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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们消失的那一年 第23章

第23章

    对不起我好像写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这可能源于我的孤独。我的生活里找不到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情绪累计多了,表达出来的时候却有点词不达意。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得明白。
    电影里的瓦西里说过,”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是吗?只要充满信念地坚持下去,一切就都会好吗?
    请不要给我回信,麻烦你在下周的《读者来信》里告诉我答案。如果我能收到你的回复,我就会继续写信给你。我很想告诉你一些事。
    其实我挺想叫你姐姐的,“记者”这两个字太公事公办了。我没有姐姐,我自己就是个姐姐。虽然我很爱我的妹妹,但有的时候,我也想当回被姐姐照顾的妹妹。
    祝好!
    小鱼
    1996 年 10 月 20 日
    陈颂站在路边,眼睛盯着少年宫的大门。四点半了,手风琴班下课了,学生们背着琴从里面三三两两地走出来。女生居多。他站在路边,没有抽烟,也没有做任何惹人注意的动作,可路过他的女生们却纷纷侧目。他心里并无波澜,已经习以为常。他知道她们都是在看他。他什么都不用做,就站在那里,就够引人注意的了。
    大约从自己还是个孩童的时候,陈颂就明白自己是个好看的男人。幼儿园里,老师喜欢他,给稀饭里加糖也总是忍不住多给他来一勺。去了父母单位,科室里的阿姨们都凑过来逗他,塞给他一个果丹皮一包杏肉,摸摸他的头再捏捏他的脸,她们说,这孩子怎么长得这么俊。就连他搬着小板凳去看大院里的露天电影,也总会有不认识的阿姨奶奶往他的手里塞瓜子。七岁的时候,他的母亲还忍不住时不时地像抱婴儿一般抱住他,亲他。他做错了事,父亲看他低垂下来的,又浓密又长的眼睫毛,抬起的手又放下了。
    可能就连他的父母亲都不明白,自己是如何交了好运,生出了这样一个漂亮的孩子。他的父母都是一般人,称不上好看,但也绝对不难看。遗传基因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他从父母的长相里,完完全全地吸收到了最好的东西。
    上小学的时候,女班主任喜欢他,从第一天开始就让他当班长。但他性格太柔,管不住同学,后来又让他当学习委员,可他的学习成绩也一直是中游,学习委员这个头衔名不副实。后来他找到老师说他不想再当班干部了,他把胳膊上别着的二道杠取下来放在了老师的桌子上。老师叹了一口气,同意了,看着他低着头可怜巴巴的样子,还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第一次收到了女同学的情书。折起来的一张白纸,上面贴着一个桃心图形的贴画,下面是四个歪歪扭扭的,用铅笔写的字,我喜欢你。没有署名。他四处看看,不知道是谁。
    后来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他课间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课桌里就多了一块巧克力,就连打篮球的时候,放在球架下面的衣服收回来时,兜里都藏着一封情书。他很快就习以为常。他实在是太受女生的欢迎了。男生们羡慕他,却也都明白陈颂太过耀眼,自己走在他身边只能当个碍眼的陪衬。如此一来,和他一起玩的男生越来越少了。陈颂独来独往,直到上了高中,他才有了伍炙峰这样一个男生朋友。
    伍炙峰家庭条件不错,听说家里有自己的生意,具体是做什么的陈颂不知道,但是伍炙峰好像从来不缺零用钱。他们俩一起去外面打游戏机,去台球厅里打台球,去舞厅里喝啤酒,都是伍炙峰主动付账,陈颂给他钱他也不要。无论走到哪里,都免不了有女生过来搭讪。伍炙峰知道那些女生都是冲着陈颂来的。他问程颂,“这么多女生追你,心里爽吗?” 陈颂说,“烦都烦死了。”伍炙峰推了他一下,“去你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陈颂没有说谎,从他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开始,他就时常深陷在不安之中。直到后来他长大成人回顾起来才知道,也许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浸淫在对这件事的独特的厌恶感中,那是一种无法贴切说明的感觉,就像手背不经意划过砂纸,就像裸身穿着痒得要命的毛衣。异性们对他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唇,笑容发型,腿的长短,身材高度,穿衣风格的评价和赞美,为了与他调情或者吸引他的注意而矫揉造作的表情,动作,乃至遣词造句都足以产生巨大的让他厌恶,也足以压垮他的力量。他觉得女人是可怕的东西。他对于那些能够对各种女性坦然迎合费心周旋的男生感到费解,既佩服,又觉得离自己太远。
    但是他却肯定地明白自己并不是同性恋。为了证实,他曾经去过火车站旁的录像厅。交给了看门的五十块钱,他被带到了院子后面的一间小屋里。当录像里,两具充满阳刚之气身体赤诚相对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从屋子里奔出,到院子里的水龙头那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
    高中毕业后他和伍炙峰考去了不同的大学。不过两所学校都在麒城,又离得不远。有的时候到了周末,他们会见个面。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伍炙峰交了个女朋友。他问陈颂,“哥们儿,你怎么不谈恋爱啊?”陈颂说,“没遇到合适的。”伍炙峰说,“得了吧,喜欢你的女生那么多,你随便挑一个不就行了。反正谈恋爱也就是玩玩,又不是让你结婚。”陈颂笑了,伍炙峰一恋爱,周末都用来约会了,他也不能总是去当电灯泡。他回到宿舍,把最近收到的情书摊开,闭着眼睛挑了一封。写信的是个与他同班的女生,长得也是不难看的,他打电话到她宿舍,约她出来聊聊。女孩欢天喜地洗了头化了妆换了衣服跑来见她。他望着她,心里并没有多少兴致,可他想,还是试一试吧。他微笑着拉起了女孩的手,女孩泛起了泪花。半个学期后,他还是无法再欺骗自己,跟对方提出了分手。女孩在他面前哭了好几天,他却没有丝毫的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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