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脚羊。”
闻者心神一震,好一会缓过来才说:“荒缪!荒谬!”顿了顿,“听齐兄言之凿凿,好像吃过似的。”
被唤作齐兄的人微微一笑:“我没吃过,都是听徐州那逃荒者说的。他说,女人和孩子他都吃过的,孩子虽然肉嫩,女人却更好吃,尤其裹的双足,与猪蹄口感不相上下。”
“够够够……够了!恶心!我以后再也不吃猪蹄了。”
江聿的脸色本就不太好,这工夫听了两人的对话脸色直接变得森白了。一来因为吃人之事,可此事正如姓齐的所言,逢乱便不可避免,除非人人得以温饱,不必吃人。二来他也为女子裹脚之事烦心。
裹脚起源于江平。当年后宫中有一妃嫔,不甚受伤裹了脚,妃嫔模样可怜可爱,加上本身脚就小巧,因此在好长一段时间内获得专宠。不料后宫女子纷纷效仿,此等歪风邪气传至宫外,竟引起轩然大波。久而久之,举国上下都风靡了起来。
江聿继位后,没有明令禁止,但在初次选秀女时直接把裹脚的女子通通赶回了家。慢慢的,世家贵族鲜少裹脚了。这一次选秀女,也没听说有裹脚之人。可地方闭塞,仍然屡禁不止。值得欣慰的是,玄楚——也就是大兴南境并没有受裹脚毒害。
沉寂了一阵,那二人又断断续续说了起来。
“这次蝗灾多亏了临淮郡守,若非他急中生智,在田间地头放养了数千只鸭子,把蝗虫吃得断子绝孙。否则蝗灾扩大,恐怕整个徐州都要遭殃。”
齐兄道:“鸭子的确是临淮郡守放养的,可用鸭子治理蝗灾的主意却是别人出的。”
“哦,莫非齐兄打听到了什么?”
齐兄道:“并非打听,出主意的正是我游历各方时认识的一位知己。此人听闻蝗灾之事,千里迢迢赶到徐州,没见着徐州刺史,遂转而拜访临淮郡守。彼时临淮郡守面临困境,一个头有两个大,任何救灾措施都想着试一试。不料我那知己出的主意,听着可笑,却甚是管用。自古以来令人头痛的蝗灾竟然被他解决了。”
“既然如此,为何一点消息都没透露,人人都以为是临淮郡守想了个天大的好主意。”
齐兄咬牙叹了叹:“救灾这种事,干不好是过,干好了,就是大功一件!你说临淮郡守能放着如此大好机会,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乡野村夫抢了他的功劳?”
“那倒是,听说临淮郡守很快就要升迁了。不过说来,齐兄既然清楚个中细节,可是那位知己仁兄来蓟京了?若是,还请代为引荐引荐。”
齐兄笑道:“言重了,他姓曾名耒,就是个农家穷小子,想见随时可见。”
“如此甚好!既然来到了蓟京,大有施展拳脚之处。齐兄何不建议曾兄多去官家府邸走动,鄙人以为,御史中丞霍不离就极有眼光。”
齐兄长叹一声:“曾兄自视甚高,为人心气儿大,常把‘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道不同不相为谋’挂在嘴边,估摸他瞧不上御史中丞。”
说罢,两人都无奈地笑了。
冷眼旁观的江聿忽然喃喃低语起来:“寒门学子,读不起书,难遇良师,造反者甚多,成才者极少。他还瞧不上霍不离?那朕偏要霍不离招他为门客不可!”仰头喝干杯中的茶水,果断道,“回宫。”
第三十六章
在茶馆只小坐了约莫一柱香的时间,却感觉好久似的。江聿心头愈发烦闷,一条琼琚街尚未过半,就听他叹了好几声气。
马车慢悠悠地晃着,行至街尾,忽然从窗口飘进了一抹红。江聿瞥了眼,原来是有人在卖糖葫芦。好不容易出趟宫,外面的东西平日见不着,他心头一动,蓦地叫停了马车。
吩咐周子临:“你下去买些来。”
周子临跟着看了眼,心下了然,立即应声道:“奴才这就去。”
卖糖葫芦的人站得远,挑选大块头的也需要时间,周子临下马车后一时半会都没回来。
江聿闭目养神了片刻,无来由地生出不祥预感,抬手掀开布帘却没发现异常。打一眼看见周子临在挑拣糖葫芦,觉得有点意思,便也起身下车走动。
车夫正在车边候着,见江聿探出头,当即伸手去扶。江聿没作他想,借车夫的力踩上脚踏往下走,寻一个落脚处。
这一瞬间很快,他的精神又较为集中,没看到车夫袖中藏匿了短刃。只见寒光一闪,车夫快准狠地刺向他的胸膛!等了这么久,只为这一刻,显然是有备而来。
江聿虽然只会两三招自保的招式,但他极为灵敏,身影一错,便躲开了攻击。
“有刺客!嘶……”江聿终究不如杀手的动作快,右臂错开慢了一寸,于是被划了一下。
眼见车夫动手,藏在暗处埋伏的杀手纷纷现身。周子临也是极快,听到动静后就近点了一块脚下的石子,只凭脚力便划开了一名杀手的脖子,杀手当即血溅三尺。然而双脚难敌四手,他一面护着江聿一面护着糖葫芦,还要不遗余力同杀手缠斗,着实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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