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安一口气喝干剩余的半罐啤酒。“框”得砸下铝罐,盯着拉环开出的空洞。
“有钱人的子女,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却可以继承别人努力一生也获取不了的财富。这对他们自身也不是件好事,会扭曲价值观、世界观的,不是吗?”
“或许有几分道理。”
“考试,归根结底,是合理分配资源的一种方式,比如高考,就是为合理了分配优质的教育资源。社会财富为何不这样公平分配呢?”
我们就这样严肃谈论着痴人说梦的话题。若有人从旁听见,定会当做笑谈。可我们确实抱有无比认真的讨论态度。
“苍蝇般恶心!”说着,刘北安不胜其烦似地摇了摇头。“富二代们一无所能,狐假虎威。一看到那些依仗父辈荫庇作威作福的家伙,简直想吐!”
说完,他从衣袋里掏出纸巾,擤擤鼻子。我真摸不准他的话里有几分正经的成分。
“别这么认真,别执着于判断对错,不服气的时候,喊出声即可。”
他的建议直击心坎,我轻声喝道,“肮脏的世界。”
“千真万确,”刘北安说,“臭不可闻。”
“着实臭不可闻!”
脱口而出后,心情不可思议的畅快。
我再度揭开啤酒罐的拉环。已经喝了几罐?五罐?六罐?懒得计算了,反正最终会化作尿液排出体外的。
“财富的既有者里,寄生虫般的家伙铺天盖地。”刘北安接上话题骂道,“以贫者鲜血为食的寄生虫,无所事事,肉眼可见的脂肪堆积,满身肥油,却又自以为是,骑在普罗大众的脖颈上,号称所作所为皆为正确,所好所欲皆为公理,连放个屁都广受推崇。可这就是世间常理。我始终得提醒自己:喂,即使气得心态爆炸也得心怀敬畏,不得轻举妄动哦,毕竟对方碾死自己像捻蚂蚁一般轻而易举。”
“这些家伙,迟早逃不过天谴。自作孽,不可活。”我提高音量。
“高见!”刘北安说,“不过可能的话,还是想自己动手,将其恶行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们无处藏身。”
“再妙不过!”我首肯赞成,“让所有人都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我们就像《国王的耳朵是骡子的耳朵》的理发匠一样。对着蹄子刨出的深坑大吼大叫。直到隔壁敲着薄薄的墙板抗议,我们这才慌张隔墙道歉,偃旗息鼓,互搂着肩膀酣然睡去。
习惯堪称一种可怕的力量。自此以后,刘北安经常拉我一起喝酒、房间的乱象也多少能视而不见了。
喝过几次啤酒后,我的酒量见长。两人开始以啤酒为原料,把肾脏当成加工机器,源源不断地生产尿液。下酒菜出于成本考虑基本是花生或黄瓜。丢下的花生壳足以在房间的地板上叠出5厘米的厚度。
我的生活费本就有限。如此一来,更加捉襟见肘。假期里打工的存款也很快消耗得一干二净。刘北安虽也在打零工,但薪资不高。我们常常在月初发薪日冲去小饭馆久违的饱餐一顿,月底则饿得前胸贴后背。
好在临近深秋时,刘北安找了一份房产中介的正式工作,不然我们可能都活不过那个冬季。
中介公司开出的底薪不高,收入基本靠提成。但店长得知刘北安的经历后,大为感慨,主动提出包住宿。虽然只提供店面楼道里的一个隔间,连窗户也没有。可电费算店里的,空调任开。不用像我这里一样紧裹棉被度日。刘北安二话没说,当月就高高兴兴地搬迁过去。
他一离开,原本吵闹的房间顿时冷清下来。寂静的有如一人独坐海底。我虽感惆怅,却也多少松了口气,每晚被迫听着呼噜声睡觉可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
然而,我的生活习惯却彻底改不回来了。按原有昼夜不分的节奏,我一个人吃晚饭,喝酒,睡觉。还未反应过来,已糊里糊涂过了两三个月。
下一位访客闯入房间时,已是第二年的春日。我想大概是春天吧!因为气温不冷也不热。
不过,老实说,季节在这件事上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那是个星期日的中午。
我讨厌星期日的中午。从周六夜晚的放松氛围里一觉醒来,周一突然近在眼前,即将面对各种世俗纷扰。所以每逢星期日的中午,我总抗拒着不想起床。
所以,苏颖闯进房间时,我尚在呼呼大睡,屋里一片黑暗。她二话不说的去拉窗帘,一路踢倒不少酒瓶,一连串“乒呤哐啷”的响声连长眠于永冻冰层里的猛犸象都能惊醒。
“怎么乱成这个样子。”我尚未开口,她倒先抱怨起来。
窗帘一拉开,正午的日光穿透眼皮直刺瞳孔,我条件反射地拉起被角遮住脸。
“十二点了。”她用描述某种客观事实的语气说道。
“对于大学生来说,周末的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我也用同样的语气回答。
一如玫瑰是红的,冬天是冰冷的,没人有权对他人的休息日作息说三道四。
“可你不是睡懒觉的人。”
“最近,我正努力回归正常人的世界。”
她不再言语,房间里安静下来。我缩入被窝,企图重温旧梦,可转眼乒呤哐啷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我从棉被里探出头来。苏颖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条围裙,手拿扫帚,一副大扫除的架势。
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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