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伸出的尔康手也没能挽回自己的“劳力”,幸好菲诺的良心还在,他很快把罗斯原先的产业和韦恩家族进行合并,在提姆上学的时候,帮助对方解决许多繁琐耗时的工作。
就这样,菲诺迅速的让自己的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某一天,他无意间的发现一只小兔子。
兔子的母亲被觅食的野狗咬死了,一窝小兔子中只活了一只。
菲诺带回这只兔子,把它送给了达米安,尽管兔子与威猛和力量毫不相关,但仍然获得达米安的喜爱,对方立刻称呼它为“蝙蝠兔”,还大方的允许菲诺和他一起给兔子安排一个新居所。
菲诺蹲在一旁,双手抱膝,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和达米安都已经了解对方的脾性,此时看着他耐心的为小兔子铺上松软干燥的垫草,菲诺开口问道:“为什么要叫它蝙蝠兔?”
达米安回首说道:“这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它喜欢吗?”
菲诺感受了一下说道:“它没意见。”
达米安点点头,继续为小兔子挂上专用水壶。
菲诺盯着小兔子,又问了个问题:“什么是‘名字’?”
达米安回头,看着菲诺的眼睛说道:“是一个人的印迹,”他回首继续摆弄兔窝,“让父亲再为你取一个吧,菲诺不应该是你的名字。”
菲诺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闪闪发亮,一眨一眨的。
“好。”他最后说道。
第23章 喜欢和力量
菲诺喜欢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因为这孩子压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
但有一点很明确,一切以前没见过的东西他都想尝试。
搞明白这件事的阿尔弗雷德立刻以恨不得把小孩儿宠坏的态势为菲诺提供一切新鲜的事物。
早在拿到那86个孩子的资料时,蝙蝠家人就发现菲诺在绘画上的高超天分,于是在第二天,管家先生大手一挥,一个完整的画室就被几只小鸟整理出来。
超过60平的画室内画架摆放整齐,各种型号的画板一应俱全,从昂贵的矿石颜料到普通的水粉色块,每种材质都准备了一份,大大小小的刮刀、画笔、调色板放在桌面上,满满当当。
阿福带着菲诺来到画室的当天,菲诺就为阿福画了一幅画像。
使用丙烯颜料涂抹,光影处理精妙,得到这份礼物的阿福笑眯眯的把画像放在自己屋中最显眼处,回首看着还在原地眼巴巴的菲诺,实在没忍住,上手摸了摸对方的小脑袋瓜。
这个举动是双方意料之外的。
菲诺举起双手,缓缓地抱住脑袋,感受那份温暖落在头顶的感觉,然后眨眨眼睛,把头伸到阿福手下,再次蹭蹭。
阿福笑了,他不吝啬的再次摸了摸对方的头,得到菲诺满足的回蹭,随后小孩小脚啪嗒啪嗒,轻快地回到房间。
于是众人都知道了,菲诺喜欢他认可的家人给予温柔的肢体接触,于是每个人都不再吝啬自己的拥抱。
这之后,和菲诺相处时间最长的阿福逐渐发现,这孩子在各个领域都在尽情的释放自己的天赋,那满满的才华都要溢出来一样。
前面说过,菲诺的智商极高,他能用很短的时间学会很多东西,高值的智商加上强大的学习能力和模仿能力,让菲诺轻松地掌握很多技能。
比如,菲诺仅需要看一遍就能模仿布鲁斯弹奏一首钢琴曲,在布鲁斯打造了个音乐室后,又以极快的速度学会各类乐器;他也只需要教一遍就能玩游戏机,几个回合能把杰森打的落花流水;他只靠观察就学会了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开小汽车,要不是身高不够不安全,布鲁斯直接就能带他考驾照;还和阿福学会做饭,成为蝙蝠家第三个不会炸厨房的家伙。
看着在舞蹈室轻易完成高难度旋身下腰扭头又能在冰场上随随便便的跳出一个完整的勾手四周跳的菲诺,阿福招手,看着小孩几下滑到身边:“再造一个冰场好不好?”
菲诺先是眼睛一亮,随后扭扭手指,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布鲁斯已经大手n挥为他打造了画室、练歌房、舞蹈室、乐器室、模型室等等好几个屋子,菲诺即使对金钱再没有感觉也意识到这些东西耗费不菲。
一旁的达米安耸耸肩:“直接放外馆,正好可以让我也玩玩。”
提姆也帮腔:“你帮我看一个季度的报表就足够了。”
菲诺看了看布鲁斯,对方微笑着摸摸他垂下的发丝,几个月的时间让菲诺的头发长到腰间:“不是什么大事,就放在外馆好吗?”
菲诺摸摸对方抚摸过的地方,眼睛重新亮了起来,重重的点点头。
布鲁斯又笑了,看着这个孩子重新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像只小精灵一样奔跑在韦恩庄园,就能让人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
只要看到他,内心就是愉悦的。
菲诺的力量究竟是什么?
这其实是布鲁斯·韦恩急切的想要搞清楚的事,但受限于菲诺身体底子太差,隔了很长时间两人才对他的力量进行初步探讨。
首先菲诺解释了他手中的光珠和爆炸。
“光珠是‘力量’,爆炸是‘力量’的爆发。”菲诺从右手腕一伸,一串光珠就显露出来,蝙蝠侠敏锐的发现,和当初治疗神谕时不同,光珠仅有5颗,且大小和光泽都远不如之前。
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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