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说。
“我不喜欢小孩!”妳翻白眼。
小正太立马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小白兔。
“不要赶吾出去睡~”白兔说。
“我对动物过敏!哈啾!”妳打起喷嚏。
男人变成村上春树的样子。
“拜托让吾留下来.......”村上春树说。
“你.......我是喜欢他的书,不是喜欢他好吗?”妳气也不是,不气也不是。
男人马上变成长着角拿着威士忌微胖的羊男,羊男是妳最喜欢的《寻羊冒险记》里的角色,这让妳有点心软了,不过妳生气时一向得理不饶人。
“反正你今晚就是给我去睡客厅。”
啪的一声,羊男不见了,有本新版的《寻羊冒险记》掉在妳书桌上,妳自己的版本是1996年的初版,书的扉页上早就长了黄斑,所以妳忍不住拿起来翻了翻,一翻忍不住又从头重温,毕竟这是妳的心头好,即使已经看过五十几遍。
变成《寻羊冒险记》的男人不再出声,乖乖地待在妳手上让妳翻阅,随著书中的内容,妳的情绪也平抚下来,渐渐把刚刚的不爽抛到脑后。
※下章会揭露男人的身份,应该由本故事名就可猜出一二:P
颜如玉 (二)
妳第一次遇到他时,是在他的二手书店里,店内客人寥寥无几,他就坐在矮柜台后方,带着有点陈旧掉漆的金丝边眼镜,与整个环境融为一体。
书店里的旧书很多,妳翻翻找找,看到一本绿底烫金字的硬壳书,是民国六十四年出版的《生活的艺术》,书况相当不错,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四十年前的老书。
然而里面书页泛黄,字体过小,内容妳也没兴趣,只是这本和妳同年出生的书,外观很符合妳的审美,妳打算把它带回家当装饰,事实上妳进来书店只是为了躲避外面过于猛烈的日头,在这里吹吹冷气图个凉快。
妳找不到书的标价,于是走到柜台问老板。
“这本不卖。”
原先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的老板,抬起脸望了妳和书一眼。
“不卖?可是你放在架上啊。”
“抱歉,放错了。”老板道歉。
妳沉吟三秒,不想这么快放弃,这本《生活的艺术》跟妳家的布置风格很搭,而那种想要的得不到就更想要的贱性忽然就发作了。
“它跟我同一年诞生,再过不久就到我的生日了,我想把这本书当作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何况......”
妳顿一顿,看老板的脸色,像是在等妳说下去。
“是您自己放错位置的,怎么能让客人失望呢?”妳下结论。
老板轻轻挑眉,这动作让他看起来有些凉薄,像个身有傲骨的文人似的,不过妳认为这只是假相。
“小姐不是要买回去看的吧?既然并非要阅读,那这本书何不留给真正想看的人?”
“不是阅读,就没有意义吗?我..........”
虽然妳不知道老板从哪看出来妳不是要把《生活的艺术》买回去看,但妳还想争辩下去,不过这时有另一个客人拿了几本书过来要结帐,妳有礼地让开,然后看到老板喀喀喀打起算盘,收了钱把书装好让客人带走,店内就只剩下妳和老板了。
“小姐要是真心想要这本书,也不是不行。”老板结完帐后对妳说。
“哦?”
妳原以为这老板看起来跟妳差不多年纪却是个老顽固,毕竟这数位化时代还坚持用算盘的人是稀有动物,没想到还有转机。
“陪吾睡一次,这书便是汝的了。”
“嗄?”
妳想或许妳听错了,便目不转睛地看着相当正经的老板,他脸上没有丝毫羞耻或退缩,但眼里有隐隐不易察觉的刁钻。
哈,打算让本姑娘知难而退?想得美。
“陪你睡吗?”妳跟他确认。
“正是。”老板气定神闲地回妳。
妳把《生活的艺术》放在柜台上,转身走出书店,到最近的便利商店买了一盒冈本003,想像着老板以为妳落荒而逃而觉得打发了麻烦的表情,又走回书店推开门,将手上的冈本003递给老板,意料之中地看到他的错愕。
“在哪?这里?那也不错,我从来没在书店做过,应该挺刺激的。”
“吾........”
“怎么,想反悔?说话不算话?”妳侧头微笑。
“.......好,若小姐能让吾满、满意,别说那本《生活的艺术》,这本蓝底烫金字民国六十三年版的《饮冰室全集》,吾也一并赠送了。”
老板像是不肯认输,还算淡定的表情中带了一丝倨傲,也不知是想羞辱妳赶跑妳或挑战妳,他手中拿出一本厚厚的蓝色硬壳书,优雅美丽,妳眼睛一亮。
“就这么说定了,关上你的大门吧。”
妳掏出包包里的薄荷口含锭,咀嚼几下,让自己口气清新,然后绕过柜台,把有些僵硬的老板压在台面上,轻吻他嘴角,让妳意外的是,他浑身带着一股妳熟悉的纸香味。
三十岁以前,妳一直都是个书痴,妳不像其他女人喜欢金银珠宝名牌首饰,而是把大部份的薪水都拿去买书,然后在遗嘱里交代自己的遗产除了书外别无其他,直到有天妳遇到人生中不可避免的考验,明白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也不过就是一堆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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