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你的卧底过程没有那么惊心动魄。”
“你只是爱上了游走在法律之外的感觉,打人杀人用偷来抢来的东西换钱,再用这些钱去走你父亲的老路。”
“不用训练,不用遵循规矩,不用定期向对接人汇报。”老严叹了一口气,“最后,还想着要回来。”
白毛倏然抬头,浑浊的眼底已经不再看得清情绪。
“回不来了,路是你自己走的。”
就像当初选择了卧底这条路一样,走远了走岔了都是他自己走的。
“三条人命,第一条的证据最多,凶器、指纹、甚至现场监控都是铁证;第二条留下了凶器、伤口;第三条只剩下伤口。”
“三次杀人,你留下的证据越来越少,杀人时候的印记却越来越明显。”
“你学过刑侦,你不会不知道,这是一个已经上了瘾的连环杀手演化的过程。”
“对生命没有了敬畏心,你已经不配做人。”老严站起身拉开刑讯室的大门,“你没有最后一次机会了。”
“放在桌上的纸笔,你可以用来写许成龙的犯罪记录,也可以用来写忏悔书。”
“不过我觉得,都没有必要。”
“你的陈述和证词都不再可信,对我们来说,你不是用坏了,而是已经死了。”
老严关上刑讯室的大门,留下了那半包烟。
白毛哆嗦着抽出了一根香烟,因为没有打火机,他把烟塞到嘴里嚼了两下,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显出了一点苦相。
被烟丝呛得,苦得脸都缩成了一团。
他的卧底工作做的很好,有他参与的案子结案都很快,他立过大功,也想过自己会有很好的前程。
作卧底,其实是为了气他爸爸,他考上了警察学校后,他那位从来不给他任何经济支持的爸爸开始四处吹嘘自己有个出息的儿子,电话一个接一个,过年回家的时候他爸爸居然还送了水果给他那个常年卧床的妈妈。
所以他申请了卧底,通过了一系列测试,当上老鸨的打手时,他兴奋的告诉爸爸,他被学校退学了。
越坏,他爸爸就越气急败坏;越气急败坏,他就越过瘾。
他已经有点忘记他走上岔路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大概是某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用酒瓶子砸开了他一直看不顺眼的人的脑袋,那一次他没有上报,他当时的老大帮他把这事压了下来,那个砸开了脑袋的人最后还得跪着喊他一声哥。
不是不心虚的,那时候他还记得自己是一个警察。
但是,太爽了。
那种可以抛开所有的规矩完全彻底的随心所欲的生活,那种一个月拿到的钱超过了一个一级警司一年年薪的感觉,那种因为他的拳头跪地求饶屎尿横飞的人的畏惧眼神。
久而久之,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他那位卧床在家多年的妈妈坐着长途汽车来找他的时候,远远的喊了他的名字。
那时候他喝的正嗨,脱了裤子用皮带抽着来陪酒的小姐,完全没想到那个名字属于他。
他就是白毛,可以让道上的人闻风丧胆,可以让他痛恨的父亲气到中风,有可以让他病弱的母亲哭到晕厥。
老严每一个字都是对的。
他已经死了,那个人生目标是当上刑警大队队长的宋成和,作为人的宋成和。
他早就已经是白毛。
落草为寇,无怨无悔,很清楚自己最后下场的白毛。
他只是因为手上的手铐晃了神,那个循规蹈矩为了奖学金几个晚上不睡觉努力读书拼前程的宋成和挣扎了一下。
以为,可以回头。
***
“别抽了。”沈惊蛰塞给老严几颗软糖,跟着靠在院子的墙壁边盯着外面的车水马龙。
她刚把沈宏峻重新塞回拘留所,尽管知道这只是为了保护他,却仍然心情微妙。
就像每一次结案一样,大部分的时候他们心里不是完成任务后的解脱,而是失去了什么的怅然若失。
白毛曾经是个好苗子。
每一个反水的卧底,曾经都是一个好苗子。
这对于常年加班无法睡觉的老严来说,这种损失,足够让他抽光一包香烟。
这又是一个败给了人性的例子。
“你家男人呢?”老严摁灭了烟开始吃糖,黏腻的儿童口感的果汁甜味可以让人心情愉悦。
人生大部分的选择都在一念之间,就像糖果入口之后那一瞬间的感觉一样,你可以选择遗忘掉这样的甜腻,也可以纵容这种甜腻愉悦你的心情。
“在跟他兄弟告别。”沈惊蛰努努嘴,球鞋踢踏了一颗原型的小石子,来来回回。
“你们三个人。”老严嚼着糖皱着眉,“真的非典型。”
亲兄弟都不一定有那么好的感情,八年时间,正邪相隔,沈宏峻甚至进了通缉名单。
“这种缘分,你们上辈子估计做了不少好事。”人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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