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在芭芭拉出事的那一阵子……没准这世界有上这么一个道理:哥谭的每个人总是无可避免地受到伤害,受害者们的正义和受害者们的恶念一直在抗衡,可谁也无法否认的是,没人能全身而退。
戈登在兜里摸索了一阵,在寒风中,他最终还是掏出了烟斗,还有一包他自制的烟丝,他小心地打开了拿包用纸巾包好的烟丝,放进了烟斗里。
他是离不开这个了——警察的职业病一贯是这样的。
在他和人交谈着往其他地方走去时,正巧和一个年轻人错身而过,他直觉认为那个年轻人有些面熟,便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了一副属于青年人的英俊、陌生的面容。
戈登回过头,继续说:“没错,问题就在于……”他越走越远,直到脱离那到目光。
“您好。”那名青年说,他弯了弯眉眼,同埃尔顿握了一下手:“埃尔顿先生,久等了吧?”
“哦……没关系,走吧,我们找个能坐下说话的地方,说起来,抱歉,您姓……”
“兰钦。”
“兰钦,好的,我记住了。”
“希望不会太打扰到您,埃尔顿先生。”
布莱雷利如此说道。
他们走进了附近的一家披萨鸡店,店员是个过来兼职的学生,染着一头绿头发,无所事事地靠在柜台的另一侧数指甲上的星星,埃尔顿对这家店再熟悉不过——这里的营业到晚上十一点,所以他们偶尔会过来打包几份披萨回去。他和店员寒暄了几句“艾玛,老样子,另外加一杯咖啡。”接着他扭过头,问年轻人想吃点什么。
“咖啡就好。”布莱雷利客气地说。埃尔顿警探扭过头,又点了一杯咖啡,他没注意到的是,身边的黑发青年盯着招牌上花里胡哨的披萨——加满了热狗芝士火腿,以及每个美国披萨店都有的经典夏威夷口味披萨,上面全是菠萝——他像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一样,眼角抽搐了一下,在埃尔顿转过头前又恢复了笑吟吟的姿态。
事情还得从三天前讲起。
玄学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在布莱雷利看来,这种小事他姑且还是能做出决定的,只不过,万事开头之前都需要有准备工作。
“有点仓促但是……这里毕竟是美国,苏格兰场我还有点人脉。”布莱雷利说。
“既然是盲鸦丢过来的活,他不负责这块的对接吗。”夔娥挑剔道:“唔,只说要查出这件案子的凶手,可毕竟已经那么多年了——快三十多年了!”
“问题就是这个,这也是我不太愿意接手的理由……之一。”他往沙发上顺势一靠,继续说:“按照美国法律来说,各州的追诉期大多数是数十年,当然,谋杀这类重罪的时效限制应该也是不限的,这倒是省了点麻烦……像小葵说的,毕竟已经那么多年——”
他突然安静下来。
“……究竟为什么呢?”
他近乎呢喃般说道。
“……什么?”
迟到的正义很难再冠上正义的冠冕。布莱雷利想,这不是三周、三个月或者三年,而是近乎三十年!世界上不曾被昭雪沉冤的事情多了去了,被现实击垮的、无能为力的事情多了去了,为她们不甘过的人们还记得她们吗?为她们奔走过的家人还存在于世界上吗?他越往里探一点,烦躁就愈发多,究竟……还有谁在等着这桩谜案呢?
他伸出手,在谜团中捞了个空。
“……算了,先找找看吧。”最后他如此说道。
布莱雷利第一站选择的是哥谭公报,不得不说,能认识玛利亚·艾贝特——也就是那位女记者算得上一阵倒霉时日中为数不多的好事。
尤其是这位女士有良心,说真的,有时候你真的不能太指望一部分行业——特别是这类看似担负着公共职责的从业者们能有多高的道德水准,人心难测嘛,这点布莱雷利看得很开。然而谁能想到,他居然能在开头就以劫机作为见面礼的哥谭遇到了那么一位称得上“有良心”的女士,哈,真是奇闻。
他在约见玛利亚·艾贝特的前一分钟如此想到。
布莱雷利请她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兼餐厅,基于美国的法律,他点了一杯橙汁,也完全没感到丢人,而是开门见山地说:“很高兴再次见面,艾贝特小姐。”
按夔娥的话来讲:阿莱要是愿意,他真的完全可以把橙汁喝出香槟的氛围。
“我感觉你没在夸我。”布莱雷利对此表示道。
“是啊。”夔娥大方承认。
话归正题。
事实上,在抛掉了一系列寒暄和各种试探后,布莱雷利确实从这位有良心的记者手里拿到了有用的信息——正如一般规律里的那样,这类“有良知”的记者通常很爱无视上级给出的各种警告,私下去调查各种案件,凶杀、贪污、乃至深入这个城市最见不得人的一面。玛利亚算其中之一,却又因为足够聪明的机警而逃过一劫。
“……这就是您的全部理由?”布莱雷利用手撑住额头,漫不经心地说:“为了正义,为了更好的明天,我丝毫不怀疑您对这份事业的热情……可人总有私心。”
玛利亚一言不发地与布莱雷利对视,她总觉得在哪见过那双深蓝的眼眸——然而,蓝眼睛的人可太多啦!她到底在哪见过这双眼睛呢?
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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