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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 全集第72部分阅读

    步步生莲 全集 作者:肉书屋

    叶上,我趴在你背上,水轻轻地荡着荷叶,荷叶轻轻地荡着你,你轻轻地荡着我……”

    “去你的,没一句正经。”唐焰焰娇嗔地在他胸口捶了他一记,偏是满脸羞喜,兴致勃勃地趴在他胸口继续问:“那你……现在在想什么呢?”

    “要反其道而行之,往李光俨认为我现在不不可能去的地方去!”杨浩心中暗暗打定了主意,顺口应付道:“你在想什么,我就在想什么……”

    “去死啦,不想好事儿……”唐焰焰害羞地捂住了脸。

    杨浩张了张嘴,又无声地合上了,碰上这么个极品,自己以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寂寞了。如果……这世间的女子都像焰焰这般年轻、美丽,但是话却只有她的百分之一那么多,那这世界该是多么和谐啊……

    第五卷 开花十丈藕如船 第033章 反其道而行

    夕阳如血,把天空中的白云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草原比较贫脊,泛黄的野草就象一个疤痢头,东一块西一块的布满大地,而这不多的野草现在也被牧人们收割的差不多了,地上零星的还有一处处草堆,等着运进寨子里去。

    羊群也象一朵白云,在这贫瘠的草场上飘浮着,到处啃着残留不多的草梗。小野可儿与谌沫儿并辔从山岭中驰来,策马登上一处高坡眺目远望。

    朵朵白云在蓝水晶般澄澈的天空中缓缓移动,那棉絮般的云彩,低得似乎仰头一箭就能直穿进云里去。在他们眼前,是几百只羊,如果一个从未见过牧场的人到了这里,或许会惊诧于这样庞大的羊群,可是一个部落,至少也得保证一人拥有十只左右的羊,这样才能保证生活所需和羊群的繁衍生息,以野离氏族群的人数来说,这些羊实在不多。

    但是现在夏州李氏同吐蕃人鏖战正酣,为了笼络诸部,对他们的盘剥便少了,再加上同芦岭州秘密做的生意换来了一笔钱财,他们相信明年春上就能渐渐地恢复元气,羊群和马群也会滚雪团一般地壮大起来,草场是个问题,不过还有山岭做为补充,通过与芦岭州的生意换些粮食回来,环境是会改善一些的。

    缓坡上是一群群的羊,坡下两箭地外,就是野离氏的族帐。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中间开一个能并排过两辆车的口子,篱笆向左右各延伸出去几十米远,此外的地方仍是一片草原。

    这样的栅栏和大门纯粹是象征性的,在大门外,树着一根高杆,高高的旗杆上,没有大旗,却系着几绺马尾,马尾在风中飘扬,那就是野离氏部落的标志。

    此刻,正有二十多辆大车沿着那条纯属摆凤的大门鱼贯而入,护卫的人员在三百人上下。谌沫儿勒住坐骑,眺望着那支远来的队伍,她胯下的马儿安闲地低头吃草,在马臀上搭着几只雉鸡和一条狐狸。眼尖的人可能会注意到,那只雪白的狐狸皮毛完好无损,眼睛的地方却是一个血洞,一箭射进眼睛,才能保证皮毛的完好,从而卖个好价钱,而一个女孩子有这样的好箭法,却也着实了得。

    “小野可儿,这个杨浩,还真的挺了不起呢,横山各部落的头人个个都比狐狸还要狡猾,不管是麟州、府州还是咱们,和他们打交道都头痛的很,他们如今居然肯乖乖地赶来赴会,还带了这么多准备出售的东西,莫非真把杨浩当了财神?”

    她踢踢马腹,向前走出几步,欣然笑道:“他们能不能从杨浩那儿赚到钱我不知道,杨浩可是先赚了他们一大笔钱。还有两天才是大会之期,许多部落早就到了,杨浩运来的那些酒已经卖掉了大半。咱们也跟着沾了光,那些借住咱们部落帐蓬的客人,食用咱们提供的牛羊,这几天赚下来的钱也着实不少。”

    小野可儿听她一口一个杨浩,言辞之中虽无甚恭敬之意,却不无敬佩,不免有些呷醋,他哼了一声,昂起头道:“那又如何,草原上,实力称王,讲得是骑射武艺。一个富有的人就像一头肥羊,哪头狼不惦记着他?草原上的男儿,就得有真本事,才能顶天立地。”

    谌沫儿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出情郎话中浓浓的酸味儿,却故意逗他:“是呀,可是杨浩的武艺也不差啊,不止不差,简直是只有万能的白石大神附身才有他那样的本事,那么巨大的石头,轻轻一掌便被他拍进土里,神跤手日达木基也不是他的一合之敌,这也就罢了,听说他还剿灭了好几座大寨,东阳氏近千帐的大寨子,居然举族屠灭,好威风啊。”

    小野可儿听了,一张脸拉得长长的,跟他胯下骏马的那张马脸也差不了多少。他酸溜溜地道:“是呀,杨浩是财神,还是武神,是咱们党项七氏的共主,就连五了舒大人想一门心思地想把尔玛伊娜嫁给他呢,你要是喜欢,那就去找他好了,反正上次在芦河岭的时候,他就对你色眯眯的很有意思。”

    谌沫儿大笑,她捂着肚子直起腰来,格格地笑着,用马鞭在小野可儿肩上轻轻地抽了一下,说道:“不管杨浩是不是白石大神的宠儿,亦或是我们草原上未来的主人,谌沫儿心中可只有一个人,他就是野离氏部落的勇士小野可儿。那个杨浩啊,就算他做了草原的王,我也不屑看他一眼的……”

    小野可儿听了谌沫儿的话,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柔声说道:“我的心中,也只有野离氏部落的百灵鸟,我最爱的谌沫儿,就算是草原上最皎洁的月亮尔玛伊娜在我心中也不及谌沫儿的万一。”

    小野可儿的绵绵情话还没说完,就见谌沫儿直勾勾地看着远方,一脸的惊讶,小野可儿诧异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见远远奔来两个人,身后居然还跟着四匹马。

    草原上的战士长途奔徒作战时,富有的部族就会携带多匹战马,随时换乘,以保证战马始终有充足的马力,保证奔袭和战斗时的脚力。如果有极重要的军情,信使也会带着几匹马一路换乘,连续前进。现在只有两个人,显然不是长途奔袭的战士,那就是信差?哪里的信差会这么急,用换马之法急急赶来野离氏部落。

    小野可儿紧张起来,忙道:“一定有极重要的事,我们快过去。”

    小野可儿一言方了,谌沫儿已叫了起来:“是他,是他,竟然是他!”

    小野可儿愕然道:“是谁?”

    谌沫儿的目力比他还要远,此时已隐约看清了那疾奔而来的两名骑士的模样,其中一人赫然就是她刚刚说过的不屑去看一眼的杨浩。

    ※ ※ ※

    杨浩和唐焰焰穿着剥自银州兵身上的袍子,戴着毡帽,以六马换乘,兜了一个圈子,既不去无定河边与木恩等人汇合,也没有掉头赶回芦岭州,而是直奔野离氏部落而来。

    茫茫草原,李光俨区区两百人哪有可能堵住所有的道路,在他想来,杨浩脱险,要么径直逃回芦岭州,要么赶去无定河与他的部下汇合,绝无第三条路走。舍了商队去野离氏部落那是不可能的,他召集横山诸羌靠的是又打又拉恩威并用的手段,如今商队被截留在半路,无法与诸部做生意,他赤手空拳赶去野离氏部落做什么?

    再者说,他身边已没有几人护卫,野离氏部落中此刻鱼龙混杂,其中有些人同被他灭寨屠族的羌人部落沾亲带故,如果见他带不来汉人的商贾队伍购买草原上的货物,又见他孤身一人,难保不会有人起了杀机,杨浩赶去送死不成?

    以他推测,杨浩赶去无定河畔与商队和侍卫汇合,然后再继续赶往野离氏部落的可能是最大的,因此他带着自己的人埋伏在木恩营盘附近,希望截杀杨浩。可他实未料到,杨浩这个宋人知府,竟是多年来逃亡在吐蕃人草原上的李光岑义子,如今更在秘密会盟之后成为党项七氏的共主。知己而不知彼,李光俨这一遭可是料错了。

    杨浩那日雨中坐在洞口思量许久,想到了一个大胆而冒险的主意,他本没想这么早与夏州李氏的人正面冲突,但是这次李光俨行刺不成,势必不会就此罢休了,只要吐蕃人给他们造成的麻烦一解决,李光俨必会出兵对付芦岭州。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何况他从赫连将军口中问出了一些极有用的消息,正可为其所用。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险。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 ※ ※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璇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璇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璇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耻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贴身的婢子照顾,嗯……你女儿,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蓬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谌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蓬,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推,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模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第五卷 开花十丈藕如船 第034章 运筹帷幄

    杨浩这封信写的很快,想要说的话他一路上早已再三思量反复揣摩过,计划通盘在胸,下笔自然极快。他把自己的遭遇、处境、以及对目前形势的分析详尽地写下来,然后便是他的计划,这个计划写的十分详细,所谓运筹帷幄之中,这就是了,准确地说,他说运筹山洞之中。

    他所策划的事,至少也要发生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是他从不曾去过的地方。至于这计划能否成功,那就看事态发展和机遇,与这计划的执行者能否完美的配合了。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这就是能力大小不同产生的不同效果,杨浩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时,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的魔力。软软的一枝毛笔,勾画之间,就将有千军万马去驰骋沙场,去浴血厮杀,就会有无数的家庭、许多的村寨,许多数百年来就存在着的东西因之而毁灭、因之而再生。

    可是,这枝笔又何尝不是如椽之重。重大的责任,无数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肩上,他的一举一动,带来的是一些人的死亡,同时也带给另外一些人生存的机会。你死我活的险恶处境中,判断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这样的权力,又有几人敢去承担?杨浩写完了密信,又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沉思半晌,才把它一寸寸地卷起来。

    宋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军事暗语,一般的军事暗语通常用唐诗来表示,事先确定一些特殊的诗句,分别用来表达军饷、军粮、人马、行军、敌我众寡,这样的暗语所含纳的意思太过简单,是无法满足杨浩这封信的要求的,他需要把他的见解和分析完整地写出来。

    杨浩不是那种粗暴简单的领导者,只要求士卒去战斗,却不告诉他们为何而战。要让士卒全力以赴,那就需要让他们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所在,所以他只能把整个计划完整而详尽地写下来。

    密信卷好,叶之璇便递来一个小竹管儿,杨浩将密信旋进竹管儿,在塞子上涂满粘力极强的胶,将管口拧紧。杨浩现在已秘密设立了一个情报机构——飞羽。“飞羽”现在掌握的力量、拥有的能量当然还非常小,远不能与府州折家的情报司相比。它目前的主要职能仅仅是传递消息,采集情报的作用还非常小。

    不过杨浩的“飞羽”传递消息大量采用信鸽和飞鹰,这一点却比大多数情报机构的效率要高的多,情报的价值就在于快速、及时,拥有最高的速度,这就成了“飞羽”的独到之处。但是采用鸽子和鹰来传递消息,天气的影响、其他飞禽的影响,还有猎人的捕猎,泄秘的机会便要远远高于通过人力传递。

    于是杨浩和叶之璇等人还研究了多种针对不同内容、不同目的的密信的保密措施。像今天这样的紧急军事行动计划,采用的就是这种特殊的胶水和竹管。用这种粘性极强的胶封住竹管之后,想要看到里面的内容,就只有打碎竹管。

    而竹管上有烙印的特殊花纹和暗记,如果信落到别人手中,他掌握了情报内容之后如果想将计就计,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如法炮制,再造出一只一模一样的竹管来鱼目混珠,这样一来一旦信不能准时送达收信人手中,那么这项计划就可以果断放弃,而不会为敌所趁。

    把信封好,杨浩对叶之璇道:“选一只最好的鹰,把这封信立即送回芦岭州,一刻也不得延误。”

    叶之璇抚着站在臂上的雄鹰,傲然道:“大人尽管放心,我训的鹰,每一只都是最好的。”

    他接过竹管,牢牢系在鹰的足上,然后与杨浩一齐到了帐蓬后面。这里围了一个栅栏,摆放着许多以货易货换来的东西,还有一些准备出售的。草原上的人尽管性情粗暴,而且劫掠成性,但那是对外作战时,在部族内部,却少有偷窃、抢劫的事情发生。他们没有公堂和成典的律法,但是族规和乡俗对他们的约束力却比法典更大。

    他们的住处没有围墙,帐蓬也远不及中原的房屋坚固,牛羊等家庭财产到处散养放牧,更加不易看管,但是再穷的人家,哪怕饿着肚子,也不肯钻进别人家里去偷窃,或者偷了别人的牛羊去宰杀,这也许是特殊的生活方式熏陶出来的一种品格,使他们从小就能去遵守,已把它视为一种本能。所以叶之璇换来的货物大多就堆在这后院里,外面挡着一层摇摇晃晃的半人高的栅栏,却不必担心会有人顺手牵羊。

    叶之璇抚抚鹰羽,振臂一扬,那头雄鹰便发出一声响亮的鹰唳,振翅而起直插云宵。

    帐蓬前面,小野可儿和谌沫儿下意识地仰头一看,就见一支苍鹰箭一般地向远处飞去,二人对视一眼,目中不禁闪过一丝异色。

    一旁,唐焰焰拉着格尼玛泽问清了父亲用她换酒的经过,气愤地道:“世上竟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恨,格尼码泽,你不要伤心了,那样的父亲,你留在他身边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身边已经有一个羌人姑娘,她叫姆依可,很乖巧的女孩子。和你同岁,可是瞧你瘦的,看起来像是比她小了两三岁似的,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来照顾你。”

    那时节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已经懂得了男女之情,看看这个俊俏的让女人都嫉妒的汉人小哥儿,格尼玛泽脸蛋有些羞红,“他”不但说话和气,更是漂亮的一塌糊涂,如果跟着他、侍候他,格尼玛泽心中还真是情愿的很。可是……

    她有些担心地小声道:“格尼玛泽愿意侍候小公子,可是……阿爹已把我抵给叶掌柜的了。”

    “嗨,不就是叶之璇么,你放心吧,我跟他说一声,你就是我的人了。”格尼玛泽脸更红了,却很开心地用力点头。

    这时,帐帘儿一掀,杨浩快步走出来,对小野可儿急急说道:“快带我去见你的父亲。”

    小野可儿见他只带一个人急急赶来,就知必有事情,要不然他对杨浩始终有些芥蒂,怎会站在这里等他。可他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还没有养成喜怒不形于色的涵养,一听杨浩有些命令的口气,在自己心上人面前觉得面子上挂不住,登时不悦起来,质问道:“你这是在命令我么?”

    杨浩心中有事,所以语气上有些不太注意,但小野可儿如此不知轻重,杨浩也不禁心头火起。御下之道,宽严相济,一味的随和,是无法树立该有的权威的,杨浩强捺怒气道:“公是公,私是私,小野可儿,我有极紧要的事,这事可不是你能承担得起的,你若对我个人有什么不满,希望你现在能暂且放在一边。”

    小野可儿冷笑一声道:“你有极紧要的事,我却没有。公是公,私是私?我是野离氏的少族长,在我的部落里,公事就是私事,私事就是公事。野离氏部落八千族帐,数万百姓,谁见了我小野可儿不是恭敬有加,你凭什么可以号令我做事?”

    党项七氏歃血为盟,奉杨浩为七氏共主,这就是约束力。虽说七氏各自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可是这个共主却拥有至上的权威,但旁边站着唐焰焰和几个叶之璇的伙计,杨浩却不能明确点明自己的少主身份,他眸中燃起怒火,喝道:“就凭我比你大!”

    小野可儿不屑地道:“你哪儿比我大?”

    唐焰焰早就看他不顺眼,登时抢过来为自己男人撑腰,气冲冲地道:“他哪儿都比你大,不服气吗?”

    小野可儿可不习惯同女人争吵,闻言不由一窒,一旁格尼玛泽怯怯地拉拉唐焰焰的衣袖,小声问道:“他是谁啊?”

    “他是杨大人。”

    各部头人都要敬称为大人,格尼玛泽不知道他是哪一部的大人,却知道地位定然不低,再看向他时,便怀了几分敬畏。

    杨浩沉声说道:“小野可儿,此事十分的重要,如果贻误了军机,你担当不起的。”

    小野可儿是属顺毛驴的,你越强硬,他越反抗,他还待再说,一旁谌沫儿急急拐了一下他的肩膀,低低说了两句什么,好象在解劝他,小野可儿听罢才勉强点点头,重重地哼了一声,转身便走。

    杨浩拉过唐焰焰,小声嘱咐道:“就你话多,还杨大人呢,我现在的身份可张扬不得,我现在去见苏喀大人,你且在这里歇息,我们的身份务须保密。”

    唐焰焰吐吐舌头,连忙答应一声,杨浩便随着小野可儿和谌沫儿急急走开了。

    ※ ※ ※

    苏喀作为一族之长,不止拥有着对整个部族的绝对权力,更拥有部落中最大的牛群、羊群,他的帐蓬也是最大的,在整个部落的帐蓬群的中间位置。他的帐蓬周围用半尺高的竹签扎出一个圆形的院落,院落里面一顶大帐,三顶小帐。

    小野可儿引着杨浩到了他的家门,来到那处大帐门口,正要伸手掀帘,就听里边传来一个老妇人咆哮的声音,紧接着便有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毫不示弱地与她争辩起来,两人的语速极快,汉语和羌语夹杂着使用,到底说些什么杨浩也听不明白,但是二人针锋相对互不示弱的语气却是感觉的出来。

    两人争吵的又快又急,中间不时挟杂着一个男人喝止的声音,可是那两个妇人却根本不加理会,争吵的反而更凶了,小野可儿脸上不禁露出尴尬的神色,他扭头看看杨浩,才硬着头皮叫了一声:“爹,有一个要紧的人物前来拜访,需要你来见见。”

    帐蓬里传出“嗵嗵嗵”的脚步声,仿佛那人把满腔怒火都发泄在了脚下,帐帘儿呼地一下掀开,苏喀铁青着脸色走了出来,一见杨浩,他脸上怒容稍褪,愕然道:“少……杨大人,你竟已到了?”

    杨浩颔首道:“到了,却只是我一人到了。有个大变故,需要与你商量一下,这里……”

    苏喀会意,忙道:“你跟我来。”帐中没有他压制,两个女人吵闹的声音更大了,苏喀扭头想要说话,最后却只恨恨地一跺脚,便钻进了另一顶白色的小帐蓬。

    帐蓬不大,地上铺着毡席,墙角放着一张矮几,苏喀进了帐蓬,这才抚胸见礼:“少主,你怎么一个人赶来了,出了什么大事?”

    “苏喀大人不必多礼,来,咱们坐下说。”

    杨浩拉着他坐下,这才发现他颈上有几道新鲜的血痕,也不知道是帐中哪个女人留下的,这时自然没空拿他的家事打趣,杨浩拉他坐下,便毫不隐瞒地把整桩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苏喀听了脸色顿时凝重起来:“银州李光俨……对少主动手了?”

    杨浩颔首道:“不错,芦岭州立足未稳,现在还需韬光隐晦,你们各部落也需要休养生息,此时若与李氏正面为敌殊为不智,可是谁想到他们却已迫不及待地动手了。李光俨今日截击失败,明日便能发大军来攻,这件事棘手的很。”

    苏喀脸上阴晴不定,也不知在想些甚么。过了半晌,他才一抬眼皮,问道:“少主你想……现在就和李氏动手?”

    杨浩反问道:“李氏的实力,你比我更清楚。你觉得……如果现在动手,咱们胜算几何?”

    苏喀沉默半晌,答道:“吐蕃人早已失去了他们的王,各大部落自行其是,互不统属,就像一盘散沙,虽说为了争夺草场,目前吐蕃几大部落联手与夏州为难,不过……他们根本不曾触及夏州的根本,始终是夏州兵在压着他们打。我们七氏现在也不具备和夏州一搏的力量,尤其是马上就要进入冬天了,如果不能积蓄足够的草料,今冬怕要十分难熬。”

    杨浩微笑道:“都说野离氏既善战又好战,依我看,野离氏善战不假,却也不是好战之辈。苏喀大人分析的很有道理。”

    苏喀微微有些尴尬,苦笑道:“少主,其实……有谁喜欢动辄发动战争呢?战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好处,可不是越打越难过呵……”

    他沉吟了一下,挺起胸膛道:“不过,我野离氏并不畏战,夏州是我们的共同敌人。李光岑大人是我们请回来的,苏喀向白石大神发过誓,愿做供您驱策的牧马人,奉您为草原永远的主人。如果少主决意一战,那……苏喀就全力响应,与他战到底!”

    得了苏喀这句话,杨浩心中大定,知道现在党项七氏对自己的依赖远甚于自己对他们的依赖,尽管自己手中无没有强兵,现在还能控制得住他们,语气便和缓下来,说道:“你说的对,打仗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好处,而不是把自己越打越烂。如果我现在联合你们七氏对夏州开战,那么夏州很可能放弃那块草场,做为与吐蕃人媾和的条件,转而集中全力来攻打我们,毕竟……我们才是他的心腹大患。

    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应付夏州的倾力一击,到那时,难道党项七氏与我芦岭百姓全退入府州麟州,把整个横山以北地区拱手让于他们不成?该忍的时候,咱们得忍,义父的身份、七氏的共盟,现在还要秘而不宣,张扬不得。”

    苏喀困惑起来:“李光俨既已对少主下手,他是不会就此收手的。少主既不欲和他动手,却又如何应付他的后手?”

    杨浩侃侃而谈道:“李光俨此来,第一步,是要在半路上击杀我,以此立威。如果不成,就退而求其次,毁我的商队,破坏我笼络横山诸羌的目的。然后,在大会上亮相,恩威并施,阻挠诸羌部落与我芦岭交好。

    至于发兵伐我芦岭州,那得等他解除了吐蕃人的威胁之后了。我呢,就只好见招拆招,目的只有一个,保证我芦岭州三年两载之内太太平平,不会受到来自李氏的大威胁,使我芦岭州与党项七氏能休养生息,积蓄力量,直到有把握一举颠倒乾坤之时,再对夏州发难!”

    他俯身向前,用手指在毡毯上一划,说道:“要达到这个目的,我活着来了,我的商队也要完好无损地赶到这儿,这就是挫败李光俨的第一步。李光俨就算不能杀掉我,也不能摧毁我的商队,他还是会来倚银州兵威,恐横山诸羌。

    横山诸羌是一盘散沙,本身对任何一方都不具备绝对的威胁,但是一旦有人能把他们拉拢到自己麾下,就可以凭添莫大力量。兵员、情报、势力的发展,都会得到最大的保障。所以,他们是各方争夺的关键,我们要立足,自然也不能放弃这股力量。所以,我要确保横山诸羌的头人们站在咱们一边。

    李光俨达不到目的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只待吐蕃事了,他一定会发兵,与其坐等他来发难,不如我们主动出击,给李氏制造些麻烦,削除来自银州的威胁,使他无暇再顾及我芦岭州。”

    苏喀道:“第一步很容易做到,大人的商队还在无定河畔,只消我派一队族人前去护卫,就能保证他们安全抵达我的部落。第二步,在李光俨的威胁下笼络住横山诸羌,这个……恐怕很难。

    横山诸羌中现在只剩下我野离氏一部仍是完全以游牧为主,其他诸部都是半耕半牧,还有的是以经商为业,他们数十年定居于一处,有了固定的镇寨,顾忌便多,少主能给他们的好处有限,与银州兵威相较,他们选择站在哪一方,就很难保证了。我野离氏虽是横山第一大部落,却也无法胁从他们。”

    他深深吸了口气,又道:“尤其是第三点,少主既不肯现在就打起李光岑大人的旗号,汇合党项七氏向夏州李氏发难,又无力单独应对来自夏州或银州的武力威胁,那又何谈主动出击,削除来自李氏的威胁呢?”

    杨浩点头道:“不错,这第一点,正需要苏喀大人来帮忙。我是绕路以换马之法疾驰而来的,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这一天一夜,我的人马应该还守在无定河畔等候我的消息,李光俨不死心,必也正在左近盘桓。如果苏喀大人能派一支人马去把我的商队接来那是再好不过。”

    苏喀颔首道:“这倒容易。不过……草原上生存不易,与天要斗,大旱大雪,都是要命的事情。与地要斗,草场水源,缺一不可。与狼群要斗,与其他的部族斗,所以我草原上的部落只崇拜绝对的力量。

    如果少主需要我野离氏派人保护才能使商队安然抵达,必然会受到诸部头人的轻视,少主讨伐诸羌寨所树立的声威就要毁于一旦了。要说服诸寨头人站到少主一边就更无可能。至于第三点,苏喀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杨浩镇定地一笑:“面子固然重要,却也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我这次来,为了隐藏实力,义父的人马并不曾动用,那可是我的一支秘密力量,一旦暴露,这支力量在更强大的夏州武装面前也就算不了甚么了。

    护卫商旅的都是刚刚由民壮转成的士兵,战斗力有限。我这次来,本来是与诸寨头人做做生意联络一下感情的,他们已经领教了我的厉害,自然也用不着带大军来耀武扬威。现在一时失算,受人轻视那也是在所难免的。不过兵法有云:我强则示敌以弱,我弱则示敌以强,现在示弱与人,倒可以更好地迷惑住李光俨,我们不必计较这一时的得失。

    至于第二点,我赶到这里的消息,还请苏喀大人暂为隐瞒,同时通知诸寨头人,就说我因故要迟来几天,大会延期三日。现在还有两天才是大会之期,再加上三日就是五天,我的商队缓缓而行,正好拖住李光俨。这几天里,就要请苏喀大人向我详细介绍一下诸寨头人的性情秉性和他们部落的情况,然后一一邀他们来,我会尽量说服他们。”

    “少主,那些头人都像狐狸一般狡猾,恐怕……”

    “这你放心,”杨浩自信地一笑:“我不能保证所有的羌寨站在咱们一边,却有把握让大部分、尤其是那些大羌寨,选择与我们合作。”

    苏喀不知道杨浩何来这般自信,但他既未明说,却也不必动问,他又想了想,放心不下地道:“那少主所说的第三点……”

    杨浩洒然一笑:“这第三点,我已有所安排了,至于能否成功,就要看天意。这些时日,经历了那么多事,我已经看开了,这世间的事,并不一定都要尽遂我的心意,尽人力而听天命罢,如果真的不成,那时咱们再另谋办法便是,最难的时候咱们都撑过来了,活人还能让尿憋死吗?”

    苏喀一拍大腿道:“成!我马上派人去护卫少主的商队回来。其他的事,咱们回头再细谈。”

    苏喀唤进儿子,对他嘱咐一番,杨浩又把自己商队所在的位置详细地说明了一番,小野可儿见这位少主竟也有事情求到他野离氏头上,不禁微生傲意。他对杨浩这个少主虽然不甚服气,但是毕竟站在同一阵营,涉及到野离氏的利益得失,这样的大事他却可不敢含糊。

    杨浩嘱咐他接了商队之后要缓缓而来,拖足这五天时光,他虽不解,却也应了,当下便出帐吹响牛角,召集族人,点了三百骑士风驰电掣一般赶去接应杨浩的商队。

    待小野可儿离去,苏喀道:“说服诸部头人的事,苏喀还要仔细盘算一番,看看从谁开始下手。少主可要搬来我处歇息?”

    杨浩起身道:“不必,我住在叶之璇处,有些事情还需及时掌握。我赶到的消息,还请苏喀大人代为保密,我倒不是一定要瞒着各羌寨的人,就怕人多眼杂,其中混藏了李光俨的耳目。”

    苏喀起身相送,傲然道:“我省得,少主尽管放心好了,部落里谁敢吃里扒外,那是要五马分尸的,大人的身份断然不会泄露。在这野离氏部落当中,我苏喀说一句话,还没有敢违逆的。”

    “嗯!”杨浩目光一闪,眼中露出了笑意:“那么……苏喀大人颈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

    苏喀的老脸一下子红了,他讪讪地道:“这件事……唉,别提了,如果说还有人是我苏喀管治不了的,那这野离氏部落中,就只有我的婆娘和我的老母了。她们……唉,她们两人斗了几十年了,越斗越厉害,我也是毫无办法”。

    杨浩忍不住笑道:“苏喀大人的虎威震慑四方,在家里却是一筹莫展,呵呵,说来也是一段佳话。”

    苏喀苦笑道:“少主就不要取笑我啦。苏喀幼年丧父,是寡母把我拉扯成|人,对老母,苏喀不能不孝。我这婆娘……苏喀年幼时无力控制族人,险些被人夺了族长之位,是我岳父倾力相助,才保住了我的权位,知恩当图报,我也不能对她太过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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