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肥肉抖动不止,“昭什么阳?还胆敢自称孤,你怕不是睡蒙了,把自个儿当做圣玄长公主了吧?”
围观的群众亦发出低低嘲笑,没有几个人当真,他们都以为她在撒谎——圣玄长公主哎,那可是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女儿,捧在手里怕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怎么可能会让她独自一人出宫呢,不得叫上一二百个侍卫跟着。
华晟便是在众人低声嗤笑的档口出现的。
他领着二三十口御林军,急急忙忙穿过人群,一路连奔带跑走到她身边,长吁一口气后,翘着兰花指道: “长公主殿下,您怎么又偷偷跑出来了,让老奴好找,魂儿都差点吓飞了。”见她孑然一身,又没有撑伞,头发上有几颗湿漉漉的水珠,华晟夸张惊呼道:“哎哟我的小祖宗,您怎么不撑把伞啊,这要是淋坏了,老奴就是赔上这条老命也不够!”
华晟是周皇手底下最得力的太监,自小是看着她长大的,除却娘娘腔爱咋呼这两点,其他的倒都还好。她刚学会走路那会儿就知道,眼泪是最好利用的武器,抬手捂住眼睛,恰到好处露出手臂上的红绺子,她哭着向华晟告状道:“公公,他打我。”
华晟做事情利索,没等她挤出来的眼泪淌到下巴颏,拿鞭子打她的汉子便已被御林军按倒在地。
她踩着浑浊的泥水走到跪在地上的汉子身边,脸上的眼泪还没有擦去,扯起唇角,笑得邪魅而猖狂,“人我帮定了,鞭子我也要了,至于你……”弯腰捡起长鞭,她挑眉不屑一顾道:“敢打伤本公主,你等着去天牢里蹲到死吧。”
五大三粗的汉子见状连声求饶,“长公主殿下饶命!”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轻蔑,如看不值一提的蝼蚁,“要求饶找阎王去,在本公主这儿求什么求,我是只会索命的瘟神,可救不了人。”
御林军将不断求饶的汉子押了下去,她也不管裙摆会不会沾到浑浊的泥水,蹲下身,用食指戳了戳浑身血迹斑斑的少年,“喂,你死了没有。”
少年没有吱声。
她以为他死了,正要喊华晟找人挖个坑把他埋了,少年却突然翻了个身,干涸的、新鲜的血渗入地面的雨水中,很快氤氲成大团大团妖冶的红色。
沾满泥泞的脸被雨水冲刷干净一半,露出半张惊为天人的脸,白得像母妃佩戴的羊脂玉,俊得像画上的小仙君、媚得像勾魂的苏妲己。
难以想象,俊和媚能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且对方还是个瘦弱的少年郎。
饶是见多了美人儿的她,也怔住了。
少年伸手拽住了她的裙角,她听到他气息微弱道:“带我走。”
托起下巴,她眯着眼睛笑嘻嘻道:“嘿嘿,我为什么要帮你。”
少年的眼皮子抖动几下,“我不想死。”
这倒是实打实的内心话,一点水分都不带掺的,她想了想,又问他,“你都会些什么?繁光宫里不养闲人的。”
他道:“唱曲儿。我可以唱曲儿给你听。”
她捧着下巴思索道:“哎?繁光宫好像是没有会唱曲儿的奴役,你来了就有了。”她起身呼唤华晟,“公公,咱们回宫吧。”顿一顿,她指着躺在泥泞中的少年,又补充一句,“记得把他带上。”
命运的齿轮从此刻开始搅动,于是,从那日起,看似毫不相关的两人有了交集。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时过多年,林桑青仍然记得, 她还是周朝的长公主那会儿, 有许多小爱好。遇见箫白泽的那段日子,她的喜好是养宠物, 大到汗血宝马,小到金钱龟,她都养过, 繁光宫差点成了第二个百兽园。
且她十分热衷于给宠物取名字, 连御膳房养来准备煲汤喝的黑乌鸡她都给取了个威风凛凛的名儿:小黑鬼。
将少年带进宫后,她安排他住在繁光宫偏殿, 迈几步路便能到正殿, 算是给自己找了个新玩伴儿。
少年洗净脸上的泥污, 换上一身锦袍,先前的落魄劲儿一扫而光, 若是不晓得他的来历, 单看他如今的样子气态, 没准会把他认成某位王爷家的世子。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隔三差五换个花样喊他,一会儿是小哥哥,一会儿是那谁谁,一会儿又换成捡来的家伙。直到有一日,她再也想不到该唤他什么好, 于是她像对待宠物一般, 动起了给他取名字的念头。
她问他, “你有名字吗?”
不知是名字太庸俗说不出口,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少年嗫嚅稍许,最后摇头道:“没有。”
她又问,“你姓什么?”
少年抬起黑若磁石的眼眸望着她,“箫。”
她托着下巴坐在天井中的秋千上,伴着飘摇的落花晃着双腿,沉吟须臾,激动拍掌道:“不如叫箫白泽?”
少年没有问她为何挑这两个字给他做名字,不假思索,他从容点头道:“好。”似乎哪怕她取的名字再难听,和阿猫阿狗的名字一样随便,他也会接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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