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嘹亮豪迈的号子声响彻海上:“嗳唷嗬!老兄弟,加油哇!再来一个大啊大网头!”
最终也没有大网头上来……
小黄鱼的产量越来越拉垮了。
返程中社员们对这个产能很不满意,王忆出于好心没有告诉他们:
不管是小黄鱼还是大黄鱼,今年产量都是未来四十年最好的一年。
不过他们今天收获也不止小黄鱼,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杂鱼,还有王忆他们收集来的牡蛎。
渔船回岛,夕阳落下。
正好有最后一抹余晖洒在海面上。
夕阳晚照。
带给海面一片温柔的金红色。
此时正有好些渔船来到天涯岛,不少是传统的木质帆船。
船尾有人摇橹,船上有人说笑。
小小的船身,在金红的海面上蜿蜒出一圈圈波纹,逐渐荡漾到了码头上。
这都是外岛的渔民,他们是来看电视的。
春分之后温度回升,前几天的倒春寒是最后一波寒流,所以现在晚上已经可以待在室外了。
王忆决定明晚开始放电影。
放去年刚上映的《奇门遁甲》给老少爷们开开眼界!
他们的船停下,四周的人纷纷笑着来打招呼。
不管是外队人还是本队人,笑的都非常坦荡。
渔民们在海上摇橹放网干的是苦差事,但他们知道现在大包干了,自己努力劳动就能给家庭换来更好的生活,所以一天辛勤劳作之后,大家伙脸上总会洋溢着笑容。
忙碌一天,该歇歇了。
王忆觉得这也是23和83这两个年代不同之处。
83年代的生活水平很差,真是能吃饱穿暖就已经让人感到幸福了。
也正是如此,王忆感觉现在的人比未来的人更容易满足、更容易获得幸福感。
幸福感应该是比出来的,这年头渔民们眼界低,很多人半辈子没去过县城,他们知道的就是自己身边一亩三分地的情况。
在他们眼里彼此过的都差不多,所以只要能吃上一顿细粮吃上一顿肉菜就会感觉幸福。
不过这里在场几十号人,如果让他们知道23年代的生活水平、生活压力,那让他们选的话,除了王忆其他的估计都会选23年代。
王忆喜欢这个年代,是因为他有23年代的支持,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以不管在23年代还是83年代,王忆都不会轻易去批评某个人或者某一群人的生活态度,他是尽量去帮助别人。
因为他牢记着一句话:每当你想开口批评别人,千万不要忘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你的优越条件。
劳力们兵分两路,一路收拾渔获海鲜,一路扛着装牡蛎的箱子去洗刷。
跟着王忆出海有好饭,这是岛上所有人的共识。
今天吃的就是牡蛎宴。
他所擅长的牡蛎做法很简单,要么是蒸熟蘸辣根酱汁,要么就是炉子烘烤。
蒜蓉酱是成品,泡发粉丝很快,所以这顿饭不麻烦。
他喊了漏勺帮忙,让漏勺泡发粉丝,自己捯饬了炉子在上面架起铁架准备来烤。
正好去年赶海工时候市里奖励给他上百斤木炭,可以用木炭来烤生蚝了。
23年代流行着一句话,烧烤摊不能没有烤生蚝,就像中国不能没有曹县。
清洗干净的生蚝,大个头的撬开给王忆送过来,小点的则放入锅里清蒸。
王忆估摸着劳力们忙活一天饿的肚皮贴后背,只吃烤生蚝未必过瘾,于是又从冰柜里弄出一些肉排来。
都是从23年买的成品货,已经腌制好了,化冻便能开烤。
王忆先烤牡蛎,一只只连壳的牡蛎摆在铁架子上,下面炭火被海风吹出片片猩红,很快牡蛎壳子里的汁水就开始翻腾……
蒜蓉、粉丝,这是烤生蚝最灵魂的点缀了。
劳力们口味重,能吃辣,于是王忆还给往上加辣椒酱。
劳力们忙活完了过来,互相敬烟、彼此开着玩笑,心满意足的等着吃一顿美味大餐。
烤炉旁边有一摞的大肉排,这可太馋人了,太让人惊喜了!
王东虎去给王忆帮忙,说道:“王老师,我爱吃这个蒜蓉,你多放点。”
王忆斜睨他:“你不是不爱吃蒜吗?”
王东虎嘿嘿笑:“是不爱吃生蒜,但爱吃这个蒜蓉,这是熟了的。”
漏勺端出来一盆子的蒸牡蛎,说道:“先吃着这个,锅里头有韭菜蛎蝗海肠汤。”
“今春刚下来的鲜韭菜,今天刚回来的鲜蛎蝗、鲜海肠,让你们鲜的晚上做美梦!”
王忆一听,韭菜跟牡蛎、海肠要一起做汤?
好家伙。
这是要大补啊!
他琢磨了一下,这满桌子都是大补之物,那自己不能浪费它们——
今晚开始跟秋渭水正式要孩子了。
反正他已经吃过一段时间叶酸了,再吃下去都要胃酸了。
但社员们对蒸牡蛎毫无兴趣,这东西都是蘸酱油吃,没什么特殊味道。
王忆却很喜欢。
他把夹子交给王东虎,说道:“第一波的烤蛎蝗差不多了,你给大家伙分一分,就着米饭先吃两口垫垫肚子,后面肉排烤熟了一起吃肉。”
“不急不急。”大家伙一边抹嘴一边客套。
王忆去用辣根和海鲜酱油调了一下,也不用凳子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守着一盆子热气腾腾的牡蛎招呼众人:
“一起吃啊。”
大家伙礼貌性的拿两个先垫垫肚子。
他们都是开牡蛎的好手,用用筷子头就能撬开蚝壳。
王忆这边得用小刀甚至螺丝刀,秋渭水看不下去了,亲手帮他开牡蛎。
厚重的牡蛎壳子撬开,腾腾热气消散在初春的夜空,明亮的灯光照耀着秋渭水,在秋渭水手里是盈盈多汁的奶白色牡蛎肉。
王忆挑着颤颤巍巍的牡蛎肉去蘸上辣根酱油,顿时,先是酱油的鲜和咸,随即是辣根的刺激直奔脑门,让他感觉天灵盖都开了!
后面是爆浆多汁的鲜美和q弹的口感,王忆爽的要翻白眼了。
这牡蛎看着小可肉相当肥硕,更是相当鲜嫩。
其他人跟着他蘸酱汁。
辣根或者芥末这年头可不好买,他们蘸牡蛎都是用寻常酱油,所以滋味上跟现在有不小差别。
用辣根酱汁蘸牡蛎吃进嘴里,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倒吸凉气:“我草,过瘾。”
“这芥末挺冲啊!”
“哎哎哎,前几天我感冒那会怎么忘记这茬了?那几天鼻子一直不通气,早知道用这个通通气啊!”
“我家里有根大铁棍子,我用大铁棍子给你捅一捅也能通气……”
看着众人的反应,王忆得意的笑:“怎么样,清蒸也好吃吧?”
众人却是感觉这清蒸牡蛎并不是好吃,它是有一种刺激感。
男人都喜欢刺激。
所以大家伙纷纷蘸着酱汁吃起来。
王忆轻轻蘸了一点给秋渭水,秋渭水吃下后一个劲的抿嘴笑,伸手就去捂住了脑门。
也是感觉被开了天灵盖!
但是当蒜蓉烤生蚝开始分配,众人便纷纷抛弃了清蒸牡蛎都转去用蒜蓉粉丝和酱汁拌米饭吃了。
“还是这好吃。”
“粉丝跟蒜蓉一起吃最好吃了,学到了,下次亲戚来,给他们尝尝这一口。”
“王老师,肉化开了,你来烤肉啊?”
王忆摆摆手:“让漏勺烤。”
漏勺正端着一盆子汤出来。
韭菜跟生蚝、海肠一起来了,三阳开泰!
王忆今天也是饥肠辘辘,一碗米饭倒上汤,西里呼噜一顿扒拉。
心满意足!
虽然他总是教导学生吃饭要慢条斯理、要细嚼慢咽,但真饿肚子的时候,人吃饭哪有那么多的讲究?
能快速填饱肚子才是最爽的!
劳力们等着吃烤肉。
厚实的肉排刷了油后被炙烤的微微蜷缩,油脂在上面刺啦刺啦的冒,热气腾腾中有香气扑鼻。
这把一行人馋的都来不及咽口水。
肉排上手,一人一片。
哪怕外层已经烤的有点焦糊了,但没人在意,小口咬一点肉排大口扒拉一筷子米饭。
吃到最后肉排还剩下一大半,多数人便悄无声息的给饭盒盖上盖子。
我在1982有个家 第1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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