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去的那一带非常平缓,走出去很长的一段水都才只淹到腰部。”
听这么一说,给人的感觉越发像浅底的海湾或是大型湖泊,沿岸一带都非常浅,深度变化缓和。
哥本则冲孙志新一举手,扬着手里的东西,道:“我踩到了这玩意儿,就把它从泥沙里掏了起来,你看是啥?能不能吃?”
孙志新定睛一看,顿时大惊,那赫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贝壳。看其形状,还是淡水里最常见的品种,俗称河蚌,又叫背角无齿蚌的家伙。穿越前的时空它曾广深的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和北非各大河、湖、溪、水塘、水库里,只要是静止水流或是水流缓慢的地方,都能在水底或是淤泥里找到它。而在这里,又看到它了!而且它个头似乎非常,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好些。
“到底能不能吃啊?”哥本拿着它翻来翻去的琢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看起来很囫囵的家伙破开。
“……能。”震惊过后孙志新慢吞吞的道:“做得好的话,味道还不错。可以脆嫩鲜香,也可以柔滑细腻,得看用什么手法和佐料了。”
“噢!”哥本大喜,迅速返身回去走到更深的地方又在水里一通瞎摸,还真让他又摸到了几个,个头比头一个还大!最大的那只竟有纳鲁的大巴掌完全伸展开那么大。
泰格在海边长大,对水产比较感兴趣,兴致勃勃的拿起哥本抛上来的河蚌研究,问道:“跟海里的不一样啊,没海里的好看。它肚子里有海之魂石,嗯,就是你说的珍珠,有没有?”
“有的。”孙志新心不在蔫的点头:“它也产珍珠,不过产珠能力不强。”
嘴里回着泰格的话,心里想的却是看到河蚌这个东西的联想。河蚌这种生物脆弱敏感,不会生长在水质不良的地方,一般来说,有河蚌的地方就能证明该地水域水质优良,微生物丰富。因为河蚌以有机质颗粒,轮虫、鞭毛虫、藻类、小的甲壳类等为食,它能长得这般大,肯定是不缺食物的。另外水质泛着碧绿,也是浮游微生物和水藻大量繁殖的佐证。
因此又引申出另一个推论:此地必定产鱼,而且数量和种类一定不会少!庞大的微生物库能做为食物链的底层推动整个食物链的形成,最终开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的体系。
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怪导的地下湖不仅产鱼,而且鱼的数量一定不少!也即意味着这里无论多古怪,表面上看上去多平静,实际上它极富生机,自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力!
想到此处时,一路行来的种种惊已经变成了喜,孙志新大喜过望的叫道:“果然有鱼!泰格,下网。用上次送给海风部族的拖网,那种网最适合在这种浅缓的沙滩水域捕鱼!”
话声未落,已经发现身边的泰格不见了踪影,敢情是兴奋得已经踩到水里去捕鱼去了。
便听得泰格豪爽的声音大叫道:“看我的!纳鲁,打猎我不如你,捕鱼却是你不如我,要不要比比看?”
纳鲁笑道:“怕你么?比就比!”
脱掉孙志新为他制做的靴子绑腿仔细收捡好,正待挽起裤腿下水,忽地惊声叫了一声,扭头就奔回孙志新身边,用一种头皮发麻的声音道:“小新,那是……什么鬼东西?”
能把自家大鲁玛惊得怪叫的会是什么东西?湖里怪兽么?还是类似于尼斯湖水怪一样的东西?
孙志新赶紧跑过去看,一看之下,不禁大乐。
吓到纳鲁的东西是几条极其丑陋的虫子,正因为纳鲁在沙地上赤脚奔过将它们挤了出来。它们大约有七、八厘米长,模样初看之下有些像叫做爬爬虾或是撤尿虾的虾类。也是像那样腹背多节纲,但各节上都有一对足,样子又有些像蜈蚣了。它们的颜色呈因为沾着沙粒而呈黑灰黑灰的,头和尾看上去都差不多,身体与多对足蠕动着同时在火把的光里扭动时,简直跟冥界来的寄生虫一样的丑陋狰狞,着实怪诞丑恶可怕之极。
“什……什么东西这么丑?!”纳鲁惊道。
通过上次吃竹节虫的事就知道纳鲁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却特惧怕厌恶这类爬虫类或是软绵绵肥搭搭的东西,这是个人独有的恐惧反应,很难改变得了。
孙志新笑道:“别怕,这个我还当真认得。它们叫爬沙虫,是好东西哟!”
当真是好东西,爬沙虫在现代的卖价相当的昂贵,一条活的能卖到二至四元,制做成熟食以后能卖到六元以上,是一种风味非常独特的美食。
纳鲁毛骨悚然的看着孙志新大胆的拎起一条——那东西在孙志新的姆指和食指间扭来扭去,两边都是扁平的分不出头尾来,样子更加可怕,更加恶心。
猎人部族的族长大皱浓眉,脸离得远远的嫌恶的道:“别告诉我你打算吃这东西。”
孙志新得意的笑笑:“我还真打算吃它。别说到时候我没提醒你,这东西洗清以后掐头去尾,用鸟蛋的汁液裹一裹再拿来炸着吃,会美味得你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可不正是,爬沙虫是有名中华大岭蛾的幼虫,又号称安宁土人参,含多种高蛋白,氨基酸和多种药用成分,炸着吃出奇的鲜美。
“我就免了!”纳鲁巴不得孙志新拿着这东西离自己远些,光是这样看着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还吃?拉倒吧!当即踩下水去和泰格一人拿着一只拖网的,在水里慢慢的拖动捕鱼。
孙志新发现了爬沙虫,不由得兴趣大起,把泰格放在地上的背蒌爬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就地掘爬沙虫。孙小鲁见得有趣也过来一通乱刨——动作就是犬科动物最常见的那种,前腿趴在沙地上,用后腿蹬土,搞得沙土飞扬。然后累了就换前足,迅速挖出一个不小的坑洞来。
这厮这样一通蛮干,爬沙虫没找着,自己倒是挺来劲,挖了一会儿又换地方再战。孙志新便跟在它后头,在孙小鲁扒松的沙土里寻找爬沙虫,片刻之后倒真的找到了不少。
看着背蒌里越来越多的爬沙虫,孙志新心里大是欢喜,一点也不觉得它们万头攒动的极具暗黑地狱风格般的可怕。这见鬼的地方爬沙虫的产量丰富得很,按这点儿时间自己找到的量来估计,仅这一项就能改善不少部族的食物存量。而且这东西非常有营养,治老人体虚小儿尿床什么的效果跟仙丹一样的灵验,简直是多吃多善。放到穿越以前的时空,得他妈六块大洋一条呢!而这里这么多,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齐格力和阿尔法对这样的东西也不惧,见孙志新在那里挖得来劲就知道是好东西,也学他的样子在沙地里挖掘,找到了就捉住扔到背蒌里。
哥本还在水里找河蚌,摸到一只就拿来和手里摸到的上一只进行比较。他扔上来的个头越来越大,到后头体型小的已经不满意,随手扔回水里,只拿大个头的扔上来。
泰格和纳鲁那边依然在拖动鱼网,仍是未报战果,但就这边而言已经让孙志新非常欢喜。早年大奔和其爷爷必定是不知道爬沙虫和河蚌能吃,转而只去想办法捕鱼。对孙志新来说,知道这两样发现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仅在沙滩上和湖水边缘就发现了这两样好东西,继续探查下去还能发现什么?这古怪空间里的地下洞,大得跟无边无际似的,其后的收获更值得叫人期待!
待河蚌已经堆积成了小山,哥本正在那里挑挑拣拣的往回扔小个头的,外加孙志新三人已经捕获满满的一背蒌子爬沙虫时,纳鲁和泰格的捕捞已近尾声。
“果真有鱼!”泰格欢声叫道,拖着拖网走回来。模样虽然因光线的原因看不清,但看他手里拖网拖绳被拖得笔直的模样就能推测得到收获不少。
纳鲁没吱声,也拖着拖网回来。虽然拖网捕鱼运气的影响力明显大于技术,但纳鲁的收获明显不如泰格好。
泰格把鱼从水里拖出来拖到孙志新面前,整整一兜,大约有十余斤的模样。纳鲁那边有三、四斤,加起来也是不少。
泰格哗啦一声将鱼倒在孙志新面前,道:“我没见过这样的鱼,跟海里的不一样,你看看能不能吃?”
作者有话要说:爬沙虫是四川西南部的特产,是一种喜欢在靠近河岸的沙滩里面生存的东西,攀枝花一带最多见。上次去我表妹家见到了,也尝了味道,觉得特稀奇,所以写到文里。请各位筒子自行忽略地域特产的分布性……
那东西目前只有野生的,人工无法养殖。所以这个东西比较贵,上次见到有老人捕捉了用桶装来卖,高达可怕的三元钱一条。而做熟了出来卖,一般是六块钱到七块钱,价格又翻了一番。
嗯,文后附爬沙虫图,估计很多人都没见过。它丑是丑陋,实际上当真美味之极!
吃爬沙虫那天还闹个笑话,由于它的模样实在是狰狞丑陋,我们兄妹几个谁都没有勇气去吃,包括我土生土长攀枝花表妹也是一样。
我们三人皆是拿着一条炸好的爬沙虫伸在嘴里进进出出,就是没有勇气咬下去。旁边有金发碧眼的西洋肥婆子实在看不下去了,拿起自己的狠咬了一口,然后对我们竖起姆指:“delicio!”
她说着美味的时候,我眼尖的看见有一条虫腿在她嘴边若隐若现……
巨寒!
俺们三兄妹面面相觑,觉得总不能示弱于洋婆子吧?
便以奔赴战场的气势一人对着手里爬沙虫狠咬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嚼,就用一脸逼出来的阳光灿烂强笑:
我曰:“衣次喂哩喂哩好吃!(翻译)it’s very,very,very hao chi!(好吃) !”
妹曰:“衣次喂哩喂哩可口!(翻译)it’s very,very,very ke kou!(可口)!”
姐曰:“衣次喂哩喂哩美味!(翻译)it’s very,very,very i wei!(美味)!”
突地又双目圆睁,大叫了一声:“shit!what fuck that’s taste?!”
最后一句话不用翻译吧?
如果硬要翻译,姐说的是:“操!这nnd是什么味道?”
当时西洋妹巨惊,大约是浑然没料到会听到这么彪悍的……
附图为证:
很可爱,是吧?
另祝:
新年快乐!
生化倒计时开始!
末日倒计时开始!
161、喜02
孙志新拾起一条鱼来正要扭亮电筒光细看,孙小鲁霍地扑上来,叼住一条谁与没看清模样的啊呜一声就吞了下去。末了还啧巴着嘴,意图进攻下一条。
孙志新好一阵风中凌乱,黑着脸对众人道:“多半是无毒能吃了。狼这种生物可不笨,对食物的分辩能力相当高,如果是不能吃的话,孙小鲁就不会这么……呃…… 生猛。另外,它能不能吃,二十分钟后就自然见分晓,假如有毒不能吃的话……不知道给孙小鲁洗胃还来不来得及……”
神神叨叨的一通自语其它人大多没听明白,仅知道二十分钟以后孙小鲁如果还活蹦乱跳的,那鱼就肯定能吃。
二十分钟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孙小鲁这可怜的娃因为性急成了唯一的试验品,被众目睽睽的瞪着。
二十分钟过后,它依然鲜活得很,在孙志新手里一通乱扭,眼光恶狠狠的盯着那一堆鱼,仍是试图扑上去大嚼。记得迪塞尔说过有些狼非常喜欢吃鱼,看样子孙小鲁就是其中之一……
“看样子,多半是能吃了……”为了节电,手电筒也懒得扭开,孙志新让哥本放低火把,在鱼堆里检视着鱼的品种,专拿小的丢给孙小鲁去试。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觉得自己的良心大大滴的坏了,把自家亲儿子孙小鲁当试毒剂使。可不让它试,让谁试?谁让它又那么猴急,扑上去已经干掉了一条?假如人吃狼吃都有危险的话,最好和选择就是它。野生狼的生存能力远比人类强,解毒抗毒能力也更高,如果发现坏了事,救它多半来得及。而以人体的复杂程度和弱脆性,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别看孙小鲁年纪,那臭德性可是猴精猴精的,如果不能吃,它才不会傻到吞下肚去。所以不是孙志新这个亲爹不疼它,而是目前这六人一狼,就它最合适拿来试毒啊……
到目前为止,纳鲁和泰格两人捕捞上来的鱼孙志新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小个头的全丢给孙小鲁试吃验毒。孙小鲁也来者不拒,见一条吞一条,线毫不带犹豫的。体型大点的它还嚼上两嚼,体型不够它嘴大的直接一口整个吞掉,让众人大是惊叹它胃口之好,跟塔里木那个傻大个儿似的强横。
直到孙志新再送一条鱼到孙小鲁面前,小狼摇头表示拒绝。
孙志新心里一惊,下意识问道:“这种不能吃?”
正待细看手里孙小鲁不吃的是哪一种时,孙小鲁仰天张开嘴巴——嗝儿!迎面一股子难闻的鱼腥味儿直扑过来,熏得孙志新直是恶心想吐。打完这个饱嗝以后孙小鲁又扑扑的吐了些鱼鳞出来。谁说它不精来着?这厮就是知道鱼鳞不好吃,现在才找到空闲吐出来。
干!
搞半天不是这鱼不能吃,而是它已经吃饱了……众人不禁全体黑线。这吃货……!
齐格力问道:“……这意思是,全部的鱼都能吃吧?”
孙志新无力的道:“多半是,反正孙小鲁吃了没事。这个古怪的地下湖是淡水湖,淡水湖的水产跟海水里的不一样,绝大部份无毒能吃,差别只在好吃与不好吃上。再说也没看到类似于河豚的东西。”
“什么叫河豚?”哥本问。
“一种鱼,绝大多数产在海里,会回游到淡水里。极少的品种产自淡水,遇到惊吓时会把自己鼓起来像个球似的。鱼肉味道鲜美之极,但处理不当却是有剧毒,一般最好不要去吃它。”
“河豚?会鼓起来的鱼?”泰格道:“我好像见过,那个确实有毒,不能吃。不过……”在自己捕捞起来的鱼里找着,又道:“没捕到这种。”
还是纳鲁与齐格力两人最谨慎,问道:“我们过来有多少时间了?”
孙志新看看表:“一个小时多一些,时间还很富足。不过目前收获已经不少,为了妥当起见,再捕一些鱼,大家就沿路回去休息,做好准备再探。”
众人都觉有理,各自拿了自己的工具下水去捕鱼。孙志新则拿着手电筒小范围的在沙滩上寻找,看能不能还有什么收获,可接下来除了仍是发现大量爬沙虫以为,别的没发现什么,整个沙滩上好像就压根不长植物似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众人都有收获时带着收获返回出来的洞口那里去——
一行六人顺利回到先头钻出来的那个洞口临时扎营休息。纳鲁用带来的柴火生了一堆火,众人围着的火堆吃干粮,喝水。
哥本咬着干硬的肉干,道:“真恨没带着陶锅,捕到食物还是只有吃这些个家伙。”
孙志新正在借着火光研究大家捕到的鱼,闻言笑道:“谁说只能吃这些干肉块的?今天捕到的东西就可以烤着吃。”
“烤鱼?”哥本大是皱眉:“我可做不好这个。”
“很简单,剖鱼洗净,用火烤熟抹上佐料就可以吃,关键于佐料要抹好。”
纳鲁怔了怔:“不要告诉你还带着调料来。”
孙志新大乐:“我还真的带了。”
泰格狐疑的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咧嘴乐乐,就是不点破自己从大奔那里得知洞|岤底部深处有鱼才提前带了这些。泰格看自家吉玛一脸得意状,料想这人不肯说在卖关子,也就不问了。
孙志新不仅带了佐料,连串鱼的竹支都提前准备得有,泰格见他拿出这些来时已经见怪不怪,熟练的拿过去将鱼窜起。
一边串鱼,一边道:“这些鱼长得真奇怪,样子我全没有见过。”
可不正是,起先没有细看,全在那里拣鱼喂孙小鲁试毒,这会在火光下观察这些鱼,还真的长得很奇特。
纵观大家捕到的鱼,品种大约有四、五种,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一种小银鱼,它的样子孙志新还勉强认得。其它一些大一点的孙志新完全没见过,辨认不出来是什么品种,就只觉得其中一种像长鱼鳅,还有一种像鲖鲤科的某个分支。
小银鱼看上去和以前见到过的银鱼很像,也是小而剔透,通体洁白晶莹,线条纤柔圆嫩,带着透明的质感。不过和以前见到过的相比,这种产自眼前地下湖的银鱼体形更大,两只眼睛已经完全退化为盲点,但保留着嘴平牙利的特点,看样子好似也是一种集团型的掠食鱼。
如果是以前见到过的银鱼的退化品种,那就太好了。这种不仅银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价值高,具有良好药理性质。不过估计就算不是,它也跟以前见到过的银鱼一样味美,没见孙小鲁专门挑着它吃么?小家伙机灵得很,知道挑好的东西下手。
其它的鱼虽然孙志新认不出来,但它们统统看起来肥美鲜嫩,样子就是比到了这个时空后看到的其它鱼种更肥硕些,而且全体都有洞|岤里生存的无光线环境下鱼种的浅色透明体征,模样怪是怪,仔细多看两眼还挺好看的。同时它们全体眼睛退化,不是已经消失就是成为两个盲点,似乎不再具备眼睛的功能。观察它们鱼线,都特别的发达,种种特点全都符合黑暗洞|岤鱼类的特征。
由此推论,这里以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有可能是地面湖泊,也有可能本身就是火山喷发后的产物,但它现在就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巨型地下湖,形成了自己的生态结构。湖里的生物有可能是以前湖泊随地形下沉而来,也有可能是火山湖下沉而携带来的,孙志新估计前一种成因可能比较大,因为河蚌的存在用前一种原因更说得通些。
孙志表在心里本能的推断着这些,其它人倒是不管。哥本正在兴致勃勃的处理爬沙虫,大模大样的按先头听见的孙志新的说法把它掐头去层,扯到肚肠,用这些个大剌剌的动作来恶心自己的族长。
纳鲁还当真被他恶心到了,一脸恹恹的来到孙志新身边坐下,道:“我不想吃那种虫……太丑陋了!”
难得自家平时总是英气逼人的鲁玛用这种微带撒娇似的口气说话,孙志新放下手里研究了半天的鱼,笑道:“不吃就不吃,嘿!吃过生鱼片么?要不要我做给你吃?不一定非得吃烤鱼。”
“好吃不?”纳鲁对生食倒是没抵触——话说,原始人有几个对生食有抵触来着?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族里仍然有人因嫌生火麻烦而直接吃生食来着。
孙志新瞅了一眼小银鱼,别的不敢保证,这种鱼的生鱼片一定好吃。
当即掏出瑞士军力就地切生片。那鱼无鳞肉细,薄薄的一片鱼片剖下来,简直透明若无物,随风便风飘舞一般柔韧细腻。等得鱼片被摆放到临时的石盘子里,煞是晶莹好看,连口腹之欲不是那么重的齐格力都被吸引过来,笑道:“看上去真的美味,我都想吃了。”
吃这种东西,不必有多余的佐料,只蘸酱油就好。眼下没酱油,倒是有盐。用细盐沫抹上淡淡的一点,孙志新把它递给纳鲁,道:“尝尝。”
纳鲁试着吃一片,不禁眉毛一挑,喜道:“当真好吃!”
怎么个好吃法他这个史前人类形容不出来,孙志新自己试着吃了一片,淡淡的盐味过后便是鲜香柔滑,那肉质在嘴里就像是会化开一样,却偏偏自有一股子嚼劲。而且鱼肉无剌,不带腥味,咀嚼起来满嘴生香,倒真是个让人喜出望外的美味。
哥本在一旁流口水:“好吃?”
泰格也试了一片,道:“好吃,我从不知道生鱼切成这样的片可以这么好吃。”
孙志新笑道:“其实淡水鱼略带土腥味,海里的水不带这种味道,鱼肉肉质本身微带盐味,吃着会清爽鲜美一些。”
哥本大急:“孙志新,刀借我!”
刀才递给他,哥本急不可待就切上了。因为猴急,鱼片切得片不片条不条的。进嘴才嚼得几下,便惊喜大叫:“当真好吃!来,阿尔法,我喂你一片。”
孙志新看得失笑摇头,道:“鱼片好吃不好吃,刀法很重要。耐心些,尽量把它切薄一些,你会发现味道会更加美妙。”
哥本耐着性子试了试,果然发现味道更胜一筹,当即喜翻了天,也顾不得去收拾那些爬沙虫,兴趣十足的在那里切鱼片吃。
过得一阵之后烤鱼也烤好,由于洞|岤鱼的独特口感,吃到嘴里里时肉质出奇的细嫩,而且鱼剌很少,实在是美味无方。只是先头众人尝过生鱼片之后这种冲击力就变得小了,凸显不出它原来的特色来。与它相比,爬沙虫倒是大受欢迎,那玩意儿模样虽然丑陋狰狞之极,可一但拿到火上去烤,片刻后便噼啪作响,一大股子浓香扑鼻,实在和它的模样相差甚远。除了纳鲁实在提不起勇气吃这东西,其它人尝过之后皆是大赞,公认这东西实在是好吃得很,又脆又香的极富肉感,口感一点都不像虫子。
晚饭过后众人连警戒都省了,倒头睡下以待休息后继续探索。
作者有话要说:
爬沙虫把大家吓到了?
其实……那个真的很好吃……香脆浓腻且肉香十足,还很回味。样子是可怖了一点,味道倒真的是极品。
这两天感冒继续加重,无良医生开的药也不见效了。去找无良医生理论,人说感冒都这样,以目前的科技条件来说,只能控制并不能治俞愈。它大约有七天的作用过程,吃药不吃药差别不多,仅看个人体质而已,吃药顶多能让自己好受些。结果去网上一查,果然是这样,人类的科技这么发达了,居然连感冒都治不了……
于是就喷那个无良医生:“你个感冒都治不好,你当的是啥医生?”
医生说:“除了感冒,别的我都能治。不信你去染个梅毒到我这里来试试,三天包好!”
老子一听,大寒,看来以后除了来下棋聊天,这里还是别来了,这医生可怕得紧……我怕自己在他手里变成丧尸什么的……
162 喜 03
醒来之后继续探索,这一次加大了探索的半径,除了在用拖网捕鱼的时间发现有新的鱼种,其余没有更多的发现。
仔细盘算下来,连续两次的探索过后,仍是摸不到这个庞大地下湖的边际,特别是又在黑暗里摸索,简直就跟盲人摸象一般,只能见到只鳞片爪的实在收获很小。孙志新估计要想真正探明这个装有地下湖的庞大地下洞|岤,除非有更高效的照明工具或是制造出船只划到湖里去,照目前这种办法实在是办不到。
此次探索的主要目地就是寻找新的食物来源,现在这个目地已经达到。就待众人决定放弃此次探索准备回居住地的时候,孙小鲁一身荧光的跑了回来。
那荧光的光亮赫然不低,远远的就瞧见一团亮光飞快的向这边奔过来,居然是孙小鲁。若不是它习惯性的冲孙志新嗷嗷乱嚷,还以为是什么洞|岤里的小怪物。
孙志新见了全身荧光的孙小鲁不禁大惊:“儿子,你哪里搞的这一身?”
孙小鲁一路奔过孙志新,扑通一声直接跳水里去了。小东西在水里扑腾了好一阵才爬上岸来,神气活见的冲着众人浑身乱抖着甩去毛皮上的水滴。
又问孙小鲁身上的东西在哪里沾来的,小狼不会回答,还以为孙志新在与自己嬉戏,一直围绕着孙志新上窜下跳。
齐格力道:“我看那东西因为孙小鲁跑过来的时候一路都滴得有,不如我们沿路找过去?”
众人当即折头,向着孙小鲁奔来的来路找过去。
半小时以后,众人发现了一片巨大的蘑菇林。
巨大,是指它生长的范围巨大,个体也出奇的巨大。最大的一朵竟有半人来高,哥本在黑暗莽撞的撞上去才发现它。
撞之前它隐在黑暗里不易发现,撞上去撞破表皮以后就会流出一种胶液样的汁液来,一遇空气就发光,明艳艳的煞是好看。
瞪着这种蘑菇,孙志新彻底无语。他就没见过这样式的蘑菇,体型巨大,模样古怪,用火把照上去的时候看起来灰扑扑的不太起眼,可一但把它遇破流汁,那汁流就是能发出亮度不低的荧光。似乎它的汁液里含有什么特别的物质,一遇空气就能发生某种化学变化,从而发出荧光来。
哥本口水滴溚的盯着自己撞伤的那朵巨型灰蘑菇,问道:“能吃不?直是大啊……这么一朵够吃很久了!”
孙志新一脸惊异的看着眼前的发光蘑菇,道:“我要是你就不会轻易去尝试它。”
“为什么?”
孙志新指着孙小鲁道:“你没见这小东西身上沾了蘑菇汁液后急不可待的跳到水里去洗?怎么见它用平时的习惯自己在身上乱舔来着?说明这东西多半不能吃。而且蘑菇这个东西有个惯例,越是美丽的,越是古怪的,就越是不能吃。”
哥本不禁大失所望:“这里的蘑菇这么多,长得这么巨大,却不能吃,真是可惜了。一点用处都没有……”
孙志新想了想,笑道:“也不全没用。”
“拿来干嘛?”
“可以当亮光使啊,没瞧见它还挺亮的么?哈哈。”
六人皆笑起来,回头望进蘑菇林,大约先头孙小鲁狠狠的在这里闹了一翻,不少的蘑菇都被它给弄伤,流出许多汁液。乍这么一眼望进去,只瞧见地上斑斑点点的全是荧光,都呈现一种亮丽的蓝绿荧光模样,染得一片蘑菇林幻彩无方,倒像是某种奇丽的魔幻景色一般。
泰格走过来倒过一支火把,在它的另一头缠上亚麻布,伸到一朵蘑菇的顶盖上一阵乱捅,把它沾满了蘑菇的汁液。待得亚麻布吸饱了这种奇特的蘑菇汁液后散发出来的荧光亮度竟然不比火把低多少。而且它还有火把没有的好处,那便是迎风不熄,还越晃越亮,竟是不错的火把替代产物。就是不知道它的亮度能坚持多久,不然在这黑暗的地底它倒是可以用来做为不错的光源。
泰格使劲摇着手里的火把,笑道:“我就拿着这个回去,正好可以看看它能亮多久。”
“有趣!”哥本见得好玩,也有样学样的像泰格那样制做了两只荧光火把,一支自己拿着,一支递给了阿尔法。他拿着自己的那支,就像小孩得了什么新玩具一样,使劲的在手里摇晃试图挑战它的亮度极限。对这样具有小孩心性的哥本,众人皆是无语,好笑的看他在那里玩得来劲。
到得此时众人再无新发现,折道自原路返回。
此行的发现不可谓小,但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整个地下湖泊食物资源不少,质量也好,但运输是大问题。洞|岤道路崎岖难走,一来一回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使得这个地方很有开发价值的同也很有开发的难度。
记得大奔说过从石桥那里直接往下跳就能到达这里。撇开那种不要命的自杀式玩笑不说,它的另一层意思是接从上到下有直线通路可以到达,也即意味着以后有条件时可以架设起垂直绳索提运货物什么的路径。不过一来孙志新等人对地下湖的探索不够,还没找到那人垂直通路在哪里,二来整件事以目前的设备条件来说也很难办到。垂直上下两千余米,中间怎么支撑,滑轮怎么架设?且不要说两千余米的绳子的自重问题,指不定还没挂上货物呢,它自己就先因为自重坠断了。
一切都只能留待以后部族的生产力更发达的时候再说,现在嘛,还是只有用原始的办法运送。因此种种条件限制就决定了这里只能是一个备用的资源库,可以大幅度利用程度的同时又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太具有独挡一面的作用。
一行六人花了一天半时间顺利的回到居住地,迎来的是族人热情的欢呼。地下湖的发现与六人带回来的新食物更是调动了大伙儿的激|情,部族里的年轻小伙子以奥格为首,兴高采烈的拉团结伙去地下洞|岤里的湖泊‘自助旅游’。
对他们这样的冒险活动两边的族长都不阻拦,他们本人都去过了,知道通向那里除了路长不好走以外,其它的都很安全。年轻人又本就活泼好动,长时间闷在洞|岤里早就闷坏了,与其让他们这样闷着发霉,还不如让他们自由自在的活动。而且这些小伙子年轻姑娘们都胆大心细的不易发生意外,人也勤劳诚肯,每次他们去玩过以后都会带回大量的食物回来。如此一举两得,大家高兴了,食物也弄回来了,有什么不好的?免费旅游呢!换到放到现代开发出这样一个地下的神秘景点,光门票就怕是天价,更不要说谁回来的时候都是大包小包的携带着大量的免费特产,像爬沙虫,小银鱼,无眼肥肚鱼什么的。
如此就促进了三件事的出现,爬沙虫成了部族成员的新美食,年轻人爱去挖掘它,族里闲得蛋疼的妇女们起了旅游的想法后也带着自己的孩子旅游一般的到那里挖爬沙虫。到最后老头儿老太太去的都有,像奥瑞克和玛斯这两个总是不对盘的‘敌对’智者,居然也结伙去了。
掘回来的爬沙虫洗净,掐头去尾,裹上芋头粉或是南瓜粉,桃榔粉也行,放到锅里一炸,焦黄焦黄的喷香出锅。大人喜欢吃,小孩也喜欢吃,可以当主食,也可以当零食,谁都吃得喜笑颜开。号称安宁土人参的爬沙虫确实补人,族里夜尿的小孩越来越少,老人们的体质远甚从前,奥瑞克这个妖物竟然露出了白发转黑的迹象,若得孙志新一见了他就笑话:“你的第二青来了……”
干巴老头儿听不懂啥叫第二青,但心里知道肯定不是好话,就总拿白眼去瞪孙志新,惹得孙志新更是放声大笑。
第二件事便是奥格的崛起,这家伙除了在孙志新面前依然臭脾气不改像个傲娇的女王似的以外,其声望在两边部族里的声望节节升高,俨然有乃父纳鲁的风采,很得两边青年的拥护。另外还有小布库,小家伙极为聪明好学,特喜欢问问题。孙志新就拿知道的教他,一段时间积累下来,小家伙竟成了个小小百事通,一般的常识原理知道不少,在孩子中间的声望也是水涨船高,显得颇有威仪。
第三件事则食物存量的改善,多了那么多的自动搬动工运送食物,部族的人吃也罢,孙志新养狼也罢,食物消费量减缓了下来。虽然总体的趋式依然是有减无增,可没像以前被孙志新搬出一个大坑来的古怪模样,照这样进行下去,就算凛冬的时间仍然是很长,食物倒不会真为大问题。大不了大伙儿累一点,多往底下跑跑就是。
大量的鱼肉出现,使得部族的菜谱又多了一道,酸菜炖鱼。前一阵秋天的时候孙志新抓住最后的时间腌了许腌菜,他其实都忘了这件事了,某天叼嘴的奥格突然嚷嚷要自家吉玛换换口味他才想起这事。
于是就拿腌菜炒过炖汤,久炖提味,闻得酸香扑鼻就算炖汤完成。再把大鱼切片后撤在锅里一起炖,一两分钟后出锅。吃的时间连汤带水一起吃喝,是鱼汤酸咸美味,鱼片鲜嫩细腻得入口不嚼自化,又营养又美味,吃得人满头大汗淋漓的直呼过瘾!
只可惜到目前也没有发现花椒,辣椒之类的东西,这样吃鲜香倒是足够,就是还不够味浓,不然鲜香麻辣得舌头都可以让人吞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重感冒,病得我跟去了半条命似的。成天一起床就黑着两只眼圈漫无目的的神游,全身无力,两手两腿软得像面条,两眼空洞洞的跟僵尸差不多……所以稿子根本就没写……坐在电脑面前也不知道写无什么好,脑子里一片浆糊。
无良医生那里我现在成了常客,每天先去挂上一瓶点滴,听无良医生跟病人东拉西扯……尼玛,医药费都好几大百了,没见感冒好一点,也不见王八蛋医生给我点好脸看,感觉像是爷这次的重感冒跟报应似的……
然后今天头晕脑涨的想去买点沙糖桔吃,把一张五十块的钞票当十块钱的给了……tt!
163、战事起01
诡异的是大奔的群狼也喜欢吃这个,尝过一次后孙志新在群狼里受欢迎的程度大大超越了狼头子大奔。每次他一去狼群那里,群狼就围上来讨炸过的爬沙虫和酸菜鱼汤吃,反倒把迪塞尔和哈里斯撇下了,逗得孙志新觉得这群狼越活越精明,像孙小鲁那样知道挑好的东西下手。
现在群狼的冻伤差不多都已经愈全,一只只的都活跃起来,逐步在恢复打猎活动中,孙志新不用喂养它们喂得那么辛苦。但坏处是这些家伙竟然也像奥格一样挑嘴,吃过好的以后就宁愿吃美味的东西。
银星那家伙特嘴馋,不仅喜欢黏孙志新不说,胆子也特别大,有一次为了讨好东西吃竟然悄悄的尾随孙志新一路跟踪到了营地。这家伙跟孙志新混久了也极精,见了部族的其它成员聪明的知道不能攻击,就悄悄的趴在洞口那里等孙志新,把回头过来的孙志新吓了好大一跳。
有了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连续多次发现这家伙会跟踪自己回来同时也劝阻无效后,孙志新拿它无可奈何,只能在洞口略深一点的隐蔽地方给他准备了一只大碗,专门用来款待这个黏人的家伙。
但接下来的就让孙志新彻底头大,银星这家伙性格是豪爽好客的,开头它是自己来,后来就呼朋唤友的一起过来。某次去给它的碗里添食物,神奇的发现不是它一只在那里,还有它的三、四个狼朋友也来了,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外加口水滴嗒的一脸馋相……
面对星星眼攻击,孙志新的抵抗力为零。于是常来光顾的狼由一只变成三、四只,五、六只,七、八只……直到一整群,还外加狼头子携傻子青年哈里斯站在那里冲孙志新憨笑:“小新,我想喝鱼汤,哈里斯也想喝,可是他不会做……放心,我们以这里为界限,绝对不越过去惊吓到你的族人。这些狼都很懂事,不会乱咬人的,你放心吧。”
话倒是越说越流利了,可孙志新能放心吗?
一群雪原狼成天在这附近瞎转悠,早晚会曝光,到时候他该怎么向族人解释?
还有哈里斯,能不能不站在那里偷偷的找自己父亲的背影,去见见他会死啊?你不知道你的灿烂金发跟个发光源一样,目标很显眼的好不好?
哦,不行……见了哈里斯活着回来,一问起来又得扯出群狼的事。得……还是先忍忍,下次再找合适的时机。
日子就这么欢实平静的一直过去,转眼间两、三个月的时间便过去。洞外天气仍然温度持续走低,已经下降到接近零下三十度左右,只是暴风雪的天气渐少,晴朗寒冷的天气逐渐增多。按照奥瑞克的说法,出现类似的情况的话低温会一直延续,也就是说整个凛冬当真比往年更长,没准儿持续一整年,一直拖到下一年的春天。
对于这个孙志新一点都不不介意,洞里呆着就洞里呆着罢,反正那里都一样的生活。现在狼群已经恢复打猎,体力已经全部回归良好状态,它们的收获比族里的猎人们还多,常常都会偷偷送过来让孙志新加工成美味的熟食。而吃不完的就让孙志新收下,总算一点一点的在弥补原来偷出来的那个大洞。
群狼偷偷的来,又偷偷的走,避免不了与齐格力这个临时仓库保管员打交道。渐渐的独臂大侠齐格力和狼群也混得熟了,由起初的惧怕警备慢慢转变成和狼群自由自在的混在一起。不仅孙志新会偷东西给群狼吃,他也会偷东西做熟了喂狼……正是正经八百的监守自次行为。
有一头母狼特黏他,喜欢偷偷跑去他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5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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