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率部上阵,开始做演习前的准备。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研究长途奔袭的相关问题。在花了不少功夫,反复阅读李广、卫青、霍去病的传记后,他得出一个结论。
想和胡虏在草原上争锋,就要先将自己变成胡虏,而且是更强的胡虏。
具体而言,就是要适应草原的生活方式,将物质要求降到最低,以减少对辎重的依赖。与此同时,还要有草原上生存的技能,包括识别地形,打猎取食,以增加在草原上的存活机会。
李广为什么不能建功?是因为他适应不了草原上的环境。在塞内作战还行,出塞作战就很难取得战果,甚至经常迷路。
卫青取得了不少的战果,但他有一个特点,目标固定。一旦没有既定目标,就很难得有效的战果。而且他同样依赖后勤补给,难以持久。
霍去病的战绩最好,对后勤的依赖也小,但他是以精锐力量的大量伤亡作为代价的,同样不可持久。
吕布的方法是以精锐骑兵出击,循着胡虏经常出没的路线,一路扫荡过去。能打就打,不能打就绕过去,下次再来。
这个战法看似荒唐,但仔细分析,却有一点道理。
草原上能够养活一定规模部落的牧场是有限的,沿着特定的路线杀过去,总会有收获,以战养战,就足以养活自己。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就来一趟,让对方不得安生,时间越久,对方除了躲得远远的,没有更好的办法可想。
刘协将这种战法总结为一句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喜欢入塞抢劫,我就反其道而行之,主动出塞抢劫,让他们自顾不暇,难以自保。
以中原拥有的技术条件、训练水平,只要肯吃苦,肯用心,同等兵力下,汉军可以击败任何一支游牧民族的力量。
之前两次对鲜卑人的作战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汉军出塞作战之所以胜少败多,并不是汉军打不过鲜卑人,而是汉军无法适应草原,败于后勤不足,或者干脆迷路。
如果汉军真能像吕布说的那样适应草原,比胡虏更像胡虏,胜负不言自明。
刘协与吕布约定,你挑选愿意吃苦的人,加强训练,我尽可能的想办法为你提供优良的装备,让你能够以更少的兵力拥有更强的战斗力。
吕布一口答应,希望能在秋冬之际进行一次尝试。
他精心挑选了一百多骑,有一些是他之前的旧部,有一些是新招募的亡命之徒,其中不乏草原上的马贼。他们之中有人和吕布是旧相识,听说吕布要重操旧业,做有朝廷支持的大马贼,到草原上去抢胡人,一个个兴高采烈的来了。
这些人的挑选标准很高,至少要能开一石弓,六石弩,百步以内十发七中以上,精通刀、矛武等武器,步骑皆能。不仅如此,还要能忍饥挨饿,必要的时候可以不吃不喝,长途奔袭。
至于在草原上辨别方向,追踪对手,更是必备技能。
吕布下了不少功夫,信心满满,要一战成名,成为天子手中最锋利的长剑。
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吹牛,今天特意安排部下演习,对手是张绣率领的羽林骑。
羽林骑有千余骑,张绣表示不能太欺负人,只派出三百骑围追堵截,并由他的亲卫将张威指挥,而不是亲自出马。
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大意了,这些马贼的强悍超出了他的想象,而且滑得像条鱼,队形忽分忽散,往来如飞,难以捉摸。骑士们在马背上左右驰射,几乎每发必中,而且骑术好得不像话,一个个像是和战马连成一体似的,做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动作,甚至在换马的时候都不减速,直接从一匹战马上跳到另一匹战马上。
他们已经不是在演习,而是在表演。
羽林骑不幸成了背景板,张绣的脸都气白了,恶狠狠的咬牙,发誓回营之后收拾这些不成器的东西。
演习以张威被包围,奋起孤勇,连挑三名骑士,最后与吕布大战数合被擒告终,总算为张绣挽回了一点颜面。
刘协也发现,吕布的个人武艺有了明显的提升。如今郭汜不死,再与吕布单挑,估计不会再有机会生还。
与演义中的吕布不同,现实中的吕布最擅长的武艺不是持矛突击——虽然这一点也不弱——而是骑射,他是真正的神射手,开得三石硬弓,百步穿杨。
说得直白些,他有很强的游牧民族作战风格,以骑射为主。如今补了持矛突击上的些许不足,点满了所有的技能,当之无愧的最强。
能在各方面和他一较高下的只有赵云,其他人要么是射艺略逊一筹,要么是矛法稍差一些。
以一敌三,轻松获胜,吕布意犹未尽,请求与散骑较量一回,以展示真正的实力。
刘协否决了。
现在的训练成果已经达到了他的要求,没有必要再试。散骑的任务不是到草原上抢劫,培养目标不同,标准也不同,没有比试的价值。
真要比,让这些骑士冲击甲骑试试,看看谁更刚。
“温侯,你做准备一下,进行一次远征,以狼居胥山为终点,看看你能有什么样的收获。”
“唯!”吕布兴奋地答应了,随即又提了一个要求。“陛下,臣能带上女儿小环吗?”
“带她作啥?”刘协不解。
第5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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