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东西!”孙志新一溜烟挣脱纳鲁的手跑向帐蓬。
纳鲁在他背后无可奈何的摇头:“这人,真是……”
泰格出了一会神,对纳鲁道:“这家伙肯定背地里在干什么,有古怪。”
纳鲁似笑非笑的看了泰格一眼,笑道:“你担心小新会危害到大家?他做事没那么没分寸。”
“不是。”泰格摇头:“我担心他会危害到他自己。我们两人的吉玛是个安份的人吗?他做事是有分寸,可他也胆大包天喜欢胡来,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事来。玩一圈就玩了那么久?项圈呢?我可不信。”
纳鲁喷笑:“现在知道我的感受了吧?家里有个这样的人……头疼。”
泰格出神的想了一阵,也笑:“不行,我得看着他,这家伙总是喜欢惹事生非。”
“别管他,他爱闹就让闹去吧。反正每次都是有惊无险,事后也有好处大过坏处的事情发生。那家伙性子野,管不住的。”
泰格斜眼瞅回来,道:“就只有你才有那么宽容!”
纳鲁叹了口气,一脸宠溺的笑:“我最喜欢的人,我不纵着他宠着他,谁来爱护他?”
泰格受不了的笑:“那好,你不管,我来管着他。”
“管不了的。”纳鲁呵呵的笑,与泰格一起相携回帐蓬。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心里放不下大奔,就连和纳鲁亲热的时候都敷衍得很。孙志新一边没头没脑的像蚊子叮人一样亲纳鲁,一边眼珠子乱转着在帐蓬里寻找合适的工具。
“干嘛,你给我专心一点。”纳鲁不满的道。
“我很专心。”孙志新在他嘴上叭了一口,心里却想着:用自己的吹箭筒子灌大奔?自己那根可是精品制造的为数不多的几根之一,舍不得。不如就用奥格那死孩子的,嘿嘿。致于煮肉汤用的锅,家里没有多的,可喜欢多吃多占的两位智者那里有,特别是玛斯,去她那里抓一个来就行,大不了用新的服装样式跟她换,以她的狂热程度一定肯换。
“小新……你给我专心点。”纳鲁伸手探进孙志新腿间,用越来越熟练的技巧撩拨着,终于将孙志新的心思导了回来。
一番忘情的亲热过后,纳鲁亲吻着孙志新的耳朵,亲昵的问道:“心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就不能跟我和泰格说?我们两个可以帮你,别忘了,我们是你的鲁玛。”
孙志新平复着喘息,道:“知道了,你们都是我的男人……哎,这事你先别管。放心,我不会整出祸事来。”
就怕听到这一句……纳鲁受不了的叹口气,知道自己拿这人没辄,只能任他野去。
轻轻放开孙志新,纳鲁起身穿起自己的布衣,又在外面套上皮制的外衣。孙志新光着身子爬起来给笨手笨脚的纳鲁系上系带,他那指节粗大的手指一直不能好好的对付这些细碎的事件。纳鲁极是喜欢这种温馨甜密的感觉,一手伸过去搂住孙志新的细腰慢慢的摩挲着,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身下的忙活。自家吉玛照顾自己呢,这感觉真好!他却不知道孙志新今天打的主意是要把自己早点赶出去工作……
大奔和群狼的事情能跟纳鲁说吗?当然不能!虽然大约能知道就算说了纳鲁只怕仍然是会依着自己,可那是一群雪原狼,同为捕食者的它们和部族抢食争斗已久,冒冒失失的提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可行,更不要说死脑筋一心顾着部族安危的纳鲁。自己的亲亲阿纳达纳鲁大叔,会被惊得一脸黑线的茫然瞪着自己吧?就他那死脑壳,绝对一时半会接受不了这种跨越种族的友谊。
进一步想,狼群的存在万一引来猎人们的反弹及慌乱怎么办?这已经不是几个人之间接受与否的问题,而是要避免两个生物种群之间发生磨擦的问题,马大哈如孙志新都不敢乱来,只想暂时保守秘密,让两个种群互不干涉的各自生活。所以,目前不能跟纳鲁说,也不能跟泰格说,一切还有待等待合适的契机。
等收拾停当以后纳鲁终于离开去参加修整加固洞|岤的工作,孙志新才像出|岤的小鼠一样游出来,鬼鬼祟祟的去找玛斯。
他前脚才走,后脚哥本就找上门来,却是闯了个空门,没找着孙志新。
四下里瞧了一眼,哥本抓住路过的布库:“你吉玛呢?”
布库搔着头皮,迷惑的看着哥本:“哥本叔叔你有事找他?早上看到他一眼,现在我没看到他。好像是帕帕刚走他就走了。刚才哥哥还气怒着要找他来着,也没找着。”
“你哥?”
“嗯,吉玛好像把他的吹箭偷走了,哥哥在发脾气。我不小心告诉他看见吉玛从我们的帐蓬里出来的事,正在后悔……吉玛真是的,拿哥哥的吹箭干嘛,他自己有啊?再不行也可以拿我的去用嘛,尽管它小了点儿,用起来也很不错的,比大人的更省劲。”
“噗!”哥本喷笑了一声,会干出偷自家儿子东西事的的人,果然也只有孙志新。又问:“他又去找孙小鲁了?干嘛不等我和阿尔法?”
“不是,孙小鲁昨天晚上自己回来了。”
“咦?小狼找到了?那只小家伙呢?”
“应该是跟在吉玛后头。从昨天起它就一直黏着吉玛。”
哥本曲起自己那条残废的腿不让它受力不舒服,偏着头想了一阵,道:“我说布库,你有没有感觉你吉玛不太对劲?”
“哈?”布库睁大了眼。
哥本点头肯定:“你吉玛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布库也来了兴趣,又道:“不对,吉玛要是发现什么有趣的,肯定会告诉我。”
“那可不一定。”
“不信。”布库对自已的吉玛死忠得很。
“那你跟我来,咱们吊在他身后,看他在搞啥名堂好不好?”
“好啊!”布库果然受不了这个诱惑,兴致勃勃的跟上哥本。不过那心里还是维拥孙志新的,就又道:“万一当真是吉玛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怎么办?这一次就不叫伯纳和鲁高因去了。”
听听,都是谁家的孩子的口气?即然是秘密,自己想知道却不让别人知道,已经深得孙志新的恶劣之风……
孙志新从玛斯那里用披肩的做法换到了一口大口径的陶锅,又在它里面装满了食物,背上也背着食物,手里拽着偷来的奥格的吹箭筒子和孙小鲁一起往大奔那里赶,一点也没发现哥本和布库正尾随在后。
除了这些,孙志新还临时在奥瑞克的帐蓬里配制了一些冻伤药,又去找妇女们拿了一些织好的亚麻布当绷带裹伤用,这会儿正紧赶慢赶的往狼窝那边跑。
“瞧瞧,背这么多吃的到处乱钻洞,可不是有古怪怎么地?”哥本道,把布库抓起来放在自己的肩头。
布库揪着哥本的头发,越来越感兴趣,嘴里一个劲催道:“哥本叔叔,快点!一会儿说不定就看丢了人,吉玛滑溜得很。”
“好!”哥本脚下加劲,偷偷摸摸的跟在孙志新后头一路摸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ps:
俺家老姐加了一个群,里面全是有了孩子的妇女们,没事就聊织毛线,说自家孩子老公的话题,很是好玩。在她们眼里,孩子全是宝贝,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老公侧全是废物,属于可有可无那种附属品。我挺喜欢去偷看我姐的聊天记录,经常笑得抽风。比如某女讨厌其老公,一个月只和老公做两次,美其名曰‘半月谈’。
我才知道那个党内刊物杂志还可以这样解读的……噗!
于是我又好奇的问姐:假如那半月里她连‘半月谈’都不乐意,那她老公怎么办?
姐答:请他自己‘手谈’一局!
噗!
喷血!
原来围棋术语也可以这样用,狂笑!
149、人狼,狼人 04大奔……嗝儿!
第三次走通往大奔的狼群那里的通路就更熟悉,孙志新很快来到了狼群当中。狼群再次见到孙志新的反应更淡,负责警戒那头雪原狼瞅了孙志新两眼,没露出任何排斥的神色就把眼光转到了孙志新的背蒌里,被那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儿所吸引。
孙志新直奔哈里斯身边,见他又钻回了大奔狼腹下的软毛里,双手搂着大奔的脖子睡得很熟。一张英俊逼人的俊脸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睡颜,无论怎么看是一种享受。老实说,他与大奔配到一起让人想起一幅名画,和谐得有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
“哈里斯。”孙志新摇醒他。哈里斯迷迷蒙蒙的睁开眼,习惯的露齿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招人了些,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拖他起来,打着手势道:“把背蒌里的食物拿去喂狼,我来煮肉汤喂大奔吃一些。”
哈里斯乖巧的起身,拿食物喂狼去了。孙志新则生起火,把锅架上去煮肉汤。
洞里骤然生出火来,群狼都有些惧怕,目光警惕的看向火堆。冻伤比较轻的还能移动着自己下意识起身远离火堆,走到更靠近洞壁的地方。哈里斯逐一抚摸着安抚这些畏火的动物,把食物送到它们嘴边。
孙志新一边煮肉汤一边用眼光打量着哈里斯的动作,他对付每一只狼的动作都差不多,先是轻轻拍拍它们的头颅,微曲着手掌从头顶往颈后抚摸,放回来时轻轻整理一下狼耳朵上的绒毛。再把另一只手伸到狼颈下,五指活动着搔狼的颈部皮毛,再往前移移到下巴那里,轻轻搔弄那里的短毛和胡须。
大凡犬科动物都受不了这种轻柔的抚弄,无论哪只狼被哈里抚到,都舒服得闭上眼。看那情形,简直是舒服得想直哼哼似的。
雪原狼舒服了,哈里斯则更开心,乐呵呵的把狼头搁自己身上,还恶作剧的去扯狼的嘴皮子,扯成狼外婆般的怪形怪像。
孙志新看得失笑,说哈里斯智力低下吧,偏偏他对狼这种生物就是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无师自通的就是知道怎么与它们相处,当初孙小鲁是,现在的狼群也是。古怪的是狼群对他的接受度也很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天生应该是狼的伙伴一样。现在么,傻子青年天性里的那种纯朴善良狼群感觉得到,一只只的都很享受它亲昵的抚摸,慢慢的平静下来。
趁着在给大奔炖肉汤的时间,孙志新走到狼群身边,逐一查看狼脚上的冻伤。
比起接受孙志新,狼群给出的反应就要慢半拍。被孙志新抓起前爪或是后足,那只被握住的狼总会本能的反抗一下,然后才会在孙志新带着安抚意味的抚摸动作下平静下来,静静的看着自己被孙志新握在手里的部位。
对狼群这个反应孙志新有些吃味,他一向都很有动物缘,对动物有着非常优秀的亲和力,现在哈里斯出现了,他就被比了下去。
“乖一点,我在给你看伤。”
孙志新轻声道,知道犬科动物其实并不能听明白人语——大奔这头妖怪除外。但它们能听出人语里音调的亲近意味,这能起到安抚它们的作用,那只狼便乖乖的任由孙志新捣古。
仔细查看它的冻伤,问题不是很严重,就是伤口的肌肉微微有些发黑,已经肿胀膨大,不及时处理的话才会真正引发致残的大问题。
“接下来有点疼,警告你不许咬我!”
孙志新掏出瑞士军刀放到火里烤烤消毒,再用淡盐水洗净降温,用它轻轻去除伤口表面的腐肉露出新鲜的创伤,再涂上冻伤药后用同样经过简单处理的亚麻线布绷带裹上。
割除腐肉的时候难免疼痛,被治疗的雪原狼却出乎意料的懂事,肌肉本能的抽摔着想要退缩前爪,被孙志新紧紧握住也不反抗。它能感觉得出来,眼前这人像跟狼群相处了一阵子的哈里斯,有一种温和且让人信任的气息,所干的是一件在帮助自己的事。
事实也证明了,处理伤口时虽然疼痛,可一但完毕以后涂上那种味道让自己不太喜欢的糊状物,伤处很快就变得温暖舒服,比之前实在好得太多。被处理完毕的雪原狼便乖巧的侧过头来,温和的舔着孙志新的手掌,试图用这种方式记住他的味道。
被感谢了呢,孙志新心情大好,呵呵笑了两声,拍拍它的头以示鼓励,转战下一只受到冻伤的狼。
哈里斯在一旁认真的看,待得孙志新处理了几只以后也跟过来,割除腐肉啥的他不会,涂药裹伤之类的倒是现学现卖的学着做。整件事情他做得无比认真,就是像个蹩脚的护士一样技术实在不咋地。
十九只狼处理完毕孙志新才感觉出来狼也有个性,有的暴躁,有的温顺,有高傲的,有孤僻的,也有性子活泌不安份的。对于疼痛的接受程度,有的疼痛忍耐力高,有的疼痛忍耐力差。很搞笑的是疼痛忍耐力好的几乎全是母狼,公狼就要差很多,有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公狼在整个过程里痛得直哼哼,龇牙咧嘴的抽抽得一脸怪表情,跟小姑娘泫然欲泣的表情很接近。裹完了伤还会撒娇,一直把头往两人手心里拱,以图得到更多的抚慰。
“你这家伙……”孙志新好笑的摇头,仍是慷慨的一直抚摸它的狼头,任由它一直钻进自己的臂弯下面,睁着两只滚圆的眼睛露出像淘气的青少年一样的眼神。
这家伙长得漂亮之极,全身的白毛跟纤尘不染似的,两只耳朵毛绒绒的质感更甚其它的狼。它一双狼眼比起别的狼少了些嗜血的冷厉,更多了几分天真懵懂的味道。它的性子也更活泌,高兴的时候狼尾就没个消停,一直像真正的犬只那样摇晃,就是幅度小一些。而且它也黏人,眼光总是喜欢追随着哈里斯或是孙志新跑,两人移动到哪里,它的眼光就看到哪里,实在招人得很。
十九匹狼里孙志新对这头年青的公狼印象犹为深刻,见它那双狼眼实在璀璨似星辰,干脆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银星。
“嗨,银星。瞧这里!”
唤了几遍那头年青的狼才明白是在唤它,扭头过来咧开嘴,表情倒像是在傻笑,又把孙志新给逗乐了。
就跟活泌的孩子更招人一样,银星的表现使它得到的食物就是比别的狼更多。这家伙倒也慷慨,会把食物分出去,然后才吊着一条后腿蹦跳着挨到孙志新身边来,抱住自己的肉块一边嚼一边伸头望肉锅,大有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味道。
肉锅里的肉汤孙志新用芋头和干肉块一起炖,加了少许的盐和其它调料。以前孙志新就知道大奔的口味跟人类的口味相差无几,更喜欢自己享调的熟食,就按自己喜的方式烹调。考虑到它现在状况才适度减轻了调味品的量,避免剌激到它也许变弱了的肠胃。
玛斯这口陶锅实在不小,很符合她喜欢多吃多占的霸道性格。一大锅肉汤在那里煮得喷香,就是孙志新和哈里斯闻到都觉得肚饿。
再过得一阵,肉块炖得烂柔,芋头也尽数被炖化,整锅肉汤肉块和芋头形成的浓稠汁液充分的炖合到一起,形成了即好下咽又好消化的美味浓汤。
孙志新把它放凉到适合吞咽的温度才对哈里斯打手势:“来,你抱着大奔,扒开它的嘴巴。”
哈里斯盘起腿,将大奔的头拉过来仰靠在自己上,双手伸过去一点顾忌都没有的就扒得它嘴巴大张。
好大的嘴……所谓的血盆就是这种。
孙志新伸头往大奔的‘血盆’里望了望,很不厚道的把奥格的吹箭筒子插了进去。
整个过程并不美妙,大奔就算昏着都觉得不好受,整个身体开始抽摔,只喉间呈本能反应的往外推送异物。
“嘿!忍忍,谁叫你咽不下去食物?”孙志新一鼓作气的将竹筒子往里食道里插得更深一些,掏起大锅喝了一口,嘴对着吹箭筒子往里灌肉汤。
孙志新的嘴可比不了大奔的大嘴,一口气重复了十余次才能将肉汤灌进去。那个场景看上去就跟洗胃似的,着实惨不忍睹。
灌了一些之后孙志新累得不行,和哈里斯互换,他来抱着大奔的头,哈里斯继续喝肉汤往下灌。
如此灌了近一小半锅,大奔终于有了反应,睁开眼来大咳着,拼命摇头想把嘴里的竹筒吐出去。
“醒了!果然是被饿昏了头!”孙志新大喜,望着大奔的眼,问道:“能不能自己吃?”
大奔虚弱的点头,嫌恶的瞪着那根已经被自己吐出来,先头还插在自己嘴里的竹管子。此等凶器,真是会要了狼命。
能主动吃食了就好办,仍是哈里斯换回去抱着大奔的头,孙志新用勺子舀了肉汤往大奔嘴里送——不好意思,那勺也是从奥格那里偷的……
喂了一阵,实在是勺小嘴大,孙志新索性拎起大陶锅往大奔嘴里倒。大奔得了食物补充欠缺的体力,慢慢可以活动起来,先还是小口的咽,到了后头变成大口的吞,那气度简直跟牛饮似的,一锅肉汤非快的就见了底。
孙志新探头看看见底的陶锅,无可奈可的冲大奔摇头:“没了。下次我再多带点来。”
大奔舔着嘴,意犹未尽的看向陶锅,把那锅叼过来,仔仔细细的舔得如同用最上等的餐具洗涤剂洗过一般光亮。孙志新无语得很,看来再威风的狼王饿得狠了也没啥风度可言……跟乞丐也差不离。
哈里斯喜出望外的搂住狼头一阵狠搓,没头没脑的伸嘴去叭狼脑袋。孙志新无语过后也是喜不自禁的去扒拉大奔的大脑袋,笑道:“这可算活过来了!害得我操心,真是的!来,前腿放这里,让我再瞧瞧有没有其它的伤。”
大奔头颅静静的放在哈里斯腿上等待体力重新回归身体,舌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舔孙志新的掌心,满眼里流露着欣喜与感激交加的眼神。
他就知道,有些人与其它人不同,他们更宽容,更易接纳与众不同的事物,孙志新是,那个长着黄金头发和天空蓝眼的人也是。何其幸运才能与他们相遇互救,看见孙小鲁被孙志新发现的那天他就有了一种感觉:生命的路程转了一个大弯,先祖早已经用孙小鲁为他们搭上了线,以后有这两人相伴,大约就不会再寂寞了。
作者有话要说:
ps:
昨天在朋友家里和朋友一起偷看a字打头的美国大片时被他老婆现场连人带脏一起抓获。
也真是他奶奶的运气太不好,我都说看这种片子不要开声音,免得被别人听到多不好意思。可我那朋友比我还贱,非得听声音,说那些av女优嗯嗯啊啊的叫起来很带感。当时我一脸的鄙夷,这是美国片,不是日本片,里面的女人叫起来声音都像野兽,一点也不带感。结果他老婆在房门就听见了屋里的滛声浪语,开门的动作快得我们俩关电视都不及。
一进门,女主人很严肃的曰:“你们两个在干什么坏事?!”其表情,其声音,跟女警似的让我心里发毛。
而且那话问得,好像我跟他老公在干那啥一样……我那朋友,长得就跟一根发育不良的扁豆似的,真的是横看成扁豆,侧看像面条,半点没有波浪起伏,下辈子就算俺会喜欢男人也看他不入眼。
我正怕怕着,男主人,就是我那朋友极端无耻的道:“在看美国动作言情片~”
噗!
我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正以为女主会发飙,就见她眼睛翻了个白眼,以极度鄙视的口气道:“动作言情片?我看是动物世界吧,全是禽兽在打架!”
尼玛!
果然是牛人,这一句话一下就亮了!
然后我就很想问:夫人,你一星期和你老公打几场架?
当然,最后是不敢问的。不过一转台,还他妈当真上演的人与自然,画面是两头鳄鱼在水潭里打架,联想到这两口子……噗,我又喷了。
150、人狼,狼人 05
哥本和布库看到孙志新与哈里斯两人与狼群相处的情景是从孙志新给倒数第四只狼裹伤时开始的。
嫌布库走得不够快,哥本一直让他骑坐在自己肩头上跟踪着孙志新前进。既然是跟踪,自然要小心翼翼的不能被前面被跟踪的人发现,哥本只得走走停停的远远坠着孙志新。若不然以他的奔行速度,追踪孙志新不具有任何问题。
不敢跟得太近,哥本只能以孙志新的火把光芒为目标追踪。那光芒看着倒是不远,可洞|岤里曲曲折折的转角又多,总是突隐突现的出现在前方,随时都会因为地形的原因隐入黑暗当中。正因为这样,跟得一阵哥本便被众多又纷杂的岔洞给迷惑了方向,追丢了孙志新。
“怎么办?黑漆漆的都看不到路。吉玛也追丢了,要怎么回去啊?”看着孙志新火把的光芒一点都见不着了,布库急声问。
哥本倒是不急不惊,把自己携带着的火把拿出来点燃,借着亮光随手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标记后才举火把四处查看。
片刻之后找到了孙志新做的标记,哥本得意的一笑:“找到了!我就知道你吉玛会这么干,头一次钻这个洞他就教过我这种防止迷路的办法。看,箭头冲这边,这边就是前。我们顺着这个往前走就能追上他,往后走就能回到营地。布库,你想往后还是往前?”
布库敛了心神,犹豫着道:“要不,我们继续追下去?”
哥本咧嘴一笑:“我也这么想。”
这次哥本不再让布库骑坐在自己肩头上,牵着他的手一路顺着标记往前走。
一边要查看标记一边又要看路走路,速度自然快不起来。走了许久之后在一个拐角的洞窟那里看到亮光,布库大喜的拉着哥本向着光亮奔跑运去。
转过拐角,一眼就看到赫然出现的厅堂样洞|岤,也看到蹲在地上忙活的孙志新的背影,布库欢喜之下就待叫唤孙志新的名字。
哥本眼疾手快的一把扣住布库的嘴,抱着他飞速倒退。
一直退离了老远哥本才放开他的嘴,布库急问:“哥本叔叔,你干嘛?”
“有狼!还不少!”哥本紧张的道。
“什么?”布库大吃一惊:“不行,我要去救我的吉玛!”
“不许去!”哥本抱住他,道:“我只晃到一眼,看到旁边全是狼。不过情况好像没那么简单,你跟我来。”
哥本抱着布库在复杂的洞|岤里穿行,一直连绕几层,绕到了整个洞|岤的上方找到一个通往下面的洞孔才与布库趴在那里向下观望。
入眼的是十几头身强力壮的雪原狼,或趴或卧的分布在洞|岤里。孙志新正在给它们裹伤,哈里斯在一边帮忙,笨手笨脚的做着接应的工作。
布库又惊喜的睁大眼:“哈里……!”
还没发出声音,又被哥本捂住了嘴。哥本用手扣紧了布库的嘴,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一切。
那下面不仅有孙志新,还有死而复活的哈里斯,更诡异的是有十几头顶级的捕食者雪原狼趴伏在那里!
孙志新和哈里斯在群狼之中自由自在的穿行活动,有条不紊的给狼裹伤、喂食,那些狼竟也不扑咬他们,两边相处得非常之和平。又或者说实在是太和平了些,那些狼哪还像森林里的凶兽?就这么看下去显得乖巧得很,被包裹完了伤居然还知道舔人感谢来着。
眼前见到的景象完全超出了哥本的认知,只能呆呆的看着底下的两人裹完了狼群的伤处,又拿起吹箭筒子给另一头巨大无比的雪原狼喂食。最后便是一狼两人静静的依偎坐着的画面。
难以置信!
以前从来没见过人居然可以像这样与雪原狼一起平和同处,那些家伙不都是残暴凶狠的么,为什么对上那两个人就可以那么平静温顺?哈里斯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掉下悬崖摔死了,怎么现在好好的呆在那里?还有那头巨狼,光是那体型,足足大出其它的狼两三倍,难不成是雪原狼群的狼王?话说,就算是狼王,它能成长这么巨大?
种种认知轰得哥本脑里一片混乱,心里却知道这事很了不得,处理不当就会引来大纷乱。当即越发不敢发出声音怕惊扰到下面的狼与人,只与布库一起头碰头的一起暗中观看。
数了数,那一群狼除了最大的那只,数量一共有十九头,加上貌似首领的存在就是二十头。
二十头雪原狼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要向部族发动攻击,派出六、七十个年轻体壮的猎人都不见得能抵挡得住!它们就是有着以一敌多的强大力量。再算上狼群配合作战的本领,这样一群雪原狼的杀伤力直线上升!
特别是还多了那么一头身体宠大的巨狼,它的战斗力、指挥力哥本不敢去轻易判断,只明白多了它以后狼群的战斗力会更加可怕!
只是,虽然怕是怕,可他心里又没有太强烈的把眼前的狼群当作敌人防范的戒心,因为孙志新和哈里斯就混在狼群中间,如鱼得水般混得逍遥自在得很。那群狼对待这两人的态度友善温顺得古怪,其中有一匹看上去极漂亮的狼吊着后腿一蹦一跳的来到孙志新身边把脑袋挤到孙志新身前,非要他摸它。未了还觉得不爽,干脆钻进孙志新盘着的腿间,舒服的睡了上去。
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
耳里就听见孙志新恢复声音后变得更沙哑的声音在那里呵呵直是笑,笑声透着欢快从容,半点没有危机到来的紧张。仿佛那些狼根本就不是以凶悍冷厉出名的雪原狼,而是什么宠物一样。对,宠物,几天前孙志新逗孙小鲁的时候说过这个词。现在在哥本看来,那些雪原狼就跟孙小鲁差不多,也是孙志新养熟了宠物。
下一幕更是叫哥本睁大了眼,哈里斯扒开巨狼的嘴,伸手在它牙缝里掏出一点肉沫来扔掉。他就那么随随便便的伸手就做了,轻松得像是从巨狼身上捉了只虱子下来,而不是大胆的把手臂手进他嘴里去乱掏。哈里斯这个毛手毛脚的动作让哥本和布库在上面看得汗毛倒竖!就他把手臂伸进去的长度,那头巨狼只需闭一下嘴,咔嚓一声他的胳膊就会少掉一半!可事实上他的手臂缩回来的时候确实完整无缺,巨狼的表情也挺惬意,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孙志新身上的雪原狼则一直不安份的伸嘴在孙志新颈间乱拱,去啃咬他的喉结。大约是太痒,就听见孙志新一直在哈哈大笑,伸脚去推开它的捣蛋行为。那狼又是不依,前爪都搭到了孙志新胸前,将孙志新按在地上啊呜啊呜的乱舔一气。
这……这……可是在撤娇?
哥本瞧得直是倒吸气,以前这幕都是狼在咬人喉咙,到了这里可好,竟成狼在对人撒娇了。
干!
它还真是在撤娇!
听到它喉头传来的低沉欢快声响,百分之百的在证明它玩得很高兴。
哥本彻底的无语,以前就知道孙志新是个妖人,现在才知道他若是当真妖起来,竟可以妖得这般厉害……连雪原狼都要亲近他。还有哈里斯,都以为他是个白痴,搞半天也是个妖人。整只手臂都伸进去给一头巨狼掏牙缝呢,打死他哥本都不敢。
“哥本叔叔……这个……这个……是真的吧?是真的吧?除了孙小鲁,吉玛还养得有其它的狼?它们当真不咬他……”
“小声!它们不咬它,可不见得会我们两个客气。”
“哦。”布库看看底下,又看看哥本,满眼的惊奇茫然,把声音压得更加低声,道:“这让我回去要怎么跟帕帕说?吉玛养了一群狼?还是哈里斯养了一群狼?也许是他们两个一起养的。”
“那就别说。”哥本左思右想之下得出这个结论。眼前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实在太新奇,仿佛为他打开了崭新的一道门,看到了更加宽阔的视野,让他感到措手不及的同时又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和兴趣。
“可是……”
“可是什么?你还不相信你吉玛的本事?孙小鲁他都能养,再养上十九头成年的雪原狼,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嘿!照我说,你吉玛他就是牛叉,连雪原狼都不咬他,还这么喜欢和他亲近。”
“可是,哈里斯怎么办?他没死的事也不告诉哈瓦那叔叔么?”
“嗨,我说你这小孩,怎么操心的事情那么多?哈里斯还活着呢,没准儿是被狼给救了。”
“哈?”
“不然是谁救的?这事听我的,别管了。就当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哥本终于睿智了一把,又道:“你自己看,狼还能把你吉玛吃了不成?就这模样,谁敢对你吉玛不利,只怕十九头狼都会冲上去咬他……别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就担心孙志新怎么养活这二十头狼,那个大家伙,啧啧啧,看上去很能吃啊……那一大锅换我和阿尔法一起来吃也要吃一整天,它几下就呼噜个光。你吉玛养的全是了不得的东西!”
布库放松下来,趴在洞口那里继续看,看见那头年轻的公狼终于累了,四肢伸展在趴在孙志新腿上晕晕欲睡。孙志新将它的腿脚挪开,开始向哈里斯打手势。
布库小声向哥本翻译:“吉玛在问哈里斯哥哥要不要跟他回营地,还说他会想办法,嗯,在狼群不能自由活动以前想办法给它们提供食物。哈里斯哥哥说,他现在不回来,他担心大奔。大奔?谁是大奔,哦,好像是最大的那头狼。咦?它舔哈里斯哥哥的脸……啊咧,哈里斯哥哥也舔回去了……真恶心!”
哥本大囧,俯头下去看,果然看到孙志新也是一脸受不了的把哈里斯的脸从大奔脸上拿开。
布库还在翻译孙志新的手语:“吉玛说,你是笨蛋啊?它舔你,你就舔它?它是狼,你不是好不好。吉玛又说,你先在这里呆着——糟糕,吉玛要回去营地去了,我们快跑!哥本叔叔,闪人!”
哥本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布库抓起来拨足就跑,顾头顾不得尾的寻着孙志新留下的标记一路飞奔回营地。
以哥本的速度,他要开溜,自然比孙志新的脚程要快得多。带着布库腾云驾雾似的一通狂奔,终于赶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提前回到了营地。
孙志新回到营地的时候就看到那一大一小像狗一样蹲坐在自己帐蓬门口等自己。小的一脸的表情抽抽得厉害,跟便秘似的。大的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完马拉松都没有这么喘,表现一点也不像平时身轻如燕的哥本大人。然后还有一个共同点,两人的情都鬼祟得很,像是刚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样。
“你们两个在干嘛?”孙志新诧问。
布库一慌:“没事,没事!我们没有跟着你出去……”
一把让哥本捂住了嘴,哥本干笑着冲孙志新道:“我跟布库在玩呢,走,布库,我们去找阿尔法叔叔。”
说罢不理布库反抗,拖着他走远。
孙志新在原地呆了半晌,嘟咙着道:“神叨叨的,古怪!”
一时间脑里没有想得那么多,只想起自己现在好像养了一群吃货,而越冬的食物就那么些,所谓坐吃山空,那山还特别不经吃,以后要咋办哪?目前的情况而言节流已经不可能,只有想办法开源。问题马上就又来了,整个山洞里鸟不生蛋的,去哪里开源?啃石头还是吃泥巴?总不能张大嘴巴面向西北喝西北风就能饱吧?
越想越头大,似乎问题又回到了开发洞|岤的寻找可能的食物来源问题上。
现在满脑子混乱着想不出个好主意,孙志新索性懒得去想,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如先搞定怎么喂饱那群狼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极品人妖遭遇记:
今天去朋友的单位办事,我那朋友是联通的。中途他要去拉屎,俺就把他的胸牌挂在胸前帮他做业务——常常去他那里混,流程步聚啥的熟得很,好些资深的员工还不如我呢。
正忙着,来了一女的,我开头以为是女的,结果看了身份证才知道是男的……
尼玛,就他那语气、语调、打扮、动作,太容易让人混淆了。绒毛帽子、鲜黄的羽绒服,下身铅笔裤加女版雪地靴,脖子上围了根红配黑的圣诞风格围脖,底下还吊着俩硕大的绒毛球。老实说,之前俺还没见过哪个男人像这样穿。还有那德性,笑得像随时准备着红杏出墙,一脸水仙般的春意;走路像白娘子投胎,三步一摇五步一扭的晃得人眼花缭乱。满身的香水味儿,跟在香水桶里泡过似的,五步以外我就闻见了……
我这人脑袋也容易短路,直接张口就道:“你好,小姐。请问要办理什么业务?这里有新的套餐资费……”
天雷滚滚!
更雷的是‘小姐’浑身一颤,气怒的用兰花指虚空戳我,嗲声嗲声的道:“谁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得,看样子是貌似是我武功太高,一下就戳中了他的g点,让他兴奋了。
我一句惹来了他n句,还把另一个男的拉过来:“告诉他,我像女人吗?”
读过鲁迅先生的《闰土》吗?他就像那个细脚伶丁的圆规!气质比豆腐西施杨二嫂还豆腐西施。
我侧着头一脸诺诺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仔细寻找他的胡须长在哪里,心里只觉得:像,真像!全身上下都像女人!就这气质,李玉刚算哪棵葱?
接着我朋友拉屎完毕回来了,一套高明的太极拳加水磨工夫终于送神完毕,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年头,女人得罪不起,像女人而又不是女人的更得罪不起,他们天天都在大姨妈。你的,明白?”
老实说,不明白……我觉得他应该回炉重造,总觉得女娲大神在制造他的时候忘记了些啥,少放了点啥进他的身体里去。
于是我就去问那朋友具体少放了啥。我那朋友一脸高深莫测的打开自己的饭盒,我探头一看,是切得细细碎碎的腌黄瓜。
“黄瓜?”
“不。是把黄瓜撑起来的力量。”
我想了想,狂笑!
“明白了,缺伟哥!”
“然也!”
“那岂不是似黄瓜而非黄瓜?”
“嗯那,此瓜非彼瓜。”
“那他到底有没有黄瓜?”
“即有也无。”
“干你妹!忽悠你大爷我好玩来着?你香灰吃多了还是木鱼啃多了?”
“施主,你着相了!”
“大师,你印堂发黑,五行欠抽!”
我俩就一直关于黄瓜的哲学命题贫下去。结果中午,我朋友硬是吃不下去的他的腌黄瓜……
151、化人 01
接下来的几天的生活孙志新俨然陷入了一个怪圈当中:每天要装作若无其事的起身陪纳鲁或是泰格做那大家爱做的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的跑去临时的库房那里偷食物,等偷到了还要表现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把食物运去大奔那里给群狼喂食,在那里呆一阵之后再若无其事一脸面无表情的回来,接着扮若无其事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模样。
很痛苦啊……明明有事偏生要扮成若无其事真是个技术活,孙志新由此越发佩服演员同志们,那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功夫可不是盖的。
还有更怪的事,每当孙志新偷偷的溜出去或是偷偷的溜回来,总会发现哥本和布库两人出现在自己不远的地方,脸上的表情鬼鬼祟祟得很,既高深莫测还猥琐下流,唬得孙志新以为自己偷食物喂狼的事被抓了包,心里总是惴惴然。可是当纳鲁和泰格真正怀疑起来的时候,那两人又会冷不丁的跳出来为自己近段时间飘渺不定的行踪而圆谎,搞得孙志新都糊涂了,弄不清这两人的表现是刻意还是无意。
在孙志新看来布库很单纯,哥本则很二,这样的两个人不太可能干出什么作j犯科的事情出来。在孙志新不太肯信这两人发现了什么的时候,实际上这两人每天都追在他屁股后头跟着他去看他与狼共舞的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4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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