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我不想只和你当好朋友。”
“为什么不想跟我当好朋友?”头脑不清醒的醉鬼,完全抓不住他话里的重点,扯着他的衣领不满嚷嚷,“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啊,发过誓的!”
祁东沉默地望着她。
头一次,没有立刻就答应她。
他有一个喜欢的人,所以他知道,看着心上人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眼神。
看上去没心没肺的李钟灵,偶尔会对那个人露出那样的眼神。
他知道。
所以,他们只能当好朋友。
不管年纪多大,个头多大,祁东永远是那个不会拒绝大姐大的小豆丁。
良久的沉默后,他轻轻点头。
“嗯,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
高考过去三天,李钟灵就去找了个便利店收银的兼职。
陈美玉还说她,自家的饭馆子不帮忙,跑去给别人打工。
李钟灵振振有词,自家的饭馆子老板抠搜啊,不给发工资。
陈美玉笑着骂了她几句,还是随她去了。
李钟灵打工的这家便利店是连锁的,做个兼职,倒也不太累。主要是想让自己忙起来,没空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耍酒疯这事,太疯狂了,喝醉酒的她是被什么话痨鬼附身了吗?竟然挨个去找人谈话,地点还在浴室?
这太超过了。
李钟灵打算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那天晚上对其他三个人说了什么,她也不管了,姜北言亲她这事,她也不想做文章了。
让一切,都随风消散吧!
最好是这样。
偏偏有人自己找上门来。
李钟灵看着杵在收银台旁边的萧南,眼皮子和嘴角一块往下耷拉着,“菩萨,您来给我们店当看板郎拉营业额的?”
这人杵这半天了,已经有好几个女顾客,频频把视线投过来。
萧南笑盈盈:“拉客应该让北言和嘉西来吧,我把他们叫来?”
李钟灵翻了个白眼,却听他说,“我以为你会先来找我。”
她疑惑皱起眉,“为什么?”
萧南靠在收银台边,手撑着身体,笑得神秘兮兮,“你不好奇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旧事重提,李钟灵的面部肌肉有些僵硬。
她不动声色挺直腰杆子,给自己壮气势,佯装镇定,“断片是骗你的,我自己知道,不就是耍了点酒疯吗?谁喝醉不耍酒疯啊。”
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萧南低笑出声,一双桃花眼都笑成弯弯的月牙。
终于笑够,他扶着台面站直身体,“既然你不好奇,那我就——”
“等一下。”
李钟灵忽然打断他的话。
她抓住他往她眼前晃动的左手,紧紧盯着他手腕上的那根黑色头绳。
这是……她的头绳?
黑色的头绳,有个小星星扣,几块钱一盒。
她因为丢三落四总是弄丢头绳,一次性买了几大盒,一直用着这款,所以再熟悉不过。
为什么萧南戴着她的头绳,这暂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天晚上,捂着她眼睛的那个人,手腕上,也戴着这条黑色头绳。
第4章
李钟灵喜欢过萧南。
萧南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陈美玉女士每次教训李钟灵时,说得最多的,就是看看人家萧南。
虽说这话很拉仇恨,但李钟灵确实挺佩服他,发着烧都能考年级第一的人,谁能不佩服?
少年人慕强,学习好上天的学霸,哪怕长相平平,也有一堆人喜欢,更何况是萧南这种长相斯文白净的。
最关键的,他性格好。
姜北言成绩也不错,但他更适合当个哑巴帅哥。
李钟灵几乎从来不找姜北言请教题目,因为没几句就会被他敲头怼,说她粗心说她笨。
萧南就从来没骂过她笨蛋,总是温温柔柔地指出她的错误,耐心地教她,她有什么苦恼,他也总会耐心地听她倾诉,给出好建议。
初三那会儿,李钟灵很迷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喜欢上温柔的萧南,并不是什么离奇事。
偷偷说一句,情书潮流盛行时,她也给萧南写过情书。
但没送出去。
李钟灵的情书,不是像祁东那样的抄歌词,她作文分数很高,情书是绞尽脑汁想的,就是那狗爬字,是在拿不出手。
练字已然是来不及,于是,李钟灵想了个好办法——花钱找人代写。
这种隐秘的事,找熟人来做,她不放心,怕被说出去被笑话,找不熟的人来做,又很羞耻。
思来想去,李钟灵把目标锁定在一个人身上——
程嘉西。
嘉西是块砖,哪要往哪搬。
他们这群人,经常找程嘉西帮忙,比如姜北言在外面打了架,回家会说,我是为了保护程嘉西那小子,他被人欺负了。
比如,祁东偷摸着去打游戏,被他爸妈侦查,就会说,我是去程嘉西家写作业了,他说他一个人在家怪寂寞,让我陪陪他。
再比如,李钟灵在饭前吃了一堆零食,饭点时吃不下饭,被陈美玉女士骂,就会指着被留在她家吃饭的程嘉西,丢锅,是小西要吃的,他吃不完,让我帮他吃!
也就只有萧南靠谱点,从来没把程嘉西当成自己干坏事的借口,主要原因是,聪明人干坏事,不会被抓到把柄。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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