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绝期+家事+水仙 作者:小窗浓睡
,拿不起,又放不下。那个男人年轻过啊,雪白的西装,油黑头发。那一年他骑了马来看他,他说:晚汝,我看你来了。他就想,他是他跟定的人了。那个男人梳着分头,皮鞋亮的刺眼,他跟他说:你跟我走吧。他的洋装一尘不染,在太阳底下白的发亮。西洋乐队里奏出了什么调子?晚汝摸摸耳坠。那个男人走了,他哭不得,没来由后悔。山后头有片乌梅林子,男人哭了,他说,为什么不跟我走呢?晚汝瞧着他新娶的姨奶奶,他专门给他看的吗?耳坠子冰凉,他捂热了,扔给他。他朝他喊:你忘了我,他接了,呜呜的哭,他为什么不跟他走呢?晚汝摸摸自己的削肩膀,皮包着骨,那么单薄。他娶十六房姨奶奶了,他还留着那耳坠吗?那男人的头发乌黑油亮,在太阳底下眩人眼睛。他骑着马过来,摸摸他的脸,他是女孩打扮,美人肩那么单薄。晚汝摸摸自己的耳坠,苦苦的笑了,一肩担起家业,一肩担起愁肠,他又怎能真如女人一样呢?他明白吗?那人娶十六房姨奶奶了。他摸着他的脸,吻他的耳垂,笑着说:你要做我的人了。他要把自己的亲弟弟给他,爱他,疼他,替他自己!那男人穿着雪白的西装去推他的门,他说:晚汝,我看你来了。他跟他说:我带你走,就咱们两个,永远在一起。他明不明白,他挑着担子呢。他娶十六房姨奶奶了。西洋乐队奏出个什么调子?晚汝摸摸耳坠,这个男人到底花白了头发。他只能把自己弟弟给他。一曲终了,又奏起新的曲子,段克过来寻晚汝:“大少爷,你脸色不好。”“是啊”晚汝幽幽应一声。“等哪一天我带你出去逛逛,你不爱出门,可不知道外头的乐子。”晚汝微微一笑:“想是晚澜这孩子在屋里盹着了,我去叫叫他。”临走,他极轻的,仿佛自言自语说了一句:“我是哪里都去不了的。”晚汝看了眼晚泙:“你弟弟要走了,你们必竟血浓于水,跟我过去看看他。”晚泙身上一颤,血浓于水,他自己都要忘了。蓝田玉的种,赵家二少爷,说出去有谁信?他随了大少爷,又走过阴冷冷的过道,大钟“喀喀”的走着针。他不敢去瞧,他是习惯了,可还是禁不住怕。“你日后想怎样?”晚汝问他,晚澜咬了下嘴唇:“能怎样,我只会弹一把胡琴。”晚汝叹一口气:“不是帮不得你,可你毕竟是男人,总该自食其力。”晚泙低着头,死死咬着嘴唇。大少爷开了门锁,屋里黑洞洞的,仿佛不属于人间似的。迎面一股寒气,晚泙一哆唆,他抬头望去,眼前有一双修长的腿。修长的,文明的,健康的腿,连着身子,胳膊,头,吊在房梁上。晚澜终是寻到了汗巾子。晚泙隐隐的,听到有人正快活的笑。大少爷猛的捂住脸,转过身去,他拉起晚泙,出门又上了锁,倚在门上一口一口喘着气,轻声叫一声“小澜”,却忍住眼泪。那一年,要送晚澜走,他还那么小,穿着苏绣的褂子,抓着自己哭个不停。他一直喊:“哥哥别不要我!”恍若隔世。“别跟任何人说。”晚汝定定瞧着晚泙,晚泙头皮一凉,红着眼圈点点头,谁说大少爷柔弱的,赵家府的当家哪里会有色厉内荏。晚泙深一脚浅一脚随着大少爷出来,大钟又“喀喀”的响,惊得他一激凌,他瞧着大少爷模模糊糊的背影,乌楞楞如鬼一般,他不能不恨他,又不敢去恨他,他习惯了怕与恨,可他吃不得苦,他也吃够了苦。晚泙咬着嘴唇,一直咬出血来,丝毫觉不出痛,他宁愿自己疯了傻了,从此什么都不必想,不必怕。晚汝回了席,吃了盏茶安下神。再去寻段克,却不见了踪影。同喜最是机灵,对他道:“段公馆来了电话,说是诊得三姨奶奶得子,二爷赶回去瞧了。”“是吗。”晚汝闭上眼睛,淡淡应一声。很久之后,他睁开眼,想回房去睡,这一时,他是真的倦了。外头放了礼花,人们都到院子里去看,晚汝也走到窗台,透过玻璃,夜空上绽放出五彩的花束,光彩夺目,映的整个人间眩烂起来,片刻之间,便纷纷谢了。然后又腾起更美更亮的花,晚汝想把窗子敞开看个分明,然而赵家的窗,又哪会打得开?他转过身来,缓缓走进黑暗里。天空上爆出无数的花火,红橙蓝绿,转瞬消逝,再也不会重新盛开。
《水仙》作者:小窗浓睡
文案
纯属凑趣
搜索关键字:主角:水仙
第 1 章
水仙拥臂立在镜前,昏黄的铜面映出月白的脸。细长眉,水汪汪的眼,他面色冷了些,像蒙着层凉气,眸子里却敷着温情颜色,染上最后一毫期盼。水仙是个美人呢,可惜投错了胎,白缎袍子底下是男人生硬的身体,注定了不该千娇百媚惹人怜爱,只落得如今垂影自怜,拥着臂膀独自顾惜自己。扭转了身子,白白的影子漾出铜镜,投到白纱的屏风上,定住身形,像描边润色的花样子,连着上辈子,下辈子,全给飞了金,牢牢纹绣进这里。素白的屏风下角是一株丹青的水仙,轻轻抚上去,仿佛还留着淡墨的湿濡,是那人有一年心血来潮画下的,因为他喜欢这株水仙花娇柔媚态,便连同水仙也取名作“水仙”。
水仙住在一处幽深小城里,四面围环着青山,城中蓄着一汪湛绿的湖。常有游人旅客流连此地,让荡出万层波纹的影子留在湖面上,也有不得志的文人骚客灌多了酒,一头扎进温润的湖中,从此再没了忧愁。他被困进古城僻角的木楼上,楼下住着几个不肯散去的老仆人,全是苍白着头发,佝偻背。夜里抚摸楼墙上延出的裂纹,梁柱被沉淀下岁月的荒凉,霉朽气味染满枯老的指尖。而对于水仙,这栋危楼囚着他,日日夜夜受他的憎恨,等这身体腐烂了,长上青苔,化作灰,积成一片沸沸扬扬的尘埃,在阳光里挣扎,却不得不成为这楼的一部分。到那时,那人在宅子里住的无聊,兴许有一天要过来看一眼,就像瞧一处景。
水仙呆在房里,胡思乱想的紧了,好像自己已经朽了,烂了,早在几千年前,便只剩下一个魂。可是这个魂依然是好的,水仙花般天真纯静,印在镜子里楚楚可怜。那人恋上他时便爱极了这份可怜,真要把一腔子柔情全掏出来了,可是他不稀罕。水仙在乎的只剩下自己。
再换一个姿势,他像古时的伶人,腰肢纤柔眼波如水,讨好的却只有自己。白缎袍子带点月光的凉意,捻在手上,像水。水仙瞧着铜镜,吃吃的笑了。他怎么会这样爱着镜里的人呢?楼下的货郎大声吆喝,黄灵鸟儿不眠不休的欢唱,“叮呤叮呤”响着的不知是谁家的车路过,铃声轻泠泠像在井里镇过的酸梅汤...这些都与他无关的,现在是什么世道,都与他无关的。
水仙看着自
分卷阅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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