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要什么,最怕的就是他说随便。
漫无目的的随便,其实是最不好随便的。
两人站在街道上,因为不知道去哪吃宵夜而踟蹰,身边虽然依旧灯火通明,但行人寥寥无几。
怎么办,总不可能两个人客气来客气去,站在大街上喝冷风喝到饱吧。
明珉尝试做了个提议:“你喜不喜欢吃馄饨,我知道有个地方,离这里大概一公里远,味道还算不错,而且有别的东西吃,比如红豆汤圆、双皮奶、飞饼……”
重点是,那家店营业到晚上两点,现在肯定还没有关门。
“好,那就去你说的地方,吃馄饨。”终于有了目的地,也在发愁去哪的严默怎么能不同意。
事实证明,明铭的推荐是正确的,两个人都没吃晚饭,零零碎碎点了一桌居然全吃光光,而且价钱实惠,算得上物美价廉。
“好饱足啊。”明铭摸着不明显的小肚腩,发出满足的喟叹。
“确实很棒,我可以把这家店记在笔记本里,想吃馄饨的时候就知道寻过来。”严默同样满足,他没想到面前看似瘦瘦小小的女孩,居然食量那么大,幸好点单时他想起电影院里的爆米花,当她在矜持,自己又往单上勾选了不少小食。
吃相还算斯文,吃的速度却不慢,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只小仓鼠,边吃边点头满足的模样,连带着他也一起觉得送进嘴里的食物格外香甜。
“你笔记本里,都记了些什么?”明珉好奇地问,她实在想知道,严默是怎么写她的。
“很多,分门别类。”严默简要的概括了一下,其实说了约等于没说。
“你是不是在笔记本里写了公寓旁TODAY咖啡厅的松饼好吃?”
“是的。”严默点点头。
难怪,明珉心领神会,眯起眼睛笑起来。
她猜测他的笔记本中,一定有那家咖啡厅,也许因为每天都会忘记自己昨天才去过,所以老是点重复的东西,怎么吃都不会腻。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喝三百六十五杯同一家咖啡店的咖啡,吃三百六十五份松饼?
想一想都腻得慌,可是严默他,完全感觉不到,真是令人同情的悲催……
她捂住嘴,掩饰变得过快的表情。
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两个人步行到公寓,乘坐电梯上了四楼。
接下来,该是各进各的门,洗漱,睡觉。
严默微笑着看向她,仿佛在等她先道别。
明珉张开口,却在一瞬间涌上迟疑,舍不得将晚安说出口。
他现在和她相处的模样,仿若老友,但是到了明天,就只有她一个人记得细节。
他依旧是那个温和而有礼的严默,却不是此刻看她眼里有热度的严默,现在望向她眼睛里的温柔,明天不复再见,
此时,此景。
她突然觉得,自己能体会,在《神奇动物在哪里》电影里最后,那个叫莉莉的妹妹,给心爱的人施放一忘皆空时的心情。
她记得,他忘记;
他于她而言是熟悉的爱人,她对他却将是陌生的路人。
严默脑海中就像有一块橡皮擦,每天都会将前一天的色彩抹去,或者也像被无限循环施放定时遗忘咒,却没有哪款魔药可以拯救他的记忆。
“晚安。”轻轻将两个字道出口,复杂的心绪掩藏在笑容后。
“晚安。”严默也轻笑着回应,语气里有双方都没察觉到的宠溺。
就像一本好看的小说,再好看到了大结局故事依然划上句点;
就像灰姑凉的南瓜马车,时间到了十二点就恢复原形;
就像此时的他和她,看完一场电影,吃完宵夜,也不能阻止时间向前走,记忆不消失……
没有说再见,明珉有些忧伤地想,每一次的道别,似乎都是在和不同的严默不复再见。
曾经因为和施嘉良分手,她恨不得这个人快点从记忆里抹去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不仅仅记得是负担,连忘却也一并都是。
与其不明不白的忘却,她想,还是清清楚楚地记得的好。
记得他的好,记得他的坏,然后将好与坏看得通透平淡。
如此,她就可以真正从施嘉良的阴影,上一段恋情的失败中走出来了。
明珉将卧室的灯熄灭,进入梦乡,和周公他老人家相会。
隔壁严默卧室灯还在亮着,到了两点以后才熄。
回家后的他,从一沓笔记本中,抽出一本最厚的,那是他的日记。
生活作息极为规律,出没的地点也固定的后果就是,尽管不记得自己干了啥,依旧对每天的生活失去新鲜感,在适应了失忆症和独居后,觉得……没啥好往日记本上好写的。
于是所谓的日记本,慢慢从日记变成周记,甚至只有寥寥草草的两行字。
看来他的生活,越来越乏善可陈。
但今天不同,和芳邻在一起的时光,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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