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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王座 第30节

    次日清晨,神殿的四名房客和一个商人轻骑上路,向着红石山脉进发,目的地是北城南方最大的商业都市雷南郡。
    为避免再发生昨天的意外,神官花了番心血在村子外围布了许多魔法陷阱。当然有竖警示牌,以防村人或不知情的旅人误中。
    本来为了以防万一,他想留一个人看家,但盼着出外游历大饱眼福的两个少女和担心唯一师父被奸商挖角的少年死活不肯,毫无威严感的家长只好罢了,把宠物丢在了家里。
    虽然这趟旅行一半的原因是替四个冒险家护送他们的雇主,但是对神官等人来说,补充存粮和购□□之祭典的庆祝用品才是主要目的,因此当然需要一辆大车随行。担心行程赶不上的哈梅尔商会长向众人保证会在事后白送一辆四轮马车载他们回来,所有的货物也由他付帐。
    对此杨阳和昭霆的反应是大叹“好阔绰!”,耶拉姆冷冷地道“算你识相”……听到这句话的银狐脸上的肌肉没有丝毫颤动,反而堆起和气的笑容,看来寻常的冷言冷语还是刺不穿商人的厚脸皮。
    就这样,五人三骑只带着简单的行李便上路。西芙利村的村民连同那四个冒险家都参加了送别,法尔切妮代表同伴郑重向神官道谢,并退还了雇金给博尔盖德。后者毫不客气地收下……果然不放过任何利益,哪怕是再小的进帐也是商人的本色。
    好不容易,村人们絮絮叨叨有关土产的交待告一段落,三名男士一扯缰绳,驱策坐骑朝西北方前进,预备今晚翻过山头,花两天时间穿越战歌平原到达雷南郡。
    战歌平原是大黑暗时代前期,矮人族与死灵王决战的地点,据说现在战败的死灵王还在红石山脉深处等着魔王将他放出来。
    杨阳和昭霆第一次离开来到异世界起就一直收留、庇护她们的小村庄,却不感到害怕,因为两个重要的家人:神官和耶拉姆都在身边,等于把神殿整个搬了出来,至于另一名同行者则忽略不计。黑发少女甚至现在还记不全第一商会长的姓名,棕发少女也以其名绕口为由而用“喂”字替代。
    晨曦穿过叶缝洒落,在生出茂密苔藓的地表烙下点点金痕,耳畔尽是清脆的鸟鸣和山涧的天籁,不时有松鼠从高高的树洞探出头,白兔在草丛中若隐若现……在美丽的景色中,杨阳和昭霆很快就遗忘了小小的离乡情愁,兴奋地左顾右盼,恨不得把所见所闻都烙印在记忆的最深处。
    第一天的旅程平静无波,五名旅人只在半途遇见一只狮子。对方大概是刚刚吃饱,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就摇摇尾巴继续睡。众人于是也不去招惹这只识相的畜牲,从旁绕走。
    当晚他们在红石山脉脚下扎营。猜拳猜输的神官第一个守夜,余人钻进毛毯,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赶了一天山路毕竟累了。只有杨阳在毯子里翻来覆去,了无睡意。良久,她听见刻意压低的清越嗓音:“睡不着吗?”
    “嗯。”杨阳不好意思地爬起来,看见青年正拿着一根树枝拨弄火堆,白皙秀丽的脸庞被火光照得红艳艳的,显得十分温暖,平静的表情看不出喜怒,让她心下很没底。
    自从昨天那件事后,杨阳就没跟神官说上一句话,已经再也憋不下去了。而且这场冷战一半的原因应该归咎于她。之前为胸部被摸揍了一巴掌也算了,可之后把牛饲料丢到担心跑来询问她伤势的神官头上就绝对是她的不是,因为她当时又气又急,而好心二度遭践踏的神官也气得再不睬她了,今天一路上也不说话。
    杨阳磨磨蹭蹭地走过去,神官皱起眉头,吓了她一跳。
    “把毯子披上,北地春天的夜晚很凉。”
    “啊…哦。”杨阳心下大安,捞起毛毯搭在肩上,放轻脚步走到篝火旁,慢慢坐下,先环视了一圈周围的旅伴,接着注视火堆,思索怎么措辞。
    “如果是要道歉的话,不必了。”
    “咦?”黑发少女一时反应不过来,神官大大叹了口气:“谁让我是长辈呢,原谅你了。”杨阳本来满心歉疚,闻言很有几分不爽,心想就你还长辈呢,不过她还是认真地道:“对不起,神官。”
    “……”年轻的圣职者反而不好意思起来,拉了拉额前的银发,“没什么啦。”他偏过头,对上一双清澈充满信任的黑瞳,心头泛起奇异的暖意。
    发现对方的左颊仍有极淡的瘀痕,杨阳浮起愧疚,指了指:“这个…疼吗?”
    “不可能不疼吧?”
    “呃。”杨阳被这句老实的回答弄得不晓得如何接口。神官笑道:“不过现在完全不疼了。好啦,你也该睡了!不然明天早上爬不起来。”
    “可是我一点也不困耶。”杨阳抄起篝火上面的茶壶,倒了两杯茶,想跟对方多聊一会儿。
    “伤脑筋。”神官一拍额头,“你得习惯旅人的作息啊…对了。”他转身翻找行囊,在少女不解的视线里掏出一只小小的诗琴,“既然你睡不着,我弹琴给你听怎么样?”
    杨阳心想他又要显摆了:“不怕吵醒大家吗?”
    神官得意地昂起头:“哼!你太小看我的琴艺了!想当年在圣域,我被大家称作音乐之神米娜的使者哩!”杨阳忍俊不禁:“是,是,那我就洗耳恭听咯。”
    神官听出弟子的打趣,有点赌气地斜视她,却在看见少女明亮的笑靥时,不自禁地软化,化作一抹宠溺。他将诗琴抱在臂弯里,修长优美的手指轻拨琴弦。
    杨阳心下震撼,她从未听到这样美妙的音乐,宛如清脆的春雨声响,流泻闪光的草地,被雨唤醒的花卉香气四溢,明澈悠然的乐曲宛如翩翩蝴蝶,比翼双飞着无法实现的誓言……
    身旁的青年专注抚琴,银亮的长发披泻而下,与浏海同色的细长眼睫半遮着醉人的碧眸,唇畔的笑意轻浅得宛如一个古早的梦境,却又让人感到隽永。
    杨阳隐隐听出了这不是给她弹的曲子,但她还是情不自禁地聆听,沉浸在这一曲寂寞又妩媚的琴音之中。
    第三十六章 似是故人来
    经过三天的长途跋涉,一行五人终于到达了北城埃特拉的南部重镇雷南郡。
    所谓郡是一种在领之上的行政机关,通常一个郡包含几个到十几个领地,像桑陶宛领就是卡拉尔郡的属地。郡的统治者称为“郡主”或“总督”。
    众人左手边的西方天空开始染成红色,前方的土地则泛着暗蓝,世界正进入夜的领域,战歌平原上的巨大都市就像凝聚了天下所有的光芒般闪闪生辉,张开双臂欢迎疲惫的旅行者。
    穿过大片田野和外围的村庄领地,就是雷南郡的主城。这时,夕阳正好完全没入远方的山岭后面。
    雷南郡的主城是在矮人所造的碉堡上改建的,保留了坚固的外墙和实用的机能。越过护城河,五人纷纷下马接受门卫的检查。
    因为博尔盖德一看就是个商人,却没有带着货物;旁边的青年神官、三个虽带着武器却半大不小的少年男女也怎么看都不像护卫,所以门卫很有点怀疑。但在博尔盖德上前交涉了几句后,他们的态度立即一百八十度转变,摆出恭谨的姿态侧身让路。
    杨阳和昭霆惊叹地望着那历经岁月摧磨变成褐黄色,却依然沉稳厚实的城壁,还有宽阔的护城河、高高的塔楼,只看得两眼发直,当进入城里后,更是张大了嘴合不拢来。
    “哇呀——”
    “好多人!好多店!”
    城门进去就是市集,人群和车辆熙熙攘攘,商铺林立。铺着平整石板的道路两边有排水管,分出了行人走的窄道和马匹车辆通行的宽道,石灰石粉刷的灰白色建筑都是尖顶,大部分是旅店和酒馆。此刻正是夜晚,火把照亮各式各样的招牌,画着酒桶、叉子和餐盘、面包圈、铁床、武器架……林林总总,一目了然。露天的商贩摆出新鲜热乎的食物,堆着甜咸面包和串起来的腊肠,适合旅行者带上路的腌肉、面饼和淡水,箍着铁箍的酒桶、窖藏的干酪。昂贵的水果和美酒都摆在店铺里,几乎和武器同等价位。杂货店有卖斗篷、皮靴和绑带,效果可疑的祛病圣符。还有两个药草铺子,挂着治疗的草药;注明治疗腹泻、感冒、发热等常见疾病的蜡丸;架子上是绷带和药膏罐子;居然还有蜂蜜和坚果,对旅行者和冒险家而言它们的“药效”大概比真的药剂还好;最多的是一种紫红色、拇指大小的果实,是北城的骑警队员从战歌平原摘来的马嚼子果,马尤为爱吃,因而发现,有药用价值的香甜浆果。
    商旅和行人穿梭在四溢的香味中,伴随着鼎盛的人声和各种口音的叫卖声、杀价声、交谈声、骂人的声音和笑声,是一座热闹缤纷的大都市。
    杨阳和昭霆不住大呼小叫,东张西望,激动得恨不得多长两个脑袋来看。
    博尔盖德悄声问神官:“她们是从哪个乡下地方搬到你们村子的?”就算是再没见过世面的村姑,这反应也太夸张了。而且,他早就从两人带有异国气息的容貌,不一样的礼仪习惯看出不对劲。
    神官听出对方话里的怀疑,淡然一笑:“我也不清楚,她们不太谈自己的事,或许是外大陆的移民吧。”
    “哦。”青年的回答出乎意料的圆滑,让银狐找不到深入挖掘的空子。
    “神官。”杨阳转过头,兴奋得满脸通红,“为什么这么多人?现在不是晚上吗?”
    “小姐是第一次来埃特拉吧?”博尔盖德插口,“埃特拉的夜市可是举世闻名的,不仅热闹,好玩的地方也多,不介意的话我当导游,带你们四处逛逛,游览游览。”昭霆眼睛一亮:“好好!你带我们去逛!”
    “你约了人在哪里见面?”耶拉姆冷冷地道。博尔盖德一听就知道他摆明了是拒绝,识趣地道:“在一家叫作‘蜜蜂与蝗虫’的酒店,不过还有点时间……”
    “那就请你带我们稍微逛一会儿吧。”神官瞥见两个少女失望的神情,心下不忍,开口答应。而师父说话了,原本想赶紧拆伙的少年只得吞下拒绝的话语。
    杨阳和昭霆脸上顿时焕发出夺目的光彩,博尔盖德也难掩喜色:“好,那我们先找家旅馆放包,然后你们休息一会儿,等我同客人打声招呼,我们再一起逛夜市,由我做东。”两个少女齐声欢呼。
    耶拉姆微一皱眉,博尔盖德的态度太热情了,让他起了疑心。神官却似一无所觉,笑道:“这样麻烦你,真不好意思。”
    “不麻烦不麻烦,来,我们走吧,附近有家不错的旅店。”
    哈梅尔商会长牵着坐骑在前方领路,余人跟着他混入夜市的人流里。
    杨阳和昭霆被擦肩而过发色和肤色各异的人们、周围琳琅满目的店家和商品完全眩花了眼,左顾右盼,一不小心就落后本队一大截,三名男士不得不紧紧盯住她们,尤其是昭霆,已经三次差点消失在食肆里,连药草铺的马嚼子果和蜂蜜也没放过,被列为一级麻烦份子受到严密的监视,但这么一来,对另一人的注意就不免松懈下来……
    “哎呀!”黑发少女和一个大概刚从馆子出来满嘴酒气的男人撞了个满怀,一屁股坐倒在地,四周的喧哗笑语掩盖了她小小的惊呼,当她发觉不妙赶紧爬起来,已经连一张熟悉的面孔也看不见,茫茫人海转眼只剩下她一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陷入呆滞状态的杨阳才猛然警醒,脑中跳出一个令她惊骇不已的认知:
    我迷路了!!!
    ******
    “博尔盖德那家伙真慢!”
    “老板,再等等吧,还没到点。”
    “我好饿,首领!我可不可以吃了?”
    一个奶白色头发,长相中性的少年盯着满桌佳肴流口水,眼中射出饥渴的光芒。坐在他对面,身穿短袖麻衫,亚麻色头发的高大青年双眉一挑,左手抓起一瓶麦酒,右手一挥,豪爽地道:“吃吧!不等了!”少年欢呼一声,大快朵颐。
    “老板,这不太好吧。”两人身旁的红发青年劝说,一脸老好人的温和,他是这张桌子唯一没动的人。西城城主贝姆特·瓦托鲁帝仰头喝了一大口酒,道:“怕什么!等他来了再叫一桌好了!反正又不是咱们付帐……危险!”
    “咦?”维烈压根没反应过来,大神官夏亚咬着鸡腿瞪视他身后,呜呜连声。贝姆特探出手,捞住一只险些砸中部下后脑勺的碟子,然后看向“飞碟”的来处。
    不出他所料,是两批刚刚火拼起来的客人。在北城埃特拉,这是随处可见的情景。因为这里是个民族大熔炉,世界各地的人都可以来此定居。然而,不设藩篱地接纳移民固然可以带来丰富的商机和新鲜的文化,同时,一些属于渣滓的东西也会混进来,比如亡命者和罪犯。敌城的人们在这里狭路相逢,也常常会从叫骂升级为斗殴。像这会儿干架的双方,很明显就是一帮中城人和一帮西城人。
    不过还鲜少有在酒馆闹事的。贝姆特一下一下抛着碟子,不怎么感兴趣地瞧着那团乌烟瘴气。埃特拉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要打要杀要寻仇都可以,只要别在任何私营设施,还有别牵连无辜。显然,这票人是不知道这条规定,等他们打完肯定要倒霉了——他心想。
    “蜜蜂与蝗虫”的老板哀嚎连连,计算每秒他又损失了多少财产。其他客人早就见机地溜了,一半还没有付帐,不愧是商业城市的居民。店里只剩下来自西城的三位客人。
    贝姆特站了起来:“算了,我们走吧,这里真吵,那帮家伙干架的水准也太低,看着有够气闷。”
    “我还没吃饱啊!”夏亚抗议,维烈体贴地道:“我给你打包。”
    这时异响迭起,三人反射性地转过头,原来是那群人嫌赤手空拳不过瘾,纷纷开始操家伙了,寒光烁烁的利器挥舞。老板和店员惨叫一声,躲到了桌子底下。
    就在这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擦过红发青年的脑后,深深刺入墙壁里。贝姆特和夏亚还不及松口气,一条断裂的白色发带就晃晃悠悠从他们眼前飘落……
    “啊啊啊啊——”
    西城的佣兵王和大神官异口同声地发出世上最凄厉的惨叫。
    完·蛋·啦!!!
    ******
    完了完了!我居然迷路了!杨阳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半途一想不对:她这样乱走,和神官他们离得越来越远怎么办?
    冷静点冷静点,她深呼吸,竭力思考:首先,神官的银发和身高都很好认,老远应该就能看见。
    然而,就在杨阳踮起脚的一刻,想起银发青年今天披了罩头斗篷,又瘫软下来。
    怎么办怎么办?杨阳急得六神无主,胸口一团委屈涌上,塞住了喉咙:万一他们找不到我……万一……
    这是第一次,她独自一个人。虽然来到异世界,杨阳却很少感到不安或恐惧,主因不是她坚强,而是有来自同一世界的好友,还有等同新家人的神官和耶拉姆一直在她身边的缘故。所以现在,他们都不在了的现在,以往她潜意识压下的寂寞,统统化作焦虑涌上心头。
    等一下!杨阳突然一个激灵,一把拉住一个路人,急声道:“对不起先生!请问‘蝗虫与蜜蜂’这家店在哪里?”她现在万分感激哈梅尔商会长,感激到想用力亲吻他的地步;她也无比感谢那位店主,起了这么个新意好记的店名。
    “‘蝗虫与蜜蜂’?”路人脸露困惑,看得杨阳心惊胆战,但他下一句话又令她的恐慌瞬间消融,“应该是‘蜜蜂与蝗虫’吧?”
    “呃…是吗?没关系,告诉我那家店在那里!”杨阳完全忘了礼貌这回事,逼问道。路人倒没有介意她的态度,伸指比了个方向:“就在那边啊,那栋绿房子。”
    杨阳二话不说扭头就跑,然而奔到中途,视线锁定的酒店冒出冲天的火花,爆炸声震耳欲聋,写着“蜜蜂与蝗虫”五个烫金大字的招牌从天而降,就掉在她脚边。
    怎么回事!?杨阳大吃一惊。她身旁的人反应就比她激烈多了,一边尖叫一边往后退。
    被带着连退好几步后,杨阳顾不得猜想原委,排开人众朝前挤去。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那家店是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她一定得去!
    不一会儿,原本骚动的人群安静下来,不再后退,还渐渐朝前涌。杨阳不知道这是埃特拉人喜欢看热闹的心态导致,只庆幸路好走了,连忙加快脚步。于是没多久,她就挤到最前面。
    杨阳喘着粗气看向事发现场,这一看呆住。
    豪华的酒店已经变成一堆废墟,碎裂的木板上燃烧着大大小小的火头。一群脸孔被熏得焦黑,衣裳破破烂烂,模样十分狼狈的男人逃了出来,跌坐在酒馆外面。
    但这些不是杨阳关注的焦点,她,不,应该说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那群男人在内,目光聚焦的对象都是一个——那个站在场中央的白衣男子。
    从杨阳的角度,只能看见一头血液般鲜红的发狂肆地披散在他的背上,及臀的长度连神官过肩的银发与之相比也成了短发,热风卷起他长长的发丝和风衣下摆,露出垂荡在大腿外侧的一面精致手镜,和他背在左肩的一只奇大无比的背包一样怪异。男子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连周围的火焰也被压倒的狂狷之气,仿佛君临天下的霸主,一举手一投足都充满了威势,让人喘不过气来。
    好熟悉啊!杨阳心想: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人的背影好熟?我明明没见过任何红发的男人!
    “混蛋!臭小子,你想干什么!”
    那群快被观众遗忘的男子稀稀落落地大吼,声音小得和蚊子叫没两样,显然色厉内荏。他们也被红发男子的气势震慑住,只是碍于面子,才不得不装腔作势地吼两声。
    “你们问我想干什么?”男子开口了,声音不愠不火,但明耳人绝对听得出那温润如暖玉的声线包含了多少濒临爆发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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