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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节

    公主驾到的桥段夏初七见过不少,但蒙古公主驾到却是没见过。那道声音甫一落下,她便见到披了一件纯白色镶珠玉狐皮斗篷的乌仁潇潇,英姿飒爽地骑在一匹极是威风的大白马上,扬鞭飞奔过来。
    一看到她,李娇面色变了。
    “她怎的来了阿巴嘎?”
    夏初七也惊了一下。
    旁人不认识她的身份,乌仁潇潇却是识得。
    但想避已经避不开了,他们的马匹还未上拴,乌仁潇潇已经在马匹的“嘚嘚”声里蹿到了面前。
    因为夏初七几人做蒙族人打扮不若往常,又因乌仁潇潇从哈拉和林赶过来,忧心哈萨尔的伤势,大眼睛圆瞪着,眼睛里只看见了李娇。
    “李娇,你个贱人!”
    她是一个火暴脾气,山海关的事情,哈拉和林方面还不是太清楚具体细节,就连北狄皇帝也只知道哈萨尔是为了一个女人跌下山海关城楼。这个女人是谁?乌仁潇潇几乎没有考虑,自然就把账算到了李娇身上,见到她的样子,就恨不得撕了她的肉。
    “公主,为何口出恶言?”
    李娇今日头罩乌云,先前被夏初七损,如今又来一个乌仁潇潇,闻言黑着脸,反驳回去。
    她俩说的是蒙语,夏初七没有听懂,只见乌仁潇潇冷哼一声,脸色极是难看,霍地丢开马缰绳,二话不说,上前就甩了李娇一个耳光。
    “恶言?本公主打死你都活该。”
    在清脆的“啪”声里,夏初七默默点了个赞,对乌仁潇潇有了更多的好感。但李娇苍白的面色,再配上明显的红印,却愈是难看几分。
    “你敢打我?你竟然敢打我?”
    “打你算什么?我告诉你李娇,若是我哥哥有个三长两短,本公主让人丢你去军营做妓,让人轮到死,再五马分尸,把你的尸块拿去喂秃鹰。”乌仁潇潇抬着下巴,脸上全是草原女儿的蛮劲和对李娇的痛恨。
    夏初七不懂她的话,就是觉得爽快。
    李娇捂着火辣辣的脸,恨恨瞪着她没有说话。她怕夏初七等人会引起乌仁潇潇的注意,可乌仁潇潇发泄的话骂完了,还是发现了她身边的几个人。
    几乎霎时,她的视线就落在了夏初七的脸上。
    “是你?”
    夏初七眯了眯眼,恭敬地向她施了一礼。
    “呵,好说好说,公主殿下,好久不见?”
    一年多前的经历太过惨烈,对乌仁潇潇来说,永生都难忘。被俘的那些日子,那个贱男曾经给过她的屈辱也几乎刻在了骨头上。由此,关于卢龙塞,关于元祐,关于那件事有关的所有人,她自然都记得清清楚楚。
    她怒不可遏,“你来做什么?”
    夏初七笑吟吟看着她,脾气极好,“我是医生。”
    乌仁潇潇看看她,又看了看李娇,嘲弄的一哼,“我凭什么相信你们?你们是一伙的,要害我哥哥对不对?你们南晏人,没一个好东西。”
    夏初七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看了看从始至终把唇抿成一条直线的李邈,摊了摊手,无奈的笑,“既然公主不欢迎在下,那我走好了。反正死的人又不是我哥我男人……”
    说罢她还真就要翻身上马。
    乌仁潇潇满脸狐疑,李娇有些紧张,可第一个出手拉住她的人却是李邈。紧张地看过来,她目光露出恳求。
    “阿七,别置气。”
    李邈很清楚夏初七能来这里,全都是出于与她的感情,且她性子嫉恶如仇,脾气又极倔,说走,完全有可能真就走。
    夏初七怔住了。
    看了看拽紧自己衣袖的那只手,感慨。
    关键时候,谁心里最疼,一目了然。
    乌仁潇潇担心哥哥,却不如李邈入心入肺。
    李娇担心哈萨尔,却不如担心她自己。
    只不知道那个昏迷中的男人到底知不知道,兴许在这个世上,最怕他死,最舍不得他死,最关心他的女人就是李邈了。
    “你是谁?”乌仁潇潇总算看见了男装打扮的李邈,一脸莫名地看着她,语气极是好奇,“你为什么要关心我哥哥?”
    夏初七勾唇一笑,想要恶心一下李娇,顾不得李邈的嘱咐,从怀里掏出她交代在完事之后才给李娇的鸳鸯玉佩,在乌仁潇潇的面前一晃,笑眯眯地说:“乌仁公主,瞧瞧这个是啥?她是谁,不必我再解释了吧?”
    乌仁潇潇自然是见过哈萨尔当宝贝那半块玉佩的。如今见到另外一半,嘴巴顿时成了一个“o”型,恍然大悟一般,死死盯着李邈不放。
    而李娇看着那个鸳鸯玉佩,眼睛里却流露出一种深深的恐慌,不着痕迹的倒退了一小步。
    “阿七!”李邈被盯得极是难堪,冲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再浪费口舌了。
    但看到李娇那贱样,夏初七早改主意了。
    凭啥让她好过?凭啥要成全她啊?凭啥把玉佩给她啊?哪怕留着卖几个银子也是极好的嘛。
    微微一笑,她大剌剌把玉佩往怀里一塞,抬高下巴,“乌仁公主,如今你可愿意信我们了?你哥哥救还是不救,凭你一句话。”
    乌仁潇潇震惊过度,还在喃喃自语,“怪不得,我以前就不明白我哥为啥会对她好,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说罢,她深深看了一眼冷着脸,手指却死死攥紧的李邈,又幸灾乐祸的瞄了一眼面色煞白的李娇,闪开了身,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事不宜迟,见我哥哥去。”
    ……
    时至黄昏,内室的光线很暗。
    烛台上,几盏烛火闪烁着微弱的光芒,人一踏入室内,就能明显的闻到了一股子浓重的药味儿。
    “哥!”
    乌仁潇潇是第一个扑上去的。
    “哥,你怎样了?”
    在乌仁潇潇的摇晃里,床幔微微拂动,李邈眯了眯眼,远远的看见了床上那个熟悉的身影。
    不再是穹窿山上那个清风朗月的少年,却仍俊逸得如同漠北高原无尽的苍鹰。只是他瘦了许多,鼻梁更高,眼窝更深,紧抿的唇,薄薄的看上去极是无情,瘦削了不少的脸,线条依旧,但身上却被纱布裹粽子似的裹得极是臃肿。
    风华仍在,气息却无。
    他双眸紧闭,看不见她,也不会知道她来,失去意识的他,没了身上锐利的万丈光芒,表情是平静的,就好像真的只是睡过去了。
    她没有走近,远远的站着。
    要不是他跌落时城楼下有兵卒接着给挡了一下,估计这个人,此刻也用不着她来救,两人要再见面,也只得是黄泉路上。
    不,或者黄泉路也碰不见。
    见李邈在那发愣,夏初七瞄她一眼,不客气地坐在哈萨尔床边的凳子上,搭上他的脉,默了片刻,又伸手拂开了乌仁潇潇,躬身翻了翻他的眼皮,沉吟一会,心下有了计较,蹙着眉头看向李邈。
    “取金针来。”
    来阿巴嘎时,她带了一些必备的医疗器械。
    时下所谓的金针,自然不是金子做的,而是黄铜,比起后世的不绣钢针来,差了老大一截。她从李邈的手上接过针,顺便捏了捏她的手,以示安慰。然后,坐在床边,屏气凝神地拿针推入哈萨尔身上百会、风池、风府、印堂几个穴位,送针刺入,轻捻片刻,留针,突地抬起头来。
    “你们都下去,乌仁公主留下来帮我。”
    李邈微微一愣,奇怪的看着她。
    李娇也是不情不愿,看着床上的哈萨尔不肯离去。乌仁潇潇虽然也心生诡异,可看见夏初七眼里的暗示,却没有出口。
    如今有了乌仁潇潇在阿巴嘎,夏初七用不着李娇了,直接把她当空气,过河拆桥,根本不理会她,只对李邈说,“表姐,去给我备一些汤水来。炙甘草,苦参、牛蒡子、蛇床子……各等分,水煎,外用消毒。另外,取何首乌、莬丝子、枸杞子、潼蒺藜……也用水煎熬,内服。”
    往常在晋王府良医所,李邈跟过她一段日子,配合她做一些基本医疗辅助,极是得心应手。看夏初七胸有成竹的样子,她松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夏初七又不客气的看向乌仁潇潇。
    “你派人领她去拿药。”
    乌仁潇潇看着夏初七不拿自己当外人的颐指气使样,瘪了瘪嘴,不服气,但仍是照做了。
    李娇不想被她们支开,硬着头皮说,“表妹,我可以留下来帮你。”
    夏初七莞尔,“不必了,娇夫人你也有任务的。你去外面守着,若是有苍蝇蚊子飞进来,你就替我赶跑它。”
    知道她故意损自己,李娇脸色极是难看。可再不高兴,还是被夏初七以治疗病人需要安静为由,给撵了出去。很快,屋内除了不会动弹的哈萨尔,只剩下了夏初七与乌仁潇潇两个人了。
    夏初七让她帮着给哈萨尔翻身,方便扎针,然后一边捻针入体,一边像在自言自语般,低低说着,“乌仁公主,卢龙塞我帮过你吧?”
    乌龙塞三个字,简直就是乌仁潇潇的魔咒。
    面色一沉,她难堪地“嗯”了声。
    “你想要我做什么?”
    “聪明。”夏初七不看她,专注在手上,只淡淡一笑,“我需要你的帮忙。”
    ……
    一个时辰后。
    夏初七在哈萨尔身上施完针,又灌入了几粒她自配的药丸子,可他还是没有苏醒,看上去与往常并无两样,这让原本抱有极大希望的人,开始持怀疑态度了。
    “我哥究竟能不能醒过来?”
    这是乌仁潇潇,她的语气是急切而忐忑的。
    “表妹,你这葫芦里卖得到底是什么药?忙活这般久,为何他半点起色都没有?”
    这是李娇半带质问半带紧张的声音。
    从头到尾,只有李邈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的准备好她需要的东西,然后默默的配合,默默的立于一侧,安静得极是没有存在感。
    但夏初七知道,这屋子里最紧张的人应当是她。
    “各位!”
    夏初七环视一圈众人,像是极难开口似的,迟疑一下,才直起身来,语气凝重地说:“经在下初步诊断,太子殿下如今的情况属于失血性休克。何谓失血性休克?就是在受伤时在快速大量的失血,却没有得到极时的血液补充……”
    “你只说怎样治吧?”
    李娇打断了她,似是不耐烦了。
    有李邈在这里,她分分钟都觉得危险恐惧,分分钟都怕事情败露,心里刺挠得紧,哪里有兴趣听夏初七做医学常识科谱?
    咳一声,夏初七瞄着她心虚的脸,也不再解释,只道:“如今我用金针刺穴为他疏通了经脉,再铺以药物治疗……”说到此,见众人齐刷刷看过来,期待地看着她,她却无奈的摊了摊手,“但这显然还不够。他脉象微弱,要救他,必须马上为他输血。要不然,依我看,只怕熬不过三天了。”
    “输血,如何输?”
    熬不过三天这话,太刺激人。夏初七只觉得对面的三个女人,六只眼,几乎要把她的脸灼烧出几个大洞来。
    抿了抿唇,她不慌不忙,“用消毒过的鹅毛筒。”见几个人不解,她煞有介事的简单解释,“人的血液是在血管里流动的,输血的意思就是把一个人的血液通过鹅毛筒输传给另外一个人,予以补充供给。但是这个为患者输血之人,不是谁都可以的。”
    “那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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