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完结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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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章 雅色的通知
人来人往的机场里,林秋菊拉着唐娆的手依依惜别,她就要和季盛扬去度蜜月了。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唐娆有些惊讶,前世林秋菊可是没有度蜜月的,即使后来连出国也没有几回,今生不但可以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居然连蜜月都有了吗?天要下红雨了?
唐娆知道那场婚礼可能有自己的因素在里面,但是那只是季家为了给外人看,这个蜜月去不去也没几个人会在乎,他们怎么也会安排了?
要知道季予凡的外公家里可是十分护短的,而且势力也是极大,连季满福都要让上三分,所以即使季予凡的妈妈去世了,她的威风却仍然笼罩着,季盛扬在她死后这些年不续弦当然有因为风流而不想为了一朵野花放弃整座花园的原因在,但是更大的原因是他不能娶一个对季予凡季九珠有威胁的女人。
直到看到季盛扬身边的一群秘书助理,听他们说话,她才知道原来季盛扬是要去香港去谈一个案子,所以顺便带林秋菊去购物观光。
看着季盛扬,唐娆觉得这个男人当个情人是不错的,当丈夫却是极差,他对林秋菊虽然有情义,却是挡不住时间的摧残的,随着林秋菊年华不再,他的爱也越来越淡,让林秋菊惶惶不安,他却不会去安慰,因为他觉得他娶了她已经对她很仁义了,毕竟娶她并不是他的心愿,如果要娶早就娶了,何必在妻子去世了那么多年之后才娶。
唐娆知道季盛扬娶林秋菊其实是季满福的主意,因为季盛扬单身经常引来一些女人的纠缠,那些女人中当然有一些想要钓金龟的平凡女人,只要用些钱就可以打发了,但是也有一些有背景的女人,好们看上的可是季家女主人的宝座,那就不是钱可解决的了,经历了一次两次之后季满福想到了让季盛扬娶一个不能对季予凡产生威胁的女人,而林秋菊正符合标准。
林秋菊相貌拿的出手,年轻不大但也不小了,不会像那些年轻女人们一样有野心,性子也是逆来顺受的,而且她还给季家生了一个女儿。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世普通,名声不好,永远也不要想压过柳无爱。
这些都是唐娆前世亲耳从季家人口中听来的,当然知道季家对柳家这个亲家有多么重视,婚礼重大可以说是为了面子,这个蜜月不明摆着是让柳家觉得‘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吗?这词可是前世出自季予凡之口,她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林秋菊嫁入豪门看上去是件很风光,好像是件喜事,其实她注定了只是一颗棋子,是个牺牲品。
‘而自已,也只是一个附带着的牺牲品罢了。’唐娆暗自叹息,看着欢喜的林秋菊却只是微笑。
“阿娆,你看你这孩子,不但不和我们一起住进季家,连一起去玩都不去,真是让我伤心。你知道的,妈妈即使嫁进季家也还是你的妈妈,是念着你的。”
林秋菊看着唐娆,一向温柔的脸上有些埋怨,她真是搞不懂这个女儿了,以前可是很怕她丢下她不管的,现在却是说什么也不要和她一起住了。不过这个女儿最近真的变化好大,变得又漂亮又能干,居然还好运地救了郁家的爷孙两人就成了郁家的小姐,那可是比进季家还要好处多多,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不想进季家了吧?
唐娆笑笑:“我知道,妈妈,你对我一直很好,只是我长大了,也想要自已的生活。”
唐娆说的是真心话,林秋菊是对她真的不错,虽然因为季楚楚是季盛扬的亲生女儿她会多疼一些,但是她还是很关心自已,只是自已因为季楚楚说她花的全是季盛扬的钱,外公他们又说是她连累了林秋菊,所以她自已拒绝她的关心,才把自已弄的那么寒酸凄惨。
‘如果今生你一直这样对我,不要向前世那样在进了季家之后就变了,变得不断地利用我,我会帮助你在季家好好地生活下去,不会像前世那样狼狈,但是,如果你还是像前世那么愚蠢,我也不会再听你的摆布了。’
唐娆看着林秋菊关心的脸,心中暗暗想。
“妈妈,你别再和她啰嗦了!快走吧!否则飞机要飞走了!”
季楚楚这次也和父母一起去玩,她看着妈妈一直拉着唐娆不断地嘱咐,心里十分不满,这次唐娆进季家,她高兴极了,想着从此以后终于摆脱这个讨厌的丫头了,可没想到妈妈好像对唐娆比以前更加关心了,难道是因为她有了郁家那个靠山吗?哼!人家说不定明天就把她扫地出门了,又没有血缘,谁会把钱交给一个外人,她等着看好戏呢!
“楚楚,不要那么和唐娆说话。”季盛扬对季楚楚说,转过头对唐娆微微一笑,成熟魅力尽显,“唐娆,你再想一想,等我们回来后就一起住进季家吧?那样你妈妈也放心一些。”
唐娆笑笑:“季伯伯,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长大了,想一个人生活,我会照顾好自已,也会多去看妈妈的。”
季盛扬也不强人所难,不再说什么了。
送走了一行人,唐娆回到了家里,看着这座别墅,她知道自已在这里住不了多长时间了,林秋菊在这里,她可以住,但是林秋菊不在了,她也不想再住季家的房子。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个住的地方,最好是买下来。
唐娆卖那株七彩牡丹得了五万块,后来她又种了一些花草去卖,又得了一大笔钱,买珠宝衣服花了一些,还剩十二万。这笔钱也够买一座不错的房子了。
不过最近她是不打算再去卖花了,因为花店的老板告诉她有人打听过她,他认识,是郁家的人,因为那人陪着郁百川去他那里买过花。唐娆想郁老爷子认自已当孙女肯定不是只因为她救了他和郁浩,还有可能是想知道她和这些花的关系,毕竟她救他们那天一池子莲花全变成了金色是个异象,而那次郁浩的哮喘病就好了,后来她又送了那么罕见的黑牡丹,她见他这些天脸色红润不少,天知道那牡丹有没有什么治病的奇效!现在她庆幸的是她卖的那些花只是稀释的泉水浇的,并没有什么金花金蕊的,不算太过神奇。
不能让人发现泉水的秘密,所以不能再卖那些花了。
一想到钱,唐娆就想起了她参加的那个服装设计大赛,虽然她还用不到奖金,但是她留的是这里的地址和电话,不接到通知,她还不能离开这里。
过了一天,电话响了,唐娆接起来,说:“你好,我是唐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你好,我是香港孟氏集团下的雅色服装公司总经理秘书莫莉,恭喜你获得了我们这次大赛的桂冠,因为你的五件作品都十分出色,所以我们公司决定破例一回,将你的作品设立为特等奖,一等奖的奖金是五万块,你这五件作品全按一等奖计算,总共是二十五万。”
莫莉说着停了下来,她说到这个数字时也是有些羡慕的,这些钱她得赚十年吧?却教一个人这么快就赚到了。听这个唐娆的声音也不大,应该才毕业没多久吧?却有了这么多钱,像她这样的毕业生还有好多没找到工作为了一日三餐发愁呢!她一定会很高兴吧?她停下来就是给她一个欢笑的时间,可是为什么没有笑声呢?是不是吓傻了?
“是这样啊?那我是不是该告诉你们一个帐号,你们把钱打过来。”唐娆想还好办了身份证,才去办了一张存折,否则还真是有些麻烦。还有,买房过户也是要身份证的。
莫莉发呆,她想这人也太冷静了,不会是个有钱人吧?说不定是个有些名气的设计师了,看中了这次大赛可以提供工作机会,想上我们孟氏来工作,那么下在的消息会让她欣喜若狂吧?
“那个,唐小姐,是这样,我们公司总经理孟华吟非常欣赏你,这次你的作品被列为特等奖就是她的提议。她希望你可以过来领奖,然后商议一下请你到孟氏工作的详细内容。你能亲自过来吗?”
唐娆想了想,她倒是想去见见那个孟华吟的,她可是打算吃服装这碗饭的。
“我可以去。”
莫莉松了口气,只是郁闷这个唐娆好像对这从天而降的金饭碗好像也不是那么欢喜。“那好,唐小姐,请你告诉我你的账号,我把你的奖金打进去。”
唐娆的记忆非常好,不去找存折也迅速地把帐号报出来了,倒是把莫莉弄的一愣,想这唐娆怎么说的这么快,不会存折就在手边吧?
“唐小姐,我们的颁奖礼会在四天后的六月二十五号,到时我们会派人去接您,我告诉您一个电话话码,您可以把您的到达时间告诉我们。”
唐娆把号码记下来,把电话挂断。
看看外面好像很好,唐娆笑了一下,想可以去找个房子准备搬家了,这里对自已已经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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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比唐娆更可怜
林海市公墓,那里有无数的墓碑,而其中的一个上面没有照片,只是刻着‘唐忠之墓,女唐娆敬立’和日期,墓碑前的石台上放着一束白菊花。
唐娆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长长的头发束成马尾,十分的清纯淡雅,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悲作,坐在墓碑前,抚摸着冰冷的石碑,心里也是冰冷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砸在那洁白的花朵上。
“爸爸,我来看你了。本来我是应该去陪你的了,但是天可怜我,让我又重新活了一回。爸爸,我好想你,虽然你在我半岁时就去世了,但是我知道你是爱我的,否则你怎么会在我一出生就把家里的房子给了我呢?你一定是倾其所有的爱我吧?爱到忽略了妈妈。”
“爸爸,如果你没有死该多好啊,那么我的前世就不会那么痛苦。妈妈就不会为了给我治病借不到钱,最后去当了别人的情人,让人唾弃,让我也被人唾弃。她虽然后来嫁给了那个人,却过的不幸福,从无助至疯狂,最后牺牲了我,却依然没有过上好日子。”
唐娆的表情浮起嘲讽的神色,她想起了前世在季家的日子,那真像是一场荒唐的噩梦,让她每每想起都觉得压抑。
“我是恨她的,但是重生给了我一次重活的机会,我选择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会坚强起来,过自已的生活。如果我们一起相安无事,我会当她的靠山,不会让她像前世那么悲凉,毕竟她是我的母亲,我们是骨肉至亲,她是为了我才落的那样一个下场。”
“但是,”说着,唐娆话锋一转,清浅的语气变得冰冷,淡漠的神色变得坚硬,“如果今世她再一次出卖我,那么我也绝不会妥协,再不会原谅!她是死是活,是快乐是痛苦,都与我无关!”
说完这句话,唐娆的表情松懈下来,有些疲惫,只要一想到可能再次面对亲人的背叛,她的心就会紧缩,那是亲人,不是路人,爱情可以慧剑斩情丝,友情可以割袍断义,恩情可以涌泉答报,亲情却是砸断骨头还连着筋的!
“她结婚了,我也要搬出来过自已的生活了,您不要担心我,我有神奇的泉水和金莲,它们会让我过上最好的生活,而且你女儿还是重生过的人呢!我很聪明的,过几天就要去深圳领奖了,我获得了服装设计大赛的特笔奖,我很厉害吧?!”
唐娆说着说着,心里的忧愁渐渐地淡了许多,她真是憋的太厉害了,这么一说觉得轻松了许多。
又坐了一会儿,唐娆站起来离开了,她远远地看见前面有几个人,里面有一个背影很熟悉,好像是沈小夕!她觉得有些惊喜,有一个多月没见过沈小夕了,又没有她的联系方式,还以为要到英帝上学时才能见到她,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可是她在这里干什么,难道也是来扫墓的?她旁边那些面色不善的人是她什么人?
唐娆快步走上前去,叫了一声:“小夕,你也在这里?”
沈小夕看见唐娆很惊讶,她好像更瘦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像梨花一样,白里泛青,短短的头发有些乱,野草一样,但却让她显得很有生气。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胸口处有一朵白花,看起来真是丧服。
“唐娆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给我爸爸扫墓,你呢?有人过世了?是长辈么?”唐娆看了一眼那些人,又看了一眼墓碑,上面倒是有一张黑白照片,是个中年妇人,她猜不出来是沈小夕的什么人。
沈小夕脸色黯了下来,说:“我奶奶去世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唐娆没有说什么,只是过去拍了拍沈小夕的手,看了周围的人一眼,想那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怎么一脸好像讨债的样子。
这群人中三个男人,两个女人,都是中年人,全是一脸不耐烦,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那个墓碑中的女人微笑地看着他们,他们却是全都盯着沈小夕,好像盯着一刺刺一样,让唐娆有些不舒服,她直觉这些人在找沈小夕的麻烦,这让她有些生气,沈小夕一个未成年少女,又是孤儿,他们要干什么?!
“沈小夕,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点和我们回去收拾东西,否则就把你的东西扔出去!”其中一个瘦小的女人尖叫道,说着还伸手去抓沈小夕,但是沈小夕眼睛一瞪,她吓的立刻把手缩了回去,看来是知道沈小夕的厉害。
唐娆皱着眉,问沈小夕:“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你搬家?”
沈小夕嘲讽地一笑,下巴一抬,往日的威风又回来了,扫了那些人一眼,说:“这两个胖子叫沈有仁沈有义,其实仁义双无,都是我奶奶的侄子,这瘦皮猴女人是沈有仁的老婆,那个脸上的粉直掉渣的女人叫胡春花,那个竹竿男叫胡山,是胡春花的老公。她们是我那个妈的哥哥嫂子。这些人都是来抢我奶奶的房子的。”
瘦女人叫道:“什么叫抢?那本来就该是我们的房子!你这个贱种有什么资格要房子?要不是你你老子能死吗?你爷爷能死吗?你养过你奶奶一天吗?我们才是这房子的主人,你爷爷临死前可是说不认你那个爹,那也就没你这个孙女,这房子当然是我们的!”
沈有仁沈有义两个都不说话,全阴着脸站在瘦女人身边,明显是认同这话的。
胡春花一听不干了,叫道:“谁说是你们的?这房子就是沈小夕的,她姓沈,给老太太养老送终,这房子就是她的,你们这旁屋的添什么乱?一边凉快去!小夕,这房子是你的,你还得还我们钱呢!可不能赖帐!”
瘦女人叫道:“赖你们什么帐?不就占了你妹子一点儿便宜吗?她可没死,沈小夕的爹可是死在牢里了!一命还还一命呢,何况你家妹子没死,这帐早就两清了!”
那个竹竿男胡山这时开口了:“胡水早就失踪了,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找到,谁知道是不是死了?”
“对!我家小姑也没了命,快赔钱来!”瘦女人得意地叫,一点也没有因为她小姑胡水难过,直接把生死不明的人说成了死人。
唐娆听着这些人的话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看了沈小夕一眼,终于明白沈小夕为什么不会看不起她了,原来她们是同一类人。沈小夕的爸爸强jian了沈小夕的妈妈胡水,沈小夕是强jian犯的女儿,她们小时候强jian犯的孩子是很受歧视的,甚至还不如情妇的女儿,偷情只是伤风败俗,而强jian是犯罪。而现在她的堂叔们要抢她的房子,她的舅舅也要来分一勺汤,她真是比自已还惨,至少林秋菊一直没有抛弃自已,还给吃给喝,也没有要她爸爸留给她的房子。
沈小夕被唐娆看的苍白的脸更加渗人,凶狠地叫道:“嚷什么?!告诉你们,这房子是奶奶留给我的,你们谁也别想拿走,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你们也是知道我认识的都是些什么人,小心我让他们去烧了你们的房子!到时你们全睡大街去!”
几个男女全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沈有义就回过神来,叫道:“你不就是认识赵老虎吗?我还认识毒蛇帮的黄老大呢!大不了火拚一场,看谁命硬!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把你的房子烧了也不留给你这个克父的东西!”
瘦女人有了靠山,也不怕了,说:“你烧我们的房子,我们就去住你的房,再把你送起来,到时你就和你那个死鬼爹一样死在里边吧!”
胡春花一听这又是烧房子又是火拚的,有些怕了,眼珠子一转,说:“小夕啊,要不把房子给他们算了,不过只能给一半,让他们给你一笔钱。你们说怎么样啊?要想把小夕扫地出门,那是不可能的!国家法律可是承认她是正经子孙的,那是有继承权的!”
瘦女人皱了下眉,和老公小叔子一对眼,点了点头,说:“我们没钱,不过可以把城外小南村的房子给你们。这城里的房子也就值十万,我们乡下那房子大,可是亏了。”
没等胡春花说话,沈小夕就火了,她刚要说话,就被唐娆扯了一下,奇怪地看了唐娆一眼,唐娆走上前笑眯眯地说:“听你们这么说是只要小夕这个房子一半的钱就好了,是吗?那我们要房子,给你们这房子一半的钱好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连沈小夕都愣住了。
唐娆笑笑说:“我给你们钱,并不是说这房子就该是你们的,只是我不想让小夕和你们结仇,给了你们钱之后,以后各不相干。如果你们硬要房子,那么好说,我们去打官司,小夕是合法的唯一继承人,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沈家三人互看一眼,最后点点头,说:“行,你拿五万块钱来,我们不要房子了。”
唐娆一笑:“那我们去取钱,再找个地方签份合同,我们一手交钱一手画压,省得以后麻烦不断。”
一行人出了公墓,回到了沈小夕的家里,这个地方叫泡桐小巷,但里面的路并不窄,通过两辆汽车,都是青石板铺路,两边种满了泡桐,家家户户都是白灰墙大铁门,墙上爬满了爬山虎,翠灵灵的十分凉爽。先是签了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画压,然后唐娆去银行取了钱给了沈家兄弟。
唐娆看着沈家兄弟分钱,笑道:“沈先生刚才好像是说小南村你们有房子,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卖给我?”
沈家兄弟惊讶地看着唐娆,连胡氏夫妻都看着她,他们都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姑娘会有这么多钱。胡春花连忙说:“唐小姐,我们在小南村也有房子的,你要不要?只要你给五万块,我们就不向小夕要钱了。”
沈小夕瞪眼,唐娆拉住她,笑道:“好啊!那我们今天就去看房子吧!”
十一快乐。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同居
小南村在近郊,有山有水,风景十分的优美,只是交通十分不便,前几天刚下了一场大雨,路面坑坑洼洼的十分颠簸。路两边全是大片大片的水稻,黄绿相间,风吹过,如浪波一样连绵起伏,空气中飘着清新的味道,有些甜,是成熟的气息。
看过了房子,唐娆决定买下来,沈小夕很纳闷,在她看来那就是两处旧房,又是农村的房子,租不出去也住不了那么多。
唐娆笑,她根本要的就不是那房子,而是地,再过几个月,这里就要下通知占用土地,到时赔偿款会是现在买房款的几十几百倍!她已经从大姨林春兰那里得了一座宅子,现在又得了两座,那时的利润会非常可观。
唐娆见人家看自已一个女孩子买房子都很怀疑,也觉得有些不妥,那个沈有义可不是个什么好人,不要说让她知道自已一个女孩子有这么多钱会不会起歹心,就是为了防他以后知道房子得到巨额拆迁款会后悔来找麻烦也不能自已出面,得找一个让他没法找后账的人来。唐娆一个电话把张云亚叫了来,让他出面,沈家兄弟和胡氏夫妻才镇定了。
张云亚提了钱来,找了村里的干部当证明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又给了干部一些好处费,让他们帮着去办手续,这事就算办成了。
唐娆和沈小夕搭了张云亚的顺风车回了城里,一路上张云亚总是时不时从镜子里看唐娆,见她一脸欢颜和沈小夕谈的开心,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感觉,但是这些日子来阴郁的心情好像是被阳光照耀了一样,明亮了许多。
到了沈小夕家门前,沈小夕先进去了,她知道这两个人还要说话。
唐娆歪着头看张云亚,觉得他比前些日子好像清瘦一些,但是好像更俊朗了,问:“我妈妈婚礼那天你怎么没来?不会是忙着追心上人吧?你可以带她一起来的,说不定她一看别人结婚一羡慕你就有机会了。”
张云亚一笑:“我这些天都没在林海市,出国了。”
唐娆点点头,问:“你很喜欢那个女人吧?不过好像不太适合你。你会踢钢板的。”
“已经习惯了,我们是青梅竹马,薰她从来都是这么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她啊,永远都不喜欢上我的,她有喜欢的人,只有面对那个人时,她的脸上会露出表情来,所以啊,我就爱欺负那个人,结果可想而知,她更不会喜欢我了。”
唐娆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这云亚在她面前总是油嘴滑舌嘻皮笑脸的,突然这么一悲伤,还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哈哈哈……你这样子真是可爱,我没有太伤心了,天涯何处无芳草,我怎么会单恋一枝花呢?”张云亚突然笑起来,说:“阿娆,要不你答应我的追求吧?那样我一定会移情别恋,从此以后只对你一个人好。”
唐娆眼角抽抽,想真是太高估这个家伙了,这种人以后就是失恋的哭死也不值的同情!她挥挥手,转头就走,连再见都不想说了,这种家伙再也不见最好了。
张云亚看着唐娆消失在大铁门后的身影,脸上的笑容一瞬间消失了。
坐回车里,张云亚抚摸着手指上的紫钻,沉思了好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启动车子,风驰电掣地走了。
唐娆走进大门,就看见沈小夕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她,问:“怎么不进去?”
沈小夕抿着唇,沉声说:“进来!”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子,这是一间很大的客厅,古色古香的老家具,红的沉静的木地板,墙上挂了几幅油画,画的最多的是金灿灿的向日葵,营造出一种温馨的氛围。
沈小夕坐在木制缎面的长椅上,唐娆坐在她对面,面前放了一杯茶,说:“你今天给了那些人五万块钱,算我借的,以后会还给你。”
虽然有些不甘心让沈家兄弟得到那些钱,但是她也想明白了唐娆给钱的用意,那个胡有义她也是知道的,是毒蛇帮老大手下的,没什么大出息,只是给看看场子,但是如果把他逼急了许给黄老大好处,她即使可以让赵老虎出面,那以后也会永无宁日了,而且她并不想欠赵老虎情份,她现在虽然和有来往,但是并不想走这条不归路,她是爱打架,但那只是排解心中不满的一种方法。
唐娆微微一笑:“也不用还了,让我住你这里就好了。我妈妈再婚了,我要独立生活,正想找间房子住。你也是一个人,我们正好做伴了。”
唐娆想想还是找个人和自已一起住比较好,安全,而且省得林秋菊总是想法设法地让她住进季家去。
沈小汐一愣,然后点点头:“可以,你什么时候搬,我帮你。”
两个人一起回了别墅,沈小夕见了这座豪华的别墅,撇着嘴对唐娆说:“你这小妞还真是深藏不露,以前打扮的又丑又寒酸,原来住这么好的房子,长的也这么水灵,扮猪吃老虎的功夫真不是吹的,是不是这次不被蓝黎打击,你还要这么一直装下去?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要装啊?”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秘密。”唐娆看了沈小夕一眼,“你还不是一样,如果光看你在外面的表现,谁知道你在家里是个端庄有礼的大家闺秀?真是让人惊讶。”
两个人互看一眼,都笑了。
沈小夕家里楼下是客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楼上是书房和睡房,唐娆占了一间客房,买了海蓝色的床单和窗帘,把衣服挂进衣柜,就差不多了。
晚上两人吃完了饭,一起坐在长椅上看电视,只开了一盏淡黄|色的壁灯,温暖的光线中,唐娆穿了一身银白色暗纹绸衣,是唐装的风格,她做了当睡衣的。长发披散,透着一股英气。她雪白的双脚懒懒地放在身侧,又有一丝娇媚。沈小夕坐的端端正正的看着唐娆,她在家里一向很端庄,可能是以前面对她奶奶养成的惯性。这两人正好相反,一个人前端庄人后放松,一个人前放肆人后沉稳。
唐娆发现这点之后有些想笑,她对沈小夕说:“我参加服装设计大赛获了奖,要去深圳,你和我一起去吧!也好散散心,旅行费用我出了。”
沈小夕挺惊讶,点点头,说:“好啊。”
三天后,唐娆和沈小夕坐着飞机飞到了深圳,在机场大厅,她寻找着接机的人,她在昨天晚上就打电话通知了雅色服装公司的莫莉她的到达时间,说了会有人来接。
人群中有一个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用红笔大大地写着唐娆两个字,唐娆提着包走到他面前,那个年轻人一直看着唐娆,他觉得唐娆长的很漂亮,男人看见美女都是会多看两眼的,看到唐娆走过来,他看着两边,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想也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认识这么漂亮的少女。他可不认为那个幸运人物会是他,他今天来接的是参加大赛获特等奖的专业人士,总得有三十以上了吧?
唐娆走到那个穿着白衬衣打领带的年轻人面前,浅浅一笑,说:“你好,请问你是雅色服装公司来接人的吗?”
年轻人愣了一下,确定美女是和自已说话,忙点头,这个美女近看更漂亮了,连身上的香气都那么的淡雅,好像是莲花的香气。
“我是唐娆,这是我的朋友,她是和我一起来的。”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地问:“你、你是唐娆?获奖的那个、那个唐娆?!”
唐娆点点头:“如果贵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莫莉小姐没有通知错的话,就是我。”
沈小夕有些不耐烦,皱着眉问:“有什么好怀疑的?年轻小点就不能获奖了不是?”
年轻人连忙摇头摆手,好声好气地说:“不是,不是,我只是太惊讶了!唐小姐真是个天才。我叫李然,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为二位订好了酒店,就在要举行颁奖礼的酒店,你们一定累了,我们走吧!”说完就去提唐娆和沈小夕手中的包。
坐上车,李然一路上给两人讲着途中经过的风景,他现在是舌绽莲花,妙语连珠,看着唐娆脸上的微笑,讲的更欢了。
沈小夕听的烦了,低沉地说:“闭嘴!太吵了!”
李然一下子安静了,想同样是女孩子,两个人还是朋友,怎么差距这么大啊!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个就让人觉得如履薄冰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躺着也中枪
颁奖宴会在晚上七点开始,唐娆和沈小夕到达酒店时已经下午两点了,两人睡了一个午觉,起来一看才四点。
“啊,好饿!唐娆,我们去外边吃饭吧!饭店的饭肯定不好吃。”沈小夕不爱吃飞机上的饭,只吃了几口。
唐娆点点头,她也很想去外边逛逛,说起来可笑,她前世就算只是个继女,但是也算是豪门中的人了,后来又嫁了个豪门,不缺她的钱花,可是她却是连林海市都没有出过,哪像那些千金少爷们似的把飞机当汽车坐,把出国不当一回事。今世她也想要闯出一片天空,对这繁华的世界非常有兴趣。
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哎呀!歪了!黄仔你找打啦!这一局算你……”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同样的目瞪口呆,嘴有些像鱼嘴,这时张着,就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一样。
沈小夕见这两个混混状的小子色迷迷地盯着唐娆,皱起眉,恶狠狠地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回家看你妈去!”
唐娆莞尔,想沈小夕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鱼头和黄仔被沈小夕骂的有些火,但是看到唐娆的笑容就觉得一腔怒气全卡在了喉头,这女孩子真是挺漂亮的,而且气质高雅,当着她的面骂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沈小夕见两人没回骂也没动手,哼了一声,拉着唐娆向前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店吃东西。
鱼头看见两人进的店,看了一眼黄仔,有些担心,说:“她们去的好像是郑记,郑少爷可是出了名的色佬,那小美女不会被调戏吧?”
黄仔摇摇头:“不会吧?听那个女爆龙的口音不像是这里的,又穿的挺光鲜,郑少爷还是知道轻重的。”他虽然这么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的。他们虽然也是小混混,但是却并直伯太坏,只是不爱上学,爱玩,爱骂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会流口水吹口哨。
唐娆和沈小夕进了店里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叫了这家店里最出名的海鲜和米线,沈小夕埋头苦吃,唐娆慢条斯理地吃着,帮沈小夕剥虾壳,看的旁边桌上的一个小伙子眼睛发直,再看自已对面的女友只顾着自已吃,觉得往日里还算可爱的人真是看不下去了,瞅瞅人家那女孩,不仅漂亮还体贴,而且吃的这么优雅,好像是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
“看什么呢?!”那女孩子见男友的眼珠子一直看着唐娆,火了,拍桌子的声音招来全店食客的注目,小伙子见唐娆也看过来,脸红了,急了。
“你凶什么?!什么素质,老说在这种小店里吃不浪漫,就你这样,如果让你去西餐厅里也吃的像在小店里,只会丢人吧?”
女孩子气的站起来,指着唐娆骂道:“这妞高雅你和她一桌吃去啊!”
小伙子也生气了,说:“如果她能和我一桌,我天天请她去吃西餐!”
那女孩子一听这话气的脸都红了,猛地站起来甩了男朋友一耳光,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向唐娆泼来。
唐娆本能地一躲,却不是被泼到了,肩膀处全湿了,愣过之后也有些生气了,想自已怎么这么倒霉啊!这算不算无妄之灾,而且是那种躺着都中枪的无妄之灾!
“你干什么?”沈小夕一下子站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杯子就往那个女人身上泼,她本来就把唐娆当朋友,这几天同居下来,她在失去最亲的奶奶之后已经把唐娆当成亲人了,见有人这么欺负她,当然不能忍受。
那个女人被泼了一脸的果汁更生气了,上前就要打沈小夕,沈小夕那是在拳来腿往中过日子的女中魁首,一脚蹬上去,那个女人就蹬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撞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撞翻了,倒在了一片狼藉中,开始哭嚎。
那男人一看女朋友被打了,也有些傻眼了,忙上来扶她,叫道:“阿花,你没事吧?”
阿花拉住男朋友哭道:“明哥,你给我去打她!不,是她们!那个漂亮的也要打!”
这是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后面跟着两个壮汉,大声说:“谁还想打?先打过我后面的两个兄弟!这是郑家的家,有眼色的就没人敢在这里干架,今天倒是破了例了!真是给我这里添名气啊!”
阿明和阿花的脸色一下子全白了,他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店,不知道是在背后撑着,今天一看这势头好像不好惹啊!沈小夕一见这男人的样子,撇着嘴说:“这他们先动的手,你找他们要去!”
花半袖看了沈小夕一眼,就看着唐娆,眼睛色迷迷的,笑道:“我只看见是你踹的人,把桌子踹翻了,这帐你别想赖!”
阿花连忙在一边说:“对!让她出,她还要赔我的医药费!哎哟,我好痛啊!”
沈小夕气的想再上去踹一脚,让唐娆拉住了,她冷着脸问:“这位老板,不知道我们要赔多少钱?”
花衬衣笑道:“这郑记是我的,你就叫我郑少好了。小美人,我不要你的钱,钱我不缺,我只要你留下来陪我一天,这笔帐我们就一笔勾销,否则,你们没好果子吃的。听你们的口音不是本地的吧?如果进了派出所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出来的哩!我那里有人,就说你们偷窃不成就出手伤人,把这个小妹子的孩子打掉了,那可是人命!”
沈小夕觉得这郑少比她认识的赵老虎之流还要卑鄙无耻,看来林海市还是太地杰人灵了,连混黑社会的都比较纯朴了。
唐娆冰冷的脸听了这话不但没恼,反而一笑,如同春回大地百花争放,看的郑少惊艳不已,想这回真是赚到了,没想到他这个小店里能来这么个金凤凰,如果能留下来,到时送给上头的老大一定可以得到重赏啊!
郑少正做着春秋大梦,挥到脸上的一个耳光扇醒了他,原来是唐娆打了他。
唐娆甩了甩手,觉得有点疼,看着郑少说:“你把嘴放干净点,本小姐是你能留的住的人,不要说派出所,就是上法院本小姐也奉陪,就怕你不去!”
郑少气的正要伸手去抓唐娆,沈小夕正要回手,门外跑进两个少年来,正是鱼头和黄仔,他们见到郑少站在唐娆面前好像要伸手,忙叫道:“郑少,唐老大来了!”
刚说完,门外就进来一个中年男人,那男人冲着外面满脸堆笑地说:“俞少,您请,小心台阶。这家店里的海鲜可是一绝,您何必在这种小地方吃,那大酒楼的海鲜才真是鲜呢!这是怎么回事?!”
中年男人一回头看见店里一片狼藉脸色一沉,完全不见了刚才那种谄媚嘴脸,像个高高在上的国王在询问办事不利的臣子。
郑少脸色一白,忙指着唐娆和沈小夕说:“这两个妞和人打架,结果就成这样了。老大,我不知道你要来,如果知道你来我一定早收拾好了。您请里面包间坐,我马上就把这里处理好了,一定不打扰到您和您的朋友。”
唐老大看了唐娆一眼,瞪了郑少一眼,看向他刚才正巴结着的人,脸上又是堆满笑容:“俞少,让你见笑了。您进包间,那里清静雅致。”
那个俞少却是不动,只是看着唐娆。
这个俞少长的非常出色,发色如夜,闪着星一样的光泽,长眉斜飞入鬓英气勃发,一双单凤眼寒光流转,鼻子很挺,嘴唇抿起如同一线,显得薄情而且严肃,下巴尖尖,让他整张脸显得清隽雅致。
最奇特的是,这个俞少穿了一身大红色的绸缎唐装,通身的儒雅,但是腰间却缠了一条皮鞭!
对不起各位亲亲了,我虽然成了无业人员,但是却成了免费劳动力,这
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完结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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