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快看,宾利帅哥一脸姨母笑站在那里,像极了看到爱人满脸宠溺的我。”
“啊呀,宾利帅哥笑得好酥,把我都整心动了,强调,我男的,一米九的大块头。”
“这谁忍得住啊,不怪小明沦陷。”
“哎花花,你就把小明还给人家嘛,何必和帅哥抢男朋友呢,你抢不赢的。”
[越是不让说,网友越来劲,刷屏刷得飞起。]
——小明无语翻了个白眼,“你们还要不要听?”
“要要要,帅哥请讲。”
“我就爱听帅哥和帅哥之间的故事。”
——小明不再看弹幕,不然非得被气死,继续之前的话题,“我刚来维也纳留学的时候,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当时那条件还挺好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但过了两个月,我就发现,不行了,租金太高,再这么租下去,我的生活费就不够了,于是听了学长的建议,打算找一个室友。”
——“当时面试了几个人,都不是很满意,因为另外一个房间只能用客厅改造,还不能改变原有格局,只能加床铺,剩下的都不能动。我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他们依然嫌弃没有活动空间,找了一个月,好不容易有一个人答应住下来,就是宾利。”
——“他答应的原因也很简单,他过来看房的时候,我为了省钱,自己做饭,宾利询问能不能和我一起吃,一下课就来了,实在太饿了。咱华夏人,就一个特点,热情好客。我当即叫他坐下来一起吃,还多炒了几个菜。”
——“就这么的,他被我厨艺征服了,答应和我一起租房子住,分摊一半房租,只要我负责做饭。我当时什么感觉呢,遇到了同志啊,他家肯定也不富裕,得省吃俭用。于是我在打工赚生活费的时候都带着他。从中餐馆到家教,从汽车修理工,到家具家电维修,但凡赚钱的,我都带着他,教了他一系列生活技能,包括中文。他非常聪明,学的那叫一个快啊,很快我们就成立了修理小组,专门负责在课后修理空调,冰箱,洗碗机和电脑。”
——“为了方便,我还买了一辆自行车,带着他全城市到处跑,有时候也会去郊外。有一次错过了饭点,路边的便利店只剩下最后一个汉堡,我们无奈只能买一个汉堡,两瓶可乐,然后分着吃。大家都知道,维也纳的人工成本高,自从他学会后,我们赚的钱就蹭蹭蹭上涨,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很是不少了,我当时都想放弃学业,专门创业了。”
——宾利微笑插话,“那是我第一次打零工,第一次兼职,挺有趣的。”
——小明斜眼看他,“本以为他会比我还激动,毕竟当时接单子他可比我积极多了,没想到当我提创业的时候,他立刻拿出纸笔,给我列出12345n条,什么创业资金,市场规模,前景等等等等,最后总结,做这一行,没钱途,兼职还行。我当时那个表情啊,目瞪口呆,忍不住问了一句,哥们,你个学音乐的,懂不懂啊!”
——“我当时回答,你也是学音乐的,不也多才多艺,会做饭,会修理家电,还会中文。”宾利微笑道。
——“我一华国人,不会中文像话吗?关键是你怎么会懂创业的事,搞得还挺专业啊。”
——“哦,我有经验。”
——“什么经验?”
——“创业十二次的经验。”
——“都失败了?”小明嘲笑。
——“都成功了。”宾利微笑。
——小明的表情一言难尽,“然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和我一起租公寓,一起吃汉堡,一起修炼家电,看着穷酸的小伙儿,是个超级富n代,并且年纪轻轻创业成功,拥有好几家上市公司。我就纳了闷了,这么有钱,你装什么穷人?”
——“我没装,是你没看出来。”宾利一如既往保持微笑。
——小明捂脸,“是的,他的手笔价值百万,我以为是几百块的山寨货,衣服全都是手工定制,我听他说家里人做的,还以为他买不起,生日时专门给他买了一套几百欧的西装,那是我一半的积蓄,然后比不上他一条手帕。哦,那手帕被我不小心当成了抹布擦桌子,天哪,知道后我简直社死。”
[哈哈哈,女主角笑的前仰后合。]
每听一次我都要乐一次,太搞笑了,这就是霸总和灰小子的真实写照啊!
——反倒是宾利,很认真的表示了自己的感动,“我很喜欢那套西装,穿了很多次。”
[或许两人在金钱的数目上相差悬殊,但朋友之间那份真挚的感情是做不了假的。
小明误以为他是普通人,还是个穷人,积极的带着他赚钱,改善生活状况。而宾利也愿意在小明回国之前,送他一份大礼,满足他想要看到维克汉姆真实事迹的愿望。
这次的机会,是他积极争取来的,说服了达西家族,让他们同意参观并拍摄。
小明也明白好友的这番心意,不由感动一笑。]
——你手帕我洗好了,回去前寄回给你哈。
——宾利:……倒也不必!
第270章 后世番外3
[笑闹完,终于进入今天的主题,三人避开其他游客,来到三楼某间卧室,穿过两扇门。女主角看宾利拿出一把古朴的钥匙,好奇询问这是哪里?
宾利微微一笑,缓缓推开大门,里面居然是一间不大不小的书房,“所有你们想知道的秘密,都在这里。”
第8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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