觉得秦国宫里少个像你这样的姐妹,不如同你们这里的皇帝提个要求,让你跟着本宫一同回秦国去可好?”
沈妙险些笑了,前世今生,这明安公主就仿佛跟她不对盘似的,如今这话却像是回到了前生,她自愿去秦国做人质的时候,明安公主也是这般对傅修宜说的。她说:“陛下且放心,既然是明齐的皇后娘娘,秦国自然会好声好气的对待着,便是本宫的好姐妹。”
结果在秦国,她所受的羞辱,却并不比在明齐的时候少。沈妙后来回到秦国,在后宫和楣夫人能坚持那么久得争斗,很多东西都是拜秦国那五年的遭遇所赐,学会隐忍和蛰伏。
“若是公主殿下有这个心意,与陛下说就是了。”沈妙浑不在意的一笑:“陛下若是同意了,臣女也只有与公主殿下一同前往秦国。”
明安公主本想连嘲带讽打压一番沈妙,不曾想沈妙竟然反唇相讥,沈妙是沈信的宝贝女儿,文惠帝就算是为了保住沈信,如今也暂时不会动沈妙。她怒视着沈妙:“你!”
沈妙微笑着瞧着她,并不言语。
“你放心,就这么回去未免也太委屈了你了。”明安公主冷冷一笑,眼底都是恶毒:“不如你进我太子哥哥府上,做个侍妾?或者做个侧妃?想来明齐的皇上也是很愿意呢。”
沈妙眉头微微一皱。明齐若是想和秦国交好,联姻这个手段的确是不错。若是明安公主真的说动皇甫灏,皇甫灏提出要将沈妙娶回去做个侧妃之类,文惠帝也会答应的。而面对整个国家,就算沈信再如何不愿意,都无法与之抗衡。
瞧见沈妙微微失神,明安公主唇边勾起一抹冷笑,忽而往沈妙旁边的侍女使了个颜色,那侍女猛地伸出手,将站在池塘边的沈妙往水塘里推去!
这一下来的又猛又烈,沈妙也猝不及防就往水塘里倒。惊蛰和谷雨惊叫一声,想过来帮忙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沈妙几乎都能感到水花溅到衣裳上的冷气,可是她唇角亦是冰冷。明安公主的手段无非就是这样,今日既然无法真正的伤到她,总要让沈妙吃些苦头。便是这样的结果,几乎都是沈妙可以预料的到的了。
沈妙“噗通”一声栽倒在水中,她是会凫水的,初冬的水虽然凉,却还不至于让她无法动弹。却听得身边又有“噗通”一声,起先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浮出个头,却瞧见身边亦是水花扑腾,那翻滚的金色,不是明安公主又是谁?
明安公主尖叫的声音几乎要将人的耳朵刺穿,她似乎是不会凫水的,尖声叫道:“来人!来人!”
明安公主的婢子们乍见之下也慌乱了,纷纷去找竹竿一类的救人,会凫水的皆是侍卫,可是侍卫都是男子,明安公主金枝玉叶,只怕碰了她的身子,第二日就要被看了脑袋,无人上前相救。况且……明安公主落水的地方也实在是太远了。
沈妙被推入池塘中,是从池塘边跌落的,是以落水的地方离池塘边也不远,可是明安公主好端端的,竟是直接落水落到池塘中间去了,便是连那竹竿都够不着。
沈妙瞧着这副滑稽的模样,竟然觉得有些好笑。不过眼下却不是在水中看戏的时候,众人手忙脚乱的时候,她却是悠然自得的凫水往池塘边游去。
方游到池塘边上,惊蛰和谷雨已经满脸慌乱的要拉她起来,才到一半,便听得一声怒喝:“这是怎么回事?”
只见自花园外走来两名男子,一男子金色华服,头带玉冠,面色阴沉的几乎要滴水,将俊朗的模样生生破坏了三分。另一人却是鎏金紫袍,玄色大氅,半块银质的面具遮着脸,倒是也不改艳骨英姿,不紧不慢的跟着皇甫灏的脚步往这头走来。
“回殿下,公主落水了!”那些仆人连忙禀明。瞧着一众下人手忙脚乱的模样,皇甫灏深深吸了一口气,下意识的去看身边睿王的神色。可是睿王带着面具,面具下的唇微微勾着,谁能瞧得清楚他此刻在想什么。
他沉声对身后侍卫喝道:“去还不快去!”
那侍卫面色一僵,却也无可奈何,飞身朝池塘中掠去,大约是会凫水有有些武功的,当即便将湿成落汤鸡的明安公主捞到了岸边。
明安公主呛了不少水,上岸的第一件事就是尖叫着指向沈妙:“这个贱人,推我进水。太子哥哥,你替我杀了她!”
明安公主也是气急败坏了,这般的话都能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口。皇甫灏心中一惊,开口阻止她道:“明安!”
明安公主一愣,这才瞧见皇甫灏身边竟然还站着睿王。她吓了一跳,随即脸色又愤怒的涨红。在这样风华绝代的男人面前如此狼狈,若是地上有个洞,明安公主都恨不得钻进去。而这一切,都是拜沈妙所赐。
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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