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麻烦的菜她会家里做好带来,或者说,让家里的阿姨做好,带过来。
温琼女士让梁松用炉火热菜,她则是用燃气灶炒菜,这样一起弄,快一些 。
没一会,厨房就飘出了饭菜的香味。
等米饭好了,就可以叫沈夏他们吃饭了。
温琼女士把饭煮上后,把围裙给解了,找了梁松,“小沈那朋友是什么人啊?”听着声是男的。
梁松脑子里首先想到的就是昨天那四袋子野味:“卖野味的。”
还有三四个月就要过年了,是该买一些。
温琼女士想着等会吃饭的时候问一问。
饭煮熟了。
梁松在院子里喊沈夏两人过去一起吃晚饭。
沈夏是自个过去的。
孙富贵刚才急急忙忙的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
六个菜,三个人吃有点多了。
温琼女士看到就沈夏一人,问:“你朋友呢?”
沈夏道:“他有事先走了。”
还想问问野味的事呢,看来今天是问不成了。
温琼女干有些失望。
沈夏还以饭桌上会面临温琼女士如暴风雨一样的密集的问题,没想到,这一顿饭吃得格外轻松,到吃完,温琼女士都没有说什么话。
就是简单的吃饭。
吃完梁松送沈夏回隔壁,还叮嘱她锁好门。
沈夏觉得:梁松他妈妈真是个不错的人。
-
孙富贵回了家。
孙妈看到孙富贵回来,高兴得不行,让孙富贵陪孩子玩,她去做饭去了。
孙富贵:“妈,外头有卖糖葫芦的,我带孩子出去买一根。”
“去吧!”孙妈喜道。
难得儿子愿意跟孙女增进感情,这是好事。
小孩子喜欢糖葫芦,看到吃的,肯定会越来越喜欢儿子的。
孙富贵牵着孩子往外走:“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不说话。
小姑娘长得像叶柳,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时候像是什么都懂,可细看,又得只是个孩子,懵懂无知。
孙富贵看到这张脸就会想到叶柳。
一想到叶柳,就会想到当初叶柳甩了他,另奔他人的怀抱。
虽然这口气咽不下,可他也没想过迁怒孩子,他就是不喜欢这孩子在他家呆着,这孩子姓程,是程闯的种,凭什么要他养?
孙富贵给女孩买了一根糖葫芦。
孙妈的饭菜都煮好了,端到桌上,发现儿子跟孙女还没回来,买个糖葫芦怎么买这么久?她带上门,去外头找了找。
找了一圈都没找着人,又问了左邻右舍,都说只看到孙富贵带着孩子出去,没看到孙富贵带着孩子回来。
晚上九点。
孙富贵喝得醉醺醺的回来了,孩子送走了,他高兴。
“你去喝酒了?”孙妈急急的往孙富贵身后看,“馨馨呢?”
这小子,带着孩子去喝酒,喝醉了连孩子都不管自个回来了!
孙富贵踉踉跄跄的回了屋。
“你问你,馨馨呢?”孙妈急得直冒火。
“不知道!”
“你带出去的,你不知道?!你去哪喝的酒!”肯定是落在喝酒的地方了,孙妈使劲的摇孙富贵,指望问出孙女的下落 。
“妈,那是叶柳跟程闯的孩子,不是你孙女!”
“胡说,那就是我胡说,明明跟你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孙富贵本来醉了的人,听到这话酒醒了一半。
屁。
那小姑娘双眼皮的大眼睛,跟他这单眼皮的小眼睛一样?
他妈是什么眼神!
第42章
报社广告
次日。
沈夏一早起来, 去附近的报亭买了几份报纸,把每个报纸上投稿地址都记下来,准备等会从近到远去看一看, 问问打广告的价钱。
这一天, 跑了四家报社。
《日报》跟《青年报》的销量非常好,不过广告的费用也高, 《晚报》好像更便宜一些。
跑完报社, 记下联系方式, 之后沈夏又往商场跑,先去的是地段最好的商场, 她有两个想法, 一是租个柜台, 售卖吹风机,二是寄在这边售卖,跟商场分成。
结果人家商场经理压根就看不上她这没有名气的国货。
连跑了三天, 跟一个新开的商场负责人谈妥了,把吹风机放在家用电器处寄处,商场抽10%, 进了商场,这价钱就高了, 在原来45块的基础上提到了60块, 价钱太低了, 怎么能显出这是高档货呢?
最好在商标上印个洋文,这样就可以卖得更贵了。
商场经理这么跟沈夏说的, 沈夏拒绝了。
没那必要。
商场的经理姓陈, 在谈妥之后, 沈夏问陈经理要了白纸后, 手写了合同,很快就写完了,她自己签完字后,拿给陈经理,陈经理还愣了一下。
“小沈,你这字不错啊。”整整齐齐的,看着像板书。
“合同的字是得工整些。”沈夏笑着说道。
平常写得急了也是龙飞凤舞,在上辈子的时候,小时候被大人压着练过字的,虽然她自己觉得不怎么样,但是同学跟朋友都夸过的。
一式两份。
盖上公章,各拿一份。
沈夏走时,陈经理叮嘱:“吹风机记得明天送来。”
沈夏挥手:“放心,忘不了!”
说的是送吹风机的事,明天早上先送十个过来,要是这一周能卖出去,那剩下的都可以送来。
回去的时候,看到一家照相馆,就在商场附近,沈夏进去了。
“老板,你这照相馆的相机能租吗?”
“你要租相机?那款旧的可以租,但是要五十块的押金。”老板手里的这款是新的,是他那败家儿子买回来的,说是什么外国货,贵得很。
这个可不敢外租。
沈夏问:“老板,我租你们家的相机,你这边洗照片的时候能不能便宜点?”
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每张照片便宜了一分钱。
虽然没便宜多少,但是沈夏有成就感啊,还顺便在老板这买了两卷胶卷。
出了照相馆的门,回去的路上东拍西拍,像是拍路啊,拍胡同啊,拍行人啊,看到好看的就拍一下。
就这一会的功夫,用了半卷胶卷。
本来说停手不拍了。
结果回家的时候,在胡同口碰到了梁松,他身材修长,上面穿着白色高薄毛衣,外头穿着黑色外套,下面穿的是同色的裤子,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面容俊秀,看她望来的时候,眼中似有笑意。
咔嚓一下,沈夏把他照进了相机里。
沈夏发现了,温琼女士过来的时候,梁松的衣品就会上升一个品位。
所以,这衣服是温琼女士给搭的吧 。
“这相机哪来的?”梁松观察发现,是个旧相机。
“从照相馆租的,”沈夏没忍住,对着梁松的脸又拍了一张,真是优越的骨相,都这样拍了,相机的脸也依旧好看。
沈夏把相机递给梁松,“帮我拍一张。”
她来这么久,还没拍过照呢。
“你会拍吗?”
“会。”
法院有相机,有时候要拍证物留存证据。
梁松当然会拍。
“等会。”沈夏特意挑了一个好的角度,才让梁松拍。
孰不知,在她挑角度的时候,梁松已经拍了三张了,都是抓拍的,相机里的她,一张是侧脸的思考照(在想哪个角度拍照比较好),一角是背影照,还有一张是面对着梁松比划说好了。
沈夏等了半天,等胡同没人路过的时候,才让梁松拍。
在八零年代搞钱 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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