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就没见过这个名叫景永富的弟弟,弟弟和爸爸平时会有些书信往来,以前是队里识字的人会帮忙回信,自从有了景书书,回信都是景书书写的,姐弟两在心里也会交流一些工作和生活。
景永富和戚小白一样,不太爱说话,喜欢沉默,喜欢思考,景书书当年认亲的时候,景永富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仅仅在自家宅地有危险的时候才说了话。
景书书觉得景永富挺冷静的,能从小村里考出去,到镇上拿铁饭碗,也是个聪明人,因此,她还挺喜欢这个弟弟的。
永富信里说,会赶第一班车回来,景大壮起的比鸡早,眼巴巴的看着几个月没见的儿子会出现的方向。
“闺女,你看,前面,那是不是来了!”
可不是吗,那人高马大的憨汉子,正携着未婚妻向他们走来。
第114章
景永富身高一米八二, 也是堂堂正正的一表人才, 自从进入体制内, 外形更加的正气凛然,虽然和景书书一点也不像, 但也是标准的帅哥一枚。
戚家村别的不多,帅哥还挺多,景书书穿越过的世界也不算少了,一个世界能有一个景书书看上眼的都算多,这个世界她除了觉得戚小白等级很高以外, 觉得自己这个弟弟外表也不错。
这个世界, 和别的世界不一样。
景永富名字土了点,人也朴实无华, 一身不看上去挺旧的中山装,洗得很干净,看上去被未婚妻照料得很好。
再看景永富的身边人,长相不出挑,但胜在白净文艺,年纪看着很小,个头不高,站在景永富身边,小鸟依人。倒是很相配。
小姑娘一看就家世很好的样子, 头发梳得很整齐, 举手投诉大家闺秀, 衣服颜色朴素不张扬, 但看得出面料很好,这大冷天,谁不想来一件羊绒大衣穿出去收获无数艳羡?这姑娘的羊绒大衣却一点儿也不透露优越感。
景书书认为单看外表她很喜欢这个弟媳。
“永富,你终于回来了。”景大壮看见儿子,声音里都透着兴奋,很久没有全家团圆了,喜悦在脸上藏也藏不住。
“爹,你咋这么老远来接,你腿脚不好,就不要走这么多路了。姐,你也出来挨冻。”
景书书:“永富,爹说什么都要第一时间看到你。现在心愿总算是圆了。”
“爹!”景永富说,然后把身边人拉过来:“爹,这就是我信里跟你提过的陆娟娟。娟娟,叫爹,叫姐。”
等陆娟娟大方的打完招呼,景书书操起好久不使的面相学,陆娟娟睫毛又淡又长,这是天真之相,她眼睛又大又圆,也是没有心机之相,眼珠浑圆饱满,黑白分明,乃毫无城府之相,眼袋饱满,心地朴实,没有防人之心,青肝气盛,面色红润,两颧骨略带光泽。
一般来说,这女孩的面相读下来整体就是性格温婉,待人真诚,对爱情一心一意的样子。
景书书对她的第一印象很好。
“姐,天冷,咱们快回去吧。”景永富背着一个大包袱。带着他的行李,手里还拎着两个筐子。
景书书:“来我帮你拿,你这大老远的赶了那么多路还拿这么多的东西...”
景永富一缩手:“不用,姐,我一个男人。娟娟,快帮姐姐一起扶着爸回去吧。”
陆娟娟还没改口叫爸,景永富说罢,她脸马上红了。
景大壮没关心这些小心思,满心欢喜看着这个儿媳妇,也很是喜欢。
“我有拐杖,不给你们添麻烦,咱赶紧回家去。搬了新家了,赶紧进屋暖和暖和。”
景书书感觉这就是一个家庭应该有的温暖。
景大壮家不富裕,虽是个有地的主,但年代不对,生活过得还是苦哈哈,家里面人也不齐全,女儿还是不明来历的家人。
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组合,再加上儿子带回来的准儿媳妇,这个家庭突然变得完整幸福了起来,到处也都洋溢着欢笑。
景书书不由得想到了戚小白,这个年他要怎么过呢?待在家里和爹一起吗?他爹也是个工作狂,节日里除了下地就是待在村委会。
戚小白还有个妹妹,从来没见过人,不知道她过年回来不。
听小噪说,加上今年,戚小白妹妹已经五年没回来了,基本上出去就等同于消失。
景书书正盘算着要不要把戚小白叫过来,景大壮就已经先想到了:“闺女,你也把小白叫过来吧,他一个人搁家呆着也冷清了,养猪场也不是天天非得去,不是轮班嘛。”
“对呀姐,养猪场情况怎么样?我听公社说发展前景很好,忙吗?”
“有些猪快生了,里面挺忙的。”
“那就是好!养猪场要是办成了,公社绝对大力支持。我看政策在松动,不出几年生产队都要办厂了。”
景书书心道,这个弟弟眼光还蛮长远。
景大壮:“咱的新邻居是文队长,这个年不仅有咱们一家人,还有戚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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