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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完结第19部分阅读

    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完结 作者:肉书屋

    是她两辈子来第一次想到这个手势,自已都觉得不好意思,她前世虽然只是个不上台面的继女,但好歹也是受过淑女礼仪教育的,她前世连个脏字都没说过,何况这么低级的手势,这个俞云川真是太可恶了

    沈佳佳看着楼梯口消失的那个高挑英挺的背影,一只手轻轻放在脸庞上,有些迷恋地说:“俞云川真是帅啊,比我看的日本漫画中的男主角还要帅呢”说完了她好像回过神来周围还有别人,立刻不好意思了,转过头去假装收拾柜台里的东西,手忙脚乱的样子真是可笑又可爱。

    沈小夕微微笑着,沈佳佳虽然也对俞云川发花痴,但是她却觉得这是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子,和赵珊珊完全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赵珊珊对俞云川完全是在钓金龟,只让人觉得讨厌,而沈佳佳却是花季少女最本能的悸动。

    唐娆拍拍正走出来的沈佳佳的肩,语重心长地说:“妹妹,这个俞云川是很帅啦,只可惜只可远观。”

    沈佳佳有些不明白唐娆话里的意思,一双大眼睛迷惑地看着她,像是小鹿一样。

    沈小夕明白唐娆的意思,她知道唐娆应该也是挺喜欢沈佳佳的,所以才会出言提醒,只是她不便多说,只是点到为止,单纯的沈佳佳却是不懂的。沈小夕是不怕做恶人的,她咳了一声,说:“这个俞云川可是个不简单的人,他的身份高不可攀,像我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在他眼里就是一只蚂蚁一样的存在,喜欢他,靠近他,最后的结局只有被踩死。”

    沈有为明白了沈小夕她们的意思,他看着女儿白晳的脸上还浮着一丝红晕,那种娇羞的样子让他反应了过来,立刻说:“佳佳,你可不能喜欢那样人家的男孩子,我们这种人家要找门当户对人家结亲才会平安幸福,懂吗?”

    沈佳佳清秀的小脸落寞下来,低下头噢了一声。

    沈有为从柜台里拿出一把钥匙给沈小夕,说:“这是209号房的钥匙,你们不要回原来那个房间了,睡这个房间吧”

    沈小夕接过来,和唐娆两人向父女两人道了晚安,上楼去了。

    到了楼上,唐娆还听见沈有为在对沈佳佳说话,是要她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把心思放在漫画上,不要学漫画上的早恋,会没前途的。没有听到沈佳佳的声音,她和沈小夕对视了一眼,两人都可以想象的出那个像小鹿一样的女孩子此时一定低着头乖巧地听着父亲的嘱托,样子一定很让人怜惜。

    进了房门,沈小夕对唐娆说:“你说沈佳佳是真喜欢上俞云川了吗?本来只不过是她夸了俞云川一句,我们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唐娆也苦笑:“我只是随便地提醒她一句,只是打预防针,没想到她好像还真是对俞云川一见钟情了。说实话,这父女两人都不错,他们今天也算是帮了我们的忙,我是真不希望沈佳佳对俞云川有非分之想,那会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

    唐娆想到前世的自已,那时她也如现在的沈佳佳一样,平凡而胆小,对王子一样的江映月一见钟情,然后就是十五年的暗恋,看着他和季九珠交往的过程,她看着他把季九珠当成责任一样去关爱,她看着他对别的女孩子有了好感,她看着他与季九珠之间的波折,看着他终于妥协和季九珠走到一起,那之中,她没有勇气去向他告白,因为她被蓝黎伤害过了,她不相信自已是有人爱的。所以,她只能当江映月感情的局外人,一直到死去。

    那种感觉真的太痛苦了,唐娆不想让沈佳佳也去尝试,那无疑是让她再看到自已的前世。

    “阿娆,你怎么了?”

    沈小夕看着唐娆脸色忽然变得格外苍白,脸上流露出一种无奈而忧伤的表情,有些担心地问,自从唐娆大变样之后,她就没有看到唐娆这个样子了,她想起了什么?

    唐娆摇摇头,把脑海中关于江映月的片断甩开,对自已说:‘前世的种种就忘了吧,把握住今世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江映月和自已有缘,那么即使她不去争也是自已的吧今生,如果他选择了自已,自已一定不会退却,如果他还是选择了季九珠,那么,我唐娆也不屑去要一个向命运妥协的男人’

    “小夕,我去洗澡了,你要去吗?”唐娆问沈小夕。

    沈小夕见唐娆又扬起了以往那悠然如兰的笑容,放心了,摇摇头,她快累死了,只想倒在床上睡觉。她忽然想起了那两个背包,连忙问:“阿娆,那两个背包哪里去了?为什么警察都找不到?”

    唐娆神秘地把手指在脸前摇了摇说:“天机不可泄露。”说完就走出房门去洗浴间了。

    刚一出门,唐娆就看见俞云川站在走廊里,脸色冰冷地向楼梯走,看见她,冷冷地说:“我要离开一下,以后再找你。”说完就下楼走了。

    唐娆愣了一下,想出了什么事呢,可以让俞云川这样的人露出如此可怕的脸色,看来发生大事了。

    正文 第七十一章 要去季家了

    第七十一章 要去季家了

    俞云川像是一片云,忽然飘来,又忽然飘走了,来去匆匆,不留下一丝痕迹,但是他却并不是一片在天空中随时可见的云,他是那么的独特神秘,即使消失了,也让人久久回味。

    唐娆甩了甩头,不去想这个神秘的少年了,她只希望他可以多忙一段时间,最好忙的把她忘了,然后他们各过各的日子,最好一生都不要见面,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向往光明,而他那种随身带保镖,一出场就可以让黑白两道敬畏的生活她并不想参与。

    走了浴室,唐娆把泉水现出来,看着那两包钱,心情终于高兴起来,这是她今生赚的最大的一桶金,一千万,在手机还没有太流行起来的九十年代中期的中国那还是个天文数字,如今却被她一晚就到手了,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唐娆并不因为这个钱是赵兴国的就感到不好意思,这个钱已经被烟囱他们抢去了,又被她黑吃黑抢了过来,和赵兴国完全没关系,她不抢,也是烟囱的,也会被长埋在地下等到四年之后才会被政府发现,那时这钱也不会还给赵兴国,他注定失去这些钱了。既然上天让她重生了,并且让她知道这些钱的下落,那么这些钱注定是她的。

    洗完了澡,唐娆回到房间,见沈小夕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睡着的沈小夕一点也没有醒着时那种嚣张的感觉,一张苍白的脸显得十分乖巧,四肢大摊地睡着,露出了一截雪白纤细的腰肢,有点儿像只小青蛙。唐娆走过去,轻轻地给她拉上毯子,盖住肚子。沈小夕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一把抓住唐娆的手,眼睛猛然睁开了。

    “唐娆?”

    沈小夕的眼睛虽然睁着,但是却有些迷茫,好像没有醒一样。唐娆拍拍她的手,说:“是我,睡吧。”沈小夕唔了一声,闭上眼睛又睡了,发出轻轻的呼息声。

    唐娆看着沈小夕的脸,心里十分怜惜,她自从去深圳时和沈小夕住过一个房间后,就知道沈小夕睡觉时只要有一点动静就会醒,那是她多年的习惯,可以想见,她这些年来过的是什么日子,她的心里一定非常害怕吧?有那样的身世,被人看不起,被亲人们逼迫,为了不被欺负和人打架,结果却和一群小混混扯上了关系,从此不得安生。她前世就一直这样生活吗?一直到她离开她的视线,她最后怎么样了?

    唐娆叹了口气,不再去想沈小夕前世的结局,那已经是过去了,也是还没有发生的未来,既然她重生了,她不仅可以改变自已的未来,也可以改变沈小夕的未来,她会让她过上好日子,终有一天可以安然入睡。

    站在窗前看了一会儿星星,唐娆也睡了。

    第二天一早,沈小夕一醒来就发现自已床头边出现了自已那个背包,唐娆的床边也有一个背包,她惊喜地打开一看,果然是钱。立刻问唐娆把钱藏在哪里了?唐娆笑道:“我会变魔术啊,东西就不见就不见了,你信不信?”

    沈小夕才不信,但是也不问了,唐娆不想说一定有她的原因。

    唐娆和沈小夕向沈氏父女告别,两人看着那两个背包都有些惊奇,他们是看见了两人拿着背包进门,后来警察没搜到,他们还以为是两个女孩子出去过把包放外面了,没想到却是在店里,那警察为什么没找到呢?不过父女两人都没问,这件事关系到一件案子,他们不想惹麻烦。

    沈有为爽朗地让她们以后再来玩,沈佳佳依依不舍地送她们到车站。

    这个小镇叫落凤镇,离市区只有半小时车程,每一刻钟一班车,只有一路车通到这里,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正是上班时间,车站上等了许多人。

    沈佳佳这一路上就没出声,眼看着远远地有车来了,她终于咬了咬唇,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个,唐娆,昨天俞云川忽然很着急地走了,他出了什么事,你知道吗?”

    唐娆和沈小夕对视一眼,想这小妮子真是春心萌动了,居然对一个只见了一面连句话都没交谈过的男人惦记上了。

    “我不知道,我们也不熟,你也知道,我昨天才知道他的名字。”

    沈佳佳有些失望,咬了咬唇,不再说话了。

    车来了,人流一一上了车,唐娆也上了车,沈小夕一只脚跨在车上,回头对沈佳佳说:“妹妹,看在我们一个姓上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别想着那小子了,活受罪。”说完轻盈地跳上了车。

    唐娆从在车窗边看着沈佳佳失神的脸,笑道:“希望这小丫头以后不要再遇到俞云川,她这种性子需要的是平静的生活。”

    沈小夕耸耸肩:“爱情这个东西可以让人改变许多的,也许她会为了俞云川改变自已,说不定会变得连我们都认不出来。”

    两人说着话,看着路边的乡野风景,窗外,蔚蓝的天空,连绵不断的绿色田野,不时地有大片大片的黄|色葵花,像是一幅绚烂的油画。清风吹进来,带着闻不出来的清香。唐娆和沈小夕的心情都很好,她们都没有想到,在若干年后,那个被她们谈过的平凡的少女真的会变的连她们都认不出来,那时,她们都想起了这大片大片的黄|色葵花,却再也没有了现在愉悦的心情,只有缭绕不去的怅然。

    回到了家里,沈小夕把大门锁好,欢跳着把背包扔在沙发里,把里面的钱全倒了出来,看着那一堆的钱眉开眼笑。唐娆也把钱倒出来,两人开始数钱。

    这些钱都是一沓一万块,有四百沓,也就是四百万,这些钱都是那个从地下拎上来的袋子中取出来的,当时里面除了钱还有一个黑色的布袋,里面是金条和珠宝,可以想象,当时赵兴国真是把家底都抄出来救赵珊珊。不过也幸好他凑不出那么多钱来只能拿金子珠宝来顶,否则唐娆和沈小夕就是再拿两个包也装不回那么多钱来,就是这四百万都把两个包塞的满满的了。

    “发财了发财了阿娆我们发财了”

    沈小夕欢呼着,欢快地拿起一沓钱亲了一下,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吐着口水厌恶地说:“讨厌,钱虽然是好东西,可是一想到被烟囱和赵兴国那个肥猪摸过,就好讨厌”

    唐娆笑起来,一张脸立刻更加明丽动人。

    沈小夕看呆了一下,扑上去蹭着唐娆的脸说:“阿娆阿娆,你怎么会这么好看这么能干呢?我们以后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唐娆被蹭的有些痒,呵呵笑道:“好是好,只怕那个许志伟会不放过我。”

    沈小夕一个人坐好,撇着嘴说:“不要理他,那么一根竹竿还想追我?等他能打过我再说吧没事时我倒是可以陪他练练,帮他松松骨头。”

    唐娆笑而不语,她看出来了,虽然沈小夕嘴上这么说,但是对那个许少伟并不是那么讨厌,顶多是不喜欢,好像还有那么一点儿咬牙切齿的感觉。

    沈小夕被唐娆看的发毛,转移话题道:“阿娆,我们不要说讨厌的人了。还是快把这些钱和金子珠宝藏起来吧否则我还真怕被人家看到,到时丢了自么办?”

    唐娆看沈小夕心虚的样子,开始有点对那个许少伟好奇了。不过她也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说:“行把钱分了吧,我们一人一半。”

    沈小夕摇头:“我就是陪你去,怎么能要那么多?给我一些够我上完大学就好了。”

    唐娆不理她,把钱划过来一半,又把金条和珠宝分了一半,装进背包里,说:“是多是少就这么样了,不要再说了。”说完就上楼了,到了楼上房间里,她就把背包扔进了空间,她看出来了,这个空间就是个随身储物间,而且比保险箱还安全,什么重要的东西都可以往里放,方便又安全。

    没过两分钟,沈小夕在门外喊:“阿娆,你的电话,是你妈妈。”

    唐娆皱了皱眉,忽然想起来好像昨天在家宴时林秋菊说过要带她去季家,难道是来催了。她下了楼,接起电话,说:“妈妈,我是阿娆。”

    林秋菊温柔的声音响起来:“阿娆,一会儿我让人去接你,你把你的地址给我。”

    唐娆想了一下,说:“十点钟我会在云来花园门口等着。”

    林秋菊说:“好,我会叫小木去接你,你要穿的漂亮一些,知道吗?今天季家的人大多数都会回来,不要让他们挑剔什么。当然,我的阿娆现在变得又漂亮又会穿衣服,想他们也挑不出来什么了。”

    沈小夕站在楼梯上,看着唐娆挂了电话后皱着眉,就说:“要是不想去就不要去。”

    唐娆摇摇头,笑道:“为什么不去?那里的风景挺不错的,就当去参观名人故居了。”

    沈小夕哈哈笑了,名人故居?亏唐娆想的出来。

    唐娆越过沈小夕,向楼上走去,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对季家,她今生都不想再跨进去一步,但是她知道,如果她不去,她今生都会有一个阴影,她必须去征服这个阴影,必须让自已真正意识到自已已经重生了,再也不会是前世的那个唐娆了,那样,她才会成为今生不一样的唐娆。

    正文 第七十二章 初到季家的意外

    第七十二章 初到季家的意外

    唐娆回到自已的房间,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

    这些日子来,唐娆给自已和沈小夕都做了许多漂亮的衣服,都是在市面上没有的款式,穿出去格外的引人注目,没几天的功夫,这一条街的人都知道这里住着两个漂亮的天仙似的小姑娘,当然,没有人敢打她们的主意,因为沈小夕这些年来凶名在外,早把这方圆五里的人打怕了,连这里最为泼辣的女人和最为无赖的男人都不敢招惹她,更不敢招惹唐娆,因为有一次一个小混混趁她不在向唐娆吹口哨,结果让沈小夕看见了,把那个小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连他都认不出来了。

    唐娆挑了一下,找了一件浅黄|色的过膝长裙,到肘的泡袖,前襟有波浪一样的皱纹布料,配了一双白色凉鞋,挎了个白色小皮包,一身的打扮干净清爽。

    沈小夕骑了自行车载着唐娆到了云来花园门前,此时刚九点四十五分,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已经等在了那里,到了跟前,从车里出来一个年轻的男子,长的端正高挑,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一脸笑容地看着唐娆,微微弯腰道:“唐小姐,夫人让我来接您,请上车吧”

    唐娆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叫木森,是季家的专职司机,季家人都叫他小木,他接送过林秋菊几次,也见过唐娆。

    唐娆和沈小夕挥了挥手,上了车。

    车子缓缓地开起来,越开越快,但是一直保持着非常平稳的状态。小木时不时地从镜子中观看一下唐娆,这个女孩子和他记忆中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次婚礼时她出现了,他就惊为天人,但是那天他离的很远,并没有看的太清,如今近看了,真的是挑不出一丝瑕疵,那张小巧柔和的脸雪白的几乎透明,在被挡光玻璃遮住了阳光的车里也显得莹光烁烁,那在黑亮的长发间闪耀的金色莲花式的耳坠倒没那么显眼了。

    唐娆知道小木在看她,也没在意,只是低垂着纤长的眼睫毛沉思,像是有两只黑色的蝴蝶在一朵白色的牡丹花上安栖跃动。

    二十分钟后,车子离开了市区,开上了盘山路。

    盘山路,顾名思义,是盘绕着一座山,那座山叫蓝松山,周边依次坐落着许多别墅洋楼。这里地价高昂,风景独特,而这风景中最美的地方在山顶,那里有几座别墅能望见蔚蓝色的大海,所以更是被卖出了天价。

    这座蓝松山的房产统称为蓝松山庄,住在这里的全部是家财不菲的名门巨富,季家又是其中的翘楚,住在山顶那几座别墅中风景最好的那一座里,这当然可以说明季家多么有钱,但更说明这一点的是,这整座蓝松山庄的房产全是季家开发的

    盘山路的看不到海的一边是林海市非常萫名的玉绦河,从上面望下去真像是一条玉色的丝绦,河的那边就是繁华的林海市,如果是夜里,从这里望下去,可以看见灯火通明的林海市夜景,那一定像是在天上云端看着星海的感觉吧?

    沿途两旁种着直冲九重云霄的高大笔直的柏树,绿色的叶子在风中时不时地发出沙沙的声音,伴着清脆的鸟叫声,十分的悦耳。道路是漆黑的柏油路,平整干净,隔不远就有一个造型优美的垃圾筒,木头和石头组合在一起的休息长椅,靠外的一边立着路灯,是很有现代感的蝴蝶造型,可以想象如果在漆黑的夜里亮起来,必定是一番奇异美丽的景象。

    唐娆看着这一切,觉得那么的熟悉,她曾经在这里住了三年,可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到这里的美丽。是心情的缘故吧?前世她是寄人篱下,心情忧郁而害怕,根本没有心情感受这里的美好,而现在,她没有想过去靠季家,没想过住在这里,她有她的一切,有自已的生活,只要她想,她可以住在和这里一样好的地方,所以,她心情格外放松。

    这就是人要独立坚强的原因吧?唐娆想前世的自已真是太不争气,为什么那时候她不去过自已的生活呢?即使是过的再艰苦,她也不会失去自我吧?也不会因为收了季家的好处就被束缚住了吧?不过,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根本不可能想那么多吧,如果那时候她知道她的母亲林秋菊会抛弃她,她也不会那么依恋她吧?

    这一切是肯定的,因为唐娆现在重生了,她独立了,没有住进季家,也不再依赖林秋菊。

    就在唐娆沉思的时候,车停了。

    唐娆看着前面那座壮丽神秘的宅院,平静的心情渐渐沸腾起来。

    宅子旁边有一个造型奇特漂亮的房子,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蓝色衬衫式制服的青年,他和小木打了个招呼,小木说了唐娆的身份。那个青年快速看了唐娆一眼,顺带着看了车内,然后回到房子里,拿起一个通话机说了几句,两扇古朴的黑色大门向两边打开了。

    车又向前开去,面前出现了一个辽阔的庭院,绿草如茵,种了许多半人高的观赏灌木,远远看去像是小小的迷宫一样,仔细一看是两条飞舞的巨龙。中间有一座巨大的喷泉,高高的喷泉从假山里出来,在阳光下如同一棵水晶化成的树,撒下无数莹亮的露珠。圆形的喷水池边种满了翠绿欲滴的花,上面开着许多白色的玫瑰,一朵一朵的格外硕大无朋。

    在那些组成巨龙的观赏灌木中,有一条条灰蓝色小石子砌成的小路,它们处于中间,连接着大门和主宅。

    而车进了大门之后也有通行的道路,路很宽,也是那种灰蓝色小石子砌成的,还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福字。路两边种了高大的银杏树,树荫浓重。每年的秋天,这条路都会变成金色的海洋,风景幽美,季家的人都爱来这里散步。

    车子停在主宅大门前,小木下车为唐娆开了车门,然后开了车走了。

    林秋菊已经迎了出来,她看见唐娆一身亮眼的打扮,高兴地笑了。

    唐娆看着林秋菊,发现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也许是生活还算顺心吧,至少比前世好,那时候她手上可没有这么大颗的钻戒。

    林秋菊今天穿了一身宝蓝色长裙,长发高挽,用一根白玉簪子束着,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蓝水晶。耳朵上是钻石耳钉,脖子上也是钻石项链,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贵气十足,那张一向呈现江南小女人风情的脸也显得有了威仪。

    唐娆看着林秋菊这个样子,心里有些翻江倒海,这个女人是她的母亲,她曾经对她不离不弃。唐娆小时候生了无数回大病,欠了许多钱,林家的人即使没想过把她扔掉,也是不想让林秋菊给治了的,就是让她自生自灭。可是林秋菊都没有放弃,在知道有大医院可以治好她后,她非常努力地赚钱,甚至去拉业务赔酒,最后为了能让她在最佳时间治疗,她做了那个时代、不、是所有时代都让人不齿的情妇,所以,即使所有人都看不起林秋菊,她唐娆不能看不起她,不仅因为她是一个母亲,还因为她是一个恩人。

    可是,后来,林秋菊变了,在进放季家后,她虽然没有过上想象中的好日子,但是还是对唐娆非常好,可是不知道哪一天,她忽然变了,她看她的眼神都不再是温和的,那是一种复杂的带着恨意的目光,她是因为觉得她连累了她吧?可是为什么一开始又带着她进季家呢?原来人在困苦之下真的都会变,变到后来,林秋菊为了保住季楚楚,保住她在季家的地位,放弃了唐娆。

    唐娆永远都忘不了林秋菊对她以死相逼的场面,她说她欠她的,说让她还。她还了,用一生的自由和幸福。

    今生,林秋菊还是那个疼爱她的母亲,她还没有变,唐娆不会成为她的负担,而会成为她的荣耀,她还会不会那样对自已呢?唐娆不知道,但是,她可以肯定一点,如果林秋菊还是抛弃了自已,她不会再像前世那样顺从,因为,她今生不欠她的。

    林秋菊过来拉住唐娆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说:“我的阿娆真是变漂亮了,这个样子将来一定可以像季家的这些小姐们一样嫁的好,那样妈妈就安心了。”

    唐娆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一眼站在大门前的台阶上的老人,这个老人很慈祥,即使没笑也像在笑着。唐娆记得他,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老人,他是季家的老管家,一辈子为季家服务,季家的人都把他当成家人一样看待。前世,他对唐娆很好,所以唐娆看到他才觉得自从进了季家大宅之后就冷漠下来的心有了一丝暖意。

    林秋菊见唐娆看着那个老人,连忙介绍道:“阿娆,这是季家的管家,姓蒋。”

    唐娆微微点了个头,真心地笑道:“蒋管家,您好,我叫唐娆。”

    蒋管家笑着点了点头,说:“欢迎光临,唐小姐,这也算是你的家了,不要客气。老爷子和老夫人正在客厅里,请进。”

    林秋菊笑着拉着唐娆的手向里走,唐娆一步一步走进那扇雕花大门,心情翻涌,正在她紧张之时,从门里走出一个人来,一下子撞到了她的身上,她一个不稳,身子向后倒去,而后面,是高高的九级台阶

    正文 第七十三章 二少爷的计谋

    第七十三章 二少爷的计谋

    季家的主客大门是两扇红木雕花大门,两边放着大盆地开着红色花朵的植物,下面是九级台阶,让这两扇大门更显得威仪十足,每一个走进这个大门的人都会从心底产生一种敬畏激动的情绪。前世,唐娆走进之扇大门时心情就格外的害怕激动,那时她对未来能生活在这种豪华的好像是宫殿中的地方有种做梦的感觉,对那九级台阶走一级就害怕一分,当进了那个门时就已经完全没有了自已的气势。

    今生,唐娆再次走上这九级台阶,心里一片淡然,想起前世自已战战兢兢的样子,就有些走神了,从大门里忽然闯出一个人来她自然没有注意到,所以一下子撞在一起,而她显然是没准备的那一方,身子一下子向后倒去

    身子向后倒在半空中的时候,唐娆还在想:‘这个季家果然对她而言是龙潭虎|岤,进个门都这么危险。下面这个台阶这么高,摔下去肯定要疼个半死了,说不定要头碰血流了。’

    就在林秋菊发出惊呼时的同时,唐娆只觉得腰间一紧,天旋地转间,已经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里。虽然没有看见这个人的长相,但是唐娆知道这是个男人,因为她的鼻子撞到了一个坚硬平坦的胸,有些微微的发酸,眼睛里自然地泛起了一层泪光。鼻息间闻到了一股青草香味的男式古龙水味道。

    “唐小姐,二少爷,你们没事吧?”

    蒋管家看着面前抱在一起的美丽的少年少女,虽然觉得这一幕十分的养眼,但还是适时地出声了。

    那只手臂松开了,唐娆向后退了一步,抬起头来看向那个撞了她又救了她的人。其实在蒋管家叫出二少爷这个词时她就知道了这个人是谁,在看到他时,她更加确定了。

    那个男人还只能称之为少年,但是身量却已经十分高挑,宽肩细腰,用玉树临风这个词来形容他恰如其分。穿了一件印着抽象的画面的大红色t恤,是非常流行的鸡心领,露出性感的锁骨,戴了一条黑色皮绳编成的项链,坠了一块红色的水晶。穿了一件白色仔裤,膝盖上领导潮流地弄破了两个大洞,显出一丝狂放不羁的感觉来,去拍牛仔裤的广告都可以满分通过。

    这个少年长的很像季予凡,但是却比季予凡多出一丝儒雅来,漆黑的长发泛着微蓝的光泽,微长,但是削得层次分明,让他的脸部线条格外的有形。两道长长的眉毛,没有季予凡那种浓墨重彩的感觉,却一样的飞扬着骄傲,季家男丁全都遗传了的鹰勾鼻,只是在他脸上并没有太严厉,反而微微有些轻挑的感觉,而那一双桃花眼也证明了这一点,他站在那里,就是一棵树,一棵桃花树,招来无数蝴蝶

    唐娆看着那双桃花眼,心里想遗传这个东西真是奇妙,血亲可以这么的相似,不仅长相可以相似,连性格都可以相似,只是可笑的是,在季家,季予凡做为季盛扬的亲生儿子虽然长的像他的父亲,但是性格却一点也不像,而是像他的爷爷季满福,而性格最像季盛扬的是他的侄子季岚风,一样的风流,一样的有女人缘。

    这个少年就是季岚风,他的爷爷是季满福的二弟,他也就是季予凡的堂弟。

    季家在百年前去了美国,到了季满福这代上有三兄弟,季满福季满禄季满寿,当时季家还没有发家致富,只是一般的人家,后来出了季满福这个经商天才,他带着两个弟弟一起办起了季氏的公司,所以这个公司是个家族企业,季满福有百分之六十的股分,而两个弟弟分别占有百分之二十。

    季满禄季满寿并不擅长做生意,两人各有各的职业,可是后来他们的儿子都是经商的人才,也就是季盛平和季盛明,而季岚风就是季盛平的儿子。

    唐娆的记忆中,这个季岚风对她是视而不见的那类人,他见到唐娆总是轻轻扫一眼,然后就转身看自已的事了,而且那时候他总是很忙,忙着寻欢作乐,后来他为了可以出风头,就去做了明星,签的好像也是银河娱乐,他长的帅,身世又好,唱歌跳舞乐器全难不倒他,又是从国外回来的,把国外的流行音乐元素玩的风声水起,竟然在娱乐圈混的大红大紫,被称为新世纪最红的男明星。

    在重生前,唐娆已经十年没见过季岚风了,他一直很忙,几乎所有的报纸杂志都有他,有好的有坏的,其中最轰动的一起事件就是关于他和另一位明门千金之间的爱恨情仇,几乎将他推到了最耀眼的高峰上。

    “你就是唐娆?”

    唐娆回想季岚风的风光前世时,季岚风也在打量唐娆,他微微一笑对唐娆说,然后忽然向前探出身子弯腰用鼻子在唐娆的头顶闻了两下。唐娆连忙又退了两步,想这个人真是和前世一样,见到美女就想向前凑乎。

    季岚风见到唐娆的动作,笑的更灿烂了,说:“你喷的什么香水啊?挺特别的,我从来没闻到过,是什么香味来着?对了,好像是莲花的香味,后园有一个荷塘,风一吹过时就有这种香味,不过那一池子莲花也没你身上的香味好闻啊你从哪买的这种香水?”

    唐娆淡淡地说:“是别人送的,就一瓶。”

    季岚风失望地耸耸肩,手插在裤兜里,对唐娆说:“我叫季岚风,你可比你那个妹妹季楚楚漂亮多了,和你一比,她就像个麻雀似的。”

    唐娆不说话,不过心里并不喜悦,想你当着我妈面说她为你们季家生下的女儿像个麻雀,你安的什么心?她用眼角余光一扫,果然看见林秋菊的脸色有点僵,想她在季家虽然比前世生活优厚了许多,表面上也没有人给她难堪,但是话里话外看来也并没把她当成一家人。在他们心里,只有那个死去的柳无爱才是季家真正的大少奶奶吧?

    季岚风见唐娆不说话,也觉得没意思,身子往旁边一闪,说:“进去吧,大爷爷和大奶都在等着呢。他们有点严肃,你不要怕啊”

    林秋菊连忙对季岚风笑道:“谢谢你了岚风,阿娆她和老爷子见过,老爷子对她很满意呢”

    季岚风看了一眼林秋菊,点了点头,虽然笑着,但是却只是客气的笑。

    唐娆客气地说:“谢谢你的提醒,我非常仰慕两位老人家,对能来这里拜访他们,我心里只有欢喜,哪来的害怕?”

    季岚风挑挑长眉,想这个小丫头不仅长的漂亮,嘴巴也很厉害啊

    正在两人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后来传来清脆的高眼鞋的声音,从那急促的声音可以听出来那鞋的主人一定是跑来的。

    “岚风哥,把你那张从国外带来的碟片给我听一听好不好?”

    季楚楚的声音传来,唐娆的眉梢挑了两下,她这辈子其实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这个季楚楚,如是不是她惹事,林秋菊又怎么会把她推出去?这个惹事的丫头,今生如果再惹出那种可恶的事情来,她一定会让她负起责任来,而且过的比自已惨上十倍,让她知道那是种什么滋味

    季楚楚轻盈地跳上台阶来,站在唐娆和季岚风中间,看了唐娆一眼,说:“唐娆,你来了?我告诉你啊,不许给我丢脸,否则你永远不要来这里了,也不要说是我的姐姐,我们季家可是尊贵的人家,不认没用的人,知道了吗?”

    唐娆想这个季楚楚真是越来越讨厌了啊季家有你这样的孙女也尊贵不起来了。

    林秋菊拉了一把季楚楚,微嗔道:“楚楚,怎么能这么说你姐姐?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也不怕被岚风笑话了。”

    季岚风微微笑道,用温和的语气说:“没关系,楚楚刚进季家,难免还有些在不好的地方染上的坏毛病,慢慢改,这个大家闺秀也不是那么好学的,要从小熏陶才可以养出那种气势来,不急不急。”

    林秋菊和季楚楚的脸色都有些僵了,季岚风虽然话说的十分温和,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全是在指季楚楚不是正宗的大家闺秀,是个外面来的野孩子,没教养。

    季楚楚不敢瞪季岚风,狠狠瞪了唐娆一眼,想都是这个丫头让她被季岚风讽剌,她为什么要来啊?

    这时季岚风又开口了,说:“不过中国有句俗话叫草窝里也能飞出金凤凰,楚楚,你这个姐姐可是挺不错的,一点儿也不比那些千金名媛逊色,如果你想要学习能变成一个合格的季家千金,就多向她学习吧”

    季楚楚清秀的小脸浮起一层红云,心里的怒火更胜了,想绝对不能再让唐娆来季家了,第一次来就让季岚风如此夸奖她贬低自已,以后还有她的出路吗?难道要让季家的人说她还不如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女来的像个千金小姐吗?

    唐娆看了一眼季岚风,想这个男人不仅是个风流鬼,还是个伪君子,这一出离间计用的真好啊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拜访中的马蚤动

    第七十四章 拜访中的马蚤动

    唐娆看着季岚风,她当然没有傻的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在夸她,那些话句句直刺季楚楚和林秋菊的软肋,也就是她们两个一个半道来的情妇,一个是半道来的私生子,要想融入豪门不是那么容易的

    最狠的是,他还拉上了唐娆,让唐娆和一母所出的季楚楚之间的关系不好,从她们内部分化她们。他是怕她进季家来吧?所以让季楚楚来对付她。季楚楚听了他的话,肯定会恨唐娆,会不想让唐娆进季家来,那样只会让她黯然无光。为了自已,季楚楚一定会千方百计地把唐娆挡在季家大门之外

    这真是个好办法,只是可惜的是,季岚风完全想错了她唐娆,她一点儿也不想进季家。她更不在乎和季楚楚关系分裂,因为她和季楚楚关系本来就非常糟糕。

    林秋菊拉着小女儿季楚楚的手,说:“楚楚,和我一起进去见你爷爷奶奶,他们要见你姐姐,你这个妹妹也在一旁陪一下。”

    季楚楚虽然满脸不开心,但不是点点头,虽然进了季家,但她并不能随时坐下来和季家的老爷子老夫人聊天,她能感觉到他们都不喜欢她。可是不和他们聊天,他们怎么会知道她的可爱聪明?所以,能和季家二老坐在一起聊上几句,哪怕只是做唐娆的陪客,她也接受,

    季楚楚相信,只要她多多地表现,爷爷奶奶一定会发现她不比季九珠季妙可差,也会喜欢她的。只有那样,她才可以成为真正的季家千金小姐,别以为她不知道,季家的大部分财产还都掌握在季老爷子手里呢那些钱,只要给她百分之一,她这辈子就可以吃喝玩乐不再发愁了。

    季岚风看了一眼季楚楚快速地春暖花开的笑脸,眼神嘲讽地一笑,又看了波澜不惊的唐娆一眼,眼神多了一丝警惕,也多了一分欣赏。

    季岚风本来是要出去的,这个地方虽然美丽,但是对于从小长在美国过惯了灯红酒绿欢声笑语生活的人来说,还是有些闷,所以他回来的这些天总是出去玩,当然了,因为有大爷爷这个冷面神坐阵,他不敢玩的太疯了,天天很晚才出去,十点之前肯定会回来的。今天也不例外,可是见到了唐娆,他像是发现了一件有趣的玩具,没有出去玩的兴趣了,外面的女孩子哪里有唐娆漂亮啊?而且唐娆还这么有意思,有一种超然的气质,这一点好像连他们季家的正牌千金都比不上啊

    唐娆见季岚风又转身进了大门,眉头皱了皱,想他这是阴魂不散啊

    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唐娆跟在后面进了大门。

    林秋菊带着季楚楚也进来了。

    唐娆看着眼前的金碧辉煌的大厅,心里好像挤满了乌云,闷的她有些喘不过气来,这个地方,她住了三年,后来也回来过,但是却十根手指都数的过来,最后的一次,她跪在那光亮的地板上,求他们不要让她嫁给不爱的人,可是整个大厅的人没有一个为她说话,他们都是那么冷冷地看着她。

    林秋菊看见了唐娆脸上冒出了冷汗,有些急,过去她身边用眼神询问。

    唐娆摇了摇头示意自已没事,她深吸了口气,抬起下巴让自已尽情地打量这眼前的一切,心里告诉自已那可怕的一切永远都不会来临,前世那个没用的唐娆已经死了,现在的唐娆有钱有才有貌有地位,她不用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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